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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經注

(唐玄宗李隆基的訓注)

鎖定
唐玄宗李隆基注。開元十年(722),玄宗訓注《孝經》頒於天下及國子學。天寶二載(743),重加修訂,亦頒天下。天寶四載九月,以御注刻石於太學,謂之《石台孝經》。《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皆著錄為1卷。天寶五載,元行衝奉詔作疏,增為2卷。宋至道三年(997),宋太宗詔命李沅、杜鎬纂《孝經正義》又增1卷。鹹平年間(998~1003),以邢昺續理其事。邢昺系據元行衝疏釋校定敷衍,約而修之,而成後世通行之本。明萬曆監本、崇禎汲古閣本、清乾隆武英殿校刊本、阮元校刊本皆作9卷。玄宗《孝經注》,會合韋昭、王肅、虞翻、劉劭、劉炫、陸澄六家之異同,芟去其煩亂,撮取其義理允當者而成。唐玄宗注意到,提倡孝道,有利於社會秩序的安定,使“上下臣人(民)和睦無怨”(《孝經·開宗明義注》)。以事親盡孝而移情於君,則可以盡忠,有利於鞏固封建皇權的統治地位。故“聖人知孝之可以教人也,故因嚴以教敬,因親以教愛,於是以順移忠之道昭矣,立身揚名之義彰矣”(《孝經注序》)。《孝經注》的內容,於此處可見一斑。 [1] 
中文名
孝經注
作    者
李隆基
參考資料
  • 1.    中國孔子基金會.中國儒學百科全書: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6: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