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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宏偉
(遼寧省大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
鎖定
孫宏偉,男,漢族,遼寧本溪人,1966年5月出生,198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大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 中文名
- 孫宏偉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遼寧本溪
- 出生日期
- 1966年5月
孫宏偉人物履歷
1985.09-1989.07 大連理工大學土木工程系港口及航道工程專業學生
1989.07-1999.09 海軍某工程設計室實習學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
1999.09-2003.05 大連建築技術發展中心工程師
2003.05-2003.10 大連市建築工程勞動保險費用管理辦公室高級工程師
2003.10-2004.07 大連市建築工程勞動保險費用管理辦公室業務部部長(正科級)
2004.07-2005.07 大連市建築工程勞動保險費用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副處級)
2005.07-2009.05 大連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招投標管理處副處長
2009.05-2015.12 大連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招投標管理處處長
2015.12-2019.03 大連新機場沿岸商務區開發建設管理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
孫宏偉人物事件
孫宏偉審查調查
孫宏偉違紀事實
經查,孫宏偉理想信念缺失,背離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在建築領域招投標專項整治工作中以文件落實文件,在實際工作中不見行動;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和消費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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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宏偉依法雙開
孫宏偉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2021年11月,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大連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大連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孫宏偉開除黨籍處分;由大連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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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宏偉公開通報
2022年9月,大連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期中包括,大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孫宏偉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等問題。2013年至2021年,孫宏偉先後收受現金、購物卡、高檔煙酒、海鮮禮盒等禮品禮金摺合共計145.83萬元,其中多次發生在中秋、春節等節日期間;接受私營企業主在公司內部場所安排的宴請並飲用高檔酒水。孫宏偉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1月,孫宏偉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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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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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共大連市委組織部公告 .大連新聞網[引用日期2015-12-15]
- 2. 中共大連市委組織部公告 2019年第22號 .大連新聞網.2019-03-31[引用日期2019-06-24]
- 3. 中共大連市委組織部公告 .大連新聞傳媒集團.2021-05-23[引用日期2021-06-22]
- 4. 大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孫宏偉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遼寧省紀委監委[引用日期2021-07-19]
- 5. 孫宏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半島晨報[引用日期2021-11-25]
- 6. 大連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其他.2022-09-15
- 7. 省紀委監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遼寧省紀委監委.2023-04-26[引用日期2023-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