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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進子口半税

鎖定
復進子口半税是指關税名,清代海關,對進口洋貨,除徵收正税外,如洋貨欲進入內地口岸銷售,則須加徵進口子口税,税率為正税之半。
中文名
復進子口半税
性    質
關税名
簡    稱
子口税
税    率
税率為正税之半
關税名。簡稱“子口税”。清代海關,對進口洋貨,除徵收正税外,如洋貨欲進入內地口岸銷售,則須加徵進口子口税,税率為正税之半,即貨物每值百兩,徵進口子口税二兩五錢,可隨正税於海口一次交納完畢;凡內地貨物慾從內地口岸出口者,也須於正税之外,在運途首經之子口,輸納子口税,税率亦為正税之半。進出口貨物在交納子口税之後,海關及口岸税務有司均應給票,作為途經其他子口時不必再行納税之憑據。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