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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夏易傳

(中國古籍)

鎖定
《子夏易傳》,中國古籍,作者卜子夏。《子夏易傳》一為二卷,一為十一卷。舊本題卜子夏(前507一?)所撰。
中文名
子夏易傳
類    型
中國古籍
作    者
卜子夏
年    代
春秋末期

子夏易傳古籍簡介

序:子夏姓卜名商,春秋末晉國温(今河南温縣)人,孔子的學生,為莒父宰。孔子死後,到魏國講學,主張國君要學習《春秋》,吸取歷史教訓,宣揚“死生有命,富貴在天”等觀點’,李克、吳起都是其弟子,魏文侯也尊以為師,相傳《詩》、《春秋》等儒家經典就是由他傳授下來的。學術界歷來主張,此書為後人偽撰,而託附於子夏名下,《四庫全書總目》認為“其偽中生偽,至一至再而未已者,亦莫若是書”。
隋書·經籍志》所著錄的二卷本,其實是魏晉間大興《易》學之風時為當時人所偽撰而流佈於世。據《唐會要》載:“開元七年詔”,當時因《子夏易傳》無傳習者,遂令儒官詳定,劉知幾認為,此書不見於《漢書·藝文志》,至梁阮孝緒《七錄》始有著錄,作六卷,或雲韓嬰作,或雲丁寬作,而至為,可疑。司馬貞認為,劉向《七略》有《子夏易傳》,但其書久佚,晉荀勖《中經簿》有《子夏易傳》四卷,或雲丁寬,是其已懷疑非子夏所撰。因此,唐玄宗採納了劉、司馬氏的建議,而停止向學校頒行。代宗以年,此本亡佚。
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中有輯佚本。今所傳十一卷本,始為晁説之《傳易堂記》所著錄,其稱“今稱《子夏傳》者,乃唐張弧之《易》。據此,則今本應是張弧偽撰。弧為唐末人,曾官大理寺評事。其書以王弼周易注》為底本而説以義理,所説義理,大致上以儒家“王道”的社會政治思想與《周易》經文相附會。
朱彝尊作《經義考》,證以陸德明《經典釋文》、李鼎祚《周易集解》及王應麟《困學紀聞》所引諸條目,則於今本全無,知張弧偽撰之書又遭後人增削偽纂,並又多衍出一卷,為十一卷。因此,今本《子夏易傳》不但不是子夏所撰,亦並非完全為張弧所撰,雲其出自眾家之手,可謂不誣。
二本雖為偽造,但其內容卻有—定的參考價值,孕含了較多漢唐時期的《易》學思想,《四庫全書總目》雲“案説《易》之家,最古者莫若是書”,故其對研究、探討《周易》古義,二本參稽,仍為它書所不可替代。二卷本除為馬國翰所輯外,《漢學堂叢書·經解·逸書考》中亦有考輯。今本則有《四庫全書》本,《通志堂經解》本及《學津討原》本等。
目錄:
·易傳提要 ·周易上經 卷一 周易上經乾傳苐一
·周易上經 卷二 周易上經泰傳第二 ·周易上經 卷三 周易上經噬嗑傳第三
·周易下經 卷四 周易下經鹹傳第四 ·周易下經 卷五 周易下經夬傳第五
·周易下經 卷六 周易下經豐傳第六 ·周易下經 卷七 周易繫辭上第七
·周易下經 卷八 周易繫辭下第八 ·周易下經 卷九 周易説卦傳第九
·周易下經 卷十 周易序卦傳第十 ·周易下經 卷十一 周易雜卦傳第十一
·關於西漢孟喜古文易的再探討 ·子夏易學初探

子夏易傳四庫提要

《子夏易傳》·十一卷(內府藏本)
舊本題“卜子夏撰”。案説《易》之家,最古者莫若是書。其偽中生偽,至一至再而未已者,亦莫若是書。《唐會要》載開元七年詔:“子夏《易傳》,近無習者,令儒官詳定。”劉知幾議曰:“《漢志》《易》有十三家而無子夏作傳者,至梁阮氏《七錄》,始有《子夏易》六卷,或雲韓嬰作,或雲丁寬作。然據《漢書》,《韓易》十二篇,《丁易》八篇,求其符合,事殊隳刺,必欲行用,深以為疑。”
司馬貞議亦曰“案劉向《七略》有《子夏易傳》,但此書不行已久,今所存多失真本。荀勖《中經簿》雲:《子夏傳》四卷,或雲丁寬。是先達疑非子夏矣。又《隋書·經籍志》雲:《子夏傳》殘闕,梁六卷,今二卷。知其書錯繆多矣。又王儉《七志》引劉向《七略》雲:《易傳》子夏,韓氏嬰也。今題不稱韓氏而載薛虞記,其質粗略,旨趣非遠,無益後學”云云。是唐以前所謂《子夏傳》,已為偽本。
晁説之《傳易堂記》又稱:“今號為《子夏傳》者,乃唐張弧之《易》”(案弧唐末為大理寺評事,有《素履子》,別著錄),是唐時又一偽本並行。故宋《國史志》以《假託子夏易傳》與《真子夏易傳》兩列其目,而《崇文總目》亦稱此書篇第,略依王氏,決非卜子夏之文也。
朱彝尊《經義考》,證以陸德明《經典釋文》、李鼎祚《周易集解》、王應麟《困學紀聞》所引,皆今本所無。德明、鼎祚猶曰在張弧以前,應麟乃南宋末人,何以當日所見與今本又異?然則今本又出偽託,不但非子夏書,亦並非張弧書矣。流傳既久,姑存以備一家云爾。謹案:唐徐堅《初學記》以太宗御製升列歷代之前,蓋臣子尊君之大義。焦竑《國史經籍志》、朱彝尊《經義考》並踵前規。臣等編摩《四庫》,初亦恭錄御定《易經通注》、御纂《周易折中》、御纂《周易述義弁冕諸經。仰蒙指示,命移冠國朝著述之首,俾尊卑有序而時代不淆。聖度謙沖,酌中立憲,實為千古之大公。
謹恪遵彝訓,仍託始於《子夏易傳》,併發凡於此,著《四庫》之通例焉。又案:託名之書有知其贗作之人者,有不知其贗作之人者,不能一一歸其時代,故《漢書·藝文志》仍從其所託之時代為次。今亦悉從其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