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孛兒只斤·碩德八剌

鎖定
元英宗孛兒只斤·碩德八剌(1303年2月22日—1323年9月4日),元朝第五位皇帝(1320年—1323年在位),蒙古帝國第九位大汗,元仁宗愛育黎拔力八達的嫡子,母親是莊懿慈聖皇后阿納失失裏。 [1-2] 
大德七年(1303年),碩德八剌生於懷慶(今河南沁陽),自幼受儒家教育,通曉漢文化。延祐三年(1316年),碩德八剌被立為皇太子。延祐七年(1320 年)正月,元仁宗去世,碩德八剌在太皇太后答己及權臣鐵木迭兒等人的扶持下,登基稱帝,蒙古汗號格堅汗,是為元英宗,次年改元“至治”。碩德八剌繼位後,繼續推行“以儒治國”的政策。他為了挽救元朝統治危機,緩和社會矛盾,在中書右丞相拜住的輔佐下,大刀闊斧地推行以吸收儒學漢法為核心內容的新政,史稱“至治新政”。 [14-15] 
至治三年(1323年)八月,碩德八剌與右丞相拜住從上都(今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正藍旗東)北返大都(今北京),途中駐營於南坡店(上都西南三十里),被鐵木迭兒的義子鐵失等叛賊刺殺,史稱“南坡之變”。碩德八剌去世,年僅二十歲。泰定元年(1324年)二月,繼任的元泰定帝也孫鐵木兒為碩德八剌上廟號為英宗,諡號為睿聖文孝皇帝,蒙古汗號格堅汗。 [25] 
全    名
孛兒只斤·碩德八剌
諡    號
睿聖文孝皇帝
封    號
皇太子(即位前) [3] 
尊    號
繼天體道敬文仁武大昭孝皇帝、格堅汗(國語) [25] 
廟    號
英宗
年    號
至治
所處時代
元朝
民族族羣
蒙古族
出生日期
1303年2月22日
逝世日期
1323年9月4日
逝世地
南坡店(位於今內蒙古自治區正藍旗東北上都河北岸)
在位時間
1320年4月19日 至 1323年9月4日
前    任
元仁宗孛兒只斤·愛育黎拔力八達
繼    任
元泰定帝孛兒只斤·也孫鐵木兒
主要成就
裁減冗官,行助役法,減輕徭役,頒佈《大元通制》

孛兒只斤·碩德八剌人物生平

孛兒只斤·碩德八剌早年登位

元英宗 元英宗
大德七年二月初六日(1303年2月22日),碩德八剌出生。生父元仁宗愛育黎拔力八達,生母阿納失失裏 [1]  其名碩德八剌為梵語“淨護”之意。 [24]  他自出生以後,便一直在他父親仁宗的身邊長大。他所接受的儒家的説教相比較而言算是很充分的,所以頗思大有為於天下。元仁宗想要立他為皇太子,碩德八剌知道後去拜見皇太后,堅決推辭説:“我年紀太小而且能力不足,況且我兄長還在,應該立我的兄長,讓我來輔佐他。”皇太后不允許。 [2] 
延祐三年(1316年),碩德八剌被立為皇太子。 [3]  監察御史段輔、太子詹事郭貫等上奏皇帝要為皇太子碩德八剌選擇師傅,元仁宗欣然接受。 [4] 
延祐六年(1319年)十月,授給他玉冊,下詔命所有的機構的事務都要去先交給碩德八剌,然後向皇帝奏報。碩德八剌對中書省的大臣説:“皇上把天下的事務都交給了我,我日夜戰戰兢兢,惟恐哪裏做不好。你們一定不要有所顧忌,一定要恪勤乃職,不要有懈怠的地方,以免達不到為君父解憂之效。” [5] 
延祐七年(1320年)正月二十一日,元仁宗去世。 [6]  三月十一日,17歲的碩德八剌在太皇太后答己及右丞相鐵木迭兒等人的扶持下,在大都大明殿登基稱帝,汗號格堅汗,是為元英宗,改元“至治”。仁宗一死,答己太后便以太皇太后之尊製出中宮,把被罷了相的鐵木迭兒重新調入中書省,出任右丞相。鐵木迭兒復相後,“睚眥必報”,對從前彈劾過他的人肆行威福,予以打擊。 [7]  碩德八剌本人缺乏像忽必烈和元仁宗那樣的既有聲望又足可信賴的潛邸侍臣班子,這時候差不多處於孤立無援、“孑然宮中”的境地。 [8]  所能託付者,一個是與他同樣迂闊而不諳世故的年輕宰相拜住,另一個則是暗藏禍心的妻舅鐵失 [9]  農曆五月十一日,碩德八剌任命拜住為左丞相,以遏制太皇太后和鐵木迭兒的權力擴張。

孛兒只斤·碩德八剌權力爭奪

至治元年(1321年)五月,碩德八剌下令毀掉上都回回寺廟,在那裏修建大型佛教寺廟。 [10]  七月,賞賜晉王也孫鐵木兒百萬貫鈔。 [11]  十一月九日,羣臣為元英宗上尊號繼天體道敬文仁武大昭孝皇帝。
自延祐七年正月仁宗去世直到至治二年(1322年)秋,從元朝中央政府的政令中,可以明顯地看出兩個不同政治派別的施政傾向及其互相沖突。仁宗死後第三天,英宗尚在“素服寢於地,日歠一粥”的居喪期間,答己便故伎重演,搶先命鐵木迭兒為右丞相。翌月,鐵木迭兒即與內朝相為表裏,奪前中書平章政事李孟所受秦國公印,命四川拘捕行省平章趙世延到京,並以違太后旨之罪殺前御史中丞楊朵兒只、中書省平章蕭拜住。與此同時,與答己集團關係密切的黑驢、木八刺、趙世榮等人則相繼從外省調入中書任職。這樣,仁宗時期曾與答己和鐵木迭兒相對抗的漢法派中堅分子,在英宗即位之前就遭到了答己的清洗,倖免於禍的漢人儒士,也在淫威懾逼之下箝口搖手,不敢再多出議論。答己還想進一步擴大清洗的範圍,通過徽政院使向英宗“請更朝官”。英宗顯然不滿太皇太后的作為,回答説:“此豈除官時耶?且先帝舊臣,豈宜輕動。俟予即位,議於宗親、元老,賢者任之,邪者黜之可也。”
英宗於大都即帝位後,在有關朝廷中樞機構的人事安排問題上,帝、後雙方長期爭持不下。鐵木迭兒以趙世延嘗劾其奸,誣以不敬下獄,請殺之,並究省台諸臣。英宗不允,私下對近臣説:“頃鐵木迭兒必欲置趙世延於死地。朕素聞其忠良,故每奏不納。”鐵木迭兒又以和市織幣薄惡,請免右丞高昉,英宗還是不允。時而仍有後黨得逞的跡象。最早揭發張弼案的上都留守賀勝,即於英宗繼位以後兩個月,被後黨乘隙奏準,以“便服迎詔”罪棄市。英宗的態度,有時也很強硬。賀勝坐棄市的同月,有告嶺北平章阿散(原中書左丞相)、新任中書平章黑驢、徽政使失列門等謀廢立,英宗不待鞠狀,命悉誅之。他估計此案很可能與答己有關,所以急忙將案犯誅殺了事,一則除去太皇太后的幾名心腹,二則也阻止了案犯旁牽蔓引,致使帝、後矛盾進一步表面化。
儘管有後黨的牽制,英宗登基之後,還是急切地希望有所動作,求收速效以逞快一時。他下詔由吏入官,秩止從七品,恢復了仁宗時曾經公佈但又很快收回的規定。但是這些措置的實際效果究竟如何,不是沒有問題的。英宗的詔旨,有一些在京城之內都不克實行。關於罷建寺之費等規定,更被他本人熱衷營造的行為所破壞。延祐七年十一月,詔“各郡建帝師八思巴殿,其別視孔子廟有加”。這應是在全國範圍修建帝師寺的開始。 [12]  這一時期的其他營建項目也不少,甚至已到“民勞役巨”的地步。 [13] 

孛兒只斤·碩德八剌主政改革

至治通寶 至治通寶
至治二年(1322年)八、九月,鐵木迭兒、太皇太后相繼去世。 [14]  英宗感受到的政治壓力頓時減輕,他推進新政的決心也大為加強。十月,英宗擢升木華黎後人、安童之孫拜住為中書右丞相,虛左丞相之位而不拜,以示對拜住信任之專;次年五月又以鐵失獨署御史大夫事,與專任拜住用意相同。這時兩人還已分別兼領左、右欽察衞和宗仁衞事,以及左、右阿速衞和中翊衞事。軍政權力的高度集中也隱約反映出,英宗身邊堪受信用的人似乎不是很多。農曆十月二十五日,元英宗任命拜住為中書右丞相,並且不設左丞相,以拜住為唯一的丞相。在右丞相拜住、中書省平章政事張珪等的幫助下,元英宗進行改革,並實施了一些新政。
英宗新政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大量起用漢族官僚和士人,張珪王結王約、吳險等人都被召超擢。“士大夫遭迸棄者,鹹以所長收敍;文學之士,則待以不次之除”。為召起虞集,朝廷遣使赴蜀未遇;求之江西,又不見;時虞集方省墓吳中,使至,乃受命趨朝。 [15]  可見當時朝廷起用儒臣心情之迫切。第二、推行“津助賦役法”,即在各地確定一部分田畝,“使應役之人更掌之,收其歲入以助役費,官不得與”。在蘇湖地區,“凡民田百畝,令以三畝入官,為受役者之助”。此處所謂“入官”,僅指在各義上被徵用為官田,實際上助役田多被分配到承當差役的各人户,歸他們經營(自種或招佃),以其收入作為當役補貼。 [16]  第三、至治三年(1323年)正月,詔令朝臣聽讀審議仁宗時編纂的累朝格例,並將延祐二年之後新頒格例類集增補入內。二月,遂定名《大元通制》,頒行天下,一共有二千五百三十九條,其中斷例七百一十七、條格千一百五十一、詔赦九十四、令類五百七十七。是書條格和斷例部分的篇目和編排,分別依照金《泰和律令》和《泰和律義》。《大元通制》中的許多條款,在形式上雖然屬於臨事制宜的個別指令或紀錄公文,但它們作為單行法,對處理類似事務具有普遍的法律效能。因此,《大元通制》是具有法典性質和權威的官方政書,對於統一元朝的政制法程起了積極的作用,也體現了元廷通過頒佈法典來加強它作為一箇中原王朝的正統形象的用心。第四、清算太后集團遺毒,澄清吏治。十一月,答己死後甫兩月,英宗再次發出“罷世祖以後冗置官”的詔令。翌日,即罷去徽政院。按徽政院原是侍奉皇太后的機構,答己死後撤罷徽政院本來理屬當然,但在當時情況下,減罷“徽政院斷事官、江淮財賦之屬六十餘署”,這一行動難免帶有雷厲風行、傾其巢穴的政治色彩。與此同時,拜住把原先受鐵木迭兒壓制而未加追究的“誑取官幣”案重新提出來,遂誅殺當時尚在世的鐵木迭兒之子八里吉思以及劉夔、囊加台,僕鐵木迭兒父祖碑,追奪其官爵及封贈制書,他的另一個兒子鎖南也被黜職。

孛兒只斤·碩德八剌政變被弒

元英宗的新政使得元朝國勢大有起色,但新政卻觸及到了蒙古保守貴族的利益,引起了他們的不滿。英宗對鐵失的寵信,似乎並未因他涉及誑取官幣案而馬上改變。以鐵失獨署御史大夫事,就發表在事後兩個多月的至治三年(1323年)五月。但是到六月,形勢突然發生了變化。由於拜住等人將鐵木迭兒的“過惡”反覆陳奏,英宗對這個死去已近一年的權臣的憎惡,竟急劇加深而不能自抑。他的怒火開始發泄到被視為鐵木迭兒“奸黨”的那些朝臣,包括先已宣佈赦免不究的鐵失身上。此時恰逢英宗在上都夜寐不寧。“懼誅者”於是唆使番僧建言作佛事禳災,希冀作佛事而獲得大赦。但拜住卻聲色俱厲地責備番僧:“爾等不過圖得金帛而已,又欲庇有罪邪?”鐵失等人把拜住的話理解為英宗又要懲治“有罪”的暗示。“聞之益懼,乃生異謀”。而且英宗下令清除朝中鐵木迭兒的勢力,隨着清理的擴大化,鐵木迭兒的義子鐵失在至治三年八月初四(1323年9月4日)準備刺殺英宗。
英宗從上都出發,準備回到大都去。上都一向是保守派蒙古貴族勢力盤踞的據點。那天晚上,元英宗碩德八剌住宿在上都以南30裏的南坡店。鐵失糾集了一批對他心懷怨恨的守舊貴族,其中就有鐵木迭兒的兒子鎖南發動兵變。他們衝進碩德八剌的住宿地,殺掉宰相拜住。鐵失親自闖進碩德八剌的幄殿,殺害了英宗。史稱“南坡之變”。
從表面上看來,南坡之變完全是一次難以事先預料的突發性事件。但它的發生,又與英宗的個人性格以及當時的蒙古—回回貴族與漢法派之間的鬥爭形勢,具有某種程度的必然聯繫。雖然漢族文人經常喜歡按照儒家觀念將元英宗的形象理想化,英宗的個人性格卻絕非如此單純。或許恰恰是由於長期受太皇太后的壓抑,他似乎比在他之前的任何一位皇帝都熱衷於表現天子的威嚴。
元英宗去世時年僅二十一歲,後從葬諸帝陵。泰定元年(1324年)二月,上尊諡曰睿聖文孝皇帝,廟號英宗。

孛兒只斤·碩德八剌為政舉措

孛兒只斤·碩德八剌政治

至治二年(1322年),元英宗推行新政的政治改革。太皇太后答己及鐵木迭兒相繼病死後,英宗專任拜住,表示要勵精求治、鋭意於改革。他首先召集了德高望重而頗有治國經驗的前朝老臣,起復他們的官職,給予優厚的待遇,使他們議事中書;廣泛起用漢族地主官員和儒士,如張珪吳元珪王約吳澄等。
其間主要改革措施有:推行助役法,民田百畝抽三,以歲入助役;頒行《大元通制》,以加強法制,督責國家政制法規,革除以往的政令不一、罪同異罰的混亂現象;發佈《振舉台綱制》,要求推舉賢能,選拔人才;裁撤冗職,節省浮費,減免賦役,以舒農力。清除鐵木迭兒餘黨,查處他們的貪贓枉法事件。當時天下為之風動,政治為之一新。但這些措施遭到一部分保守的蒙古貴族反對。

孛兒只斤·碩德八剌外交

元英宗曾經想把徵東行省(高麗王國)郡縣化,罷徵東行省,改立三韓行省,完全和元朝的其他行省一個待遇,“制式如他省,詔下中書雜議”,因為集賢大學士王約説:“高麗去京師四千裏,地瘠民貧,夷俗雜尚,非中原比,萬一梗化,疲力治之,非幸事也,不如守祖宗舊制。”得到丞相的贊同,設立三韓行省奏議沒有實行。最終高麗國祚得以存續,高麗人知道後,為王約畫像帶回高麗,為之立生祠,並説:“不絕國祀者,王公也。”

孛兒只斤·碩德八剌歷史評價

  • 朱元璋皇明祖訓》:元朝英宗遇夜被害,只為左右內使迴避太遠,後妃亦不在寢處,故有此禍。
  • 宋濂:“英宗性剛明,嘗以地震減膳、徹樂、避正殿,有近臣稱觴以賀,問:‘何為賀?朕方修德不暇,汝為大臣,不能匡輔,反為諂耶?’斥出之。拜住進曰:‘地震乃臣等失職,宜求賢以代。’曰:‘毋多遜,此朕之過也。’嘗戒羣臣曰:‘卿等居高位,食厚祿,當勉力圖報。苟或貧乏,朕不惜賜汝;若為不法,則必刑無赦。’八思吉思下獄,謂左右曰:‘法者,祖宗所制,非朕所得私。八思吉思雖事朕日久,今其有罪,當論如法。’嘗御鹿頂殿,謂拜住曰:‘朕以幼衝,嗣承大業,錦衣玉食,何求不得。惟我祖宗櫛風沐雨,戡定萬方,曾有此樂邪?卿元勳之裔,當體朕至懷,毋爾祖。台除者,中書亦然。今山林之下,遺逸良多,卿等不能盡心求訪,惟以親戚故舊更相引用邪?’其明斷如此。然以果於刑戮,奸黨畏誅,遂構大變雲。” [17] 
  • 邵遠平《元史類編》:“冊曰:三載承幹,庶務鋭始;大饗躬親,致哀盡禮;剛過鮮終,肘腋禍起;不察幾先,勵精徒爾。” [18] 
  • 畢沅續資治通鑑》:“帝性剛明,嘗以地震,減膳,徹樂,避正殿,有近臣稱觴以賀,問:‘何為賀?朕方修德不暇,汝為大臣,不能匡輔,反為諂耶?’斥出之。嘗戒羣臣曰:‘卿等居高位,食厚祿,當勉力圖報。苟或貧乏,朕不惜賜汝;若為不法,則必刑無赦。’巴爾濟蘇下獄,謂左右曰:‘法者,祖宗所制,非朕所得私。巴爾濟蘇雖事朕日久,今有罪,當論如法。’嘗御鹿頂殿,謂拜珠曰:‘朕以幼衝,嗣承大業,錦衣玉食,何求不得。惟我祖宗櫛風沐雨,戡定萬方,曾有此樂耶?卿元勳之裔,當體朕至懷,毋忝爾祖!’拜珠頓首謝曰:‘創業維艱,守成不易,陛下言及此,億兆之福也。’又謂大臣曰:‘中書選人署事未旬日,御史台即改除之。台除亦然。今山林之士,遺逸良多,卿等不能盡心求訪,惟以親戚故舊更相引用耶?’其明斷如此。然以果於刑戮,奸黨懼誅,遂構大變雲。” [19] 
  • 魏源元史新編》:“舊史謂英宗果於誅戮,奸黨畏懼,遂構大變。烏乎!是何言與?以鐵木迭兒之奸,不明正其誅,但疏遠俾得善終於位,已為漏網,而復任用其子,曲貸其子,釀成梟鏡。此失之果乎?失之不果乎?英宗在位數載,除誅戮外無一善政可紀?” [20] 
  • 曾廉元書》:“論曰:英宗知趙世炎之非辜,抑亦漢昭之流亞也。然漢昭能誅燕王、上官桀,而專任霍光,英宗不能誅鐵木迭兒諸權幸之徒,獨任拜住也。抑考元時蒙古人橫不可悉裁以法度,以拜住之世舊勳貴而不能驟正也。夫自古無無小人之朝,在振紀綱而已。自世祖好貨開倖進之門,安童不能與阿合馬、桑哥爭,況幼衝在位乎?使霍光處此,則必射隼,於高墉藏器,儃回操刀,弗割明君賢相,胥受其禍,悲夫!” [21] 
  • 屠寄蒙兀兒史記》:“汗性剛明,勵精圖治,承延祐寬政之後,思濟之以猛,御下甚嚴,在諒闇中。每戒羣臣曰:‘卿等居高位,食厚祿,當勉力圖報。苟或貧乏,朕不惜賜汝;若為不法,則必刑無赦。’八思吉思下獄時,汗謂左右曰:‘法者,祖宗之制,非朕所得私。八思吉思雖事朕日久,今既有罪,當論如法。’其明決如此。然過信喇嘛,大起山寺,不受忠諫,飲酒逾量,有時至失常度雲。” [22] 
  • 柯劭忞新元史》:“英宗誅興聖太后倖臣失列門等,太后坐視而不能救,其嚴明過仁宗遠甚。然蔽於鐵木迭兒,既死始悟其奸,又置其逆黨於肘腋之地。故南坡之禍。由於帝之失刑,非由於殺戮也。舊史所譏殆不然矣。” [23] 

孛兒只斤·碩德八剌軼事典故

孛兒只斤·碩德八剌處事主見

元英宗碩德八剌深受儒家思想的影響,很想在政治上大有作為。他其實並不柔懦,處事很有主見。元仁宗愛育黎拔力八達剛一去世,他就同答己在政事的處置上開始交鋒。有一個叫乞失監的臣子,因為賣官鬻爵,被刑部按法律規定判處杖刑。答己卻出面干預,叫改行笞刑。杖刑是元代“五刑”中的第四等刑,最少要打67板子;最多打到107板子。笞刑是第五等刑,最多隻打57鞭子;最少的,打上7鞭子,表示一下懲戒之意就算了。英宗碩德八剌得知祖母要賣人情,立即加以制止。他對祖母説道:“法律的規定體現了天下的公意。遷就個人感情,隨意調輕調重,那就不能在天下人面前維護法律的威信了。”他斷然命令,維持原判,對乞失監執行杖刑。過了沒有半個月,又有一個大臣,叫失列門,受了答己的指使,向碩德八剌提出要調整人事,撤一批人,任命一批人。碩德八剌馬上駁回:“現在哪裏是封新官的時候!先帝的舊臣,也不宜輕易變動。等到我正式即位,自然會同宗室親王、元老大臣仔細商議。到時候,賢能者都可得到任用,奸邪者都要被罷免。”答己連着碰了幾個不硬不軟的釘子,氣憤極了,恨恨地説:“我真不該養這個孫子!”

孛兒只斤·碩德八剌權力之爭

延祐七年(1320年)正月二十一日,仁宗去世。二十四日,太子碩德八刺奉皇太后答己之命罷免中書右丞相伯答沙,以鐵木迭兒為中書右丞相。鐵木迭兒復相後,立即着手報復政敵。他先是誣諂中書省參議韓若愚有罪,請求處以極刑。太子知道韓若寓冤枉,拒絕了這一請求,但懾於答己大後和鐵木迭兒的淫威,不得不將韓若愚革職。
鐵木迭兒在誅除政敵的同時,大批提拔親信,把江浙行省左丞相哈律(一寫黑驢)、陝西行省平章趙世榮提升為中書平章。他的黨羽、宜徽院使失列門以答己太后的名義要求太子大規模更換朝臣。太子以先帝舊臣,豈宜輕動為理由加以拒絕。中書左丞張思明也勸鐵木迭兒不要鬧得人心惶惶,引起諸王、駙馬們的不滿。這樣,鐵木迭兒才稍加收斂。三月十一日,太子碩德八刺即位,是為英宗。英宗一面和太后、鐵木迭兒周旋,加封鐵木迭兒為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太師,甚至下詔禁止官員非議鐵木迭兒。尊答己太后為太皇太后。一面積聚力量,提拔自己的親信。四月十一日,英宗將木華黎後裔、安童之子、太常禮儀院使拜住提升為中書平章,以牽制鐵木迭兒。拜住素來主張以儒學治天下,與英宗一拍即合,成為他的主要助手。以英宗、拜住為一方與太皇太后答己、鐵木迭兒等人展開了激烈的鬥爭。四月十三日,鐵木迭兒請求禁止各大臣越級上奏,企圖阻塞言路。英宗同意了這一要求。五月初三,鐵木迭兒誣陷上都留守賀伯顏穿便服迎接詔書,以大不敬之罪處死,抄家。英宗仍不動聲色,但在賀伯顏死後不到十天,便將拜住提升為中書左丞相,地位僅次於鐵木迭兒。五月二十日,英宗又根據拜住的建議,以陰謀廢立皇帝的罪名將阿散、哈律、脱忒脱、失列門等人處死並抄家,沉重打擊了太皇太后、鐵木迭兒這一派的勢力。於是,鐵木迭兒又一再要求處死趙世延,被英宗拒絕。至於鐵木迭兒一再陷害拜住,英宗更是置之不理,反而對拜住更加信任。

孛兒只斤·碩德八剌親屬成員

孛兒只斤·碩德八剌父母

孛兒只斤·碩德八剌妻妾

速哥八剌皇后,1327年元泰定帝追諡莊靜懿聖皇后
牙八忽都魯皇后
朵而只班皇后

孛兒只斤·碩德八剌史籍記載

  • 泰定元年(1324年)十二月十四日,元泰定帝命翰林國史院修纂《英宗實錄》、《顯宗實錄》。
  • 至順元年(1330年)五月十七日,翰林國史院修《英宗實錄》成,進呈元文宗。《英宗實錄》,包括《英宗皇帝實錄》40卷,《事目》8卷,《制詔錄》2卷,總計50卷。明朝初年史官修《元史》,參照實錄修成《英宗本紀》2卷,《英宗實錄》今已失傳,其主幹內容保存在《英宗本紀》中。
  • 大元聖政國朝典章》,簡稱《元典章》。
  • 元史·英宗本紀》,明朝官修正史
  • 《續資治通鑑》,清朝史學家畢沅撰寫。
  • 《元史類編》,清朝史學家邵遠平撰寫。
  • 《元史新編》,清朝史學家魏源撰寫。
  • 《元書》,清朝史學家曾廉撰寫。
  • 《蒙兀兒史記》,清末民初史學家屠寄撰寫。
  • 《新元史·英宗本紀》,民國官修正史。
參考資料
  • 1.    (明)宋濂等.《元史》卷二十七·英宗紀一.北京:中華書局,2016:597
  • 2.    (明)陳邦瞻.《元史紀事本末》卷二十一.北京:中華書局,2015:163
  • 3.    《元史·本紀第二十七》:延祐三年十二月丁亥,立為皇太子,授金寶,開府置官屬。
  • 4.    《元史·本紀第二十七》:監察御史段輔、太子詹事郭貫等,首請近賢人,擇師傅,帝嘉納之。
  • 5.    《元史·本紀第二十七》:六年十月戊午,受玉冊,詔命百司庶務必先啓太子,然後奏聞。帝謂中書省臣曰:“至尊委我以天下事,日夜寅畏,惟恐弗堪。卿等亦當洗心滌慮,恪勤乃職,勿有隳壞,以貽君父憂。”
  • 6.    《元史·本紀第二十七》:七年春正月戊戌,仁宗不豫,帝憂形於色,夜則焚香。
  • 7.    蘇天爵:《馬祖常墓誌銘》,《滋溪文稿》卷九。
  • 8.    許有壬:《糾鎖南疏》,《至正集》卷七六。
  • 9.    許有壬在泰定朝所上《惡黨論罪》中稱鐵失“妹為君配,已正位次,先帝待之, 情過骨肉”。見《至正集》卷七六;屠寄:《蒙兀兒史記》卷十九《速可八剌傳》, 卷一五三《氏族表》。
  • 10.    《元史·本紀第二十七》:五月丙子,毀上都回回寺,以其地營帝師殿。
  • 11.    《元史·本紀第二十七》:秋七月壬申,賜晉王也孫鐵木兒鈔百萬貫。
  • 12.    據吳澄:《撫州路帝師殿碑》,“仁宗皇帝命天下各省各路起立帝師寺,以示褒崇。今上嗣服,再頒特旨。聖心眷注,俾加隆於文廟,不與其餘不急造作同”。則此命初頒,似在仁宗時。見《吳文正公集》卷二六。但元代大量記載表明,各地奉朝命建帝師殿、寺,乃在英宗時。參見柳貫:《温州新建帝師殿碑》,《柳待制集》卷九,劉鶚:《重修帝師殿記》,《惟實集》卷二。
  • 13.    吳師道:《至治四御史詩,成憲甫廉使徵賦》,《吳正傳集》卷十。
  • 14.    (明)宋濂等.《元史》卷一百三十六·拜住傳[.北京:中華書局,2016:4581
  • 15.    (明)宋濂等.《元史》卷一百七十五·張珪傳.北京:中華書局,2016:601
  • 16.    《元史》卷二八《英宗紀》二;卷一八五《幹文傳傳》。鄭元祐論元末助役田説: “二十年間,田貿易主屢遷,而役悉仍舊,殊為民病”。助役田被當役户作為私 產變賣,表明“津助賦役法”確曾在各地推行。見《元童遺愛碑》,《僑吳集》卷 十一。惟碑文説徵發助役因比例為“畝什抽一”,似不可信。
  • 17.    《元史·本紀第二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1-27]
  • 18.    《元史類編》卷七《英宗》
  • 19.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一《元紀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1-27]
  • 20.    《元史新編》卷十《英宗本紀》
  • 21.    《元書》卷九《英宗本紀》
  • 22.    《蒙兀兒史記》卷十二《碩德八剌汗本紀》
  • 23.    卷十八·本紀第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12-04]
  • 24.    韓儒林.《韓儒林文集》:江蘇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76頁
  • 25.    《新元史·卷十八·本紀第十八》:泰定元年二月上尊諡曰睿聖文孝皇帝,廟號英宗。四月,上國語廟號曰格堅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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