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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振同

鎖定
季振同(1901—1934),河北滄縣人,1931年12月14日,季振同與趙博生董振堂、黃中嶽等人一起發動寧都起義,率領國民黨二十六路軍 [4]  官兵投奔紅軍,被改編為紅一方面軍第五軍團,中革軍委任命季振同為紅五軍團總指揮。1932年1月季振同由周恩來和朱德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
中文名
季振同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01年
逝世日期
1934年
職    業
革命家
主要成就
參與領導寧都起義
出生地
河北滄縣
信    仰
共產主義

季振同人物生平

季振同,1901年5月出生於河北滄縣。1919年春,赴北平謀生,深受當時五四運動的影響,立志做一名愛國軍人,同年進入馮玉祥部隊,後畢業於保定陸軍軍官學校。1924年10月,他跟隨馮玉祥參加了推翻賄選總統曹錕的北京政變,驅逐滿清廢帝溥儀出宮,深受馮玉祥器重,先後由排長逐級晉升至旅長。1926年9月,參加馮玉祥部五原誓師,任國民聯軍第14師師長,參加北伐戰爭。
1931年,季振同任國民黨第二十六路軍第74旅旅長。九一八事變後,他明確反對蔣介石對日不抵抗方針和“剿共”政策,多次向74旅官兵講話表示:“國家興亡匹夫有責。我們不當亡國奴,我們要自強,雪國恥,收復國土和主權!”“我們要有勇氣,回北方去,堅決抗擊日軍去!”他領頭聯名給蔣介石發電報,要求回北方與日軍作戰。蔣介石則嚴令二十六路軍繼續“圍剿”紅軍,“侈談抗日者殺無赦”。這更加激起季振同等二十六路軍官兵對國民黨蔣介石反動政策的不滿。
在中國共產黨的推動下,1931年12月14日,季振同與趙博生、董振堂、黃中嶽等一起,發動了著名的寧都起義,率領二十六路軍1.7萬名官兵棄暗投明,被改編為紅一方面軍第五軍團,中革軍委任命季振同為紅五軍團總指揮,蕭勁光為紅五軍團政治委員。
起義後不久,季振同即向黨中央提出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要求。1932年1月,由朱德和周恩來介紹,經黨中央批准,季振同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在黨的領導下,經過整編訓練,紅五軍團開赴前線,投入到反“圍剿”作戰中,先後參加了贛州、龍巖、漳州、水口等重要戰役。特別是水口一戰,紅五軍團與敵人展開了激烈拼殺,表現了極其英勇頑強的戰鬥作風。紅五軍團成為中央紅軍的一支勁旅,作為軍團總指揮的季振同功勳卓著,屢建奇功。
1932年8月,由於黨內“左”傾錯誤的影響,季振同被誤定為反革命分子,入獄監禁。1934年10月,中央紅軍長征前夕,季振同被錯殺於江西省瑞金縣葉坪村,犧牲時年僅33歲。 [1-2] 

季振同毛澤東挽救季振同

1932年5月5日,中央國家政治保衞局執行部長李克農經周恩來批准,突然在漳州將紅十五軍軍長黃中嶽、紅十五軍參謀長蕭世俊逮捕。5月8日,又將等待出國、請假到汀州視事的季振同逮捕。隨後被捕的還有:李聘卿(紅五軍團經理處會計科長)、高達夫(紅十五軍經理處副處長)、朱冠甫(曾任紅五軍團參謀長、紅校總教官)、張少宜(紅十五軍副軍長、紅校總教官)、劉佐華(馮玉祥與季振同聯絡代表)、蔡佩玉(紅軍學校俱樂部管理員)六人。當時加給季、黃、蕭等人的是“反革命”罪名。 [3] 
1932年8月3日至4日,蘇維埃臨時最高法庭在葉坪臨時中央政府大廳對“季、黃反革命案件”進行審訊。審訊結束時,最高法庭完全同意原告機關的訴訟意見。 [3]  判決如下:“季振同、黃中嶽、蕭世俊、張少宜、朱冠甫、高達夫、李聘卿、劉佐華八名執行槍決,並沒收他們的一切財產。蔡佩玉監禁五年。”判決“是最後的,無上訴權”。 [3] 
當這一判決送達蘇維埃中央執行委員會批准時,毛澤東和項英沒有同意。他們認為:“季黃等均是參加寧都暴動者,對革命不無相當功績”,“季黃二人雖是此案的主謀者,但曾為寧都暴動領導人之一,應減刑免死”,“朱冠甫、高達夫、張少宜等三人曾參加寧都兵暴,並且不是此案的主謀者,可改為監禁。”於是,1932年8月10日由毛澤東、項英簽署的中央委員會決議案決議如下:季、黃二人“由死刑減為監禁十年”;朱、高、張三人“由死刑改為監禁八年”;其餘劉佐華等4人“仍按原判執行”。 [3] 

季振同平反昭雪

1972年6月,在中共中央一個“批林整風”的會議上,周恩來沉痛地説:“寧都起義,當然是我黨做了工作,但季振同、黃中嶽起了重要作用。後來説他二人不安心,想把隊伍拖走,李克農向我報告,我也同意將他們逮捕,結果搞死了!這件事,我也有責任的。”
1979年6月,姬鵬飛黃鎮、李達、王幼平、袁血卒、蘇進等寧都起義參與者上書中共中央,要求為季振同、黃中嶽平反。不久中共中央書記處批准為季振同、黃中嶽平反昭雪,恢復黨籍。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