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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多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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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多森(1867~1919),字蔭庭,安徽壽州(今壽縣)人。1867年1月23日(清同治五年十二月十八日)生,1919年7月6日,病逝於天津,終年52歲。創辦中國首家華商麪粉廠——阜新麪粉廠,任中國銀行首任總裁。其父孫傳樾,早年追隨李鴻章,參加鎮壓太平天國起義軍,之後轉任江蘇記名道,在南京任洋務局總辦。他的舅父李經楚為清政府郵傳部右侍郎。孫家在長江一帶經營鹽務,家資鉅萬,富甲一方。 [1] 
本    名
孫多森
蔭庭
所處時代
晚清-民國初年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安徽壽州(今壽縣)
出生日期
1867年1月23日
逝世日期
1919年7月6日
主要成就
創立中國首家華商麪粉廠,中國銀行首任署理總裁

孫多森個人經歷

1885年中秀才,繼辦貢生,捐候補同知。1898年2月在上海與其兄孫多鑫共同創辦國內第一家華商麪粉廠——阜豐麪粉公司,任總經理。其兄孫多鑫任協理。1901年升候補道,任上海電報局幫辦。1905年與聶之 台等籌建上海商務總會,任會董事兼副會長。翌年去天津,接替病故的孫多鑫,與周學熙共 同經營啓新洋灰公司和灤州礦務公司,任兩公司協理。1908年又兼北京自來水公司協理。次年任直隸工藝總局總辦兼直隸出品協會協理。翌年任直隸勸業道,不久遭彈劾,遂辭職,仍任啓新洋灰公司和灤州礦務局公司協理。1911年12月清廷內閣和議代表去上海議和。翌年奉派任安徽實業司司長,旋被免職。同年9月,任北洋政府國家銀行事務所會辦,旋應邀籌辦中國銀行,任籌備主任。1913年4月被任命為中國銀行總裁。同年6月被解職,奉袁世凱命任 安徽省都督兼民政長,因皖革命黨人抵制而離院。不久又奉命任赴日本實業調查專使。回國後在北京發起組織中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任總裁。1914年任參政院參政、全國農工銀行籌 備處籌備員。是年又與周學熙創辦通惠實業特種公司,任臨時總裁。翌年籌辦中孚銀行,任總經理,相繼在北京、漢口、上海設分行。1918年銀行開辦國外匯兑,為我國第一家特許經營外匯的商業銀行。病故於天津。

孫多森早年活動

孫多森,字蔭庭,安徽壽州(今壽縣)人,1867年1月23日(清同治五年十二月十八日)生。他的父親孫傳樾,早年追隨李鴻章,參加鎮壓太平天國起義軍,之後轉任江蘇記名道,在南京任洋務局總辦。他的舅父李經楚為清政府郵傳部右侍郎。孫家在長江一帶經營鹽務,家資鉅萬,富甲一方。 [1] 
孫多森少時讀私塾,接受的是傳統教育,1885年中秀才,繼為貢生,捐候補同知銜。1893年其父去世,三年後母親亦病亡。自1896年起,孫多森兄弟倆便在其叔父孫傳檙的支持和幫助下,利用家資創辦實業。 [2] 
孫多森投資開辦實業是從機制麪粉業開始的。鑑於當時機制麪粉業有利可圖,且製造較易,孫多森便派他家的當差寧鈺亭去上海籌辦麪粉廠。經過兩年的準備,1898年2月,孫多森與其兄孫多鑫共同出面,在上海創辦阜豐麪粉公司,孫多森任總經理,孫多鑫任協理。阜豐麪粉公司資本規銀30萬兩,並獲得清政府準免税款,向美國購買機器,是華商在國內開辦的第一家機制麪粉廠。總公司設於上海北京東路,廠房建築於莫干山路,1900年建成投產,日產麪粉2500包(500桶)。
阜豐麪粉公司開辦後營業頗有起色,1904年擴建廠房,增置機器。1905年,國內發生抵制美貨的愛國運動,又因日俄戰爭後東北三省麪粉銷路見好,阜豐廠日產增至7000餘包,獲利甚豐。不久,孫多鑫投直隸總督袁世凱幕下任職,阜豐完全由孫多森經營。在經商的同時,孫多森也未忘官場,1901年,他升遷候補道,並任上海電報局幫辦。
根據清政府商部在商務繁華地區均須設立商務總會的要求,上海各業於1901年聯合組成的商業會議公所相應改為商務總會,孫多森被推為會董。期間,為了增強工商各業的聯絡,孫多森主持為上海商務總會制定了“試辦章程”73條和“事務條規”23條。1906年,孫多森被公舉為商務總會協理,表明孫多森在上海實業界已具有一定的聲望和地位。
孫多鑫投到袁世凱幕下後,主要同周學熙一起,替袁世凱經辦啓新洋灰公司、直隸灤州礦務局和天津造幣廠等企業。孫多鑫與周學熙為安徽同鄉,又是親戚,關係十分密切。因有此層特殊關係,孫多森亦稱周學熙為“姻叔大人”, 對周言聽計從。
1907年春,孫多鑫病故,袁世凱召孫多森去天津接替其兄的職務,從此他與袁世凱搭上了較密切的關係。孫多森抵津後,與周學熙共同經營啓新洋灰公司和灤州礦務局,擔任兩公司協理。在袁世凱直接支持下,他們在經營管理方面為兩公司爭得了諸多特權。比如在銷售方面,經孫多森和周學熙要求,袁世凱轉郵傳部通飭各路局一律購用啓新洋灰公司水泥;在運輸方面,孫、周等請袁世凱諭令招商局輪船裝運酌減運腳,亦獲得支持。孫多森和周學熙還代表啓新洋灰公司和京漢鐵路局簽訂合同,規定雙方在供應鐵路局水泥和代運水泥方面,互定特別價格,互相優待。孫多森等還依恃袁世凱的支持,成立了直隸灤州礦地公司,規定:“在公司設立以後,無論洋商華商開礦,必須將該地畝與公司議妥,訂明地股辦法,由本公司呈請北洋大臣批准後,方可作為合格之礦商,然後再請發照。”另外規定:不論官地民地,凡關係礦產者都歸灤州礦地公司購買後再轉給礦商開採。如有私相授受者,由灤州地方官查究充公,將該礦封停。這實際是把灤州地區的利源全部控制在該公司手中。這種做法具有強烈的壟斷性質,反映了袁世凱北洋集團經營實業的特點,但也應看到,孫多森等的作法同時含有抵制外商特別是英商對中國礦產進行掠奪開發的一面。實際上,在經營啓新洋灰公司和灤州礦務公司的過程中,孫多森、周學熙等同外國資本主義經濟勢力始終存在着尖鋭的矛盾和利害衝突,為維護民族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取得官方支持和一些特權,在一定時期一定程度上也是必要的。
1908年,清政府決定興辦京師自來水事業,周學熙為此成立了京師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周自任經理,請孫多森任協理。在興建過程中,孫多森在籌集資本、購置機器以及施工等方面積極為周學熙出謀劃策。例如:為了加速資本的籌集,他向周學熙建議一方面由政府籌墊,一方面陸續招股,並請直隸所設天津官銀號代為經理招商事宜。為了鼓勵投資,孫多森等還制定了招股優惠規定。當時,有人主張只借助天津官銀號的信譽和聲望招股,不用天津官銀號籌墊款項,孫多森不同意這種辦法,提出“招股以信字為主。第一在成效有望,與人以可信;其次在預算詳確,利益顯然,示人以大信;再次在經理人廉實公平,訂章完善,使因人而見信。其在法律完備之國,官民信義相孚,招股亦不能捨斯三者。至於借承招之處,令人相信,系用間接力,乃一時權宜之計”。堅持主張“宜仍照原議,以一面籌款,一面陸續招股,為不易之辦法”。從而保證了招商工作的順利進行。京師自來水公司從1908年4月開始籌建,到1910年2月正式向北京城內供水,僅用了22個月的時間,這在當時是相當快的建設速度。京師自來水公司在市內安裝的幹管,一直成為供城內用水的主動脈,構成了北京市供水網的初步格局。孫多森作為京師自來水公司的主要創辦人之一,對北京市自來水事業和市政建設現代化的貢獻是應當予以肯定的。
1909年,直隸全省工藝總局成立,孫多森任總辦,併兼南洋勸業協贊會會董。楊士驤接任直隸總督後,孫多森被指派會同周學熙組織直隸出品協會,任協理,在天津勸工陳列所舉辦勸業會。
1910年4月,孫多森任直隸勸業道,其在啓新洋灰公司和灤州礦務公司的協理職務由其叔父孫傳檙接替。任內,孫多森編著有《直隸實業彙編》一書。不久,孫多森遭到直隸省諮議局的彈劾,被指為“庸人”,遂自請辭職,仍任啓新洋灰公司和直隸灤州礦務公司協理。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發,12月孫多森被袁世凱推薦為清內閣和議代表,隨總代表唐紹儀到上海,參加南北議和。1912年1月,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袁世凱為壓南方革命黨人作更大讓步,直接同南方議和,唐紹儀只能於此時辭職,孫多森無事可做,便回到了天津。同年5月,孫多森被派往安徽,任實業司司長。但未及一月,即被免職。 [1] 
1912年9月,財政總長周學熙呈請設立中國銀行籌備處,派金邦平為總辦,孫多森為會辦。因金邦平上任不久即因丁憂請假歸裏,籌備處實際由孫多森主持。期間,孫多森為革除大清銀行遺留下來的陳規陋習,以提高中國銀行的現代化管理水平,首先選派籌備員專程到日本考察銀行組織制度。根據考察,仿效日本銀行的作法,在中國銀行採用營業、出納、國庫、發行、證劵、檢查、計算、文書八局制度。在人事組織方面,主張中國銀行各省分支行負責人由在政界有相當資望的官吏擔任,副職則可由英美留學生或熟悉銀行業務的人擔任,一般職員吸收北方票號和南方錢業的職員加以訓練來擔任。這樣既可以利用地方官僚的勢力和威望招徠資本,又可以利用有一定業務知識的人負責銀行的具體事務。為培養銀行業人才,孫多森還創辦了銀行講習所,對有實際經驗的職工有組織地進行訓練和提高。
隨着中國銀行各項制度的陸續建立,12月19日財政總長周學熙呈文臨時大總統袁世凱,請任命孫多森管理中國銀行事宜。呈文稱:“竊查中央銀行制度宜臻完善,前經呈請設立中國銀行籌辦處,派金邦平為總辦,孫多森為會辦,籌擬各種規則,粗有頭緒。現在金邦平因丁憂請假,而銀行亟待組織進行,且因市面金融滯塞,另擬兑換劵暫行章程,以資流通,事關國家信用,應請於銀行則例未頒行以前,即派孫多森管理中國銀行事宜,督率各行長認真辦理。理合呈請大總統鑑核任命。”23日,袁世凱發令“任命孫多森管理中國銀行事宜”,他因而成為中國銀行的最高負責人。24日,孫多森即“到行任事”,並請領關防。財政部總務廳同時知照泉幣司:“中國銀行現已奉大總統任命孫多森管理,所有前設之中國銀行籌備處,應即撤消,其銀行籌議員,即由孫管理酌量委用。”1913年1月15日,“管理中國銀行事宜”關防正式啓用。
孫多森上任後,第一件事是核查中國銀行的資本數。他在給財政部的公函中報告説:本行資本由政府墊撥,自1912年8月開辦起至本年底止,先後收到部撥款6項,共收到資本銀洋2662622.30元。財政部批覆認可,並“由部按照原函所開細帳交司記賬備案”。
孫多森在中國銀行任職期間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主持修訂,並由政府公佈了《中國銀行條例》。1912年中國銀行初建時,當時的財政總長陳錦濤曾草擬了一個《中國銀行條例》,後因南京臨時政府北遷,未及提交參議院討論。南京臨時政府北遷後,熊希齡擔任財政總長,先後擬定了兩個方案,第一個依據熊的旨意,第二個主要體現中國銀行監督吳鼎昌的主張,但亦未經參議院討論。周學熙任財政總長後,與孫多森在吳鼎昌所擬方案的基礎上,作了一些修改,形成《中國銀行則例》,並於1913年4月7日經參議院議決通過,4月15日由財政部公佈施行。周、孫修訂後的《中國銀行則例》與吳鼎昌所擬方案基本相同,體現了中國銀行國家銀行的地位和商業化獨立經營的形式,這是孫多森在中國銀行負責人不長時間之任上,為中國銀行辦的一件大事。為使讀者瞭解中國銀行成立初期的基本情況,現將《中國銀行則例》全文刊錄如下:
第一條 中國銀行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條 中國銀行股本總額定為銀元6000萬元,計分60萬股,每股銀元100元。政府先行認墊30萬股,餘數由人民認購,認購總額超過30萬股時,得由政府酌量情形,將認墊股份分期宣佈售與人民。
中國銀行若有增加股本之必要時,得由股東總會議決,經財政總長核准後,再行添招。
國幣發行後,銀元應遵照幣制則例換算,倘出奇零之數,得追向股東增減之。
第三條 中國銀行由政府先交所認股份1/3以上,開始營業;一面招募商股,招股章程另定之。
第四條 中國銀行設總行於中央政府所在地。各省會及商業繁盛地方,得斟酌情形設分行或分號,或與他銀行訂立代理合同或匯兑契約,但須經財政總長核准。
政府視為重要之區域,得商令總行增設分號或代理處。
第五條 中國銀行股票概用記名式,除中華民國人民外,無買賣轉讓之權利。
第六條 營業年限自總行開業之日起,算滿三十年為期,期滿時得由股東總會議決展限,但須由財政總長核准。
第七條 每年營業所得之淨利總額內須提1/10以上作為公積金後,始得攤派股利。前項提公積金攤派股利,須經股東總會議決,呈由財政總長核准。
第八條 前項公積金之用途如下:
一、填補資本之損失。
二、維持股利之平均。
第九條 中國銀行營業之種類如下:
一、國庫證券、商業確實期票及匯票之貼現或買入。
二、辦理匯兑及發行期票。
三、買賣生金生銀及各國貨幣。
四、經收各種存款並代人保存證券、票據及其他一切貴重物件。
五、代素有交易之銀行、公司、商號及個人收取各種票據之款項。
六、以金銀貨及生金銀作抵押為借款。
七、以上公債證書或政府發行證券或政府保證之各種證券作抵押為定期或活期借款,但其金額及利率,須經總裁副總裁董事監事隨時議決,並財政總長之核準。
以上各種營業之限制及名詞之解釋另定之。
第十條 中國銀行得買賣公債證書,但須經財政總長核准。
第十一條 中國銀行除前兩條揭載各種營業外,不得經營左列諸項及其他各種事業:
一、收受不動產及各種銀行或公司之股票作借款之抵押品。
二、收買本銀行股票,並以本銀行股票作借款之抵押品。
三、除關於營業上必需用之不動產外,買入或承受不動產。
四、直接間接經營各種工商事業。
第十二條中國銀行發行兑換券,但須遵守兑換券則例。兑換券則例以法律定之。前項法律未施行以前,得依照財政部暫行章程辦理。
第十三條 中國銀行受政府之委託經理國庫及募集或償還公債事務。
第十四條 中國銀行有代國家發行國幣之責。
第十五條 中國銀行設總裁一人,副總裁一人,董事九人,監事五人。
第十六條 總裁副總裁簡任,董事監事由股東總會選任。非有五十股以上之股東不得充董事及監事。商股未招滿一萬股以前,前項職員資格暫不適用,董事監事之人數及選任,均以財政部部令定之。
第十七條 總裁副總裁以五年為一任,董事以四年、監事以三年為一任,但得連任。總裁副總裁任期內,除匯業銀行及幣制事宜外,不得兼他項職務。董事監事任期內,不得兼充他銀行或公司職員。第十八 中國銀行之股東總會分為以下兩種:
一、通常股東總會
二、臨時股東總會
第十九條 通常股東總會每年於總行所在地開會一次,由總裁召集之。
第二十條 總裁認為有重要事件必須會議時,可招集臨時股東總會。
第二十一條 總裁遇有董事或監事全體或股東總會會員五十人以上,並佔有股份全額1%以上者,因重要事件,請求會議,可招集臨時股東總會。
第二十二條 股東總會閉會時,須自開會之日起算,在六十日以前註冊,繼續有十股以上之股東,始有會員資格得列席會議。
第二十三條 股東總會會員之投票權,每十股有投一票之權,百股以上,每五十股遞增一權。
第二十四條 股東總會會員因有事故不能到會時,其委託代理人以會員為限。凡一會員之代理投票權報德超過十票。
第二十五條 總分行號及代理處應行報告事件及程式,由銀行呈財政總長另訂詳細章程辦理。
第二十六條財政總長對於中國銀行一切業務,如認為有違背本條例及本行章程或不利於政府之事件時,皆得制止之。
第二十七條 財政總長得派監理官一人監視中國銀行一切事務。
第二十八條 中國銀行須照本則例主旨,詳訂章程,付股東總會議決,呈請財政總長核准。遇有須改訂增損時亦同。
第二十九條 本則例關於股東之規定,自招滿一萬股時發生效力。
第三十條 本則例自公佈日施行。
《中國銀行則例》的公佈,使中國銀行的業務經營管理有了正式的法律依據,對中國銀行地位的確立和業務的拓展都是有益的。
孫多森在中國銀行任上,中國銀行在代理兑換銷燬南京臨時政府期間所發行的軍用券方面也取得了明顯成績。孫多森在一份致財政部泉幣司的函中稱:“案查滬行經理軍鈔,自上年底至本年正月止,共收回軍鈔1639132元,又備抵墊款奉部令交存上海匯豐、東方、德華、花旗四銀行作廢軍鈔共3352000元,業經函報在案。茲又據滬行報告,本年二、三兩月續收回軍鈔5393元,連前收存軍鈔共1644525元,連交存外國銀行軍鈔共4996525元。除函報庫藏司外,相應函報,即希查照備案。”
孫多森在中國銀行任上時間並不長,但他對經營管理用心負責,在經營方面亦取得明顯成績。1913年1月16日孫在給財政部的一份“呈文”中説:“中國銀行去冬共獲淨利8.7萬餘兩”。
此外,孫多森管理中國銀行期間,繼續堅持借鑑外國銀行的管理辦法。為此,他聘請了兩位洋員擔任銀行的稽核員和司帳員,儘管兩位洋員都不會説中文,中行仍付給他們比較高的薪金,以學習借鑑國外銀行的管理經驗。但在同時,孫多森又注意從中國銀行的實際出發,反對事事照搬外國銀行的作法。例如在一份致財政部泉幣司的函中,他提出應根據中行現時行情制定年度各種報表,不能完全照搬國外銀行的一套。函中説:“本年前送民國元年第一期中國銀行總行及上海、天津兩分行結算各表及二年一月份總行與上海、天津、漢口三分行各營業報告表,經由貴司查核,各表之中,有應補造登報及應斟酌改造,並應另表補救者,屬一一查明各等因。准此,本行復經一再討論,按之事實亦有可以遵辦及現時尚難遵辦之處。一謂查各國成法,銀行資產負債表均應公佈,民國元年下期總行及上海、天津兩分行三項資產負債表,務請按照原數,各行補造一份送部,以便轉本部總務廳登載公報等語,自係為昭示信用起見。惟本行現時雖經成立,尚未正式開幕交易,部撥資本,截止上年年底止,僅壹百數十萬元,若一經公佈,中外矚目,轉慮為信用之累。茲事關係前途,實非淺鮮,應俟資本充足,正式成立之時,再行遵照辦理。一謂查各國編造銀行財產目錄本,有廣狹義之分。廣義者,系資產、負債兩部之説明書;狹義者,系資產一部説明書。今據狹義造報財產目錄,僅列資產一部,係為便宜起見,又值商法現未規定,自可暫行如此辦理,惟各項科目下務應詳細一一註明。例如總行財產目錄,分行資本項下,須分別詳細註明某行資本若干,方合財產目錄之作用,務請將民國元年下期總分行各項財產目錄照前説斟酌改造一份,送部等因。查本行業務既系創辦之初,又在商法未定以前,故財產目錄不得不權從狹義編制,誠如來示所云。至各項科目下應一一詳細註明,若分行資本一項數系大宗,尚可填注,其他發出款項、往來户頭、營業器具,一表之中,列舉既嫌蕪雜,歸併又難確定,如須逐一考核,則按表查帳,至纖至表也。一謂查中國銀行淨利配分及中國銀行營業報告各表,均系按照各分行之習慣平,摺合京公足,務請將京公足與各分行通用之平,對照率及各種符號,分別列表送部,以便稽核等語,自應照辦。除分別列表送備稽核外,所有以上兩項,礙難遵照之處,合併函覆,即希查照。”
由於孫多森同財政總長周學熙的特殊關係,也由於孫多森任管理期間中國銀行在各方面的業務都有所起色,《中國銀行則例》為參議院通過後,周學熙即於1913年4月19日呈請袁世凱任命孫多森為中國銀行總裁。呈文説:“前因中國銀行則例,未經參議院通過,而行務重要,需人主持,故先後呈請大總統任命孫多森管理該行事務,聶其煒為該行協理,並薦任陳惟彥為該行監理員。現在則例業經公佈,該行法定職員,自應遵照則例,更正名稱,應即呈請大總統簡任該行管理孫多森為中國銀行總裁,協理聶其煒為中國銀行副總裁,並薦任該行監理員陳惟彥為中國銀行監理官,以符法案而專責成。”同月,孫多森被袁世凱任命為中國銀行總裁,名正言順地成為中國銀行的最高主管。
孫多森任中行總裁後,對周學熙表現得益加恭順。例如,關於擬定兑換券則例,孫多森致周學熙函是這樣寫的:“緝之(周學熙字緝之)姻叔大人閣下:昨承賜示貴部所擬中國銀行兑換券則例十五條,規畫深遠,欽佩莫名。唯將來發行兑換券是否為中國銀行獨有特權,未經明白聲敍,若其他亦有發行鈔票特權,此項取締銀行兑換券普通則例諒已草定,祈即飭交一閲,以便蔽處遵命陳述意見有所依據,實紉公誼。專此,敬頌勳安。姻愚侄孫多森鞠躬。”實際上,財政部參事室堅持認為“關於中國銀行發行兑換券辦法,以中國銀行兑換券則例名義定之,不如以部章名義較為適法”,並未交中國銀行擬定,或聽取中國銀行“陳述意見”,孫多森此舉純為向周學熙表示自己作為下屬的謙恭。
但是在另一方面,孫多森仍十分注意中國銀行內部的組織建設。他根據新通過的《中國銀行則例》第二十八條關於“ 中國銀行須照本則例主旨,詳訂章程”的規定,用了近兩個月的時間擬定了《中國銀行辦法大綱》。雖然中國銀行內部組織以後不斷有所裁併、調整,但作為中國銀行的第一個內部大綱,它基本奠定了中國銀行的組織基礎,也是孫多森對中國銀行的一個重要貢獻。《中國銀行辦法大綱》共35條,比較具體乃至細微,是瞭解中國銀行早期組織歷史的重要文件。
1913年5月,財政總長周學熙辭職,由交通系首領梁士詒任財政次長並代理部務。雖然孫多森本人並未因周學熙的引退而提出辭職,但仍在6月被免去總裁職務,離開了中國銀行的崗位,結束了他在中國銀行短短半年多的任職經歷。

孫多森政治沉浮

南京臨時政府北遷後,中國的政治形勢一時呈現南北對峙局面。南方革命黨人堅持民主共和,極力維護和發展辛亥革命的勝利成果;而袁世凱北洋集團則頑固推行專制獨裁,千方百計向南方擴張勢力,企圖從革命黨人手中奪取勝利果實。同盟會直接領導的江西、廣東和安徽等省,尤為袁世凱所忌恨。1913年6月30日,袁世凱繼免去李烈鈞的江西都督職務後,又下令免去安徽都督兼民政長柏文蔚的職務,以孫多森繼任安徽都督兼民政長。7月4日,孫多森由南京乘“建威”號軍艦前往安慶接任,但自始就遭到安徽省議會特別是國民黨議員的強烈反對。 [1]  面對袁世凱的步步進逼,在孫中山領導下,7月12日李烈鈞首先發難,宣佈江西獨立,打響了“二次革命”第一槍。接着,黃興、陳其美等在南京、上海發動響應。15日,安徽駐軍旅長鬍萬泰在安慶響應,發動安徽公民會及省議會要求孫多森辭去都督職,擁柏文蔚復任都督兼臨淮關總司令。16日,孫多森急電袁世凱及陸軍部,請求調派第八師即日赴皖援救,並電請倪嗣沖出任皖北司令。17日,安徽宣佈獨立,孫多森被胡萬泰軟禁于都督府,並欲殺害。後經柏文蔚致函胡萬泰從中説項,指出“孫多森並無實力,殺之無足輕重,如果釋之,還將取信於天下”。胡萬泰遂將孫多森釋放,專輪將其送往南京。
7月27日,袁世凱下令免孫多森本兼各職。28日,經南京到達上海的孫多森發電聲稱:自“九江兵變,南京響應,安慶陷入危地”,在此種種威逼下,為了“權宜暫維秩序,環迫宣佈獨立”;“自十六日起凡有安徽民政長印信及孫多森私印各項文件,均非出自多森,多森不負責任”。隨後,孫多森經海路至天津轉赴北京,親向袁世凱解釋安慶事變及當時的處境,取得袁的諒解。8月3日,袁世凱宣佈孫多森並未參加“叛事”,並派孫為赴日實業調查專使,前往日本考察。
袁世凱在鎮壓了革命黨人發動的“二次革命”後,日益暴露出稱帝的野心,並不惜以出賣國家權益換取日本的支持,以達到實行帝制的目的。在袁世凱授意,楊度、孫毓筠、梁士詒等策動下,孫多森也一步步被拉上了袁稱帝的戰車,充當了袁世凱稱帝的吹鼓手。
為了籌備帝制,袁世凱於1914年5月設立參政院,孫多森被袁指定為參政。1915年1月27日,袁世凱策令孫多森授為上大夫。8月,楊度、孫毓筠等發起組織“籌安會”,在所謂“學理討論”幌子下,連篇累牘炮製鼓吹君主立憲的文章,公然為實行帝制製造輿論。梁士詒、張鎮芳、朱啓鈐、周自齊等極力配合,隨之在全國掀起了“請願”、“勸進”的陣陣惡浪。在以楊度、孫毓筠為理事長的“憲政協進會”所上兩份“勸進表”中,孫多森均列名其上。其中一份勸進表,孫多森是作為“憲政協進會”的“公民”,即上海商會、商會全國聯合會和寧波商務總會的代表列名其上。該“勸進表”首先表示:“竊自國體問題發生以來,全國上下踴躍研究,誠以關係至切,盼望自殷。公民等承各機關各團體派遣入都,加入討論,閲時三月,對於此項問題既已悉心考究,一致贊成。”接着煞有介事地就所謂“理論”和“事勢”兩方面説明袁世凱應順從“民意”,速登“大位”,説什麼“民意所表示者,即為天命之所歸”,“今既以國體之解決付之多數之國民代表,則國民代表意志之所在,我陛下應始終尊重之,以符歷次申令之所示,而昭大信於寰區”,並稱袁世凱為“陛下”或“皇帝”、“皇上”。最後表忠心説:“公民等上為國計,下為民生,詢謀僉同。謹合詞勸進,伏乞皇上俯賜採納,早登寶位實為萬事無疆之休,不任悚惶待命之至。”另一份“勸進表”是以“憲政協進會”會員名義,由楊度、孫毓筠牽頭,主要從所謂“適宜憲政之國體與實行憲政之賢豪”二者關係“立論”,説什麼“一國富強之基,源於立憲。然必有適宜憲政之團體與實行憲政之賢豪二者相需,乃能致效”。詭稱袁世凱是中國“首創憲政之第一人”,清末袁被清廷罷黜,是“有適宜憲政之國體而不得實行憲政之賢豪,此前清政治所以壞也”;辛亥革命後,驟改共和,“國無定主,邦本不固,隱患實多”,是“有實行憲政之賢豪,而無適用憲政之國體,此共和政治所以敝也”。接着諂媚奉承説:“近者國民覺悟,思自為謀,本會適於其時論列其是非,敷陳其利害。今幸國民代表大會投票表決,改為君主立憲,並推戴我皇帝為承天立極之主。以事言之,則求適宜憲政之國體也;以人言之,則求實行憲政之賢豪也。昔苦得一偏,今始合為兩美,天意人事,千載一時。然使非我皇帝,自前清以至今日為國中憲政首領者,十有餘年,愛國之誠,恤民之隱,普天率土,感激謳思,豈能享列邦未有之榮名,創我國空前之盛舉,至於此極哉!”最後該“勸進表”請求袁世凱:“伏願我皇帝,俯順輿情,早躋大位,頒行憲政,以慰薄海求治之心,使普魯士威廉第一,日本之明治天皇德業勳名不能專美,則國家無疆之福,而子孫黎民萬世之慶矣。”這兩份勸進表,記載了孫多森擁護袁世凱稱帝的歷史,也為他的一生留下了一頁歷史記錄。
在此期間,當社會上盛傳馮國璋在南京反對實行帝制,倡議實行“聯邦”時,孫多森還以參政院參政名義奉派前往南京探聽虛實,做馮的工作。據報載:孫多森到南京後,江蘇巡按使齊耀琳特設宴接待,並邀金陵道尹俞紀綺、時務廳長曹豫謙和財政廳長鬍翔林等作陪。馮國璋極力向孫多森剖白説:“餘並不主張聯邦,外間所傳,當系他人捏造。”這也説明孫多森擁護袁世凱稱帝,並非完全是一味盲從,而多少有出於個人目的之考慮。
袁世凱稱帝違背了歷史潮流,遭到舉國上下的反對,各省並紛紛發動討袁護國戰爭。在全國各界的反對下,袁世凱被迫放棄帝制,並於1916年6月6日在憂懼中死去。作為曾支持袁世凱稱帝的一員,孫多森也從此悄然退出了政治舞台。
孫多森從1896年籌辦阜豐麪粉廠到1916年,創辦了許多企業,但幾乎每個企業都遇到了資金短缺的困擾,因當時的銀行業遠遠不能適應民族工業發展的需要,放款的數額少而且範圍狹窄,利息又非常高。孫多森意識到銀行的至關重要,為使自己的企業能“活絡”起來,在周學熙的支持下,於1916年11月創辦了中孚銀行。他自任總經理,他在中國銀行時的老搭檔聶其煒(上海道聶緝的兒子、曾國藩的外孫)任協理,卞白眉任總稽核。總管理處初設在北京,總行設在上海,另在天津等處開設分行。後來發現總行和總管理處分在二處極不方便,於是把兩者歸到天津北馬路(即解放後天津中國銀行的行址),後來又遷到萬商雲集的上海。

孫多森發展實業

孫多森在政治上擁戴袁世凱稱帝時,並沒有停止實業活動。或者説,他更多地是以實業家的聲望而被捲入政治漩渦的。 [1] 
1914年5月,孫多森被袁世凱派赴日本考察回國後,順應日本的投資要求,與王克敏、陸宗輿、曹汝霖、楊士琦、李士偉及日人中島久萬吉、倉知鐵吉、尾琦敬義等在北京發起組織中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6月,該公司經農商部批准開業,資本500萬日元,中日各半,於東京設本店,北京設總營業所,上海設分所,由楊士琦任總裁,日人倉知鐵吉任副總裁,孫多森任專務取締役。一年後,公司實行改選,李士偉與倉知鐵吉分別當選為總裁、副總裁,楊士琦改任顧問,孫多森當選為取締役,專務取締役由方燕年擔任。
1915年3月,周學熙再度出任財政總長,釐訂農工銀行條例,設立全國農工銀行籌備處,孫多森被派為籌備員。7月,袁世凱撥官款60萬元在北京創辦通惠實業有限公司,列名發起者為周學熙、袁克文、梁士治、孫多森、薩福懋、李士偉、孟繼笙、李湛陽、區昭仁、虞和德、張鎮芳等,資本定額500萬元,招商股90萬元,實收150萬元,推舉孫多森、薩福懋、袁克文、區昭仁、李湛陽為籌備人,由孫多森牽頭稟請農商部立案。通惠實業有限公司實際為“合資機關”,主要經營各種實業計劃經營及介紹、金融及信託業務和各種債票之應募或經辦等,於7月15日正式開業,推舉孫多森為臨時總裁,施肇曾為副總裁,財政部委派林保恆為官股代表,任協理職務。先於北京設總公司,上海、漢口設分公司。隨後,又以資本6萬元並招商股14萬元,在煙台創辦通益精鹽公司;集股30萬元於河南新鄉開辦通豐麪粉廠;並創辦天津通孚堆棧及上海滬豐準棧、協孚地產公司等企業。
通惠實業有限公司成立後,在經營金融方面的一個計劃是投資60萬元,招商股42萬元,於1916年4月開始籌辦中孚銀行。資本定額200萬元,實收102萬元,於同年11月開業。中孚銀行設總行於天津,經營信託、儲蓄、匯兑、押匯、貼現及金銀買賣等業務,由孫多森任總經理,聶其煒任協理。1917年3月,中孚銀行先後在北京設分號、漢口設通匯處、上海設分行;隨後又與廣東銀行、中國銀行定約,於鎮江、揚州、徐州、南京、無錫、蘇州、廣州、香港、紹興、寧波、杭州等地設立特約通匯處。1918年中孚銀行開辦國外匯兑,通過美國花旗銀行和運通銀行、日本帝國銀行代辦國外匯兑,為中國第一家特許經營外匯的商業銀行。
1917年6月,孫多森再次被任命為中國銀行總裁,但因不久後發生張勳擁清廢帝溥儀復辟而未能就職,7月21日即被免職。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中國民族工業獲得一個較好的發展機會,上海阜豐麪粉廠的經營也有較大的發展,獲利頗厚。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西方列強捲土重來,上海阜豐麪粉廠雖與國內其它民族工業一樣遭到列強的排擠、打擊,但因其有官僚勢力的支持和設備良好的條件,故能順利渡過難關。1919年阜豐麪粉廠增資至70萬銀兩,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在“五四”運動和以後的抵制外貨時期又得到了一定發展。 [2] 
1919年7月6日,孫多森病逝於天津,終年52歲。

孫多森人物家庭

其次大概要數我們壽州孫氏家族了,出了孫傳樾、孫多鑫、孫多森、孫多鈺、孫多炎、孫元方、孫豫方、孫煜方、孫晉方等企業家,亦形成了有實力的家族集團。周家的實業領袖是周學熙,孫家的首領則是孫多森(是我的堂房伯父)。他們有着得天獨厚的政治背景,原本是吃穿不愁的公子哥兒,但他們沒有學晚清“八旗子弟”的樣子,而是選擇了一條艱苦的實業之路。
孫家的祖老太爺孫家鼐,是咸豐九年的狀元、光緒帝師,也是京師大學堂(今北京大學)的創辦人。他這一輩人中兄弟五個,都是讀書人,出了一個狀元、三個進士、一個舉人,所以安徽壽州有副對聯講孫家:“一門三進士,五子四登科”。按説這樣一個書香門弟,後代中應出大學問家才是,然而社會的發展,時代的變遷,使孫家子弟大都走向了實業。這其中與孫多森的母親李太夫人大有關係。所謂李太夫人,是李鴻章的侄女(即李鴻章的大哥李瀚章的二小姐),受李鴻章辦洋務的影響,思想頗為開放,她不主張子孫後代走科舉的老路,而要他們學洋文,辦洋務。她曾教育孫多鑫、孫多森兄弟:“當今歐風東漸,欲求子弟不墜家聲、重振家業,必須攻習洋文,以求洞曉世界大勢,否則斷難與人爭名於朝,爭利於市……”孫多森及其兄孫多鑫,按照其母的指點,在其父孫傳樾去世之後,發奮創業,先去揚州,向姑夫何維鍵(著名鹽商、揚州何園的主人)借了鹽票辦鹽;有了資金積累後就到上海辦廠(他們於1897年創辦的阜豐麪粉廠是中國第一家機制麪粉廠),大獲成功,聲名遠播,從而引起孫家的親戚、在北方主辦實業的周學熙的重視(孫稱周為姻丈),並向袁世凱推薦,進入北洋實業界,在中國銀行創辦之初,主掌了一段中國銀行的業務。

孫多森個人作品

著有《直隸實業彙編》。
《孫多森與中國銀行》
孫多森對於銀行制度上的創始性建設,是他這個中國銀行初創期的總裁留給中銀的最大遺產。

孫多森個人影響

他在北洋時曾擔任直隸全省工藝總局總辦、啓新洋灰公司、灤州礦務局協理,創辦和參與創辦了許多重要的經濟實體,如中國實業公司、通惠實業公司、北京自來水公司、河南通豐麪粉廠、山東通蓋精鹽廠等,是周學熙的重要臂膀。他辦銀行,一是參與創辦了中國銀行;二是創辦了孫氏家族的中孚銀行。
對總行內部的影響
關於總行內部機構的設置,中國銀行開始時只有營業、文書、發行三局,另設秘書2人。孫多森上任後參照日本銀行的制度,將三局擴大為國庫、出納、營業、發行、證券、計算、檢查、文書共8個局。為了防止工作人員營私舞弊和工作差錯,他特聘請了兩位外國人擔任稽核員和司賬員,直接向他本人負責。這個稽核員的職位就是後來的總稽核的雛形。對於稽核工作的高度重視,後來形成了中國銀行內部機構設置上的一大特點。總稽核的地位僅次於總裁、副總裁,有權檢查業務上的任何環節和漏洞,這對保證銀行的正常發展,防止出現重大失誤,維護銀行的形象起到了重要作用。孫多森還主持修訂了《中國銀行條例》30條,是由民國財政部公佈的第一個中國銀行條例。該條例第一條即規定,中國銀行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條規定資本總額6000萬元,計分60萬股,每股銀圓100元,政府先行認墊30萬股,其餘一半的為商股,由國民認購,從而又規定了成立股東總會,以及從股東中產生的監事等等。這些措施,無疑都從法律上維護了銀行的健康發展。

孫多森個人任職

亂世中出任中行第一任總裁
中國銀行總行1912年8月在北京正式成立,孫多森於當年12月至1913年6月,出任第一任總裁(初任命時叫管理,幾個月後根據《中國銀行章程》改稱總裁。在其之前由吳鼎昌任監督,主持行務)。他在位雖然只有短短半年時間,但那是個民國初建,南北對峙、政治形勢非常緊張,財政上捉襟見肘,各種矛盾錯綜複雜,萬事開頭難的時期。孫多森憑自己的膽識和智慧,辦了幾件有深遠意義的事情。
其實在他出任總裁之前,就已經參與了中行的事務,主要是如何處理大清銀行中的商股的問題。中國銀行的前身是晚清政府的大清銀行。然而大清銀行並不是完全的國家資本,而是有一半的民間資本(即商股)。辛亥革命推翻了大清王朝,大清銀行自然隨之垮台。作為其中的官股部分由民國政府接收沒有問題,而其中的商股怎麼辦?新生的民國政權起初並不知道還有500萬商股問題,於是引起大清銀行股東們的巨大恐慌。那時孫氏家族的親戚中,有許多人是大清銀行的股東,大家手裏捏着大把的股票,心裏非常着急,眼看有一夜間變成廢紙的危險。這時候股東們聯合起來,成立了一個大清銀行商股聯合會,選出代表去南京,向孫中山先生呈文,要求新生的民國政府體恤民情,不要將大清銀行沒收,而建議改組為中國銀行,只將原有的官股改收,保留商股,使當年的股東繼為民國時期的股東,於國於民都有利。
商股們推出的代表中,就有一位是孫多森的表侄,即揚州何園的第三代、何維維的孫子何世模。何世模是日本留學生,在日本時期聽過中山先生的講演,對其極為欽佩,也有過一面之交。他到南京時,正是南京政府為籌軍餉一籌莫展的時候,因國民革命軍為對付袁世凱的武裝,在長江一線集結了大批部隊,需要龐大的軍費開支,而民國政府剛剛建立,根基未穩,銀行、税收機構等財政金融機構尚未就緒,致使軍餉無着,每天來陸軍部催討軍餉的人有數十撥,急得陸軍總長黃興寢食俱廢,乃至於吐血,孫中山先生也不得不親自設法借款……在這種情況下,大清銀行商股聯合會的請求很快就被批准了,作為中國銀行上海行很快就開業了。可是孫中山先生這個臨時大總統僅當了一個多月就辭職了,由袁世凱繼任臨時大總統。還好袁世凱並不推翻前賬,仍舊批准了“改組”計劃。但是新上任的財政總長熊希齡不肯買“商股”們的賬,他要把商股的股本,全部轉換成存款存入中行,使中行變成全官股的國家銀行。這樣一來,不僅商股股東們一下子都變成了存户,而且中國銀行幾乎變成了一個無股本的銀行,因為原先的500萬元官股已經耗盡,全靠500萬元商股支撐。如今商股變成了存款,那中國銀行豈不成了無資本之銀行?一個無本銀行還會有什麼社會信譽?這不僅不會成為國家銀行,而且其生存都會成為問題。熊希齡的決定頓時掀起一場軒然大波。
當時孫多森正在北京(辛亥革命時他曾作為清廷內閣的代表,隨總代表唐紹儀參加上海議和,會後回到北方),他堅決支持了商股們的立場,多次為商股代表何世模出謀劃策,並向北京的實權人物傳遞信息,施加影響。在參議院會上內定將由周學熙熊希齡之後任新財長時,他又抓住時機,積極向周學熙申明利害,促其拋棄熊財長的決定,而回到原先孫中山先生的決定上來。待周正式上任時,商股聯合會舊議重提,周學熙遂作出了“如有股東不願改換存單,仍願改換中國銀行股票者,亦聽其便”的決定,終於使這一中行初建時的巨大矛盾得以理順。
1912年9月,財政總長周學熙於財政部內設立了國家銀行事務所,派金邦平為總辦、任命孫多森為會辦。這一決定,可能是周學熙與吳鼎昌的矛盾所引起的。因周看不慣吳,吳也看不起周,周設立國家銀行事年所,客觀上是對吳的箝制。吳一氣之下辭職不幹了,周正中下懷,於當年12月呈准袁世凱,將孫多森任命為中國銀行管理(四個月後按《章程》改稱總裁)。

孫多森人物軼事

可是袁世凱當政的北洋初期,實在是個天下大亂的年頭,財政的極度睏乏仍是當國的第一頭痛大事,財政部長換了一任又一任,公債發行了一批又一批,外債也一借再借,民心已喪盡。作為國家銀行的中國銀行,日子自然也難過極了。況且袁世凱為了對付南方的革命勢力,大搞軍備,一再令孫多森為之籌辦軍餉,還拋出“善後大借款”,又派出刺客謀殺了革命黨人宋教仁,致使國內形勢更加動盪。孫多森自知這個“金融盤子”危機四伏,無心久留,在1913年5月周學熙辭去財政總長職務後,也於6月份辭去了中國銀行總裁職務。
內部矛盾
可是“樹欲靜而風不止”,袁世凱與南方國民黨人的矛盾終於激化,竟一下子下令罷免了國民黨籍的三個都督(廣東胡漢民、江西李烈鈞、安徽柏文蔚),又以“皖人治皖”的名義,叫孫多森去填安徽都督的“空”,併兼民政長,又授予二等大綬寶光嘉禾章及文憲章,以示寵絡。孫多森久在北方,對南方如火如荼的革命形勢並未深入瞭解,於政壇事務遠不及辦實業來得得心應手,於是糊里糊塗上了老袁的賊船,還差點兒送了命。
他受任後只帶了三位秘書(機要秘書方煥經、文秘顧震福、庶務於從龍)和四個隨從,共8個人輕裝赴安慶就任。巧的是原先的安徽都督柏文蔚也是安徽壽縣人,並且在孫家還擔任過西席(孫家孫多枚的家塾老師),柏文蔚礙於情面,與之和為貴,交待了職守。但是其他國民黨人大為不服,在孫多森上任後的第七天,就爆發了兵變。12月14日,國民黨人李烈鈞、黃興、陳其美等分別在江西、南京、上海發動反袁鬥爭,15日,安徽駐軍胡萬泰(旅長)在安慶發兵響應,鼓動安徽公民會及省議會要求孫多森辭都督職(仍保留民政長),擁柏文蔚復任都督兼臨淮關總司令。16日,都督府被圍,孫多森急電袁世凱及陸軍部,請求調派第八師即日拔營前來救援,並電請安徽軍閥倪嗣沖出任皖北司令。然而,遠水救不了近火,安徽已是國民黨人的天下,胡萬泰還是率兵打入了都督府,囚禁了孫多森及其隨從,並揚言要把他們處死,以向袁世凱示威。後來由柏文蔚出面調解,以孫之來皖“上命差遣,概不由己”,説“孫多森並無實力,殺之無足輕重,如果放了他,還能取信於天下”等等,終於倖免遇難。
最後由柏文蔚派出楚豫號炮艇,送他們到南京。而安徽方面另由國民黨人孫孟戟接任都督。孫孟戟亦是孫氏家族的人,是孫多森的族弟。袁世凱鞭長莫及,未表同意,亦未公開反對,反正孫多森決不能再幹了,也就算承認了既成事實。
不問政事
孫多森回到北京後再也不願過問政事,不久即赴日本考察實業,數月才歸,此後就一心一意地辦實業,通惠實業公司、中國實業公司等均是在這一時期創辦的。為了使這些公司在資金上得到保障,1916年他又創辦了中孚銀行。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