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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秀

鎖定
孫子秀(1212年-1266年),字元實。餘姚(今屬浙江)人。 [4]  中國南宋時期官員。 [5] 
孫子秀於紹定五年(1232年),進士,後調吳縣主簿,沉妖人於太湖。歷任滁州教授,知金壇縣,通判慶元府,知衢州、常州、婺州。寶祐五年(1257年),為江西提舉。開慶元年(1259年),為浙西提舉,遷提刑兼知常州。景定二年(1261年),由浙西提刑改浙東提刑兼知婺州。鹹淳元年(1265年),以太常少卿兼右司兼知臨安府,擢司農卿,尋罷。鹹淳二年(1266年),孫子秀卒,享年五十五。 [4] 
孫子秀詩文風格豪邁,《全宋詩》收錄其詩二首。其文被收入於《全宋文》之中。 [4] 
元實
靜見
所處時代
南宋
出生地
浙江餘姚梁弄鎮建隆村
出生日期
1212年
逝世日期
1266年
本    名
孫子秀

孫子秀人物生平

孫子秀(1212—1266),字元實,號靜見,世居梁弄姚巷。他自小聰慧勤奮,熟習《詩經》,於紹定四年中舉,次年又登進士第,就任江蘇吳縣主簿。他不畏權勢,敢於直言,為官清廉,深得民心。當時吳縣有妖人興風作浪,用巫術騙錢害民,當地太守膽小而不敢處治。孫子秀上任,破神像,毀居廬,將妖人巫婆扔沉太湖之中。如此舉動,使吳縣再不敢有妖術騙錢的事了。他在淮東任職時,宜興一帶遭遇水患,糧食歉收,孫子秀當即要求總領免去糧税,以減輕農民負擔。總領以影響駐軍軍餉為由,不敢擔此責任。孫子秀説,這關係到許多百姓的性命,我豈能為自己仕途而不顧,天大的罪責都由我來承擔。在孫的力爭之下,終於免去了宜興的田租糧税,百姓拍手稱快。 [1] 
孫子秀任金壇知縣時,尊敬人才,審明教化,出資修復茅山書院。他還詳審積案,是初犯者,經鄉鄰證實,即刻勸化放歸;重犯及狡黠者嚴懲不貸。主管浙東鹽場時,瞭解到鹽場每向鹽民收鹽時,額外多收五袋,名為“五釐鹽”,實為當地官員私吞。孫子秀立時剔除這一陋規,為鹽民減輕額外負擔。淳祐十二年(1252)任徐州知府時治橋修堰、護城浚水,賑民減税,得到百姓擁護。後調京任太常寺丞兼金部郞中,當時,權奸丁大全將出任宰相,眾多太學生伏闕上疏,反對丁大全任相。但是,奏章都被丁大全親信扣留,無法直送皇帝。孫子秀知道此事後,即向檢院索取原疏,直送理宗皇帝。當丁大全追問時,他直言不諱地説,送疏的是我,如果有罪,我甘願承當。 [1] 
以後,孫子秀累官至吉州、常州、婺州知府,每到一處即嚴核田畝,追繳勢豪之家多年隱瞞的賦税,招撫流民復業,清理積案怨案,受到各地百姓讚頌。度宗皇帝即位,進孫子秀為太常少卿兼右司農,不久又兼臨安知府,晉升至開府儀同三司,後因言語觸犯朝廷而罷官,被罷官後住梁弄“姚山別業”,常去瀏覽四明勝蹟,以詩、酒、山、水為樂,寫下了不少關於四明風光的詩篇。一年後,度宗皇帝覆命孫子秀任婺州知府,行至半途得病而卒,享年56歲,葬於建峒岙石井山下。文天祥深為朝廷失去一位賢臣而痛惜,曾寫下銘文雲:“既明且哲保其忠貞。噫!此臨安之嚴父慈母,而姚江之鳳凰景星。美哉廟廊之器,瑩然玉壺之冰。以太學涵育之懿,專名邦廉介之稱。” [1] 

孫子秀宋史記載

孫子秀,字元實,越州餘姚人。紹定五年進士。調吳縣主簿。有妖人稱“水仙太保”,郡守王遂將使治之,莫敢行,子秀奮然請往,焚其廬,碎其像,沈其人於太湖,曰:“實汝水仙之名矣。”妖遂絕。日詣學宮與諸生討論義理。闢淮東總領所中酒庫,檄督宜興縣圍田租。既還,白水災,總領恚曰:“軍餉所關,而敢若此,獨不為身計乎?”子秀曰:“何敢為身計,寧罪去爾。”力爭之,遂免。 [2] 
調滁州教授,至官,改知金壇縣。嚴保伍,釐經界,結義役,一切與民休息。訟者使齎牒自詣里正,並鄰證來然後行,不實者往往自匿其牒,惟豪黠者有犯,則痛繩不少貨。淮民流入以萬計,振給撫卹,樹廬舍,括田使耕,拔其能者分治之。崇學校,明教化,行鄉飲酒禮。訪國初茅山書院故址,新之,以待遠方遊學之士。 [2]  通判慶元府,主管浙東鹽事。先是,諸場鹽百袋附五袋,名“五釐鹽”,未幾,提舉官以為正數,民困甚,子秀奏蠲之。闢幹辦行在諸司糧料院。衢州冠作,水冒城郭,朝廷擇守,屬子秀行。子秀謂捕賊之責,雖在有司,亦必習土俗之人,乃能翦其憑依,裁其奔突。乃立保伍,選用土豪,首旌常山縣令陳謙亨、寓士周還淳等捍禦之勞,且表於朝,乞加優賞,人心由是競勸。未幾,盜復起江山、玉山間,甫七日,而眾禽四十八人以來。終子秀之任,賊不復動,水潦所及,則為治橋樑,修堰閘,補城壁,浚水原,助葺民廬,振以錢米,招通鄰糴。奏蠲秋苗萬五千石有奇,盡代納其夏税,併除公私一切之負;坍溪沙壅之田,請於朝,永蠲其税,民用復甦。 [2]  南渡後,孔子裔孫寓衢州,詔權以衢學奉祀,因循逾年,無專饗之廟。子秀撤廢佛寺,奏立家廟如闕里。既成,行釋菜禮。以政最遷太常丞,以言罷。未幾,遷大宗正丞,遷金部郎官。金部舊責州郡以必不可辨之泛數,吏顛倒為奸欺。子秀日夜討論,給冊轉遞以均其輸,人人如債切身,不遣一字而輸足。遷將作監、淮東總領,辭。改知寧國府,辭。為左司兼右司,再兼金部。與丞相丁大全議不合,去國。差知吉州,尋鐫罷。 [2]  時嬖倖朱熠凡三劾子秀。開慶元年,為浙西提舉常平。先是,大全以私人為之,盡奪亭民鹽本錢,充獻羨之數;不足,則估籍虛攤。一路騷動,亭民多流亡。子秀還前政鹽本錢五十餘萬貫,奏省華亭茶鹽分司官,定衡量之非法多取者,於是流徙復業。徙浙西提點刑獄兼知常州。淮兵數百人浮寓貢院,給餉不時,死者相繼,子秀請於朝,創名忠衞軍,置砦以居,截撥上供贍之。盜劫吳大椿,前使者諱其事,誣大椿與兄子焴爭財,自劫其家,追毀大椿官,編置千里外,徙黥其臧獲。子秀廉得實,乃悉平反之。尋以兼郡則行部非便,得請專臬事。擊貪舉廉,風采凜然,犴獄為清。 [2]  進大理少卿,直華文閣、浙東提點刑獄兼知婺州。婺多勢家,有田連阡陌而無賦税者,子秀悉核其田,書諸牘,勢家以為厲己,嗾言者罷之。尋遷湖南轉運副使,以迎養非便辭,移浙西提點刑獄。子秀冒暑周行八郡三十九縣,獄為之清。安吉州有婦人訴人殺其夫與二僕,郡守捐賞萬緡,逮繫考掠十餘人,終莫得其實。子秀密訪之,乃婦人賂宗室子殺其夫,僕救之,並殺以滅口。一問即伏誅,又釋偽會之連逮者,遠近稱為神明。 [2]  初,獄訟之滯,皆由期限之不應。使者下車,或親書戒州縣勿違,而違如故,則怒之。怒之,改匣,又違則又重怒之,至再三。而專卒四出,巡尉等司繳限抱匣費不貲,則其勢必違。子秀與州縣約,到限者徑詣庭下,吏不得要索,亦無違者。其後創循環總匣屬各州主管官,凡管內諸司報應皆併入匣,一日一遣,公移則又總實於匣以往。於是事無小大,纖悉畢具,而風聞者反謂專卒凌州縣,劾罷之,子秀笑而已。移江東提點刑獄。度宗即位,進太常少卿兼右司,尋兼知臨安府,以言罷。起知婺州,卒。 [2]  子秀少從上虞劉漢弼遊,磊落英發,抵掌極談,神采飛動。與人交久而益親,死生患難,營救不遺力。聞一善則手錄之。 [2] 

孫子秀孫子秀墓

孫子秀 孫子秀
孫子秀 孫子秀
孫子秀 孫子秀 [1]
從餘姚梁弄向西而行,沿着賀溪南上,穿過百年古楓林,就能看到一處風景秀麗的山岙,這山岙叫建峒岙。建峒岙背靠石井山,面對賀溪水,有獅、象、虎、蛇四山分列左右,外圍兩側為謝安東山與筆架山、謝公嶺。這裏青山綠水,石多洞奇,環境幽雅,是理想中的一處風水寶地。南宋古墓即宋代“開府儀同三司”一品階銜的孫子秀墓園就坐落於此。
據梁弄孫氏譜牒所記,孫子秀官至一品,按宋朝葬制所定,此墓園建造規模十分宏大。從山下官道至墓地鋪設長約2公里的墓道,都用鵝卵石砌成,路寬可以五馬並行。為送葬人不走回頭路,特建造進喪、轉喪兩座石橋。據當地老者回憶,當時墓前有石砌台階,過台階為石碑亭,整座石亭為花崗石建成,上置雲紋石樑和石雕飛檐亭頂,中間立棕紅色石碑,約2.5平方米,上刻宋太常少卿、右司農、臨安知府孫子秀生平。繞過碑亭,有石桌、石凳,桌上有石質祭品90件。墓前橫排立文武4個石翁仲,高2米多,大至兩圍,精雕細琢,栩栩如生,堪稱藝術精品。石翁仲前下側有石馬、石羊、古虎等石雕動物,象徵忠孝節義。再往前就是墓道口,約有1.5平方米大小。從墓道口至台階有約300平方米的圓形平台,作為祭掃時的拜壇。另有用數百塊赤色條石砌成墓後半圓形護牆,整座墓圓周約90步(估計直徑為20多米),高約一丈八尺,規模之大,氣勢恢宏,現被列為餘姚市文物保護單位。
孫子秀 孫子秀 [1]
省人民政府公佈了第七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孫子秀墓在列。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