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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蘭

(清末商人)

鎖定
孟蘭(?~?) 今富平縣人,清咸豐同治年間(1851~1874)在隴經商,頗富有,性慷慨,重義疏財。
中文名
孟蘭
家    鄉
富平縣
性    格
慷慨,重義疏財
經商時間
咸豐同治年間(1851~1874)
人物生平
同治初年,以辦城防籌賑有功,保舉為藍翎五品銜。光緒初,捐資兩次,助隴鄉試,後覺此非良策,乃捐城內南街街房一院,當價400千文,加上其他資金250千文,一併捐給書院放債生息,永作科試基金。他見每年千河暴漲,淹斃行人頗多,遂將沙崗子東街自置房院捐入龍王會,每年佃價16千文,由會首經理,以此款為在水漲急救時付給水夫工價,實行多年,未溺斃1人。孟對負債無力償還者,退回債約,予以豁免。光緒中葉,孟壽辰,隴州4鄉108社為其敬獻“誼高焚券”大匾,懸其南街工房門上,以示褒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