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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慶瑜

(河北大學副校長)

鎖定
孟慶瑜,男,漢族,1973年8月出生,河北阜平人,中共黨員、河北大學副校長;曾任河北大學政法學院院長; [4]  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類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層次人選、“河北省理論人才五十人工程”人選、河北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專家、河北省社會科學優秀青年專家。 [1-2] 
中文名
孟慶瑜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73年8月
畢業院校
河北大學
蘭州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職    稱
教授

孟慶瑜教育背景

1、1995年7月河北大學法學專業本科畢業,獲法學學士學位;
2、1998年7月蘭州大學經濟法學專業研究生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
3、2004年7月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專業研究生畢業,獲法學博士學位。

孟慶瑜教學經歷

1、高度重視本科課堂教學,主要承擔經濟法學、民法學、環境資源法學等法學主幹課程和選修課程的教學工作,教學效果良好;主研的《經濟法概論》於2003年5月獲河北大學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民商經濟法課程體系建設及教學內容改革的實踐》於2004年10月獲河北省優秀教學成果三等獎。
2、熱情關注本科學生的學術研究,迄今已指導本科學生在《河北大學學報》、《甘肅政法學院學報》、《當代法學》等多種刊物公開發表學術論文10餘篇,兩名學生先後榮獲河北省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二等獎和一等獎。

孟慶瑜社會兼職

河北法學會副會長 [3] 

孟慶瑜獲得榮譽

積極投身研究生教育,先後為碩士研究生講授專業外語、債法與合同法、經濟法學專題、部門行政法專題等學位課程。
2004年被中共河北大學委員會授予“教書育人”先進教職工榮譽稱號。

孟慶瑜科研項目

1、2004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經濟法理念研究》(主研人);
2、2004年河北省教育廳社科研究項目《弱勢羣體的法律保護問題研究》(主持人);
3、2004年河北大學社科基金重點項目《收入分配中的法律問題研究》(主持人);
4、2003年河北大學社科基金項目《社會分配關係的法律規制研究》(主持人);
5、2002河北省教育廳社科研究項目:《我省環境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法律規制研究》(主持人);
6、2001年河北省社科規劃項目《影響市場經濟秩序違法行為研究》(主研人);
7、1999年河北省社科規劃項目《依法治省的實現途徑研究》(主研人)。

孟慶瑜學術著作

1、《分配關係的法律調整——基於經濟法的研究視野》(獨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2、《環境污染損害賠償實務》(合著),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3、《經濟法學》(主編),重慶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4、《環境資源法概論》(獨著),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
5、《依法治省的實現途徑研究》(合著),河北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6、《西部開發與法律制度建設》(合著),蘭州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7、《民法本論》(參編),蘭州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孟慶瑜學術論文

1、《論分配關係中的法律》,《河北法學》2005年第12期;
2、《論分配關係的法律調整機制》,《河北大學學報》2005年第5期;
3、《論中國經濟法的特殊使命及其完善》,《蘭州大學學報》2005年第3期;
4、《社會分配關係的經濟法調整:“需要國家干預説”的具體適用與例證》,單飛躍等:《需要國家干預:經濟法視域的解讀》,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5、《分配關係的法律調整論綱》,《法律科學》2004年第2期;
6、《論國家分配權》,《河北大學學報》2004年第1期;
7、《論分配關係的税法調整機制及其完善》,王先林主編:《安徽大學法律評論》(2003年第2卷),安徽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8、《老年弱勢羣體的法律救濟》,《學術論壇》2003年第5期;
9、《法律在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中的作用》,《人民日報》2003年8月8日,第9版;
10、《反貧困法律問題研究》,《法律科學》2003年第1期,被《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2003年第2期轉載;
11、《自然資源產權制度的改革與創新》,《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3年第1期;
12、《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法律思考》,《經濟論壇》2003年第24期;
13、《西部開發與環境保護的立法完善》,《雲南大學學報(法學版)》2002年第6期;
14、《中國經濟法發展中的國家主義之克服》,《東方論壇》2002年第5期;
15、《世界貿易組織與中國經濟法制的互動關係》,《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02年第5期;
16、《西部開發的經濟法思考》,《河北大學學報》2002年第2期;
17、《論中國經濟法的訴訟保障機制》,《法學論壇》2002年第2期,被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2002年第9期轉載;
18、《西部大開發與區域法制建設》,《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01年第2期;
19、《論綜合性自然資源立法》,《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1年第1期;
20、《西部開發中自然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法律思考》,《當代法學》2000年第6期;
21、《面向可持續發展的自然資源法與環境保護法的比較研究》,《河北大學學報》2000年第5期,被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01年第2期轉載;
22、《綜合性自然資源立法——實現自然資源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基本法律保障》,《黑龍江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0年第6期;
23、《自然資源法基本原則新探》,《河北大學學報》1999年第5期;
24、《論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計劃與計劃立法》,《黑龍江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1999年第3期;
25、《論自然資源立法及法律體系構建》,《當代法學》1998年第4期;
26、《自然資源基本法立法可行性研究報告》,《蘭州大學學報》1998年第6期,被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法理學、法律史學》1998年第9期轉載;
27、《論我國自然資源法制及其立法完善》,《河北大學學報》1998年第2期;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01年第9期轉載。

孟慶瑜學術獲獎情況

1、《和諧社會建設中的循環經濟立法》獲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2005年年會青年優秀論文鼓勵獎(2005年10月);
2、《環境資源法概論》獲保定市第七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2005年8月);
3、《反貧困法律問題研究》獲河北省法學會第七次法學優秀成果論文二等獎(2004年12月);
4、《依法治省的實現途徑研究》獲河北省第九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2004年10月);
5、《分配關係的法律調整論綱——兼論弱勢羣體的法律保護》獲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2003年年會中青年優秀論文三等獎(2003年12月);
6、《論中國經濟法的訴訟保障機制——中國經濟訴訟的反思與重構》獲保定市第六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2003年9月);
7、《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法律思考》獲保定市第六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2003年9月)。

孟慶瑜榮譽獎勵

榮譽獎勵
獲獎年份
獲獎項目
2019年
第六屆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成果獎三等獎
2018年
第十六屆河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
2017年
河北省“十大法治人物”
2017年
河北省教學成果獎二等獎
2016年
全國法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優秀教師
2016年
全省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工作者
2014年
第十四屆河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
2013年
第八屆河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秀成果獎三等獎
2012年
寶鋼優秀教師獎
2008年
第十一屆河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
2006年
第十屆河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
資料來源: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