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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宣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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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宣之治,又稱孝宣中興 [1]  ,是前漢宣帝劉詢開創的盛世,漢宣帝承六世之基業,勵精圖治,開創了國力強盛、四夷賓服、經濟繁榮、民生富庶的局面,故史家謂之為“孝宣之治” [2] 西漢進入極盛期。 [3]  後世語精明者,首推漢宣,彼其吏稱民安,可為效矣。
在漢宣帝治理下,很快出現了政治清明、社會和諧、經濟繁榮、四夷賓服的盛世局面,將西漢國力推向極盛,《漢書》贊曰:“至孝宣之世,承武帝奮擊之威,直匈奴百年之運,因其壞亂幾亡之厄,權時施宜,覆以威德,然後單于稽首臣服,遣子入侍,三世稱藩,賓於漢庭。是時,邊城晏閉,牛馬布野,三世無犬吠之警,黎庶亡干戈之役。”,故謂之為孝宣之治 [2]  ,又被稱為孝宣中興 [1] 
中文名
孝宣之治
發生時間
西漢
又    稱
孝宣中興
涉及人物
劉詢

孝宣之治背景

劉詢(前91年-前48年1月10日),本名劉病已,字次卿,即位後改名為詢,西漢第十位皇帝,公元前74年至前48年1月10日在位。為漢武帝劉徹衞子夫的曾孫,戾太子劉據史良娣之孫,史皇孫劉進和妾王翁須之子。 [4] 
徵和二年(前91年),巫蠱之禍爆發,劉詢家人蒙難,襁褓中的劉詢因而下獄,後被祖母史家收養,直到武帝下詔掖庭養視,上屬籍宗正元平元年(公元前七十四年)昌邑王廢后霍光等大臣將他從民間迎入宮中,先封為陽武侯,於同年7月繼位,時年十八歲,次年改元本始 [5] 
由於劉詢幼年遭遇變故,長期生活在民間,因此對百姓的疾苦和吏治得失有所瞭解,這對他的施政有直接影響。 [6]  地節二年(前68年),霍光病逝 [7]  ,劉詢開始親政,着重於整頓吏治、選賢任能,賢相循吏輩出,為維護法律正常行使,劉詢設置治御史以審核廷尉量刑輕重。 [8] 廷尉平至地方鞠獄,規定郡國呈報獄囚被笞瘐死名數,重視民命之餘又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9]  此外又召集著名儒生在未央宮講論五經異同,目的是為了鞏固皇權、統一思想。 [10]  其餘如屢次扶助鰥、寡、孤、獨、高齡老人、貧困百姓等人羣 [11-12]  ,選賢任能並鼓勵賢士匡正自已的錯誤 [13]  ,關心民間疾苦並借公田來安置流民 [14]  ,對於長輩親屬病逝的男丁要求減免徭役以此盡孝道 [15]  ,時常派遣官吏巡查民生以此及時減免賦税、賑濟受災百姓 [16]  ,設置常平倉供應邊塞軍需及平衡糧價 [17]  ,且認為治國之道應以“霸道”、“王道”雜治,反對專任儒術 [18] 

孝宣之治政治

孝宣之治隱忍蓄勢

從昭帝年間到昌邑王劉賀(史稱漢廢帝短暫的27天,再到漢宣帝劉詢即位之初,朝政差不多全部掌握在霍光手裏。當時,霍家權力極大,霍光除了權傾朝野之外,他的兒子霍禹、侄孫霍雲還是統率宮衞郎官的中郎將;霍雲的弟弟霍山官任奉車都尉侍中,統率禁衞部隊胡越騎兵;兩個女婿分別擔任東宮和西宮的衞尉,掌管整個皇宮的警衞;堂兄弟、親戚也都擔任了朝廷的重要職位,形成了一個盤根錯節、遍佈西漢朝廷的龐大的勢力網。 [20]  至此,霍光已經成為當時實際上的最高統治者,他的權勢和聲望在廢除了昌邑王劉賀的帝位、擁立漢宣帝之後,達到了無以復加、登峯造極的地步。
早在民間時,漢宣帝對霍光的權勢和威風就有風聞。尤其在他一夜之間由一個平民變成了至高無上的皇帝之後,更領教了霍光的權威。他一即位,就明顯地感覺到了朝廷內部來自霍光集團咄咄逼人的政治壓力,所以在他登基之日謁見“高廟”時,霍光陪同他乘車前往,他覺得渾身上下都不自在,如“芒刺在背”。有着豐富生活閲歷的漢宣帝心裏明白,自己初即位,力單勢薄,僅憑着一個皇帝的稱號是不能和羽翼豐滿的霍光相抗衡的,只有保持最大的剋制,逐漸發展自己的勢力,尋求有利時機,才能奪回屬於自己的最高統治權。所以在即位伊始,當霍光表示要還政於他時,漢宣帝回絕了,他明確表示非常信任霍光,欣賞霍光的才能。請霍光繼續主持朝政,並當眾宣佈,事無大小,先報請霍光,然後再奏知他本人。事後他還專門下詔褒獎霍光的援立之功,益封七千户。 [21-22]  每次上朝,漢宣帝都給予霍光以極高的禮遇。 [23]  漢宣帝的這一系列行為對於消除霍光對他的猜忌和提防,緩和朝廷內部潛伏的政治危機,為他的統治創造一個良好政治氣氛起到了極其明顯的積極作用,最直接的結果就是免於變成“昌邑王第二”。

孝宣之治廟樂之爭

本始二年(公元前七二年)五月,即位不足兩年的漢宣帝下了一道全面頌揚他的曾祖父漢武帝的詔書,要求丞相、御史與列侯(世襲的侯襲,一般為功臣或外戚及嫡系後裔)、二千石(年俸二千石的官員)、博士討論武帝的“尊號”和“廟樂”。 [24]  羣臣莫不贊成,唯獨長信少府皇太后師傅)夏侯勝發表了驚人的反對意見:“武帝雖有攘四夷廣土斥境之功,然不宜為立廟樂。”
丞相蔡義和御史大夫田廣明帶頭聲討夏侯勝“非議招書,毀先帝”的罪行,定性為“大逆不道”;又揭發丞相長史(丞相府秘書長)黃霸事先知道夏侯勝的觀點而沒有舉報,犯有包庇慫恿之罪;兩人都被捕入獄,判處死刑。不過漢宣帝並沒有按慣例將夏侯勝和黃霸按“大逆不道”罪處死並“夷三族”,而是長期關押。後逢大赦,出獄繼續當官。
此後大臣們很快擬定方案:尊武帝的廟號為世宗廟,在廟中演奏《盛德》、《文始》、《五行》舞曲,武帝生前巡行過的四十九個郡國(約佔全國郡國的一半)都建立世宗廟、像高祖(劉邦)廟和太宗(文帝劉恆)廟一樣。宣帝立即批准,下令在全國實行。為慶祝這一重大決定,特地給全國成年男子普遍增加一級爵位,並賞賜酒肉。 [25] 
從這起事件中,深究一番可以知道,為武帝立廟一事確實是宣帝初即位時的一招好棋,也是其與霍光暗戰中的一環。宣帝即位時雖然曾祖父已去世多年,他不可能為先帝主喪,但由於昭帝未為武帝立廟,因此宣帝以為武帝立廟的方式來宣示自己才是武帝的嫡系遺脈(戾太子是武帝的嫡長子),用來與以庶子身份即位的昭帝區別開來,顯示自己才是繼承武帝事業和遺志的正統,自己的繼位是天經地義並且完全合法,具有不容置疑的正當性就是要用為武帝立廟的正當性來標榜自己繼位的正當性和合法性,並藉以提高自己的個人威信。而且也是標榜孝道,以示為武帝盡孝。因為是打着武帝的旗號,霍光也無法表示反對。當出現夏侯勝反對的局面後,宣帝順勢將其下獄,來一個下馬威,進一步樹立了自己的個人權威,讓大臣們都不敢小瞧自己這個沒有外戚撐腰,全無根基的布衣皇帝。如此既表達了對先帝的孝心,又標榜了自己的正統嫡孫的身份,初步確立了在朝廷上的威信,真是一舉而三得。由此可見西漢晚期劉向説宣帝“聰明遠見,制持萬機”在文帝之上,絕非虛言。

孝宣之治掃滅戚族

漢宣帝即位後的第六年,也就是地節二年(前68),霍光去世。宣帝親臨葬禮,按皇帝葬制的規格埋葬了霍光,並加封霍光的侄孫霍山為樂平侯,以奉車都尉的官職領尚書事 [26-27]  與此同時,漢宣帝認為時機已到,開始親理朝政。他重用御史大夫魏相,讓魏相以給事中的身份參與朝中的機密決策,後來又提拔魏相做了丞相。 [28]  繼而任命邴吉為御史大夫,又委以他的岳父平恩侯許廣漢以重任,逐漸把權力收歸己手。 [29] 
漢宣帝深知,霍光雖然死了,但霍家的勢力還很大,霍家的親屬和親信還控制着中央政府的各個機要部門,兵權也掌握在他們手中。為此,漢宣帝首先採取行動,削奪霍家把持的權力。他先解除了霍光兩女婿東宮、西宮衞尉的職務,剝奪了他們掌管的禁衞軍權。又把霍光的兩個侄女婿調離了中郎將和騎都尉的位置,讓自己的親信擔任南北軍和羽林郎的統帥。 [30]  最終把兵權掌握在自己手中。之後,他提拔霍光的兒子霍禹為大司馬,明升暗降,剝奪了他掌握右將軍屯兵的實權。 [31]  還對上書制度進行了改革,下令吏民上書,直接呈皇帝審閲,不必經過尚書,把霍山、霍雲領尚書事的職務架空起來。通過這一系列步驟,霍家掌握的權力剝奪殆盡,權力逐漸集中在漢宣帝的手中。
面對漢宣帝全面奪權的行動,霍家集團內部惶恐不安,決定鋌而走險,舉行叛亂,推翻漢宣帝,保住他們的既得利益。但叛亂在嚴陣以待的漢宣帝面前很快瓦解了。漢宣帝大規模地鎮壓了霍氏集團的叛亂,將參加叛亂的人都處以極刑,並廢除了霍皇后(霍光次女霍成君 [32]  ,在西漢朝廷中盤踞了十幾年的霍家勢力一朝覆滅,漢宣帝最終確立了他的絕對統治。
劉詢早年生活在民間,深知吏治好壞將直接關係到百姓的生存發展與社會的和諧穩定。他説“吏不廉平則治道衰”。所以,他即位後,除親自過問政事,省去尚書這一中間環節,恢復了漢初丞相既有職位又有實權的體制外,還特別重視地方長吏的選拔和考核,並下大力氣整飭吏治。為此,劉詢建立了一套對官吏的考核與獎懲制度。他多次下詔對二千石(郡守級官吏),實行五日一聽事制度;並不定期派使者巡行郡國,對二千石官員的工作進行考察。根據考核結果,信賞必罰。他頒佈詔令説:“有功不賞,有罪不課,雖唐虞猶不能化天下。”在他當政時,一大批因政績突出的官員受到了獎勵,或以璽書勉勵,增秩賜金,或爵關內侯,升任九卿或三公。對那些不稱職或有罪的官吏,則嚴懲不貸。隨着這些措施的推行,一大批“良吏”便逐漸造就而成。其中,還有許多官吏是由低級郡吏察廉晉升而來,或因明經而被提拔。

孝宣之治整頓吏治

宣帝時期,是官吏“久任”制發展到較為完備的時期。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其一,把官員“久任”的實施範圍由中央大臣擴大到高級地方官員。不僅侍中、尚書等參掌朝政的親信近臣得蒙榮寵,郡太守一級的高級地方官也多有“久任”者。漢代的郡國介於中央與縣之間,在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中,郡國守相起承上啓下的作用。郡國守相的好壞,不僅關係到一方的安寧與否,也關係到國家的治亂興衰。所以,劉詢對郡國守相的選任,十分慎重和嚴格,規定先由朝中大臣舉薦,然後擇日親自召見考核,詢問治國安邦之術。著名循吏龔遂被任命為渤海太守,就是其中一例。 [33] 
其二,上述官員即便積有功勞、或有優異表現應該升遷,也不輕易提升調動,而是另外尋求對策,給良吏以物質、精神兩方面的獎勵和褒獎。對於親信近臣,“至於子孫,終不改易。”結果是“樞機周密,品式備具,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也”。對於郡太守,漢宣帝坦言他們是輔助天子治國理民的關鍵所在,是“吏民之本”,如果時常調動變易就不會被其屬下尊重,上下難以相安;如果實行“久任”制,百姓知其將長時期在職,就不敢欺罔上司,自然就會“服從其教化”。對治理地方確有優異政績的郡太守,漢宣帝常用的獎勵辦法是:頒佈璽書嘉獎勉勵;在原有的薪俸基礎上增加俸祿;賞賜金錢若干;甚至拜爵至關內侯,使之得以享受政治名譽與經濟利益。 [34]  如膠東相五成在“考績”中被認為安撫了大量流民,“治有異等”,就得到了明詔褒獎,並提升其俸祿為“中二千石”,賜爵關內侯。 [35]  另外一位名臣黃霸,曾經因為有過失而被貶,以八百石的官秩再度出任潁川太守,任職八年,郡中大治。宣帝下詔稱揚,並給予“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秩中二千石”的額外獎賞。 [36]  按照常規,郡太守的俸祿高者為“二千石”(低者可至“八百石”),而王成、黃霸實際享受的“中二千石”俸祿與朝廷諸卿持平。他們的職務儘管沒有升遷,但是政績得到肯定,待遇得以改善,利益得到保障。這不僅對當事人有安撫或激勵作用,而且可以給後來人樹立榜樣,結果是刺激了政風吏治的改善,這些循吏或良吏執法公平,恩威並施,其統治顯得“合人心”,“所居民富,所去見(被)恩”,故而得到時人好評。史稱“是故漢世良吏,於是為盛,稱中興焉”。 [37] 

孝宣之治懲治貪腐

劉詢來自民間,知道百姓對官員貪腐切齒痛恨,所以他一當政,就主張要嚴明執法,懲治不法官吏和豪強。一些地位很高的、腐朽貪污的官員都相繼被誅殺。大司農田延年在尊立漢宣帝時,作用非凡,“以決疑定策”被劉詢封為陽城侯,但因修建昭帝墓壙,趁僱傭牛車運沙之機,貪污賬款3000萬而被告發。有大臣為他説情,認為“春秋之義,以功覆過”,但劉詢沒有同意,派使者“召田延年詣廷尉”受審,擬以重罰,致使田延年畏罪自殺。
劉詢不僅以執法嚴明著稱,還以為政寬簡聞名。他在任用地方官時,除啓用了一些精明能幹的能吏去嚴厲鎮壓不法豪強外,還同時任用了一批循吏去治理地方,從而改變了吏治苛嚴和破壞的現象,大大緩和了社會矛盾,安定了政治局面。由於他有過牢獄之災的經歷,所以,對冤獄他深惡而痛絕之,提出要堅決廢除苛法,平理冤獄。他親政後不久,就親自參加了一些案件的審理。為從制度上保證執法的嚴肅性和公正性,公元前67年,還在朝廷增加了四名廷尉平一官,專掌刑獄的評審和複核,並設置了治御史以審核廷尉量刑輕重。公元前66年,又下詔廢除了首匿連坐法 [38]  ,並下令赦免因上書觸犯他名諱的人 [39]  。公元前54年,他派24人到全國各地巡查,平理冤獄,檢舉濫用刑罰的官員。他還先後多次下詔,大赦天下。 [40-44] 

孝宣之治漢家制度

《漢書·元帝紀》載:宣帝的太子劉奭(漢元帝)“柔仁好儒,見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繩下,大臣楊惲、蓋寬饒等坐刺譏辭語為罪而誅,嘗侍燕從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於名實,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嘆曰:‘亂我家者,太子也!’”。《漢書》這段記載,為了解漢代後期治國方針的演變提供了很好的材料。
從漢武帝時開始確立的“霸王道雜之”的“漢家制度”可以説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治國方式,宣帝劉詢一語道出了其中要訣。這一制度從漢宣帝以後,始終為後世所稱頌和遵循。而且中國古代各皇朝的統治者都不同程度地借鑑“漢家制度”的經驗教訓,以強化其統治。

孝宣之治在位年號

本始(4)公元前73年—公元前69年
地節(4)公元前69年—公元前65年
元康(5)公元前65年—公元前61年
神爵(4)公元前61年—公元前57年
五鳳(4)公元前57年—公元前53年
甘露(4)公元前53年—公元前49年
黃龍(1)公元前49年—公元前48年 [45] 

孝宣之治軍事

孝宣之治降服匈奴

馬邑之謀(前133)反擊匈奴開始,漢朝歷經龍城、河南、高闕、定襄、河西等系列會戰,終至漠北之戰(前119)擊敗匈奴,從此奠定漢強匈弱的格局。 [49]  但匈奴並未臣服,相反十幾年的恢復後,聲勢復振,與漢爭鬥竟敗少勝多,漢武后期有趙破奴2萬騎受降城之沒、李廣利3萬騎天山被圍犧牲六七、李陵5千步兵浚稽山敗沒,甚至最後李廣利7萬鐵騎燕然山全軍覆沒,不過匈奴慘勝猶敗,內部又有不和,雙方實力對比也未轉換。 [50] 
宣帝即位第二年(本始二年,前72),漢朝發鐵騎16萬餘兵馬,分五路攻打匈奴,這是兩漢400年最大規模的一次對外騎兵出征。同時,派遣校尉常惠前往烏孫,節制烏孫騎兵5萬餘,與漢軍東西並進,形成一個巨大的鉗形攻勢,夾擊匈奴。匈奴畏懼漢軍,驚惶西逃恰遇烏孫兵,一場激戰大敗而歸,常惠因此封為長羅侯。
第二年(前71)冬,匈奴再襲烏孫,遇大雪,生還者不及十分之一,再加烏孫、烏桓與丁令的乘勢攻擊,國人亡十分之三,畜亡十分之五,國力大為削弱。不久,漢軍3千騎擊匈,都能捕得幾千匈人而還,匈奴亦不敢報復,而且更向往與漢和不是戰了。 [51] 
神爵二年(前60),統治西域的日逐王先賢撣與新任單于握衍朐鞮素有矛盾,關係不睦,帶着數萬人投降漢朝,日逐王被封為歸德侯。 [52]  甘露三年(前51),呼韓邪單于親往帝都長安,俯首稱臣做北藩。 [53] 

孝宣之治控制西域

張騫之後,七十餘載漢匈相爭,直至匈日逐王歸降之際,漢宣帝神爵二年,也就是公元前60年,西域都護設立,西域廣袤地域正式歸漢朝管轄。本始二年大捷後常惠被派再返烏孫,賞賜其有功人員。因龜茲(西域一大國)曾殺漢屯田校尉賴丹,回國途中,常惠徵調西域諸國5萬人馬,往攻龜茲,迫其國王謝罪並交出兇手姑翼,即斬殺之。
西域歷來是漢匈的第二戰場。西域本匈奴勢力範圍,匈奴置僮僕都尉駐紮在焉耆一帶,管轄西域諸國。漢武帝通西域、敗匈奴、伐大宛後,聲威亦遠震此地,漢使往來不絕,並屯田渠犁。漢匈遂在西域形成了拉鋸戰,你來我往,此消彼長,情形至為複雜。武帝后期,因擊匈失利和詔罷輪台之戍,漢勢有所減弱,昭帝時,霍光遣傅介子計斬樓蘭王,漢朝對西域的影響又有所加強。到了宣帝初年,漢匈仍以天山為界,南為漢朝勢力範圍,北則為匈奴。
車師屬於北道,為匈奴控制,對漢朝不敬。宣帝親政的第一年(地節二年,前68),即遣屯田渠犁的鄭吉,發附近西域諸國兵1萬餘及屯田1500漢兵,往討車師,擊破降服之。匈奴派兵來戰,鄭吉領兵迎擊,兩軍遭遇,匈奴竟害怕退去。後來,鄭吉派遣300漢兵屯駐車師。
不久,南道的莎車王弟呼屠徵,殺了親漢國王萬年與漢使奚充國,自立為王,並煽動南道諸國,叛離漢朝,南道因此阻斷不通。 [54]  當時鄭吉還在北道,恰奉宣帝派遣馮奉世正出使大宛途中。馮奉世果斷行動,徵發西域諸國兵15000餘,進攻莎車,打下了都城,平定了南道,並把驚懼自殺的呼屠徵首級,一路傳送到長安。 [55]  此乃宣帝元康元年(前65)的事。馮奉世之後到了大宛國,國王對他尤其禮敬,因此還得到該國名馬“象龍”,帶回了長安。 [56] 
漢宣帝神爵二年(前60),匈奴日逐王先賢撣帶着數萬人投降漢朝,宣帝特派鄭吉,發渠犁、龜茲諸國兵5萬,前往迎降,一直護送至京師長安,路上有逃亡者,即斬殺。鄭吉破車師,降日逐王,聲威大震西域,宣帝乃拜之為西域都護,封安遠侯,兼護車師以西北道諸國。鄭吉遂在西域中心,設置幕府,修築烏壘城,距陽關2700餘里,統領天山南北,漢朝號令得以正式頒行於遼闊西域。 [19]  [57] 
西域都護的設置,不僅是漢朝王朝,更是華夏史上一個劃時代的大事件。從此之後,漢匈相鬥七十餘年,東自車師、鄯善,西抵烏孫、大宛,西域諸國盡歸漢朝之列,張騫之始,鄭吉之終,漢武之願,漢宣實現。
從此以後,天山南北廣袤之土、雄闊之地,終屬華夏之疆、中華之域。匈奴也更加衰弱,不敢再與漢爭鋒西域,以前設置的僮僕都尉也最終作廢。

孝宣之治大破西羌

西陲之羌,盤踞青、隴,民風剽悍,勇猛好戰,策應匈奴,擾我邊疆。宣帝遣趙充國討伐,兩年完全平定,因置金城屬國安置降羌,也就是西域都護設立的那一年。
武帝后期,聚居在現今青海省境內的羌族,經常向內地侵擾,攻城略地。匈奴也想聯合羌人共同侵擾漢朝。面對這種形勢,武帝曾提出要斬斷匈奴右臂,指的正是這種聯合,但派去的士兵也為羌人所敗。這時,羌入又逐漸向湟水以北移動,找尋農民棄耕的地方去放牧。同時羌人各部落也有聯合一致的趨向,郡縣官吏也禁止不了。這時匈奴又想勾結羌人,以擴大對漢西部的侵擾。漢朝派往浩窖(今青海省大通河東岸)的軍隊,被羌人打敗,損失甚眾。
宣帝期間,光祿大夫義渠安國出使到了羌族,羌先零部落酋長向他表示要北渡湟水,到漢民不種田的地方畜牧。 [58]  義渠安國向朝廷報告這個情況。趙充國彈劾義渠安國奉使失職。從此以後,羌人依照以前的話,擅自渡過湟水,當地漢朝的郡縣長官不能禁止。 [59]  元康三年(公元前63年),先零部落與各個羌族部落酋長二百多人“解仇交質”,訂立盟約,打算共同侵擾漢朝地區。 [60]  宣帝知道了這事,問趙充國如何對策,趙充國指出,羌人為患,一是羌族原來各部落互相攻擊,易於控制,但近幾年來他們“解仇合約”,共同反漢;二是羌族與匈奴早就打算聯合;三是羌族還可能“結聯他種”,即與其他種族聯合。所以他提出“宜及未然為之備”的建議。 [61]  過了一個多月,小月氏部落的羌侯狼何果派人到匈奴借兵,打算攻擊鄯善敦煌,以切斷漢朝與西域的通道。趙充國估計事情不那麼簡單,需要深謀遠慮。他向朝廷提出建議:一是加強軍事上的邊防;二是離間羌族各部落而偵探其預謀。
神爵元年(前61年)春,漢朝中央兩府(丞相、御史)又推薦義渠安國出使諸羌,瞭解其動向。義渠安國不懂策略,一到羌部,就召集先零部落的頭領三十多人,以他們都有逆而不順之罪,全部斬首。調兵鎮壓先零之民,殺了一千多人。於是羌族各部及歸義羌侯楊玉等都很震恐,離開其地,劫掠其他小族部落,犯漢邊塞,攻城邑,殺長吏義渠安國以騎都尉身份帶領三千騎兵守備羌人,被羌人所擊,損失慘重。他領兵退到令居,向皇帝報告。 [62] 
宣帝意欲起用趙充國平叛,但這時趙充國已七十多歲,宣帝就派遣御史大夫丙吉去問誰可以為將,趙充國很自信地回答:“無逾於老臣者矣。”宣帝又派人去問:“將軍度羌虜何如,當用幾人?”趙充國答:“百聞不如一見。兵難隃度,臣願馳至金城,圖上方略。”意思是説,用兵不能遠離戰場空想,而要親臨前線觀察,然後作出對策。他要求宣帝交給他任務,不必擔憂。宣帝笑着答應了。 [63] 
於是,趙充國雖年逾七十,仍督兵西陲,挫敗羌人進犯。回來以後,三向朝廷上書,詳細分析了形勢,建議防事變於未然,提出了“以兵屯田”的主張,得到宣帝的讚賞。宣帝因他年老,問他:“派誰去帶兵最合適呢?”他回答得很痛快:“再沒有比老臣更合適的人選了。”又問:“需要多少人馬?”答“百聞不如一見。臣願立刻去金城(今蘭州附近)測看地形,寫出方案來。陛下把此事交給我辦好了。”他就領騎兵不滿萬人,迅速出師,巧渡黃河,立穩陣腳,作好戰鬥準備。到達湟水岸邊,羌人多次挑戰,他堅守不出,只以威信招降,解散羌人各部落聯合的計劃。這時,他建議朝廷,屯田湟中(今青海省湟水兩岸)作為持久之計,提出亦兵亦農,就地籌糧的辦法,可以“因田致谷”,“居民得並作田,不失農業”;“將士坐得必勝之道”;“大費既省,徭役預息”等“十二便”。這對當時支援頻繁的戰爭,減輕人民負擔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一直影響到後世。

孝宣之治經濟

孝宣之治整頓工商

昭宣時期,以“輪台詔令”為基本依據,霍光和漢宣帝認真總結了武帝時期推行經濟政策的經驗教訓,大刀闊斧地進行調整政策,採取“與民休息”的政策,收到了顯著的效果。
武帝時期工商業官營政策暴露出諸多弊端,昭帝時期就引起了較大非議。在始元六年(前81)召開的鹽鐵會議上,眾臣對這些政策進行了激烈的批評,導致了“罷郡國榷沽”的結果,但其他各項仍未罷除。宣帝親政後,繼續整頓這些政策,曾於地節四年(前66)九月下詔:“吏或營私煩擾,不顧厥咎,朕甚閔(憫)之。鹽,民之食,而賈鹹貴,眾庶重困,其減天下鹽賈。”由此可見,工商官營政策在昭宣時期雖然仍在執行,但經過整頓,這些政策的一些弊端,如官吏徇私枉法,貪污腐敗等問題,在一定時期內得到了有效抑制,這有利於百姓的“休養生息”。

孝宣之治輕徭薄賦

針對“富者田連阡陌,貧者亡(無)立錐之地”的現象,為制止土地兼併,劉詢即位後,先後三次詔令把“貲百萬者”的豪強徙往平陵、杜陵等地,而後將其土地或充為公田,或配給無地、少地的貧民。還把國家苑囿或郡國的公田,借給少地或無地的貧民耕種,使他們儘可能地擺脱地主的控制,重新變為國家的編户。劉詢繼續奉行了昭帝時期的輕徭薄賦行政方針。公元前73年,宣帝即位不久,就免除了當年租税。後又對遭受旱災、地震、病疾的地區,免除三年的租賦。公元前67年,他下令降低一直很高的鹽價,減輕老百姓過重的負擔。公元前55年,他下令減少天下口錢。公元前52年,又下令減收全國百姓算賦錢,1算減30錢。公元前51年,又再次詔令免除當年田租。在徭役方面,也儘量減省。當時,漕運所消耗的人力很多,僅從關東向京師運谷400萬斛,每年就需用6萬人的勞力。他採納大司農中丞耿壽昌的建議後,在三輔弘農、河東、上黨、太原等郡買糧,供給京師所用,一下就減省關東多半的漕卒。在劉詢的大力倡導下,各級官吏都將勸科農桑、發展生產作為首要政務。劉詢還派農業專家蔡葵為“勸農使”,巡視全國,指導農業生產。在劉詢統治後期,國內經濟繁榮,農業連年豐收,谷價創造了漢代的最低價。

孝宣之治設立糧倉

五鳳四年的正月,大司農中丞耿壽昌便在向宣帝奏請在邊郡設立常平倉,以供給北部邊防之需,減省轉輸漕運之費。 [46] 
相關背景:“常平”源於戰國時李悝在魏所行的平糴,即政府於豐年購進糧食儲存,以免穀賤傷農,歉年賣出所儲糧食以穩定糧價。范蠡和《管子》也有類似的思想。漢武帝時,桑弘羊發展了上述思想,創立平準法,依仗政府掌握的大量錢帛物資,在京師賤收貴賣以平抑物價。
  • 實施方案
宣帝即位之前,往年漕運時,輸谷四百萬斛到京師需要動用關東漕卒六萬人,耗費相當驚人。因此耿壽昌建議就近購買三輔及弘農、河東、上黨、太原諸郡之谷,認為足以滿足京師所需,且可將漕卒的員額減省一半;同時又奏請將海租(水產税)增加三倍。 [47]  儘管早在神爵元年時,趙充國就已有趁低價在金城郡多糴谷蓄的建議,但時隔七年之後耿壽昌才將之奏請實施,並將試行的範圍由金城一郡擴大到整個北邊,這就足以説明,漢朝這些年來積蓄的穀物已經豐富到了足夠支撐這個龐大計劃的地步;而谷價的長期低迷,則説明實施這一計劃的內外部條件到這時已經完全成熟。這兩項條件的完備使得常平倉的設立具有了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意義,一旦正式施行,成功的希望便有了相當的把握。雖然御史大夫蕭望之以“陰陽之感,物類相應,萬事盡然”為由,又認定耿壽昌之舉實乃“費錢二萬萬餘,有動眾之功,恐生旱氣,民被其災”,因而極力反對,宣帝仍然一一照準。 [48] 
耿壽昌的改革方案很快收到成效,漕事因而暢達,他便又下令在邊郡各地築造穀倉,於谷價低時加價糴(dí)入、價高時則降價糶(tiào)出,以平抑谷價,調劑各邊郡的穀物供給,名曰“常平倉”。常平倉的設立,是以國家的財力為後盾、以改變市場供應量的手段來達到穩定谷價,調節市場的目的。這樣既能減輕過低的谷價對中小農户的傷害,保護他們的切身利益,又使國家常年掌握着一定數量的糧食儲備,能夠維持邊防的穩定。百姓得其便利,國家也得以安定,一舉而兩得。
  • 意義
漢宣帝時期設立的“常平倉”作為調節糧價,儲糧備荒以供應官需民食而設置的糧倉,主要是運用價值規律來調劑糧食供應,充分發揮穩定糧食的市場價值的作用。在市場糧價低的時候,適當提高糧價進行大量收購,不僅使朝廷儲藏糧食的大谷倉一太倉和甘泉倉都充滿了糧食,而且邊郡地方也,倉廩充盈。在市場糧價高的時候,適當降低價格進行出售。這一措施,既避免了“穀賤傷農”,又防止了“谷貴傷民”,對平抑糧食市場和鞏固封建政權起到了積極作用,還對邊疆的糧食儲備產生有利影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羣眾的利益和願望。

孝宣之治文化

孝宣之治整理經典

宣帝繼昭帝召開鹽鐵會議之後,又在甘露三年(前51),在石渠閣召開了盛大的儒家經學會議,講論“五經”同異問題。自漢武帝獨尊儒術以後,儒家經書就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具有法典的性質。但是,學術界,思想界對儒家經書的理解存在分歧,所以召開這次大討論。蕭望之等大臣參加評論,漢宣帝親臨會場,隨時對爭論問題作出裁決。經過這次討論之後,原屬民間的學派如梁丘《易》大小夏侯《尚書》和穀梁《春秋》也進入官學。這種現象只有在寬鬆的政治條件下才有可能,而且為加強思想的進一步統一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64] 

孝宣之治頒行《史記》

太史公司馬遷有一個女兒嫁給楊敞。楊敞在漢昭帝時期,曾官至宰相。楊敞有兩個兒子,也就是司馬遷的女兒給楊家生的兩個兒子,大兒子楊忠,小兒子楊惲。楊惲自幼聰穎好學,他的母親把自己珍藏着的並且深愛着的《史記》,拿出來給他閲讀。楊惲初讀此書,便被書中的內容吸引住了,愛不釋手,一字字、一篇篇,非常用心地把它讀完。楊惲成年之後,還把它讀了好幾遍,每讀一遍總是熱淚盈眶,扼腕嘆息。在漢宣帝的時候,楊惲被封為平通侯,這時候他看到當時朝政清明,想到他的外祖父司馬遷這部鉅著正是重見天日的時候,於是上書漢宣帝,把《史記》獻了出來,從此天下人得以共讀這部偉大的史著。

孝宣之治民族

在對外關係上,劉詢於本始二年(前72年)曾聯合烏孫大破匈奴 [78]  ,後匈奴單于呼韓邪來朝贊謁稱藩臣使邊塞不受侵擾,自此“郅支單于遠遁,匈奴遂定。”神爵元年(前61年),西羌反叛,漢宣帝徵集兵馬,四月,派後將軍趙充國、強弩將軍許延壽討伐西羌。 [79]  神爵二年(前60年)五月,西羌降服,設置金城安置歸順的羌人。 [80]  神爵二年(前60年),任命鄭吉為西域都護,大破車師迎降匈奴日逐王,並在烏壘城(今新疆輪台)設西域都護府,正式將天山南北這一廣袤地區納入版圖,漢廷詔令得以頒行於西域。 [19] 

孝宣之治人口

漢武帝元光六年(前129年)開始,因之後連年的戰爭和役賦税刑法日漸加重,使得自漢武帝中期開始,人口數出現了多年的停滯和下降,到漢武帝徵和二年(前91年)只有3200萬。之後昭宣中興的休養生息使得漢武帝時期損耗的國力得以基本恢復,期間人口恢復增長。根據記載:漢高祖元年(前202年) 15,000,000人到18,000,000之間;漢武帝元光六年(前129年)36,000,000人、漢武帝徵和二年(前91年) 32,000,000人;漢宣帝地節三年(前67年) 40,000,000人;漢平帝元始二年(2年) 12,366,470户,57,671,401人(一説: 12,233,062户59,594,978人)

孝宣之治科技

漢宣帝時耿壽昌長期觀測日、月運動,由此發現了日、月運動按赤道度數計算的不均勻性。 [75] 
大約從春秋戰國到秦漢,逐步形成出一種多綜多踐的腳踏織機。“綜”是控制經線的機件,可使織機上的經線一開一合,上下運動,以便穿校;“暖”是踏具。漢宣帝時(公元前73一前48年),織機的綜、數各達120個,東漢時則降為各50或60個。漢錦五星出東方利中國即為漢式織錦最高技術的代表。 [77] 
1976年,在甘肅居延漢代烽燧要塞中發現兩片麻紙,年代分別是漢宣帝甘露二年(公元前52年)和漢哀帝建平(公元前6年~公元前3年)以前的遺物,其成分有麻筋、線頭和破布塊。1978年,陝西扶風出土西漢窖藏的三片麻紙,也是漢宣帝時的實物,並且有一定的光澤和抗折性。 [76] 

孝宣之治評價

劉向:“中宗之世,政教明,法令行,邊境安,四夷親,單于款塞,天下殷富,百姓康樂,其治過於太宗之時,亦以遭遇匈奴賓服,四夷和親也。” [65] 
班固:“孝宣之治,信賞必罰,綜核名實,政事、文學、法理之士鹹精其能,至於技巧、工匠、器械,自元、成間鮮能及之,亦足以知吏稱其職,民安其業也。遭值匈奴乖亂,推亡固存,信威北夷,單于慕義,稽首稱籓。功光祖宗,業垂後嗣,可謂中興,侔德殷宗、周宣矣!” [66] 
荀悦:“中宗明明,寅用刑名。時舉傅納,聽斷惟精。柔遠能邇,燀耀威靈。龍荒朔漠,莫不來庭。不承祖烈。尚於有成。”
崔駰:“近孝宣皇帝明於君人之道,審於為政之理,故嚴刑峻法,破奸軌之膽,海內清肅,天下密如。薦勳祖廟,享號中宗。算計見效,優於孝文。”
蔣濟:“宣帝受六世之洪業,繼武昭之成法,四夷怖征伐之威,生民厭兵革之苦,海內歸勢,適當安樂時也。而以峻法繩下,賤儒貴刑、名,是時名則石顯弘恭之徒,便僻危險,杜塞公論,專制於事,使其君負無窮之謗也。如此,誰果亂宣帝家哉?向使宣帝豫料柱石之士,骨鯁之臣,屬之社稷,不令宦堅秉持天機,豈近於元世棟橈榱崩,三十年間,漢為新家哉?” [67] 
劉淵:“中宗孝宣皇帝搜揚俊乂,多士盈朝。是我祖宗道邁三王,功高五帝,故卜年倍於夏商,卜世過於姬氏。” [68] 
虞世南:“漢宣帝起自閭閻,知人疾苦,是以留心聽政,擢用賢良。原其循名責實,峻法嚴令,藎流出於申、韓也。古語云:圖王不成,弊猶足霸;圖霸不成,弊將如何?光武仁義,圖王之君也;宣帝刑名,圖霸之主也。今以相輩,恐非其儔。” [69] 
司馬光:“帝興於閭閻,知民事之艱難。霍光既薨,始親政事,厲精為治,五日一聽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職奏事,敷奏其言,考試功能。侍中、尚書功勞當遷及有異善,厚加賞賜,至於子孫,終不改易。樞機周密,品式備具,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及拜刺史、守、相,輒親見問,觀其所由,退而考察所行以質其言,有名實不相應,必知其所以然。常稱曰:庶民所以安其田裏而亡嘆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訟理也。與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以為太守,吏民之本,數變易不安;民知其將久,不可欺罔,乃服從其教化。故二千石有治理效,輒以璽書勉勵,增秩、賜金,或爵至關內侯;公卿缺,則選諸所表,以次用之。是以漢世良吏,於是為盛,稱中興焉。”
錢時:“宣帝親政而以太守吏民之本,可謂知所務矣。夫太守數易,豈止下不安而已乎。是故,欲致治,非久任不可。欲久任,非擇賢不可。數遷數易,如寄傳舍,政何由成,化何由洽也。至有治理效則璽書勉勵,增秩賜金,公卿闕則選諸所表,以次用之,此意尤善。伯禹后稷以至康叔蘇忿生之徒,皆由諸侯而入為公卿,此古制也。宣帝致中興之治,其有以哉。惜乎!所謂良吏止漢世人物,而治亦止於漢耳。” [70] 
陳普:“不將法律作春秋,安得河南數國囚。莫道漢家雜王霸,十分商鞅半分周。鬥雞走狗登皇極,覽德毛從何許來。漢室欲開新室業,王陽分合守蒿萊。渭橋夾道上瑤卮,甲館畫堂開禍基。甘露三年造新室,不鬥飛燕入宮時。孝宣不召山陽守,痛在糟糠不下堂。家國莫先笞已子,漢人空識抱成王。” [71] 
趙秉忠:“後世語精明者,首推漢宣,彼其吏稱民安,可為效矣!” [72] 
盧弼:“漢宣帝即位,年方十八,以久在民間,習知霍氏專恣。然當霍光稽首歸政,猶謙讓委任,迨光歿後,始親政事。禹、雲謀逆,鹹服其辜,誠不愧為中興令主。” [73] 
呂思勉:“宣帝是個舊勞於外的人,頗知道民生疾苦,極其留意吏治,武帝和霍光時,用法都極嚴。宣帝卻留意於平恕,也算西漢一個賢君。” [74] 
參考資料
  • 1.    《漢書·卷七十四》:近觀漢相,高祖開基,蕭、曹為冠,孝宣中興,丙、魏有聲。
  • 2.    《漢書·宣帝紀第八》:孝宣之治,信賞必罰,綜核名實,政事、文學、法理之士鹹精其能,至於技巧、工匠、器械,自元、成間鮮能及之,亦足以知吏稱其職,民安其業也。遭值匈奴乖亂,推亡固存,信威北夷,單于慕義,稽首稱藩。功光祖宗,業垂後嗣,可謂中興,侔德殷宗、周宣矣!
  • 3.    《漢書·卷九十四下》:至孝宣之世,承武帝奮擊之威,直匈奴百年之運,因其壞亂幾亡之厄,權時施宜,覆以威德,然後單于稽首臣服,遣子入侍,三世稱藩,賓於漢庭。是時,邊城晏閉,牛馬布野,三世無犬吠之警,黎庶亡干戈之役。
  • 4.    《漢書·卷八》:孝宣皇帝,武帝曾孫,戾太子孫也。太子納史良娣,生史皇孫。皇孫納王夫人,生宣帝,號曰皇曾孫。
  • 5.    《漢書·卷八》:巫蠱事連歲不決。至後元二年,武帝疾,往來長楊、五柞宮,望氣者言長安獄中有天子氣,上遣使者分條中都官獄系者,輕、重皆殺之。內謁者令郭穰夜至郡邸獄,吉拒閉,使者不得入,曾孫賴吉得全。因遭大赦,吉乃載曾孫送祖母史良娣家。……秋七月,光奏議曰:“禮,人道親親故尊祖,尊祖故敬宗。大宗毋嗣,擇支子孫賢者為嗣。孝武皇帝曾孫病已,有詔掖庭養視,至今年十八,師受《詩》、《論語》、《孝經》,操行節儉,慈仁愛人,可以嗣孝昭皇帝后,奉承祖宗,子萬姓。”奏可。遣宗正德至曾孫尚冠里舍,洗沐,賜御府衣。太僕以軨獵車奉迎曾孫,就齊宗正府。庚申,入未央宮,見皇太后,封為陽武侯。已而羣臣奉上璽、綬,即皇帝位,謁高廟。
  • 6.    《漢書·卷八》:既壯,為取暴室嗇夫許廣漢女。曾孫因依倚廣漢兄弟及祖母家史氏。受《詩》於東海澓中翁,高材好學,然亦喜遊俠,鬥雞走馬,具知閭里奸邪,吏治得失。數上下諸陵,周遍三輔,常困於蓮勺滷中。尤樂杜、鄠之間,率常在下杜。
  • 7.    《漢書·卷六十八》:光秉政前後二十年,地節二年春病篤,車駕自臨問光病,上為之涕泣。
  • 8.    《漢書·卷八》:上始親政事,又思報大將軍功德,乃復使樂平侯山領尚書事,而令羣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五日一聽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職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試功能。侍中尚書功勞當遷及有異善,厚加賞賜,至於子孫,終不改易。樞機周密,品式備具,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也。
  • 9.    《漢書·卷八》:十二月,初置廷尉平四人,秩六百石。……九月,詔曰:“朕惟百姓失職不贍,遣使者循行郡國問民所疾苦。吏或營私煩擾,不顧厥咎,朕甚閔之。今年郡國頗被水災,已振貸。鹽,民之食,而賈鹹貴,眾庶重困。其減天下鹽賈。”又曰:“令甲,死者不可生,刑者不可息。此先帝之所重,而吏未稱。今系者或以掠辜若飢寒瘐死獄中,何用心逆人道也!朕甚痛之。其令郡國歲上繫囚以掠笞若瘐死者所坐名、縣、爵、裏,丞相、御史課殿最以聞。”
  • 10.    《漢書·卷八》:詔諸儒講《五經》同異,太子太傅蕭望之等平奏其議,上親稱制臨決焉。乃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書》、穀梁《春秋》博士。
  • 11.    《漢書·卷八》:又曰:“鰥、寡、孤、獨、高年、貧困之民,朕所憐也。前下詔假公田,貸種、食。其加賜鰥、寡、孤、獨、高年帛。二千石嚴教吏謹視遇,毋令失職。”
  • 12.    《漢書·卷八》:三月,以鳳皇、甘露降集,賜天下吏爵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户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
  • 13.    《漢書·卷八》:冬十月,詔曰:“乃者九月壬申地震,朕甚懼焉。有能箴朕過失,及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以匡朕之不逮,毋諱有司。朕既不德,不能附遠,是以邊境屯戍未息。今復飭兵重屯,久勞百姓,非所以綏天下也。其罷車騎將軍、右將軍屯兵。”
  • 14.    《漢書·卷八》:又詔:“池崇未御幸者,假與貧民。郡國宮、館,勿復修治。流民還歸者,假公田,貸種、食,且勿算事。”
  • 15.    《漢書·卷八》:詔曰:“導民以孝,是天下順。今百姓或遭衰絰兇災,而吏徭事使不得葬,傷孝子之心,朕甚憐之。自今,諸有大父母、父母喪者勿徭事,使得收斂送終,盡其子道。”
  • 16.    《漢書·卷八》:九月,詔曰:“朕惟百姓失職不贍,遣使者循行郡國問民所疾苦。吏或營私煩擾,不顧厥咎,朕甚閔之。今年郡國頗被水災,已振貸。鹽,民之食,而賈鹹貴,眾庶重困。其減天下鹽賈。”
  • 17.    《漢書·卷二十四上》:漕事果便,壽昌遂白令邊郡皆築倉,以谷賤時增其賈而糴,以利農,谷貴時減賈而糶,名曰常平倉。民便之。
  • 18.    《漢書·卷九》:宣帝作色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於名實,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嘆曰:“亂我家者,太子也!”
  • 19.    《漢書·卷七十》:吉既破車師,降日逐,威震西域,遂並護車師以西北道,故號都護。都護之置自吉始焉。……吉於是中西或則立莫府,治烏壘城,鎮撫諸國,誅伐懷集之。漢之號令班西域矣,始自張騫而成於鄭吉。
  • 20.    《漢書·卷六十八·霍光金日磾傳第三十八》:自昭帝時,光子禹及兄孫雲皆中郎將,雲弟山奉車都尉、侍中,鄰胡、越兵。光兩女婿為東西宮衞尉,昆弟諸婿外孫皆奉朝請,為諸曹大夫、騎都尉,給事中。黨親連體,根據於朝廷。
  • 21.    《漢書·卷八·宣帝紀第八》:將軍光稽首歸政,上謙讓委任焉。論定策功,益封大將軍光萬七千户,車騎將軍光祿勳富平侯安世萬户。
  • 22.    《漢書·卷六十八·霍光金日磾傳第三十八》:明年,下詔曰:“夫褒有德,賞元功,古今通誼也。大司馬、大將軍光宿衞忠正,宣德明恩,守節乘誼,以安宗廟。其以河北、東 武陽益封光萬七千户。”
  • 23.    《漢書·卷八·宣帝紀第八》:光每朝見,上虛己斂容,禮下之已甚。
  • 24.    《漢書·卷八·宣帝紀第八》:夏五月,詔曰:“朕以眇身奉承祖宗,夙夜惟念孝武皇帝躬履仁義,選明將,討不服,匈奴遠遁,平氐、羌、昆明、南越,百蠻鄉風,款塞來享;建太學,修郊祀,定正朔,協音律;封泰山,塞宣房,符瑞應,寶鼎出,白麟獲。功德茂盛,不能盡宣,而廟樂未稱,其議奏。”有司奏請宜加尊號。
  • 25.    《漢書·卷八·宣帝紀第八》:六月庚午,尊孝武廟為世宗廟,奏《盛德》、《文始》、《五行》之舞,天子世世獻。武帝巡狩所幸之郡國,皆立廟。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户牛、酒。
  • 26.    《漢書·卷六十八·霍光金日磾傳第三十八》:光秉政前後二十年,地節二年春病篤,車駕自臨問光病,上為之涕泣。光上書謝恩曰:“願分國邑三千户,以封兄孫奉車都尉山為列侯,奉兄票騎將軍去病祀。”事下丞相、御史,即日拜光子禹為右將軍。
  • 27.    《漢書·卷六十八·霍光金日磾傳第三十八》:既葬,封山為樂平侯,以奉車都尉領尚書事。
  • 28.    《漢書·卷六十八·霍光金日磾傳第三十八》:光薨,上始躬親朝政,御史大夫 魏相給事中。
  • 29.    《漢書·卷六十八·霍光金日磾傳第三十八》:明年夏,封太子外祖父許廣漢為平恩侯。
  • 30.    《漢書·卷六十八·霍光金日磾傳第三十八》:於是上始聞之而未察,乃徙光女婿度遼將軍、未央衞尉、平陵侯範明友為光祿勳,次婿諸吏中郎將、羽林監任勝出為安定太守。數月,復出光姊婿給事中光祿大夫張朔為蜀郡太守,羣孫婿中郎將王漢為武威太守。頃之,復徙光長女婿長樂衞尉鄧廣漢為少府。
  • 31.    《漢書·卷六十八·霍光金日磾傳第三十八》:更以禹為大司馬,冠小冠,亡印綬,罷其右將軍屯兵官屬,特使禹官名與光俱大司馬者。
  • 32.    《漢書·卷六十八·霍光金日磾傳第三十八》:書報聞,會事發覺,雲、山、明友自殺,顯、禹、廣漢等捕得。禹要斬,顯及諸女昆弟皆棄市。唯獨霍後廢處昭台宮,與霍氏相連坐誅滅者數千家。
  • 33.    《漢書·卷八十九·循吏傳第五十九》:宣帝即位,不久,渤海左右郡歲飢,盜賊並起,二千石不能禽制。上選能治者,丞相、御史舉遂可用,上以為渤海太守。時,遂年七十餘,召見,形貌短小,宣帝望見,不副所聞,心內輕焉,謂遂曰:“渤海廢亂,朕甚憂之。君欲何以息其盜賊,以稱朕意?”遂對曰:“海瀕遐遠,不沾聖化,其民困於飢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盜弄陛下之兵於潢池中耳。今欲使臣勝之邪,將安之也?”上聞遂對,甚説,答曰:“選用賢良,固欲安之也。”遂曰:“臣聞治亂民猶治亂繩,不可急也;唯緩之,然後可治。臣願丞相、御史且無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從事。”上許焉,加賜黃金,贈遣乘傳。
  • 34.    《漢書· 卷八十九·循吏傳第五十九》:及至孝宣,……常稱曰:“庶民所以安其田裏而亡嘆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訟理也。與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以為太守,吏民之本也。數變易則下不安,民知其將久,不可欺罔,乃服從其教化。故二千石有治理效,輒以璽書勉厲,增秩賜金,或爵至關內侯,公卿缺則選諸所表以次用之。
  • 35.    《漢書· 卷八十九·循吏傳第五十九》:王成,不知何郡人也。為膠東相,治甚有聲。宣帝最先褒之,地節三年下詔曰:“蓋聞有功不賞,有罪不誅,雖唐、虞不能以化天下。今膠東相成,勞來不怠,流民自佔八萬餘口,治有異等之效。其賜成爵關內侯,秩中二千石。”
  • 36.    《漢書·卷八十九·循吏傳第五十九》:黃霸字次公,淮陽陽夏人也,以豪傑役使徙雲陵。霸少學律令,喜為吏,武帝末以待詔入錢賞官,補侍郎謁者,坐同產有罪劾免。後復入谷沈黎郡,補左馮翊二百石卒史。
  • 37.    《漢書·卷八十九·循吏傳第五十九》:是故漢世良吏,於是為盛,稱中興焉。
  • 38.    《漢書·卷八·宣帝紀第八》:夏五月,詔曰:“父子之親,夫婦之道,天性也。雖有患禍,猶蒙死而存之。誠愛結於心,仁厚之至也,豈能違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孫,罪殊死,皆上請廷尉以聞。”
  • 39.    《漢書·卷八·宣帝紀第八》:二年春正月……夏五月……又曰:“聞古天子之名,難知而易諱也。今百姓多上書觸諱以犯罪者,朕甚憐之。其更諱詢。諸觸諱在令前者,赦之。”
  • 40.    《漢書·卷八·宣帝紀第八》:元平元年……九月,大赦天下。
  • 41.    《漢書·卷八·宣帝紀第八》:本始……四年……夏四月壬寅,……大赦天下。上以宗廟墮,素服,避正殿五日。
  • 42.    《漢書·卷八·宣帝紀第八》:地節……二年……夏四月,鳳皇集魯,羣鳥從之。大赦天下。
  • 43.    《漢書·卷八·宣帝紀第八》:地節……三年……夏四月戊申,立皇太子,大赦天下。
  • 44.    《漢書·卷八·宣帝紀第八》:元平元年……八月已巳,丞相敞薨。九月,大赦天下。
  • 45.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現代漢語詞典.北京:商務印書館,2002年:1741頁
  • 46.    《漢書·卷二十四上·食貨志第四上》:漕事果便,壽昌遂白令邊郡皆築倉,以谷賤時增其賈而糴,以利農,谷貴時減賈而糶,名曰常平倉。民便之。
  • 47.    《漢書·卷二十四上·食貨志第四上》:時大司農中丞耿壽昌以善為算能商功利,得幸於上,五鳳中奏言:“故事,歲漕關東谷四百萬斛以給京師,用卒六萬人。宜糴三輔、弘農、河東、上黨、太原郡谷,足供京師,可以省關東漕卒過半。”又白增海租三倍,天子皆從其計。
  • 48.    《漢書·卷二十四上·食貨志第四上》:御史大夫蕭望之奏言:“故御史屬徐宮家在東萊,言往年加海租,魚不出。長老皆言武帝時縣官嘗自漁,海魚不出,後復予民,魚乃出。夫陰陽之感,物類相應,萬事盡然。今壽昌欲近糴漕關內之谷,築倉治船,費值二萬萬餘,有動眾之功,恐生旱氣,民被其災。壽昌習於商功分銖之事,其深計遠慮,誠未足任,宜且如故。”上不聽。
  • 49.    《漢書·卷六·武帝紀第六》:大將軍衞青將四將軍出定襄,將軍去病出代,各將五萬騎。步兵踵軍後數十萬人。青至幕北圍單于,斬首萬九千級,至闐顏山乃還。去病與左賢王戰,斬獲首虜七萬餘級,封狼居胥山乃還。
  • 50.    《漢書·卷六·武帝紀第六》:夏五月,貳師將軍三萬騎出酒泉,與右賢王戰於天山,斬首虜萬餘級。又遣因杅將軍出西河,騎都尉李陵將步兵五千人出居延北,與單于戰,斬首虜萬餘級。陵兵敗,降匈奴。
  • 51.    《資治通鑑·卷二十五》:是歲,匈奴飢,人民、畜產死者什六七,又發兩屯各萬騎以備漢。其秋,匈奴前所得西辱居左地者,其君長以下數千人皆驅畜產行,與甌脱戰,所殺傷甚眾,遂南降漢。
  • 52.    《漢書·卷八·宣帝紀第八》:秋,匈奴日逐王先賢撣將人眾萬餘來降。
  • 53.    《漢書·卷八·宣帝紀第八》:匈奴呼韓邪單于稽侯犭冊來朝,贊謁稱籓臣而不名。
  • 54.    《漢書·卷七十九·馮奉世傳第四十九》:都尉宋將言莎車與旁國共攻殺漢所置莎車王萬年,並殺漢使者奚充國。時,匈奴又發兵攻車師城,不能下而去。莎車遣使揚言北道諸國已屬匈奴矣,於是攻劫南道,與歃盟畔漢,從鄯善以西皆絕不通。
  • 55.    《漢書·卷七十九·馮奉世傳第四十九》:時,匈奴又發兵攻車師城,不能下而去。莎車遣使揚言北道諸國已屬匈奴矣,於是攻劫南道,與歃盟畔漢,從鄯善以西皆絕不通。都護鄭吉、校尉司馬意皆在北道諸國間。奉世與其副嚴昌計,以為不亟擊之則莎車日強,其勢難制,必危西域。遂以節諭告諸國王,因發其兵,南北道合萬五千人進擊莎車,攻拔其城。莎車王自殺,傳其首詣長安。
  • 56.    《漢書·卷七十九·馮奉世傳第四十九》:奉世遂西至大苑。大苑聞其斬莎車王,敬之異於它使。得其名馬象龍而還。
  • 57.    《漢書·卷九十六上》:是歲,神爵二年也。乃因使吉並護北道,故號曰都護。都護之起,自吉置矣。僮僕都尉由此罷,匈奴益弱,不得近西域。於是徙屯田,田於北胥鞬,披莎車之地,屯田校尉始屬都護。都護督察烏孫、康居諸外國,動靜有變以聞。可安輯,安輯之;可擊,擊之。都護治烏壘城,去陽關二千七百三十八里,與渠犁田官相近,土地肥饒,於西域為中,故都護治焉。
  • 58.    《漢書·卷六十九·趙充國辛慶忌傳第三十》:是時,光祿大夫義渠安國使行諸羌,先零豪言願時渡湟水北,逐民所不田處畜牧。
  • 59.    《漢書·卷六十九·趙充國辛慶忌傳第三十》:安國以聞。充國劾安國奉使不敬。是後,羌人旁緣前言,抵冒渡湟水,郡縣不能禁。
  • 60.    《漢書·卷六十九·趙充國辛慶忌傳第三十》:元康三年,先零遂與諸羌種豪二百餘人解仇交質盟詛。
  • 61.    《漢書·卷六十九·趙充國辛慶忌傳第三十》:上聞之,以問充國,對曰:“羌人所以易制者,以其種自有豪,數相攻擊,勢不一也。往三十餘歲,西羌反時,亦先解仇合約攻令居,與漢相距,五六年乃定。至徵和五年,先零豪封煎等通使匈奴,匈奴使人至小月氏,傳告諸羌曰:‘漢貳師將軍眾十餘萬人降匈奴。羌人為漢事苦。張掖、酒泉本我地,地肥美,可共擊居之。’以此觀匈奴欲與羌合,非一世也。間者匈奴困於西方,聞烏桓來保塞,恐兵復從東方起,數使使尉黎、危須諸國,設以子女貂裘,欲沮解之。其計不合。疑匈奴更遣使至羌中,道從沙陰地,出鹽澤,過長坑,入窮水塞,南抵屬國,與先零相直。臣恐羌變未止此,且復結聯他種,宜及未然為之備。”
  • 62.    《漢書·卷六十九·趙充國辛慶忌傳第三十》:於是兩府復白遣義渠安國行視諸羌,分別善惡。安國至,召先零諸豪三十餘人,以尤桀黠,皆斬之。縱兵擊其種人,斬首千餘級。於是諸降羌及歸義羌侯楊玉等恐怒,亡所信鄉,遂劫略小種,背畔犯塞,攻城邑,殺長吏。安國以騎都尉將騎三千屯備羌,至浩亹,為虜所擊,失亡車重兵器甚眾。安國引還,至令居,以聞。
  • 63.    《漢書·卷六十九·趙充國辛慶忌傳第三十》:時,充國年七十餘,上老之,使御史大夫丙吉問誰可將者,充國對曰:“亡逾於老臣者矣。”上遣問焉,曰:“將軍度羌虜何如,當用幾人?”充國曰:“百聞不如一見。兵難逾度,臣願馳至金城,圖上方略。然羌戎小夷,逆天背畔,滅亡不久,願陛下以屬老臣,勿以為憂。”上笑曰:“諾。”
  • 64.    《漢書·卷八·宣帝紀第八》:詔諸儒講《五經》同異,太子太傅蕭望之等平奏其議,上親稱制臨決焉。乃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書》、穀梁《春秋》博士。
  • 65.    注:出自應劭《風俗通義·正失·孝文帝》篇
  • 66.    漢書 卷八宣帝紀第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10-19]
  • 67.    《全三國文》卷三十三·魏三十三  .中國古曲網[引用日期2015-10-19]
  • 68.    晉書 載記第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10-19]
  • 69.    注:出自《全唐文·卷一百三十八》
  • 70.    注:出自錢時的《兩漢筆記》
  • 71.    詩·陳普詩選  .文獻網[引用日期2015-10-19]
  • 72.    注:出自《問帝王之政與帝王之心》
  • 73.    盧弼.《三國志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
  • 74.    注:出自《中國通史·第二十九章前漢的衰亡》
  • 75.    《科技管理與成就-第1-6期》
  • 76.    《土木營造與科技發明》
  • 77.    《古代科技史話》
  • 78.    《漢書·卷八》:秋,大發興調關東輕車鋭卒,選郡國吏三百石伉健習騎射者,皆從軍。御史大夫田廣明為祁連將軍,後將軍趙充國為蒲類將軍,雲中太守田順為虎牙將軍,及度遼將軍範明友、前將軍韓增,凡五將軍,兵十五萬騎,校尉常惠持節護烏孫兵,鹹擊匈奴。……校尉常惠將烏孫兵入匈怒右地,大克獲,封列侯。
  • 79.    《漢書·卷八》:西羌反,發三輔、中都官徒弛刑,及應募佽飛射士、羽林孤兒,胡、越騎,三河、潁川、沛郡、淮陽、汝南材官,金城、隴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騎士、羌騎,詣金城。夏四月,遣後將軍趙充國、強弩將軍許延壽擊西羌。
  • 80.    《漢書·卷八》:夏五月,羌虜降服,斬其首惡大豪楊玉、酋非首。置金城屬國以處降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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