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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盤存制度

鎖定
也稱賬面盤存制,就是通過設置存貨明細賬,對日常發生的存貨增加或減少,都必須根據會計憑證在賬簿中進行連續登記,並隨時在賬面上結算各項存貨的結存數並定期與實際盤存數對比,確定存貨盤盈盤虧的一種制度。
中文名
存貨盤制度
別    名
賬面盤存制
類    別
財政制度
相關領域
會計

存貨盤存制度永續盤存制

永續盤存制可以通過存貨的明細賬記錄。具體做法是:收入某項財產物資時,根據有關的會計憑證將收入的數量和金額記在有關明細賬的收入欄;當發出某項財產物資時,將支出的數量和金額記在有關的明細賬支出欄,並及時計算出該財產物資在明細賬上的結存數量和金額。計算公式如下:賬面期末結存數=賬面期初結存數+本期增加數-本期減少數
由於永續盤存制能夠隨時反映某一存貨在一定會計期間內收入、發出及結存的詳細情況,有利於加強對存貨的管理與控制。但是,相對於定期存制而言,永續盤存制下存貨明細賬的會計核算工作量較大,尤其是月末一次結轉銷售成本或耗用成本時,存貨結存成本及銷售或耗用成本的計算工作比較集中;採用這種方法需要將財產清查的結果同賬面結存進行核對,在賬實不符的情況下還需要對賬面記錄進行調整。

存貨盤存制度實地盤存制

又稱定期盤存制,是指會計期末通過對財產物資進行實地盤點確定期末結存數量的方法。就是以期末具體盤點實物的結果為依據來確定財產物資的結存數量的方法。該方法是在期末通過盤點實物、來確定財產物資結存數量,並據以倒算出發出數量。具體做法是:平時只登記財產物資收入數,不登記財產物資發出數,期末通過實地盤點,確定結存數量,並倒擠發出數量及金額,完成賬簿記錄,使賬實相符。在實地盤存制下,本期減少數的計算公式是:
期初結存數+本期增加數-期末結存數=本期減少數 [1] 
實地盤存制的優點是核算工作比較簡單,工作量較小。 缺點是手續不夠嚴密,不能通過賬簿隨時反映和監督各項財產物資的收、發、結存情況,反映的數字不精確,倉庫管理中尚有多發少發、物資毀損、盜竊、丟失等情況,在賬面上均無反映,而全部隱藏在本期的發出數內,不利於存貨的管理,也不利於監督檢查。因此,實地盤存制只適應數量大、價值低、收發頻繁的存貨。 與永續盤存制比較沒有安全性。 實地盤存制的適用範圍一般只是用於核算那些價值低和數量不穩定損耗大的鮮活商品。
參考資料
  • 1.    李伯興 周建龍.會計學基礎.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