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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權益

鎖定
婦女權益: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家庭等領域享有與男子同等權利,婦女兒童的特殊利益應受到保障的原則,作為國家維護和保障基本人權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越來越受到政府和社會的關注。 [1] 
中國政府十分重視婦女的發展與進步,把男女平等作為促進國家社會發展的一項基本國策 [2]  。在制定國家宏觀政策時,遵循男女平等參與、共同發展、共同受益的原則,為婦女進步與發展提供了堅強的政治保證和法律保障。1992年4月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獲得通過。自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 [3] 
中文名
婦女權益
外文名
Women's rights
權    益
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等方面 [10] 
性    質
基本國策 [2] 

婦女權益婦女定義

婦女是成年女子的通稱。不單純指已婚婦女,在司法解釋中定義14歲以上的女性稱為婦女,未滿14歲的男女稱為兒童。女者,指未婚女子;婦者,指已婚女子,故婦女泛指女性。
婦女權益保障法 婦女權益保障法
中國政府十分重視婦女的發展與進步,把男女平等作為促進國家社會發展的一項基本國策。在制定國家宏觀政策時,遵循男女平等參與、共同發展、共同受益的原則,中國政府為婦女進步與發展提供了堅強的政治保證和法律保障。 [2] 

婦女權益現狀

自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政府運用法律等方式使婦女的權益狀況有了歷史性的改變,使男女享有平等的地位,消除對婦女的歧視,在中國的諸多立法中,其中既有如根本法憲法,也有傳統部門法民法、刑法、訴訟法等對男女平等的原則性規定和保障,既有如《婚姻法》、《繼承法》等對所涉及婦女相關權益的一般性規定,也有如《婦女權益保障法》這一專門基本法對婦女權益的全面保護和具體落實。
但婦女權益保護所存在的一些問題卻不容忽視,在社會中還是存在侵害婦女權益的現象:
社會中存在的家庭暴力不僅僅針對於女性,男性也會受到家庭暴力的侵害,但女性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比例比男性高 [4]  ,家庭暴力使人們不僅生命健康權受到了侵害,而且精神上也受到了很大的摧殘。
婦女在社會的一些領域中處於相對弱勢。在就業方面,處於體力等諸多原因女性較男性的就業壓力大,受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關注。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保障婦女平等就業權益的相關要求,人社部、教育部等多次下發通知促進婦女平等就業。人社部《關於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的通知》(2013年)、教育部2013年及2016-2019年關於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服務工作的通知,均明確要求各地、各高校堅決反對就業性別歧視。2019年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門針對招聘性別歧視屢禁不止問題,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要求“各類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擬定招聘計劃、發佈招聘信息、招用人員過程中……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 [8]  該通知在健全司法救濟機制中規定,“積極為遭受就業性別歧視的婦女提供法律諮詢等法律幫助,為符合條件的婦女提供法律援助。積極為符合條件的遭受就業性別歧視的婦女提供司法救助。” [5] 
婦女參政的比例還有待提高,近年來,地方新錄用公務員中女性比例不斷提高。婦女廣泛參與基層民主建設。2013年,村委會成員中的女性比例為22.7%,比2000年提高了7個百分點;村委會主任和村民代表中的女性比例也明顯提高,婦女成為農村基層治理的重要力量。2013年,居委會成員中的女性比例為48.4%,主任中的女性比例為41.5%。女職工積極參與企業民主管理和監督。2014年,工會會員中女性佔38.1%,企業職代會職工代表中女代表比例為29.3%,在企業董事會、監事會中,女職工董事、監事佔職工董事和監事的比例分別為40.1%和41.5%。 [9]  農村婦女進村“兩委”是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衡量婦女社會地位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誌。 [6] 
婦女在社會中雖然還處於相對弱勢。但婦女的在社會生活、參政治國所發揮的重要作用不容忽視。 [7] 
婦女由於自身生理原因,容易受到不法侵害。在社會中,婦女遭到的性騷擾、性暴力現象屢見不鮮。但廣大婦女兒童維權意識卻不斷增強。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介紹,上海檢察機關深入貫徹最高檢“一號檢察建議”,2019年共受理審查逮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20件246人,審查起訴191件211人。上海法院依法從嚴判決性侵犯罪,對其中31.05%的被告人一審判處3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4] 
婦女需要社會更多的關心與尊重。

婦女權益必要性

中國婦女是一個人口眾多的羣體,中國婦女佔世界婦女人口的五分之一。中國性別平等與婦女發展既體現了中國的文明進步,也是對全球平等、發展與和平的歷史貢獻。 [9]  新中國建立以來,由於男女平等制度和法律的實施,婦女藴藏的聰明才智空前地得以發揮,在創建物質文明精神文明上都發揮了突出的作用,在國內外贏得了“半邊天”的盛譽。
保護婦女權益,提高婦女地位,發揮婦女作用,關係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成敗,而且婦女的社會地位如何,是衡量現代社會文明的一個尺度。 [9] 

婦女權益應具有的權益

政治方面
政治權利是婦女各項權利中最重要的部分,婦女政治權利的保障程度是一個國家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為了提高中國婦女的參政水平,在提高人大代表中的女性比例和培養選拔女幹部、女性領導成員及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中的女性名額等方面做了規定(舉例)。《實施辦法》第八條規定:“人大代表、村委會婦女比例應占30%以上;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其他國家機關的領導成員中,應當有女性成員,其所屬部門內設機構的女領導幹部的比例應當達到百分之十五以上。 [9] 
招錄公務員和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職(崗)位資格條件中不得有性別限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重點是從消除教育領域的性別歧視和關注貧困、殘疾和流動人口弱勢羣體方面進行修改。針對我省存在的部分地區農村女性兒童少年因貧困、外出打工而輟學的問題,第十二條規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保障適齡女性兒童少年過錯成九年義務教育,各級人民政府和學校應當創造條件解決貧困、殘疾和流動人口中的適齡女性兒童少年就學的實際困難。第十三條規定了學校應當進行性別平等教育,並針對女性青少年的特點進行教育,提供衞生保健設施和安全保衞措施,這一規定為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提供了保障。
勞動和社會保障方面
平等參與經濟活動和公平享有經濟資源是婦女生存發展的基本條件。中國在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改革創新中,充分保障婦女經濟權益,促進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發展、平等享有改革發展成果。
保障婦女的平等就業權利。就業是民生之本。國家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規,促進公平就業,消除就業性別歧視。《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專設“公平就業”一章,強調男女平等就業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企業訂立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作出明確規定,為保障女職工合法權益提供了法律依據。制定、修訂和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機關事業單位處級幹部和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男女同齡退休、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成長及促進女大學生平等就業等一系列法規、政策及措施,為婦女就業和職業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9] 
財產方面
增加了對夫妻共同財產權保護的內容,第二十三條規定夫妻對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及其他共有權證可以聯名登記,有關部門應當給予支持。針對當前農村婦女的土承包和相關經濟權益受侵害的現象比較突出,特別是城鄉結合部的出嫁女被剝奪集體收益和土地補償費分配權等問題,在第二十五條中,明確規定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對保護農村婦女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及其收益、宅基地、示成年子女的權益等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
中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探索創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婦女權益保障機制,形成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為主體,包括國家各種單行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在內的保障婦女權益和促進性別平等法律體系
保障婦女權益的法律法規不斷完善。20年間,先後制定和修改婚姻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就業促進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社會保險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20多部法律法規。31個省(區、市)修訂婦女權益保障法實施辦法。反對針對婦女暴力的立法取得重大進展。29個省(區、市)制定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規或政策。2015年8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草案)》進行第一次審議。2005年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增加了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的規定,2012年頒佈實施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明確要求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2015年8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加強對女性特別是幼女的保護,更加有力地懲處強姦幼女、拐賣婦女兒童的犯罪行為
保障婦女權益的執法力度不斷加大。全國人大常委會重視開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律的執法檢查和專題調研,督促各級政府部門嚴格執法。加大對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檢查力度,依法查處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勞動保障違法行為,促進婦女平等就業。2013年,國務院發佈《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2013-2020年)》,進一步完善部門聯動協作機制。公安機關堅決打擊暴力侵害婦女的違法犯罪行為。2013年,共破獲強姦案件25852起,破獲拐賣婦女案件4537起。加強國際司法協作,開展國際合作項目,嚴厲打擊跨國跨區域的拐賣婦女兒童犯罪
婦女權益的司法保護不斷加強。法院系統設立專門的婦女維權合議庭、家事審判庭,妥善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保障婦女在情感補償、財產分割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加大對猥褻、侮辱婦女,拐賣婦女,收買被拐賣婦女等侵害婦女人身權益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力度,維護婦女人身權益和尊嚴。鼓勵開展反家庭暴力的基層司法實踐,探索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制度,試點法院從2008年的5個省擴展到目前的14個省。一些地方公安機關建立家庭暴力告誡制度,加大家庭暴力事先防範和及時制止力度。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公佈家庭暴力指導案例,規範以暴制暴案件的司法自由裁量權,增強了法律適用統一性。注重發揮婦女在公正司法中的重要作用。2013年,人民陪審員中女性佔34.2%;女法官、女檢察官比例分別為28.8%、29.3%,比1995年分別增長了12.1%、12.3%。女法官協會、女檢察官協會、女律師協會等專業性婦女組織發揮積極作用,維護婦女權益。 [9] 
婚姻家庭權益方面
針對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責任主體不明確,對家庭暴力的制裁缺乏可操作性,離婚婦女財產權益難以實現等問題做了進一步的補充規定,明確了國家和有關部門的救助責任,加大了對離婚婦女財產權益的保護力度。關於家庭暴力的概念,目前各國的定義都有所不同,我國目前對家庭暴力的界定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實施辦法》第37條修改為;“禁止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由於男方或者其親屬的違法、犯罪行為,給女方造成人身傷害、精神損害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受理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報警求助,對於毆打、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的家庭暴力行為,應當及時制止,依法處置;對輕微的施暴行為,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採取積極措施,共同做好批評教育工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依法給以處罰;對觸犯刑律的,應當立案偵查;對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應當告知報案人或受害人向法院自訴。

婦女權益保護婦女權益

加強法律保護
(1)制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相配套的、切合實際、具有可操作性的行政法規,或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使維護婦女權益的法律更切實可行。
(2)提高司法和行政執法隊伍的素質充實力量,加強領導,嚴格監督,確保維護婦女權益的法律更切實可行。
(3)在全國範圍內,特別是在廣大農村和偏遠貧困地區,繼續深入持久地宣傳和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制止早婚,買賣婚姻,近親結婚等違法婚姻。
(4)保護婦女的人身權利和一切合法財產權利及時查處侵害婦女權益的民事案件
(5)嚴厲打擊拐騙,買賣,遺棄、虐待、迫害、侮辱婦女等犯罪活動,維護婦女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堅決取締賣淫嫖娼活動,掃除社會醜惡現象。
(6)嚴肅查溺棄、買賣、殘害女嬰的犯罪活動,嚴禁利用現代醫學技術進行非醫學性的胎兒性別鑑定,打擊破壞計劃生育的違法犯罪行為
(7)利用多種渠道和形式,廣泛深入地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全民法制觀念;尤其要引導、幫助廣大婦女樹立牢固的法律意識。自覺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8)保護婦女合法的控告、申述權,健全婦女信訪接待與處理制度,防止出現互相推委,久拖不決的現象,開展法律諮詢及代理業務,為婦女羣眾排憂解難,為受害婦女伸張正義。
加大執法力度
重點解決當前婦女權益保護中的難點問題 ,嚴格執法是法律得以貫徹實施的關鍵。針對一些重點難點問題,應從以下幾個方面着力推進。
(1)提高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意識和能力。最根本的也是首要的基礎性工作是要加強基礎教育,普遍提高婦女的受教育水平,奠定她們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文化基礎。此外,還要着力培養廣大基層婦女的參政意識,鼓勵她們從關心社區、單位、鄉村的公共事務開始,逐步提高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積極性、主動性,增強參政議政的能力。
(2)優化婦女就業社會環境。一方面要採取更為積極的政策措施,增加就業崗位,除了發展適合女性就業的第三產業外,還應當鼓勵婦女在更廣闊的領域尋求就業機會。同時努力避免和減少就業中的性別歧視,保護婦女的平等就業權利。另一方面要落實社會保障制度,擴大社會保障範圍,增加社會保障的受益人羣,縮小因企業性質不同而造成的兩性在享受社會保障水平上的差距。再有就是進一步落實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保護婦女在工作場所人身安全和健康。加大勞動監察力度,預防和及時糾正各種侵害婦女勞動權益的行為。
(3)保障婦女的人身權利及婚姻家庭權利。做好這項工作預防是關鍵,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是保障。要通過法制宣傳和道德思想教育,樹立羣眾的法制觀念,倡導平等和睦的家庭關係,防止侵權行為的發生;各級公安機關、法院、檢察院等部門應切實承擔起保護公民權益的職責,努力探索建立維護婦女人身和婚姻家庭權益的長效機制
完善立法
加強法律監督,優化婦女權益保護的法制環境。在相關的部門法律中落實婦女法的原則和規定也是十分重要的,是立法機關貫徹執行婦女法的重要內容,建議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在各項立法過程中充分重視婦女法的地位,關注婦女權益問題。同時要發揮好媒體在法制宣傳和法律監督中的作用,進一步完善法律監督體系,營造一種良好的法制環境
加大宣傳力度
改善婦女發展的社會環境
(1)向全社會宣傳婦女在創造人類文明、推動社會發展中所發揮的偉大作用;宣傳婦女與男子具有同等的人格和尊嚴、同等的權利和地位;宣傳有自尊、自立、自強精神的女性;制止影視、書報刊中對婦女形象的貶低和侮辱性描繪,改變社會對女性的歧視和偏見,增進全體公民對婦女合法權益的認識。特別是要發揮好媒體在法制宣傳中的作用。在各類普法宣傳手段中,大眾傳媒已成為當今法制宣傳、提高公民法律素質的主渠道。在今後的普法宣傳應將有限的資源向最有效的宣傳方式傾斜,注意提高大眾傳媒從業人員的男女平等意識,充分利用大眾傳媒,特別是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進一步宣傳保障婦女權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文明進步的性別平等觀念,營造男女兩性互相尊重、平等發展的社會環境。
(2)加強對公務人員的培訓。目前仍有少部分執法人員對侵害婦女權益的違法行為性質認識不清。因此,要在加強對各單位主要領導培訓的同時,將宣傳培訓面擴大到各相關機構的司法、執法人員當中,提高他們的性別平等觀念、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加深對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理解,並切實落實到司法、執法工作當中。
(3)依法保護婦女在家庭中的平等地位,堅決制止家庭暴力,加強家庭文化建設,提高家庭成員的素質繼續開展將思想道德教育、學習科學技術、活躍家庭文化生活、促進家庭經濟發展融為一體的家庭文化建設活動;倡導文明、科學、進步的生活方式,促進家風、民風、社會風氣的好轉。
(4)加強婦女培訓和活動場所的建設積極組織婦女參加各種文化、科學知識的學習和健康的文體活動。
(5)繼續加強社區服務,推進托幼事業和家務服務事業,進一步減輕職業婦女家務負擔。
(6)開展為婦女服務的心理諮詢活動,提高婦女的心理素質。——加強有利於婦女的身心健康的專用品及保健品的開發、研製和推廣工作。
(7)扶持各省的社會福利事業,做好城鄉無法定撫養義務人,,無勞動力,無生活來源的殘孤女童、孤老婦女的供養工作。在新建、擴建和改造收養上述婦女的各類社會福利院老年公寓和敬老院,配備必要的生活、醫療康復設施。
提高婦女的政治權利和參政議政能力
(1)通過各種途徑,提高對婦女政治權利的認識,使婦女平等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社會事務,參與重大問題的決策。
(2)各級政府在制定政策和規劃時,要注意聽取各級婦女組織的建議和要求,充分考慮婦女的特殊利益,保障她們的合法權益。
(3)切實做好培養、選拔女幹部工作,要制定計劃,定期檢查,逐級落實。
(4)加強對女幹部的教育和培訓,提高她們的參政能力和領導水平。
6、提高婦女就業率和加強對婦女的勞動保護
(1)積極開發適合婦女特點的就業領域和就業方式,為婦女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
(2)發展職業介紹、就業諮詢等服務事業,指導婦女就業。
(3)積極發展農村多種經營,進一步發展鄉鎮企業,更多的吸收農村婦女就業,有計劃地組織貧困地區婦女勞務輸出。
(4)改善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鄉鎮企業以及外國投資企業中女職工的勞動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措施。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女性禁忌的勞動;建立健全女職工勞動保護設施;建立企業女職工定期檢查身體和婦科病的制度;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科研工作,不斷提高勞動保護水平
積極開展勞動監察,依法查處侵犯婦女勞動合法權益的行為。堅決制止企業解除孕期、產期、哺乳期女工的勞動合同、強迫女職工從事超強度勞動、違反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則,保證女職工在不危害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生產環境中工作。對招用未滿16週歲的女童工的單位或個人,必須依法制裁。
(5)把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制中,作為考核企業負責人業績的重要內容之一。加強對女職工進行勞動保護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提高女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6)改革女職工生育保障制度。將女職工生育保險費用由企業管理逐步改為社會統籌管理。這項改革由國有企業逐步擴展到所有的企業。
加強對婦女的教育與職業培訓
(1)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掃除文盲工作條例》。把掃除邊遠、貧困和少數民族地區的青壯年婦女文盲作為重點。從各地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的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分類指導。
(2)各級政府要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將普及義務教育與發展生產力,克服舊習俗和舊觀念結合起來,創造有利於女童受教育的社會環境。對邊遠、貧困和少數民族地區,在政策和資金等方面要給予支持和扶持。採取辦女童班等多種辦學形式,為貧困地區的女童的入學提供便利條件。各級政府應積極幫助解決女童因家庭經濟困難不能入學的實際問題。
(3)逐步提高女性接受中等專業技術教育高等教育的比例。各類中等專業學校和高等院校在招生工作中,除國家規定的特殊行業外,必須堅持男女平等的錄取原則。
(4)充分利用各類成人學校,職業學校的辦學條件,根據社會發展的需要和婦女的特點,在城鄉婦女中大力開展不同層次,不同形式的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
提倡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穩定的家庭
(1)發揚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樹立社會主義的道德風尚,在家庭內部、鄰里之間建立和發展平等、團結、友愛、互助的關係。
(2)提倡夫妻共同擔家務勞動和撫育子女。利用多種形式,向父母傳播正確教育子女的知識與經驗。
(3)反對重婚納妾
(4)堅決制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增強婦女的維權意識婦女應自立、自尊、自強,不斷提升自身的素質,要以新時代女性的面貌出現,為國家、社會的進步作出應有的貢獻。 [11] 
增強婦女的維權意識
弱勢羣體權益的保護問題,加強對婦女權益保障方面法律的“立、改、廢”,同時不折不扣地執行相關法律,進而建立維護婦女權益協調機構,加強各部門協作,完善法律監督體系,使婦女的權益維護真正落實,讓婦女同胞真正撐起“半邊天”。

婦女權益數據統計

2024年3月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向大會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報告提出:深化婦女權益保障公益訴訟,重點監督就業歧視、貶損婦女人格等違法行為,辦理相關公益訴訟1490件。 [1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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