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孛兒只斤·甘麻剌
鎖定
孛兒只斤·甘麻剌(蒙古語:ᠭᠠᠮᠮᠠᠯᠠ,1263年-1302年2月8日),元世祖忽必烈之孫、元裕宗真金的長子、成宗鐵穆耳之長兄、武宗海山之伯父、元泰定帝也孫鐵木兒之父。母親是闊闊真王妃徽仁裕聖皇后,弘吉剌氏,娶弘吉剌部的普顏怯裏迷失為正妻王妃。
1290年被封為梁王,出鎮雲南,1292年改封晉王,移鎮漠北,1302年2月8日去世。
孛兒只斤·甘麻剌人物生平
甘麻剌自少為祖母察必皇后養育,時常侍奉祖父元世祖,未嘗離左右,畏慎不妄言,言必無隱。
至元中,奉旨鎮北邊,叛王嶽木忽兒等聞其至,望風請降。既而都阿、察八兒等諸王遣使求和,邊境以寧。嚐出徵駐金山,會大雪,擁火坐帳內,歡甚,顧謂左右曰:“今日風雪如是,吾與卿處猶有寒色,彼從士亦人耳,腰弓矢、荷刃周廬之外,其苦可知。”遂命饔人大為肉糜,親嘗而遍賜之。撫循部曲之暇,則命也滅堅以國語講《通鑑》。戒其近侍太不花曰:“朝廷以籓屏寄我,事有不逮,正在汝輩輔助。其或依勢作威,不用我命,輕者論遣,大者奏聞耳,宜各慎之。使百姓安業,主上無北顧之憂,則予與卿等亦樂處於此,乃所以報國家也。”
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世祖以其居邊日久,特命獵於柳林之地。率眾至漷州,恐廩膳不均,令左右司之,分給從士,仍飭其眾曰:“汝等飲食既足,若復侵漁百姓,是汝自取罪謫,無悔。”眾皆如約,民賴以安。北還,覲世祖於上京,世祖勞之曰:“汝在柳林,民不知擾,朕實嘉焉。”
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冬,封梁王,授以金印,出鎮雲南。過中山,又明年春過懷、孟,從卒馬駝之屬不下千百計,所至未嘗橫取於民。
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改封晉王,移鎮漠北草原,統領太祖四大斡耳朵及軍馬、達達國土,更鑄晉王金印授之。中書省臣言於世祖曰:“諸王皆置傳,今晉王守太祖肇基之地,視諸王宜有加,請置內史。”世祖從之,遂以北安王傅禿歸、梁王傅木八剌沙、雲南行省平章賽陽併為內史。明年,置內史府。又明年,世祖崩,晉王聞訃,奔赴上都。諸王大臣鹹在,晉王曰:“昔皇祖命我鎮撫北方,以衞社稷,久歷邊事,願服厥職。母弟鐵木耳仁孝,宜嗣大統。”於是成宗即帝位,而晉王復歸籓邸。
元貞元年(1295年),塔塔兒部年穀不熟,檄宣徽院賑之。又答答剌民飢,請朝廷賑之。詔賜王鈔千萬貫,及銀帛有差。皇太后復以雲南所貢金器,遣朵年來賜。是歲冬,奉詔以知樞密院事札散、同知徽政院事阿里罕為內史。大德二年,詔給秫米五百石。
大德五年(1301年),成宗以邊士貧乏,分給鈔一千萬貫。
大德六年正月初十乙巳日(1302年2月8日),王薨,年四十。王天性仁厚,御下有恩。元貞初,籓邸屬官審伯年老,請以其子代之。內史言於王,王曰:“惟天子所命。”其自守如此,故尤為朝廷所重。然崇尚浮屠,命僧作佛事,歲耗財不可勝計。
至治三年十二月十一日(1324年1月7日),元泰定帝追尊其父親甘麻剌為皇帝,為甘麻剌上廟號顯宗,漢文諡號光聖仁孝皇帝。
致和元年七月初十日(1328年8月15日),元泰定帝在上都病逝。
元泰定帝去世後,他的兒子阿速吉八在上都登基稱帝,是為元天順帝。元武宗之子元文宗在大都登基稱帝,雙方交戰一個月,1328年11月14日,元文宗獲勝,元天順帝失敗後下落不明,不知所終。
天曆元年十月二十九日(1328年11月30日),元文宗毀元顯宗廟室。
孛兒只斤·甘麻剌家族成員
孛兒只斤·甘麻剌父母
父親:真金太子,1261年被封為燕王,1273年被封為皇太子,1286年去世,1293年元世祖上諡號明孝太子,1294年元成宗追尊為皇帝,上廟號元裕宗。
孛兒只斤·甘麻剌兄弟姐妹
兄弟
二弟:答剌麻八剌,1286年真金太子去世後元世祖本打算立為皇太子,但因病1292年去世,1307年元武宗追尊為皇帝,上廟號元順宗,母王妃弘吉剌·伯藍也怯赤。
姐妹
孛兒只斤·甘麻剌妻妾
側妃
拜拜海妃子;忽上海妃子
孛兒只斤·甘麻剌子女
兒子
- 次子元泰定帝也孫鐵木兒,生母普顏怯裏迷失王妃,1323年元英宗被刺殺後登基稱帝,1328年去世
女兒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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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百度百科:八不沙皇后 .baike.baidu.com[引用日期2016-03-24]
- 2. 《新元史·卷一百一十五·列傳第二》顯宗光聖仁孝皇帝,諱甘麻剌,裕宗長子也。母曰徽仁裕聖皇后,弘吉剌氏。甘麻剌少育於祖母昭睿順聖皇后,日侍世祖,未嘗離左右,畏慎不妄言,言必無隱。至元中,奉旨鎮北邊,叛王嶽木忽兒等聞其至,望風請降。既而都阿、察八兒諸王遣使求和,邊境以寧。嚐出徵駐金山,會大雪,擁火坐帳內,歡甚,顧謂左右曰:“今日風雪如是,吾與卿處猶有寒色,彼從士亦人耳,腰弓矢、荷刃周廬之外,其苦可知。”遂命饔人大為肉糜,親嘗而遍賜之。撫循部曲之暇,則命也滅堅以國語講《通鑑》。戒其近侍太不花曰:“朝廷以藩屏寄我,事有不逮,正在汝輩輔助。其或依勢作威,不用我命,輕者論遣,大者奏聞耳,宜各慎之。使百姓安業,主上無北顧之憂,則予與卿等亦樂處於此,乃所以報國家也。”
- 3. 《新元史·卷一百一十五·列傳第二》二十六年,世祖以其居邊日久,特命獵於柳林之地。率眾至漷州,恐廩膳不均,令左右司之,分給從士,仍飭其眾曰:“汝等飲食既足,若復侵漁百姓,是汝自取罪謫,無悔。”眾皆如約,民賴以安。北還,覲世祖於上京,世祖勞之曰:“汝在柳林,民不知擾,朕實嘉焉。”明年冬,封梁王,授以金印,出鎮雲南。過中山,又明年春過懷、孟,從卒馬駝之屬不下千百計,所至未嘗橫取於民。
- 4. 《新元史·卷一百一十五·列傳第二》二十九年,改封晉王,移鎮北邊,統領太祖四大斡耳朵及軍馬、達達國土,更鑄晉王金印授之。中書省臣言於世祖曰:“諸王皆置傳,今晉王守太祖肇基之地,視諸王宜有加,請置內史。”世祖從之,遂以北安王傅禿歸、梁王傅木八剌沙、雲南行省平章賽陽併為內史。明年,置內史府。又明年,世祖崩,晉王聞訃,奔赴上都。諸王大臣鹹在,晉王曰:“昔皇祖命我鎮撫北方,以衞社稷,久歷邊事,願服厥職。母弟鐵木耳仁孝,宜嗣大統。”於是成宗即帝位,而晉王復歸藩邸。
- 5. 《新元史·卷一百一十五·列傳第二》元貞元年,塔塔兒部年穀不熟,檄宣徽院賑之。又答答剌民飢,請朝廷賑之。詔賜王鈔千萬貫,及銀帛有差。皇太后復以雲南所貢金器,遣朵年來賜。是歲冬,奉詔以知樞密院事札散、同知徽政院事阿里罕為內史。大德二年,詔給秫米五百石。五年,成宗以邊士貧乏,分給鈔一千萬貫。
- 6. 《新元史·卷一百一十五·列傳第二》六年正月乙巳,王薨,年四十。王天性仁厚,御下有恩。元貞初,藩邸屬官審伯年老,請以其子代之。內史言於王,王曰:“惟天子所命。”其自守如此,故尤為朝廷所重。然崇尚浮屠,命僧作佛事,歲耗財不可勝計。子三人:曰也孫帖木兒,曰松山,曰迭裏哥兒不花。王薨後十年,仁宗即位,諡王獻武。又十一年,英宗遇弒,也孫帖木兒以嗣晉王即皇帝位,追尊曰光聖仁孝皇帝,廟號顯宗,祔享太室。又六年,文宗即位,乃毀其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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