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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毓珣

鎖定
孔毓珣,生卒不詳,清朝大臣,水利家。 [1]  山東曲阜人,字東美,號松庵。 [2]  孔子六十七世孫。康熙中賜恩貢生。歷官徐州知州、順寧知州等職。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遷湖廣上荊南道,興修水利,築堤“孔公堤”。擢廣西按察使、四川布政使。雍正元年(1723年),加授廣西總督,後調兩廣總督、江南河道總督。在任期間有惠政,尤以築堤捍江,謹防水患取信於民。孔毓珣去世後,雍正帝御賜諡號“温僖”。
本    名
孔毓珣
東美
松庵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山東曲阜
主要成就
興修水利,築堤“孔公堤”
官    職
徐州知州、兩廣總督、河道總督等
諡    號
温僖

孔毓珣人物生平

孔毓珣屢舉卓異

孔毓珣是山東曲阜人。其父孔恩洪,官致福建按察使。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聖祖康熙帝親自巡幸山東曲阜祭孔,孔毓珣以諸生的身份陪祀,康熙帝賜恩孔毓珣貢生身份。 [3]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孔毓珣被授湖廣武昌通判。任上政績突出,舉卓異,遷任為徐州知州。當時徐州民生凋敝,丁賦繳納不足,孔毓珣徐州為官七年,安撫民眾,實行了很多惠政。 [4]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河道總督張鵬翮因為孔毓珣熟悉治河事務,向康熙帝上表推薦,孔毓珣被授邳睢同知。 [5]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改任為山西平陽知府,未來得及上任,就又改任雲南順寧。 [6] 
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孔毓珣調任浙江開化,因為母親去世丁憂回鄉。康熙五十年(1711年),服喪結束,任職於四川龍安。任上多有政績,再舉卓異。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遷任湖廣上荊南道。在捍江築大堤,當地民眾稱這條大堤為“孔公堤”。 [7] 

孔毓珣廣西升遷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孔毓珣再遷為廣西按察使。廣西土地貧瘠、民風剽悍,當地瑤、僮諸族時常縱兵為禍。靈川僮族酋長廖三多次外出焚掠民眾,孔毓珣將此事上報廣西巡撫陳元龍,派遣兵馬平定當地諸酋的禍亂,諸苗也都被馴服。 [8]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被授為四川布政使。當時清廷用兵西藏,孔毓珣自察木多轉運兵餉,以達到不勞民傷財的目的。重新修築灌江口堰,四川的民眾非常感激他的善政。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孔毓珣被提拔為廣西巡撫 [9] 
雍正元年(1723年),再加授總督銜。廣西各提、鎮、標糧食徵收不足,孔毓珣下令徵收補足。上書雍正帝説:“各位官員的俸祿尚且不足以贍養自家,請於規定的銀額之外酌情徵收“親丁名糧”(即養廉銀)。”雍正帝命孔毓珣酌量辦理。 [10]  廣西諸州縣以往就有常平倉,孔毓珣商議説:“春耕的時候講糧食借給無種耕種的農民,秋收之後再將糧食還回糧倉,豐收的年份酌量加息,歉收的年份可免息,荒年緩至次年歸還所借的糧食。日子久了糧倉中的糧食就多了,然後分別貯藏於四處的鄉縣,修建社倉,挑選裏中講信又健壯的人去糧倉掌管出糧。” [11] 
孔毓珣又説:“廣西有很多的盜匪,瑤、僮等少數民族雜居,保甲不能在民間廣泛設立。諸鄉大多有團練,下令各地挑選誠實幹練的人出來充當鄉勇,能抓住盜匪的人加以賞賜,膽敢有懈怠的加以懲處。” [12]  又説:“廣西距離內地邊遠,鹽商大多滯運,民眾大多為吃不到鹽而憂患。播藩庫中的六萬兩白銀,官府負責運鹽與銷售。如果有盈餘,本銀歸還藩庫,並可以酌量削減鹽價。” [13]  柳州僮匪首領莫貴鳳縱兵劫掠馬平、柳城、永福諸縣,孔毓珣派兵前去逮捕,搗毀了他們的寨子,將其首領繩之以法。來賓的僮匪首領覃扶成等縱兵出掠,沒有傷人,孔毓珣令將其帶枷懲處,日期一到,充當撫標兵,將他的同夥全部遣散。雍正帝看到他的奏疏後,嘉獎孔毓珣寬嚴兩得。 [14] 

孔毓珣總督兩廣

雍正二年(1724年),加授兩廣總督。雍正帝對他説:“廣東武備廢弛,盜匪劫掠之事時有發生,考核全省的官吏,一百個裏都沒有一個真心為國家出力的,你去了廣東之後當盡心料理。”孔毓珣到了廣東後上疏請求釐定鹽政,煮鹽工的購鹽價格、養船户的水路運輸費用增加十分之一,並免埠商羨餘;設置潮州運同鹽運司等官員。 [15] 
大金、蕉木兩山盛產礦砂,向東隸屬於開建、連山,向西隸屬於賀縣、懷集。按照舊制,懷集的駐防事務隸屬於潯州協辦,孔毓珣上疏請求將其改屬為梧州協辦,賀縣、開建、連山全都增兵設置守備。廣東香山澳停駐的西洋商船,孔毓珣請求限制到二十五艘以內。這些建議全都下令實行。 [16]  潮州地區田少米貴,當地民眾大多依賴常平倉的糧食來接濟。孔毓珣請提鎮各營貯谷借兵,散餉時買還,概免加息,上特允之。雍正三年(1725年),孔毓珣加兵部尚書銜。 [17] 

孔毓珣協理河務

雍正四年(1726年),孔毓珣請求進京入覲,雍正帝以孔毓珣熟悉治河事務,令他詳細勘察黃河大運河以及其他河流的水勢,協同河道總督齊蘇勒商議辦理治水事務。孔毓珣上疏説:“江蘇宿遷縣以西,黃河與中河距離相近,之前還存在汰黃壩。運河水大的時候,引運河內的清水沖淡黃河之水,黃河水大的時候,引黃河之水增加運河的水量。按照前朝的舊例,黃河進入中河的水量不過十之一二,如今黃河南岸泥沙上漲,逼着黃河之水向北流去,水流非常急。齊蘇勒建議堵住小汰黃壩口以減小水勢。臣詳細勘察黃河南岸漲沙的彎曲之處,應當疏浚引導黃河泄流以規避此風險。” [18-19] 
之後,孔毓珣又向雍正帝上陳江南的水利情勢:“吳淞、劉河、七浦、白茆諸閘,應當令管閘官役根據漲潮的情勢決定開啓和關閉。江蘇地形四面高中間低,應該召集民眾築壩立圩。臨近黃河諸地農民將河壩佔為農田,沒有損害治水的,當順從農民的行為,其餘的應該嚴禁。黃河兩岸的小港,最好令在農民閒暇的時節深深地疏浚,也就是將疏浚的泥土用來培高堤壩。” [20]  雍正帝將孔毓珣的兩個意見都交給相關部門商議施行。孔毓珣又上疏説:“路經宿州靈壁的時候,見當地河流水道不通,一遇到大雨就會集聚為澇災,請下詔安徽巡撫進行疏浚。”雍正帝嘉獎孔毓珣據實上報地方情況。 [21] 

孔毓珣河督任上

雍正五年(1727年),孔毓珣又調回了廣東,巡撫楊文乾上書彈劾代理巡撫阿克敦、布政使官達。雍正帝命通政使留保等人前去調查。最終證實孔毓珣有失察之罪,應該交有關衙門議罪,雍正帝命對他寬大處理。 [22]  不久,孔毓珣很快又調任江南河道總督。雍正帝認為天然壩泄露河水,害怕會侵害到民田,命孔毓珣根據地勢修築大堤擋住河水使之流向大湖。孔毓珣上疏説:“天然南、北二壩分泄黃河水勢,年年都開放,堤口殘缺。當遵循皇上的指示修築堤壩以抵擋洪水,請在黃河南岸王家庵至趙家莊一帶修築堤壩。舊堤的末尾距離湖尚有二十多里,請在南岸馬家圩至應家集、北岸周家圩至李艮橋,各築新堤一道,並將南北舊堤增加高度和長度,旁邊兩堤束縛河水,黃河不至於從旁側溢出。” [23] 
雍正帝又認為高家堰為蓄黃的關鍵,為了使黃河不再決堤,於是下發皇帑內庫一百餘萬兩,名孔毓珣等人商議修築堤壩事宜。孔毓珣接到任命立即上疏雍正帝:“高家堰的石堤,自武家墩至黃莊,地勢高而且工程堅固,唯獨侯二門等四處堤壩,及小黃莊至山盱古溝東壩,當一律加高。” [24]  又上疏説:“各堤的加高和加長,應當視地勢的緩急、舊堤的厚薄,分年修增,預計三年會竣工。此後,仍按年以順序加固增高。” [25]  孔毓珣又請求修築宿遷鈔關前、桃源沈家莊河堤,瓜洲由閘上游濬越河一道,並建草壩束水。各個上疏都到了之後,雍正帝認為都可以實行。 [26] 
孔毓珣多年勞心河道事宜,積勞成疾。雍正帝賜給他藥,命其子刑部郎中孔傳熹偕御醫去住處查看病情。不久,孔毓珣去世,雍正帝御賜諡號温僖。 [27] 

孔毓珣主要成就

孔毓珣政治

孔毓珣早年長期任職廣西。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孔毓珣為廣西按察使。廣西地區土地貧瘠、民風剽悍,當地少數民族不尊王化,常常產生兵禍。孔毓珣將此事上報廣西巡撫陳元龍,派遣兵馬平定當地諸酋的禍亂,諸苗也都服從當地管轄。雍正帝上台後,孔毓珣任總督,對廣西的基層制度也有改制。他認為保甲不能在民間廣泛設立,於是在各地挑選團練,起到了維護當地治安的作用。 [28] 

孔毓珣軍事

孔毓珣又綜合核查全廣東的山海形勢,達到對其瞭如指掌的地步,對廣東的兵防形勢進行有條理的謀劃:將香協都司轉移到潭洲,在從化設置專營守備,在增城駐紮鎮標遊擊,又在海口將瓊山縣丞調任,修改碣石衞為同知,將連州升為省直接管轄的州縣。各條舉措都井井有條。
粵東的春夏時節,兵馬徵收糧餉十分繁重,倉中谷不斷積蓄,然後又進入新的糧食,導致很多陳糧積、積壓,沒有敢擅自調出糧食的。孔毓珣請求現將倉內的糧食發給兵士,秋天收穫之後再還給倉裏。尤其以肇慶、惠州為督臣、提臣駐紮的地區,潮州、南澳、碣石各鎮協營,統計兵士一共兩萬四千四百六十人,不是沉積舊谷的有二萬八千七百餘石,在種植上不能用的穀物,就新建穀倉。孔毓珣上疏説:“臣署有無礙銀協此數,希望能用皇上賞賜的銀兩,贍養皇上的軍隊。”雍正帝下詔嘉獎。最終得到七千金,孔毓珣用來增制各營的兜鍪、組練、幹滷、殳鋌、弓矢、飛炮等軍備。廣東軍容整肅,軍營景象為之一新。 [2] 
同時,孔毓珣還留心海防的情況,上疏請求沿海各省訓練舟師、添置火器、增加炮台數量。並親自赴廈門、虎門諸海口巡察海防情況。 [29] 

孔毓珣水利

雍正四年(1726年),孔毓珣勘察黃河大運河以及其他河流的水勢,協同河道總督齊蘇勒商議辦理治水事務。向雍正帝進上“運河水大,引清水刷黃,黃河水大,引黃水濟運”的建議。之後,孔毓珣又向雍正帝上陳江南的水利情勢,根據江蘇地形四高中低的特點,召集民眾築壩立圩,嚴禁河岸農民佔壩為田。重視水利設施和攔河大壩的建設。雍正五年(1727年),孔毓珣又向雍正帝建議在黃河南岸王家庵至趙家莊一帶修築堤壩,在南岸馬家圩至應家集、北岸周家圩至李艮橋,各築新堤,並重視旁支河壩的建設,全面擋住黃河水的溢出。 [28] 

孔毓珣人物評價

  • 清史稿》:①毓珣歷守邊郡,皆因俗為治,弊去其太甚,邊民安之。②其倬、宗仁、毓珣,皆聖祖所擢用,丕著勳勩。 [28] 
  • 李紱:廣西賀縣大金、蕉木二山產礦砂,五十里外為廣東梅峒汛,又數里為宿塘寨,礦徒盤據,時時竊發。臣方擬嚴禁,聞總督孔毓珣條陳開採,因而中止,將來或恐滋事。 [30] 
  • 《番禺縣誌》:諸所措置,詳審精密,不錯寸趾。

孔毓珣親屬成員

孔毓珣父親

  • 孔恩洪,官至福建按察使。

孔毓珣兒子

  • 孔傳彭,候選同知。
  • 孔傳熹,官至刑部郎中。 [27] 
  • 孔傳焯,直隸正定府知府。

孔毓珣後世紀念

孔毓珣墓位於孔林中部偏北,距孔林北牆約200米,系合葬墓。封土東西13.00米,南北15.00米,高2.80米,為中型墳冢。墓前石碑正書“誥授光祿大夫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江南河道提督軍務加八級諡温僖孔公封一品夫人孔母徐氏之墓”。光祿大夫、文淵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年家眷世弟陳元龍題。清雍正九年(1731年)十月,男候選同知傳彭、刑部江南清吏司郎中傳熹,直隸正定府知府傳焯等立石。墓前有石供案、石鼎、石瓶各一,石儀1組,石門坊1座。在神道南端兩旁建雙御碑樓,石刻清世宗表彰孔毓珣聖旨,碑額雕滾龍。碑亭已倒塌,石碑於1986年修復。

孔毓珣史籍記載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28] 
參考資料
  • 1.    山東省文化廳.《山東省文化工作手冊》:山東省文化廳史志辦公室,1985:第175頁
  • 2.    番禺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番禺縣誌 清·同治十年(點注本)》.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8:第571頁
  • 3.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孔毓珣字東美,山東曲阜人,孔子六十六世孫。父恩洪,福建按察使。康熙二十三年,上幸曲阜釋奠,毓珣以諸生陪祀,賜恩貢生。
  • 4.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二十九年,授湖廣武昌通判。舉卓異,遷江南徐州知州。徐州民敝於丁賦,毓珣在官七年,拊循多惠政。
  • 5.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三十九年,河道總督張鵬翮以毓珣熟於河務,薦授邳睢同知。
  • 6.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四十三年,遷山西平陽知府,未上,改雲南順寧。
  • 7.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四十六年,調開化,以母憂去官。五十年,服終,除四川龍安。毓珣歷守邊郡,皆因俗為治,弊去其太甚,邊民安之。再舉卓異。五十五年,遷湖廣上荊南道。築堤捍江,民號曰孔公堤。
  • 8.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五十六年,遷廣西按察使。廣西地瘠民悍,瑤、僮為民害。靈川僮酋廖三屢出焚掠,毓珣白巡撫陳元龍,遣兵捕得置諸法,諸苗讋服。
  • 9.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五十七年,授四川布政使。西藏方用兵,毓珣轉餉出察木多,不以勞民。重築灌江口堰,四川民尤德之。六十一年,擢廣西巡撫。
  • 10.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雍正元年,加授總督。廣西提鎮標空糧,毓珣飭募補。疏言:“各官俸不足自贍,請於定例外量加親丁名糧。”上命酌中為之。
  • 11.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廣西諸州縣舊有常平倉,毓珣議:“春耕借於民,秋收還倉,年豐加息,歉免息,荒緩至次年還本。日久谷多,分貯四鄉,建社倉,擇裏中信實者為司出入。”
  • 12.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又言:“地多盜,瑤、僮雜處,保甲不能遍立。諸鄉多有團練,令選誠幹者充鄉勇,得盜者賞,怠惰者罰。”
  • 13.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又言:“廣西邊遠,鹽商多滯運,民憂淡食。請發藩庫銀六萬,官為運銷。行有贏餘,本還藩庫,並可量減鹽價。”並從之。
  • 14.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柳州僮莫貴鳳出掠馬平、柳城、永福諸縣,毓珣遣兵捕治,毀其寨,置貴鳳於法。來賓僮覃扶成等出掠,未傷人,毓珣令予杖荷校,滿日,充撫標兵,散其黨類。疏聞,上嘉其寬嚴兩得。
  • 15.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二年,授兩廣總督。上諭之曰:“廣東武備廢弛,劫掠公行,舉劾官吏,百無一公,爾當盡心料理。”毓珣疏請釐定鹽政,灶丁鹽價、船户水腳增十之一,並免埠商羨餘;設潮州運同、鹽運司經歷。
  • 16.    大金、蕉木兩山產礦砂,東隸開建、連山,西隸賀縣、懷集。舊制,懷集汛屬潯州協,毓珣請改屬梧州協,賀縣、開建、連山並增兵設汛。廣東香山澳西洋商舶,毓珣請以二十五艘為限。皆下部議行。
  • 17.    潮州田少米貴,民賴常平倉谷以濟。毓珣請提鎮各營貯谷借兵,散餉時買還,概免加息,上特允之。三年,加兵部尚書銜。
  • 18.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四年,毓珣請入覲,上以毓珣習河事,令詳勘黃、運諸河水勢,協同齊蘇勒酌議。毓珣疏言:“宿遷縣西,黃河與中河相近,舊有汰黃壩。運河水大,引清水刷黃,黃河水大,引黃水濟運。舊時黃水入中河不過十之一二,今河南岸沙漲,逼水北行,水流甚急。齊蘇勒議收小汰黃壩口以束水勢。臣詳勘南岸漲沙曲處,宜濬引河以避此險。仍俟齊蘇勒相度定議。”
  • 19.    門巋 主編.《二十六史精粹今譯》.北京:人民日報出版社,1995:第2749頁
  • 20.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又陳江南水利,言:“吳淞、劉河、七浦、白茆諸閘,宜令管閘官役隨潮啓閉。江蘇地形四高中下,宜令力勸築區立圩。濱河諸地民佔為田廬,其無甚害者,姑從民便,餘宜嚴禁。支河小港,宜令於農隙深濬,即取土培圩。”
  • 21.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又言:“道經宿州靈壁,見溝洫不通,積雨成潦,請飭安徽巡撫疏濬。”上嘉毓珣實陳。
  • 22.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五年,還廣東,巡撫楊文乾劾署巡撫阿克敦、布政使官達,上命通政使留保等往按。毓珣失察,當下吏議,上命寬之。
  • 23.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上以天然壩泄水,慮溢浸民田,命毓珣相度築堤束水歸湖。毓珣疏言:“天然南、北二壩分泄水勢,年年開放,堤口殘缺。當如上指築堤束水,請於南岸王家庵至趙家莊築新堤一道。舊堤尾距湖尚二十餘裏,請於南岸馬家圩至應家集、北岸周家圩至李艮橋,各築新堤一道,並將南北舊堤加培高廣,庶兩堤夾束湍流,無患旁溢。”
  • 24.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上又以高家堰為蓄清敵黃關鍵,發帑百萬,命毓珣籌畫。毓珣疏言:“高家堰石堤,自武家墩至黃莊,地高工固,惟侯二門等四壩,及小黃莊至山盱古溝東壩,當一律加高。”
  • 25.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又言:“各堤加培高廣,宜視地勢緩急、舊堤厚薄,分年修增,期三年而畢。嗣後仍按年以次加培。”
  • 26.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又請修築宿遷鈔關前、桃源沈家莊河堤,瓜洲由閘上游濬越河一道,並建草壩束水。諸疏入,並報可。
  • 27.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毓珣積瘁遘疾,上賜以藥餌,命其子刑部郎中傳熹偕御醫馳驛往視。未至,毓珣卒,賜祭葬,諡温僖。
  • 28.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8-07-23]
  • 29.    《清史稿·卷一百五十八·志一百三十三·日本》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2-24]
  • 30.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三·列傳八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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