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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盤虧
鎖定
- 中文名
- 存貨盤虧
- 外文名
- inventory adjustment credits; inventory over
- 屬 性
- 經濟用語
- 應 用
- 存貨盤盈的賬務處理
存貨盤虧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非正常損失貨物的進項税額不得從銷項税額中抵扣。但在日常税務稽查中,我們經常會遇到企業存貨盤虧未作進項税額轉出或雖作進項税額轉出但計算不準確的問題,這就需要大家在稽查過程中嚴格執行税務稽查的工作規程和法定程序,選擇正確的檢查方法和合理的檢查步驟,確保進項税額轉出金額的準確性。
存貨盤虧賬務處理
企業進行存貨清查盤點,應當編制“存貨盤存報告單”,並將其作為存貨清查的原始憑證。經過存貨盤存記錄的實存數與存貨的賬面記錄核對,若賬面存貨小於實際存貨,為存貨的盤盈;反之,為存貨的盤虧。對於盤盈、盤虧的存貨要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一)存貨的盤盈
借:原材料
包裝物
庫存商品等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管理費用
(二)存貨的盤虧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原材料
包裝物
庫存商品等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借:管理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對於應由過失人賠償的損失,應作如下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對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發生的存貨損失,應作如下分錄: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對於無法收回的其他損失,經批准後記入“管理費用科目”
借:管理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企業存貨的清查盤點,可分為定期盤點和不定期盤點兩種,定期盤點一般在月末、季末、年終進行;不定期盤點是指臨時性的盤點以及發生事故損失、會計交接、存貨調價等而進行的盤點清查。企業應當做好存貨的清查工作,加強管理,防止存貨的呆滯積壓或毀損.。存貨的核算
存貨和固定資產的盤盈都屬於前期差錯,但存貨盤盈通常金額較小,不會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對企業以前年度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進行判斷,因此,存貨盤盈時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進行核算,按管理權限報經批准後衝減“管理費用”,不調整以前年度的報表。而固定資產是一種單位價值較高、使用期限較長的有形資產,因此,對於管理規範的企業而言,在清查中發現盤盈的固定資產是比較少見的,也是不正常的,並且固定資產盤盈會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對企業以前年度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進行判斷。因此,固定資產盤盈應作為前期差錯處理,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