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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縣公安局

鎖定
嫩江市公安局,是隸屬於嫩江市人民政府管轄的一個政府部門。
中文名
嫩江市公安局
所屬地區
黑龍江省嫩江市
性    質
政府機關
機構職責
貫徹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
機構職責
(一)貫徹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部署全市公安工作,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二)掌握信息,調查、分析、預測全市政情、社情,並研究對策。
(三)配合國家安全機關打擊特務、間諜與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搞好敵對勢力對國內滲透活動的控制和調查。
(四)統一指揮和協調處理全市重大刑事、經濟案件的偵破;處置重大案件、突發事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五)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證、邊防證、槍支、爆炸和危險物品、出入境等工作;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六)管理全市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
(七)指導和依法監督全市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衞工作,並對全市各級保衞組織建設進行指導。
(八)組織實施到我市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衞工作。
(九)負責對行政拘留人員和看守所關押人員的看管、教育工作。
(十)組織開展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和實施全市公安裝備現代化建設,做好機關行政財務等後勤保障工作。
(十一)主管全市公安通信機要工作和計算機網絡安全監察工作。
(十二)加強公安法制建設,指導、檢查、督促全局的執法活動,查處本系統內的各類違法、違紀案件。
(十三)組織、規劃全市公安隊伍的現代化、正規化建設以及公安宣傳教育訓練工作。
(十四)受理人民來信,做好接待來訪工作。
(十五)協助上級公安機關管理全市消防隊伍,指導和管理森林分局和派出所的公安業務工作。
(十六)承辦上級公安機關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