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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嘉淦

(清朝歷史人物)

鎖定
孫嘉淦(1683年-1753年), [40]  字錫公,又字懿齋,又號靜軒。山西興縣臨河裏人。中國清代直諫名臣、 [41]  理學家。 [42] 
孫嘉淦於康熙五十四年(1714年)中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檢討。雍正帝即位後,令大臣上奏進言,孫嘉淦以骨肉相親、停止捐納、停止在西部邊疆用兵奏對。歷任順天鄉試分校官、國子監司業、整理國子監事務等職。乾隆帝即位後,孫嘉淦任吏部侍郎,供職都察院左都御史。乾隆元年(1736年),因經常參劾官員,乾隆皇帝以其沽名釣譽,改任刑部尚書。 [41] 
乾隆二年(1737年)到六年(1741年),任總管國子監、湖廣總督等職。後孫嘉淦在荊襄巡察河堤水利工程時,因在襄陽府發現有人做匿名狂悖行為,又因沒處理好謝濟世等事件,被革去福建巡撫,並罰出資修理順義城牆,降職為宗人府丞。次年,轉為左副都御史。乾隆十七年(1752年),孫嘉淦被晉升為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次年病逝。 [41] 
錫公、懿齋
靜軒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山西興縣
出生日期
1683年
逝世日期
1753年
主要作品
《春秋義》《南遊記》《南華通》
本    名
孫嘉淦
諡    號
文定
官    職
國子監司業順天府尹工部侍郎刑部侍郎吏部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刑部尚書吏部尚書直隸總督宗人府府丞工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孫嘉淦人物生平

孫嘉淦初入仕途

孫嘉淦早年家境貧寒。 [1]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孫嘉淦考中進士,自此步入仕途,任庶吉士,隨後擔任翰林院檢討一職。 [2] 

孫嘉淦敢言直諫

雍正帝性格喜怒無常,登基之初,大臣們皆不敢直言進諫。孫嘉淦首先上疏建議他“親近兄弟、停止納捐、西北收兵”。 [3]  孫嘉淦的上疏頗有含沙射影的嫌疑,雍正帝聞之,大怒,並斥責翰林院掌院學士。當時輔臣朱軾在旁邊,委婉地説道:“孫嘉淦雖然狂妄,但我很佩服他的膽量。”雍正帝沉吟一會兒,大笑説:“朕亦佩服他的膽量。” [4]  雍正帝立即召見孫嘉淦,並升任他為國子監司業 [5] 
雍正四年(1726年),孫嘉淦擔任國子監祭酒。六年(1728年)正月,署理順天府尹一職。 [6]  期間孫嘉淦父親去世,回鄉守喪,期限未滿便被要求回京擔任工部侍郎,仍兼任順天府尹、國子監祭酒的職務。 [7] 

孫嘉淦新帝重用

孫嘉淦《三習一弊疏》奏章拓片節選 孫嘉淦《三習一弊疏》奏章拓片節選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雍正帝駕崩,新皇帝乾隆登基。九月,孫嘉淦擔任吏部侍郎一職,十一月任都察院左都御史,仍兼任吏部侍郎。 [8]  他再次上疏,專論君主“三習一弊”,直言告誡皇帝。 [9]  乾隆帝見到他的奏摺,對孫嘉淦十分讚賞,孫嘉淦因此升任刑部尚書 [10] 
在刑部尚書任上,孫嘉淦能夠做到秉公斷案。河南鄭州有疑獄冤案,皇帝曾派遣欽差前往查辦,但結果不盡人意。乾隆皇帝命令孫嘉淦前往審理此案,孫嘉淦將涉案十餘人的冤情全部審理清楚,還百姓公道。 [11] 
乾隆三年(1738年)四月,孫嘉淦升任吏部尚書,仍兼任刑部尚書。 [12]  九月,直隸總督李衞彈劾總河朱藻貪贓誤工,皇帝命孫嘉淦和尚書訥親前往審理此案,查實後依法對朱藻加以懲處。 [13] 

孫嘉淦心繫百姓

乾隆三年(1738年)十月,孫嘉淦任直隸總督 [14] 
清朝建立之初,為滿足民眾口糧的需求,曾頒佈過極嚴格的法令以禁止民間釀酒。各地百姓以私釀獲罪而犯法者甚多。孫嘉淦任直隸總督後,經過調查瞭解後上疏朝廷,指出釀造燒酒只用高粱、穀糠、豆皮等做原料,並不影響民生,且於民生有利。若一味地禁止百姓釀酒,則不利於民生之計。 [15]  清廷接受了他的建議,解除了對民間釀酒的禁令。 [16]  這對於激發民間手工業生產和改善民眾生活都有很大益處。

孫嘉淦興修水利

乾隆四年(1739年),孫嘉淦兼管直隸地區的直隸河務工作,孫嘉淦首先提議治理永定河。 [17]  提出在金門閘上下多建草壩,使河道逐漸恢復的意見。 [18] 
同年,孫嘉淦、顧琮二人親赴天津,勘察河道及眾河交匯、入海之路。 [19]  此後,他上疏朝廷,在奏書中他認為,“天津是南北運河與澱河匯合後入海之重地,建議在靜海縣獨流鎮開挖引水河,以防止年久淤墊,這是下游治水的關鍵。” [20] 
乾隆五年(1740年)九月,他又上疏陳述綜合治理直隸境內永定河子牙河南運河北運河及東白洋兩澱的具體辦法,得到皇帝允許,並嘉獎孫嘉淦。 [21]  奏疏呈遞後,恰逢江南河道總督高斌進京,路過直隸地區,乾隆帝命令高斌會同孫嘉淦一併處理直隸河務工作。 [22]  經過一階段的修復整頓,永定河河道暢通,進而加固了保定城郊堤防,提高了抗災能力,減輕了百姓的困苦。

孫嘉淦人物晚年

乾隆六年(1741年)八月,孫嘉淦由直隸總督調任湖廣總督 [23]  乾隆八年(1743年),孫嘉淦因處理謝濟世案不當,包庇屬下,被革職。 [24]  乾隆九年(1744年),孫嘉淦擔任宗人府府丞。乾隆十年(1745年),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乾隆十二年(1747年)孫嘉淦以年老乞求退休,得到批准。 [25] 
兩年之後,孫嘉淦回京,入值上書房。乾隆十五年(1750年)正月,擔任兵部侍郎一職,同年八月升任工部尚書,不久後署理翰林院掌院學士一職。 [26]  乾隆十七年(1752年),孫嘉淦任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27] 
乾隆十八年(1753年)十二月,孫嘉淦去世,享年七十一歲,諡號“文定”。

孫嘉淦主要成就

孫嘉淦以敢於直言進諫而著名,他在乾隆帝即位之初上疏《三習一弊書》被譽為清代“奏議第一”。 [28] 
孫嘉淦在任直隸總督期間,體察民間疾苦,主要致力於解除釀酒禁令,並奏請修改調整有關法規,安定民生,興修水利,治理河流,發展生產,並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效果。 [29] 

孫嘉淦個人作品

春秋義》、《南華通》、《詩義折中》、《周易述義》、《司成課程》、《近思錄輯要》、《成均講義》、《詩刪》、《南遊記》。

孫嘉淦史籍記載

《清史稿·孫嘉淦傳》

孫嘉淦軼事典故

孫嘉淦不愛金錢

在國子監祭酒任上,一次引見期滿教習,皇帝對教習宋鎬、方從仁不滿意,孫嘉淦則堅持認為二人稱職可用。 [30]  雍正帝責問他,孫嘉淦接着上奏説教習方從仁不稱其職。雍正帝大怒,斥責孫嘉淦欺君罔上,並下令將他革職交由刑部定罪,擬斬。 [31]  雍正帝對大臣們説:“孫嘉淦太憨,但他不愛錢。”將他的處罰改為罰往户部銀庫效力。 [32]  當時兼領户部的果親王允禮親往勘察,得知他實心用事,並無怨言,且所經管賬目不差毫釐,於是便據實奏報,孫嘉淦才重新得到任用。 [33]  雍正十年(1732年),調任刑部侍郎,不久後兼任吏部侍郎 [34] 
孫嘉淦告老還鄉,從京城回興縣之前,心想自己一輩子從不貪污,沒有攢下幾個錢,如今榮歸故里,還是一副窮酸模樣,遭鄉紳土財恥笑的同時,也給朝廷丟臉。思謀良久,他讓僕人連夜買來十幾口厚重木箱,並親自動手裝滿了磚頭。第二天,輜重浩蕩啓程回家。沒料到,皇帝得到舉報説,孫嘉淦平常裝清廉,實際也是個貪墨官,原因在於,他回鄉的時候金銀財寶帶了好幾騾車。於是,孫嘉淦行至半路遭到檢查。此事一經彙報,皇上很是感動,命令沿途官府以真金實銀換下了孫嘉淦箱子裏的磚頭,算是重重賞了他一筆。 [35] 

孫嘉淦關愛百姓

孫嘉淦在任直隸總督期間,十分關心百姓疾苦。有一個名叫焦韜的人被誣告為“邪教首領”,被官府鎖拿。焦在嚴刑逼供之下屈打成招,不但本人被判凌遲處死,而且株連數百名無辜平民。人命重案依照法律必須經總督複審。孫嘉淦認真查閲案卷,聽取口供,從中發現破綻,為焦韜澄清了冤枉,也還數百名無辜者以清白。 [36] 
晉州一名叫做紀懷讓的村民,吃飯時不小心把小豆汁灑在自己身上,衣服染上一片紅色。正巧村裏發生一樁小兒被殺人命案,捕役硬説他是殺人兇手,不由分説抓到縣衙。紀懷讓忍受不住酷刑,被迫招認,於是被錯判極刑。等到處決的那一天,正定知府陳浩來報告冤情,孫嘉淦親自審理之後紀懷讓的沉冤才得昭雪,錯案才得糾正。 [37] 

孫嘉淦家族成員

祖父:孫世藎,貢生,官至江西崇仁知縣,誥贈光祿大夫
父:孫天繡,廩生,誥贈光祿大夫。
母:原配李氏;繼配原氏。
伯兄:孫正淦,早卒。
仲兄:孫鴻淦,進士,官至湖北公安縣知縣,著有《莊子內篇評註》。
弟:孫揚淦,進士。
子:孫孝愉,曾任刑部主事,官至直隸按察使
子:孫孝則,官至直隸天津府通判
孫:孫鑄,官至河南鹽大使;孫鑾,官至河南員外郎 ;孫鏞,監生

孫嘉淦人物評價

雍正帝評價:“朕自從繼位以來,敢於直言進諫者,只有孫嘉淦一人。” [38] 
清史稿》評價:“嘉淦諤諤,陳善閉邪,一朝推名疏。” [39] 
參考資料
  • 1.    《清史稿·孫嘉淦傳》:嘉淦故家貧。
  • 2.    《清史稿·孫嘉淦傳》:康熙五十二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
  • 3.    《清史稿·孫嘉淦傳》:世宗初即位,命諸臣皆得上封事。嘉淦上疏陳三事:請親骨肉,停捐納,罷西兵。
  • 4.    《清史稿·孫嘉淦傳》:上召諸大臣示之,且曰:“翰林院乃容此狂生耶?”大學士朱軾侍,徐對曰:“嘉淦誠狂,然臣服其膽。”上良久笑曰:“朕亦且服其膽。”
  • 5.    《清史稿·孫嘉淦傳》:擢國子監司業。
  • 6.    《清史稿·孫嘉淦傳》:雍正四年,遷祭酒。六年正月,署順天府府尹。
  • 7.    《清史稿·孫嘉淦傳》:丁父憂,服未闋,召還京,仍授府尹。進工部侍郎,仍兼府尹、祭酒。
  • 8.    《清史稿·孫嘉淦傳》:十三年八月,高宗即位。九月,授吏部侍郎。十一月,遷都察院左都御史,仍兼吏部。
  • 9.    《清史稿·孫嘉淦傳》:嘉淦上疏言:“臣本至愚,荷蒙皇上聖恩,畀以風紀重任。日夜悚惶,思竭一得之慮;而每月以來,捧讀聖訓,剴切周詳,仁政固已舉行,臣愚更無可言。所欲言者,皇上之心而已。皇上之心,仁孝誠敬,明恕精一,豈復尚有可議?而臣猶欲有言者,正於心無不純、政無不善之中,竊鰓鰓私憂過計而欲預防之也。治亂之循環,如陰陽之運行。陰極盛而陽生,陽極盛而陰姤。事當極盛之地,必有陰伏之機。其機藏於至微,人不能覺;及其既着,積重而不可返。此其間有三習焉,不可不慎戒也。主德清則臣心服而頌,仁政行則民身受而感,出一言而盈廷稱聖,發一令而四海謳歌,在臣民本非獻諛,然而人主之耳則熟於此矣。耳與譽化,非譽則逆,始而匡拂者拒,繼而木訥者厭,久而頌揚之不工者亦絀矣。是謂耳習於所聞,則喜諛而惡直。上愈智則下愈愚,上愈能則下愈畏,趨蹌諂脅,顧盻而皆然,免冠叩首,應聲而即是。此在臣工以為盡禮,然而人主之目則熟於此矣。目與媚化,非媚則觸,故始而倨野者斥,繼而嚴憚者疏,久而便辟之不巧者亦忤矣。是謂目習於所見,則喜柔而惡剛。敬求天下之事,見之多而以為無足奇也,則高己而卑人;慎辨天下之務,閲之久而以為無難也,則雄才而易事;質之人而不聞其所短,返之己而不見其所失。於是乎意之所欲,信以為不逾,令之所發,概期於必行矣。是謂心習於所是,則喜從而惡違。三習既成,乃生一弊。何謂一弊?喜小人而厭君子是也。今夫進君子而退小人,豈獨三代以上知之哉?雖叔季之君,孰不思用君子?且自智之君,各賢其臣,孰不以為吾所用者必君子而決非小人?乃卒之小人進而君子退者,無他,用才而不用德故也。德者君子之所獨,才則君子小人共之,而且小人勝焉。語言奏對,君子訥而小人佞諛,則與耳習投矣。奔走周旋,君子拙而小人便辟,則與目習投矣。即課事考勞,君子孤行其意而恥於言功,小人巧於迎合而工於顯勤,則與心習又投矣。小人挾其所長以善投,人主溺於所習而不覺,審聽之而其言入耳,諦觀之而其顏悦目,歷試之而其才稱乎心也,於是乎小人不約而自合,君子不逐而自離。夫至於小人合而君子離,其患可勝言哉?而揆厥所由,皆三習為之蔽焉。治亂之機,千古一轍,可考而知也。我皇上聖明臨御,如日中天,豈惟並無此弊,抑且並無此習。然臣正及其未習也而言之,設其習既成,則或有知之而不敢言,抑或言之而不見聽者矣。今欲預除三習,永杜一弊,不在乎外,惟在乎心,故臣原言皇上之心也。語曰:‘人非聖人,孰能無過?’此淺言也。夫聖人豈無過哉?惟聖人而後能知過,惟聖人而後能改過。孔子謂五十學易,可無大過。文王視民如傷,望道如未之見。是故賢人之過,賢人知之,庸人不知也。聖人之過,聖人知之,賢人不知也。慾望人繩愆糾謬而及於其所不知,難已。故望皇上聖心自懍之也。反之己真知其不足,驗之世實見其未能,故常欿然不敢自是。此不敢自是之意,流貫於用人行政之間,夫而後知諫爭切磋,愛我良深,而諛悦為容者,愚己而陷之阱也;夫而後知嚴憚匡拂,益我良多,而順從不違者,推己而墜之淵也。耳目之習除,取捨之極定,夫而後眾正盈朝,太平可睹矣。不然,自是之根不拔,則雖斂心為慎,慎之久而覺其無過,則謂可以少寬;厲志為勤,勤之久而覺其有功,則謂可以少慰。此念一轉,初亦似於天下無害,而不知嗜慾燕安功利之説,漸入耳而不煩,而便辟善柔便佞者,亦熟視而不見其可憎。久而習焉,或不自知而為其所中,則黑白可以轉色,而東西可以易位。所謂機伏於至微而勢成於不可返者,此之謂也。大學言‘見賢而不能舉,見不賢而不能退’,至於好惡拂人之性;而推所由失,皆因於驕泰,驕泰即自是之謂也。由此觀之,治亂之機,轉於君子小人之進退;進退之機,握於人主之一心;能知非則心不期敬而自敬,不見過則心不期肆而自肆。敬者君子之招而治之本也,肆者小人之媒而亂之階也。然則沿流溯源,約言蔽義,惟望我皇上時時事事常守此不敢自是之心,而天德王道舉不外乎此矣。”
  • 10.    《清史稿·孫嘉淦傳》:疏上,上嘉納,宣示,遷刑部尚書。
  • 11.    《清史稿·孫嘉淦傳》:河南鄭州有疑獄,命使者往勘,仍不得實。上命嘉淦往訊,得其冤狀十餘人盡脱之。
  • 12.    《清史稿·孫嘉淦傳》:乾隆三年四月,遷吏部尚書,仍兼管刑部事。
  • 13.    《清史稿·孫嘉淦傳》:九月,直隸總督李衞劾總河朱藻貪劣誤工,命偕尚書訥親往鞫,得實,論如律。
  • 14.    《清史稿·孫嘉淦傳》:十月,授直隸總督。
  • 15.    《清史稿·孫嘉淦傳》:時畿輔酒禁甚嚴,罹法者眾。嘉淦疏言:“酒禁之行,無論適以擾民,而實終不能禁。借令禁之不擾,且能永禁,而於貧民生計,米穀蓋藏,不惟無益,抑且有損。夫作酒以糜谷,此為黃酒言也,其麴必用小麥,其米則需睟稉,皆五穀之最精。若燒酒則用高粱,佐以豆皮、黍殼、穀糠,麴以大麥為之,本非朝夕所食,而豆皮、黍殼、穀糠之屬,原屬棄物,雜而成酒,可以得價,其糟可飼六畜。化無用為有用,非作無益害有益也。今欲禁燒酒而並禁黃酒,則無以供祭祀、賓客、養老之用。若不禁黃酒止禁燒酒,省大麥、高梁之粗且賤者,而倍費小麥、睟稉之精且貴者,臣所謂無益於蓋藏也。百工所為,皆需易之以粟,太貴則病末,太賤則傷農,得其中而後農末俱利。故農有歉荒,亦有熟荒,十年以內,歉歲三而豐歲七,則粟宜有所泄,非但積之不用而已。今北地不種高粱,則無以為薪、席、屋牆之用,種之而用其稭稈,則其顆粒宜有所售。燒鍋既禁,富民不買高粱,貧民獲高粱,雖賤價而不售。高粱不售,而酒又為必需之物,則必賣米穀以買黃酒。曏者一歲之內,八口之家,賣高粱之價,可得七八兩,今止二三兩矣;而買黃酒之價,則需費七八兩。所入少而所出多,又加以粃糠等物堆積而不能易錢,自然之利皆失。日用所需,惟糶米麥。糶而售,則家無蓋藏;糶而不售,則百用皆絀。臣所謂有損於生計者此也。小民趨利,如水就下。利所不在,雖賞不為。利之所在,雖禁彌甚。燒鍋禁則酒必少,酒少則價必貴,價貴而私燒之利什倍於昔。什倍之利所在,民必性命爭焉。孟子曰‘君子不以所養人者害人’,本為民生計,而滋擾乃至此,則立法不可不慎也。”
  • 16.    《清史稿·孫嘉淦傳》:疏上,詔弛禁。
  • 17.    《清史稿·孫嘉淦傳》:四年,命兼管直隸河工,嘉淦議治永定河。
  • 18.    《清史稿·孫嘉淦傳》:初至官,即請於金門閘上下多建草壩,使河流漸復故道。
  • 19.    《清史稿·孫嘉淦傳》:四年正月,復疏請於金門閘下增設草壩一,引永定河歸故道,自中亭、玉帶達天津歸海。得旨,偕總河顧琮悉心經理。
  • 20.    《清史稿·孫嘉淦傳》:嘉淦復疏言:“天津南北運河與澱河會於西沽以入於海河。南運河水濁,久必淤墊,況通省之水皆匯於此,秋潦時至,宣泄不及。
  • 21.    《清史稿·孫嘉淦傳》:五年九月,疏言:“直隸經流之大者,永定、子牙、南運、北運四河,與東西兩澱。治永定河,擬於葉澱之東疏引河,由西沽北入海;治子牙河,擬濬新河,引上游諸水入澱,開舊河東堤,使漸由西沽南入海;治北運河,兩岸去沙裁直,濬減河,培堤岸;治南運河,兩岸築遙堤,濬河使行正溜,安陵鎮建閘,濬減河三十餘裏,入老河口達於海;治西澱,擬開白溝河故道以入中亭,九橋南別疏一河,並濬青門河別派分流,下游已暢達,復將金門閘西引河改由東道,於苑家口疊道建木橋五,使瀝水通行;治東澱,擬濬上游三岔河令寬深,楊家河、卞家河窪諸處疏引河,並行而東會於西沽,庶使四河順軌,兩澱暢泄。”又引永定河改歸故道,各工俱全,上嘉之。
  • 22.    《清史稿·孫嘉淦傳》:時江南總督高斌入都,上命會同嘉淦議河務。
  • 23.    《清史稿·孫嘉淦傳》:六年八月,調湖廣總督。
  • 24.    《清史稿·孫嘉淦傳》:八年,湖南糧道謝濟世劾善化知縣樊德貽、衡陽知縣李澎浮收漕米,巡撫許容庇德貽等,疏劾濟世,下嘉淦察讞。上遣侍郎阿里袞往按,直濟世。上責嘉淦徇庇,奪官。
  • 25.    《清史稿·孫嘉淦傳》:九年,授宗人府府丞。十年,遷左副都御史。十二年,以老乞休,許之。
  • 26.    《清史稿·孫嘉淦傳》:十四年,召來京,直上書房。十五年正月,授兵部侍郎。八月,擢工部尚書,署翰林院掌院學士。
  • 27.    《清史稿·孫嘉淦傳》:十七年,進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 28.    張淑霞.直隸總督傳略:中國文史出版社,2000年:第47頁
  • 29.    張淑霞.清代直隸總督傳略:中國文史出版社,2000年:第48頁
  • 30.    《清史稿·孫嘉淦傳》:嘉淦為祭,教習宋鎬、方從仁等期滿引見,嘉淦言鎬等皆可用;上詰之,又言從仁實不堪用。
  • 31.    《清史稿·孫嘉淦傳》:上乃大怒,斥嘉淦反覆欺罔,奪職,交刑部治罪,當挾詐欺公律擬斬。
  • 32.    《清史稿·孫嘉淦傳》:上語諸大臣曰:“孫嘉淦太戇,然不愛錢。”命免罪,在户部銀庫效力行走。
  • 33.    《清史稿·孫嘉淦傳》:果親王允禮時領户部,蒞視,嘉淦方持衡稱量,與吏卒雜坐均勞苦。詢所收銀,則別置一所,覆之,無絲毫贏絀。事上聞,上愈重嘉淦。
  • 34.    《清史稿·孫嘉淦傳》:十年,調刑部侍郎,尋兼署吏部侍郎。
  • 35.    明清時期山西的清官廉吏  .網易[引用日期2016-04-11]
  • 36.    《清史稿·孫嘉淦傳》:民焦韜被誣坐邪教,株連者數百人,嘉淦白其枉。
  • 37.    《清史稿·孫嘉淦傳》:民紀懷讓食料豆汁染衣,會村有賊殺人,偵者以為血,誣服。決有日,正定知府陳浩廉得冤狀,嘉淦親鞫,雪懷讓。
  • 38.    雍正帝:“朕繼位以來,每事能直言極諫者,惟孫嘉淦一人。”
  • 39.    《清史稿》卷三百三-列傳九十
  • 40.    唐榮智主編.世界法學名人詞典[M].上海:立信會計出版社,2002.06.第276頁
  • 41.    孫嘉淦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5-31]
  • 42.    孔範今,桑思奮,孔祥林主編;丁原明,王培元,沈望舒等副主編.孔子文化大典.北京:中國書店.1994.第7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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