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孔祥喜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

鎖定
孔祥喜,男,漢族,1962年8月生,安徽六安人,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7月參加煤礦工作,公共管理專業碩士,工學學士,正高級工程師。曾任安徽省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3]  [7] 
2024年4月,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安徽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孔祥喜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徽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8]  [13-15] 
中文名
孔祥喜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安徽六安
出生日期
1962年

孔祥喜人物履歷

曾任安徽省第十四屆人大代表。 [12] 
1979.09-1983.07,在淮南礦業學院採礦專業學習,獲工學學士學位。 [3] 
1983.07-1993.08,淮南礦務局潘一礦科研所技術員、高普一區技術員、工程師、副區長。 [3] 
1993.08-1998.01,淮南礦務局謝一礦副礦長、礦長。 [3] 
1998.01-1998.05,淮南礦務局副局長。 [3] 
1998.05-2002.07,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期間:1999.04—2001.12 參加安徽工商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碩士同等學歷教育)。 [3] 
2002.07-2004.11,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常委、董事、總經理。 [3] 
2004.11-2010.01, 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副董事長、黨委常委(期間:2005.09——2008.07 在中國科技大學管理學院公共管理專業學習,獲公共管理專業碩士學位)。 [3] 
2010.01-2011.02,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副董事長、黨委委員。 [3] 
2011.02-2014.02,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 [3] 
2014.02-2020.04,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3] 
2020.04-,淮河能源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3-4] 
2018.01-,安徽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1] 
2023.01-2023.11,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7]  [11] 

孔祥喜擔任職務

第十一屆、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 [2]  [6-7] 

孔祥喜所獲榮譽

2022年9月,榮獲2021—2022 年度“全國優秀企業家”稱號。 [5] 

孔祥喜人物事件

孔祥喜違紀被查

2023年10月,據安徽省紀委監委消息:安徽省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孔祥喜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安徽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8-9] 

孔祥喜辭去職務

2023年11月17日,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孔祥喜提出辭去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接受孔祥喜辭去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報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10] 

孔祥喜依法雙開

2024年4月,經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紀委監委對安徽省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孔祥喜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孔祥喜身為省屬大型國企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大額禮品、禮金、消費卡,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安排他人支付個人費用,由他人出資建設生態園供其享用;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人事利益;腐化墮落,寡廉鮮恥,嚴重破壞任職企業政治生態;靠煤吃煤,大搞權錢交易、“家族式”腐敗,利用職權為他人在項目承攬、煤炭供應、融資借款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孔祥喜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安徽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孔祥喜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徽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4-15] 
參考資料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