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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繼承

鎖定
《婚姻繼承》是2003年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羅海豔 [1] 
中文名
婚姻繼承
作    者
羅海豔
出版社
中國農業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3年1月
頁    數
220 頁
定    價
11 元
ISBN
9787109077973

婚姻繼承內容簡介

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涉及我國在現代化進程中的方方面面,常和第十五次代表大會明確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宏偉目標,完善和健全農村法制工作也隨即成為我國法制工作的重心之一,我國在新中國成立後長期處於計劃經濟體制之下,形成了凡事強調“管”字的習慣。“管”字對於經濟和社會發展固然重要,但是“管”畢竟不是*的,要想使我國社會的方方面面得到儘快的發展,必須充分調動各條戰線人民的積極性。具體到農村法制建設,必須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羣眾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種極性,才可能取得的發展農村法制的工作中,我們往往只片面台調農民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必須遵守法律和服從管理的一面,單純把農民羣眾當做管束對象進行教育和警告,卻忽視了對農民的合法權益的保護,*總理在最近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把農民列為我國弱勢羣體的一種,就是對保護農民權益不力現實的反思。農民作為弱勢羣體,需要得到全社會更多的關心和保護,不過這還不是外力的作用;對農民這一弱勢羣體的保護,更需要從內力上下功夫,提高農民羣眾保護自身合法權利的積極性,健會農民的法制觀念。要提高農民保護自身權益的積極性,前提就是必須讓農民羣眾有機會充分認識和了解自身的合法權利,在此基礎上形成對合法和非法行為的識別和判斷,自覺維護合法權益。自覺抵制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這大農民權益保護的叢書,就為農民羣眾瞭解自身權益提供了一個便捷手工具。叢書採用以案説法的形式,用現實生活中的典型案例,向農民羣眾解釋其中哪些權利受法律保護,哪些行為受到法律的制止,具體的糾紛應當怎麼解決等,具有可讀性和實用性。我們期待並且相信,這套小叢書,將給農民羣眾帶來新的感受,為提高我國農村法制水平做出一定的貢獻 [1] 

婚姻繼承圖書目錄

結婚
黃某可以和她的表叔結婚嗎?
小芸可以和她的養父結婚嗎?
陳某是正在服刊的犯人,他在關押期間可以結婚嗎?
婚姻的效力
拜了天地、入了洞房而沒辦理婚姻登記的婚姻受法律保護嗎?
丁某與王某協商訂立的婚約有法律效力嗎?
共同生活多年已經有孩子但沒有登記,張某與劉某的婚姻事實婚姻嗎?
父母做主一手包辦的婚姻,婚後女方提出離婚應如何處理?
結婚登記的時候女方只有19歲,婚後雙方不和,女方提出離婚怎麼辦?
容某被逼無奈與王某結婚,婚後不和該如何處理?
結婚時女方父母索要2萬元彩禮,劉某與吳某的婚姻是買賣婚姻嗎?
丈夫與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是重婚嗎?
宋某與温某離婚後復婚,温某再次提出離婚時怎麼辦?
婚姻關係的解除
楊某與劉某婚前瞭解不夠,要求法院判決離婚怎麼辦?
陳某與丈夫在一次外出做生竟時下落不晨,陳某能提出離婚或改嫁嗎?
現役軍人姚某的妻子提出離婚,法院該如何判決?
彭某與黃某結婚四年一直沒有孩子,彭某因此提出離婚,法院會受理嗎?
夏某可以在妻子做流產手術六個月內提出離婚嗎?
尹某有生理疾病,不能發生性行為,丈夫要求離婚怎麼辦?
孫某明知道鄭某有精神病而結婚,後來又要離婚怎麼辦?
王某經常虐待、打罵妻子餘某,餘某提出離婚,法院會判決嗎?
童某可以和判長期徙刊的楊某離婚嗎?
郭某因妻子虐待公婆提出離婚,法院會支持嗎?
丈夫有了婚外戀要求離婚,黃某還有挽回的餘地嗎?
陳某與劉某因感情不和分居3年,兩人的婚姻是否自動解除?
塗某與龔某假離婚,弄假成真了怎麼辦?
……
子女撫養的確定及撫養費的給付
夫妻財產關係
家庭成員間的撫養、扶養、贍養問題
收養關係的成立、效力及解除
析產繼承
附錄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