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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俗

(各國各族人民結婚的習俗)

鎖定
婚俗是指與結婚有關的風俗,各國各族人民按照自己的習俗,相親結婚舉行各具特色的婚禮,具有各自濃厚的民族獨特風采。 [1] 
2021年4月7日,民政部同意將河北河間市,內蒙古自治區包頭青山區烏蘭察布集寧區,遼寧省瀋陽皇姑區吉林永吉縣,黑龍江省哈爾濱南崗區江蘇南京建鄴區東台市,河南省開封市禹王台區、寧陵縣湖南澧縣,廣東省廣州市,重慶市大足區,四川省成都武侯區,陝西省寶雞金台區等單位確認為全國婚俗改革實驗區,實驗時間為期三年。 [8] 
2021年9月,《民政部關於同意將河北省邯鄲肥鄉區等單位確認為第二批全國婚俗改革實驗區的批覆》正式印發,確認河北省邯鄲市肥鄉區、山西運城鹽湖區、內蒙古自治區赤峯紅山區等17個縣(市、區)為第二批全國婚俗改革實驗區。實驗時間為3年,自2021年9月起至2024年9月止。 [9] 
中文名
婚俗
外文名
marriage custom
詞    性
名詞
拼    音
hūn sú
釋    義
婚禮習俗

婚俗婚俗簡介

在中國,各民族人民都有着自己民族的風俗節日。各族人民按照自己的習俗,舉行各種各樣的慶祝活動,具有各自濃厚的民族獨特風采。其中婚嫁風俗最能代表各民族的文化特色。

婚俗漢族婚俗

婚俗舊婚俗

《禮記-昏義》中的“昏”,原文作“昬”,得名於先民的親迎禮於黃昏時進行,此時,日月漸替,含有“陽 往陰來”之意,講究天人合一的漢族先民選擇了這麼一個微妙的時刻,巧妙地詮釋了婚義,同時也給這個儀式帶上了神聖虔敬的情愫。後來,當“昏”字加上了“女 ”字偏旁寫作“婚禮”的時候,親迎便不再限於靜謐的黃昏了,當然這一儀式的神聖意識也逐漸淡去。
昏禮屬於嘉禮之一,嘉禮以親萬民。周制昏禮是後世婚禮的範本,後世的婚禮在各種文化的交流中有所發展,也融合了不少新的習俗,不過從納采至親迎、合巹而入洞房,即使內涵風韻數易其容,但基本儀制的結構沒有明顯變化。
相傳中國最早的婚姻關係和婚禮儀式從伏羲氏制嫁娶、女媧立媒約開始。《通鑑外紀》載:“上古男女無別, 太昊始設嫁娶,以儷皮為禮。”從此,儷皮(成雙的鹿皮)就成了經典的婚禮聘禮之一。之後,除了“儷皮之禮”之外,還得“必告父母”;到了夏商,又出現了“ 親迎於庭”“親迎於堂”的儀節。周代是禮儀的集大成時代,彼時逐漸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禮儀,《儀禮》中有詳細規制,整套儀式合為“六禮”。六禮婚製作從此 為華夏傳統婚禮的模板,流傳至今。

婚俗“六禮”

舊時,大户人家的婚禮甚為講究,所謂行“六禮”方可完婚,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迎親等。 [2] 
納采——也叫行聘,是婚禮中的首禮。男方具求婚禮品,送到女家,請求採擇。在此之前,已由媒人撮合好了,只是行個程序,算是正式求婚。
問名——男方具庚柬帖,寫上姓名、出生年、月、日、時,送到女家。女方復以姓名、出生年、月、日、時的“回柬”。此謂問名。
納吉——為正式訂婚禮儀。問名之後,以雙方的生辰,掐算合宜,定下吉日,男方備定婚禮品送往女家,算作婚姻已定。
納徵——即納聘之意,定婚之後,經過一段時間,雙方年齡、時機合宜成婚。男方便具禮品,到女方家告知,準備聘娶了。
請期——納徵後,女方沒意見,男方選定吉日,寫一迎親帖,寫明迎親日、時,請求女方答應。女方回帖同意,即可進行最後一禮。
迎親——即成婚禮。這天,男方到女家迎新娘過門,行交拜合巹禮。
舊時“問名”的“庚柬”(亦稱“庚帖”),即八字帖,是用一小張紅紙。對摺成大信封的樣子。封皮上寫“庚函”二字。
迎親帖,也是寫在一張紅紙上。舊時大户人家講門當户對,經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方可成婚。

婚俗婚媒

在漢族傳統的婚姻文化中,婚媒的產生並不是伴隨人類社會組織的出現而出現的。《呂氏春秋恃君覽》説“:昔太古嘗無君矣,其民聚生羣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別,無上下長幼之道。”《列子.湯問》也道“:男女雜遊,不媒不聘。”不過,即使在那樣的“太古”時代,人們的婚姻還是有中介的,這個中介就是“禖”。
在傳統的婚姻文化中,媒人是不可不提的。媒人,以古代又稱為“冰人”。古俗中春秋為嫁娶吉時,而冰天雪地的冬季才是媒人為男女撮合牽線之時,幫媒人才有冰人之稱,又稱“媒妁”,民間俗稱“媒婆”、“紅娘”、“月老”。媒人所司職責,文雅的説法,是“通二姓之好,定家室之道”,通俗講來就是男女婚事。
有一句婦孺皆知的話表明了媒人在傳統婚姻制度中重要角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凡婚姻必須有媒人存在,“無媒不成婚”。《詩經》中有詩句:“伐柯如之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之可?匪媒不得。”所以後來人們便以“伐柯”。“執柯”來代稱做媒,“伐柯人”來稱呼媒人。
古代社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相併重的婚姻條件之一,沒有媒妁的是不能成立的,這一點不公上升到冖的高度,而且被法律所規範。《唐律.為婚女家妄冒條説》“為婚之法,必有行媒”。元明清時期的法律中也有類似的規定。

婚俗新婚俗

解放後,實行男女婚姻自由。1950年,國家頒佈《婚姻法》,男女婚姻受到法律保護,父母、親屬不得干預兒女婚事。但是,舊的婚俗時有沿襲,或改頭換面,比如昔日的媒人,改稱介紹人;相親為男女見面,比舊俗前進了一步。 [3] 
新婚俗程序是:
由介紹人穿針引線,男女見面相親,雙方沒有意見,即商定吉日舉行定婚儀式。此間,男家必備厚禮(俗稱彩禮)給女家,禮物包括衣服、物品(自行車、縫紉機、手錶、收錄機等)。一般是冬、春各置全套衣服,直至結婚。結婚日期由雙方商定後,男女各持介紹信,到鄉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書。結婚日子,多選擇在重大節日或三、六;九日。·見面——城鄉的新婚俗,是經中間人介紹後,青年男女雙方,彼此要進行見面交談。見面地點一般設在介紹人家裏,或集市上某個地點。通過交談,或吃上一餐飯,雙方有好感,沒意見,可繼續進行二次、三次接觸。第一次見面後交談,一般介紹人不再介入,由男女雙方自便。此間,雙方還可到對方家裏走訪。男去女家時,必須帶禮品;女去男家時,一般由男方相引,男方父母必須給姑娘“見面禮”,衣物或紅包(封錢)。如女方慨然受之,則視為沒意見,下步可行“定婚禮’。 [3] 

婚俗定婚

以及家裏人互相瞭解沒意見後,由介紹人同兩家商定地點(男家或女家;或城鎮市上飯館)舉行定婚禮儀,男家購置定婚衣物,禮品,並負責辦宴席,女家通知至親屆時到場。定婚這天,氣氛既嚴肅又熱烈,雙方兒女參加接待。席間給雙方父母及介紹人敬禮,雙方父母及至親,給兒女贈物或贈錢。

婚俗行禮

兩家定婚後數月或幾年,男女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男家同女家議定結婚日期,在婚前一月左右,男家同介紹人一起,到女家“行禮”。主要禮品是結婚衣物、首飾等。女家設宴招待,邀請至親作陪,如禮品不稱心,介紹人從中調解商定補充事宜。如沒意見,席間就議定婚前急辦事項與有關手續。

婚俗結婚

婚俗 婚俗
結婚日,女家準備的陪嫁被褥、衣物,由男方派人一早抬回。新郎騎自行車或乘汽車、拖拉機、迎親同伴8至12人(內必須有迎姑2人),車上披紅戴花,貼雙喜字,一路鞭炮齊鳴,或播放錄音,浩浩蕩蕩來到女家。女家設小宴招待。宴畢,新郎向女家長輩行鞠躬禮,到內室向新娘行鞠躬禮,請新娘登喜車起程。新娘懷抱梳妝鏡,胸前披戴紅花。由送姑工人扶持,迎姑伴隨,伺新郎登車上路。女家六親陪送,一路過村放炮。到男家後,播放樂曲迎新娘下車。迎姑攙扶新娘;同其他相迎的中年婦女,簇擁新娘進入新房,上牀,朝喜字而坐。新郎請賓客人席,招待女家及其他賓客。同時,舉行結婚典禮,司儀人“唱禮”。新郎新娘向男方長輩、至親行禮時,長輩贈紅包(封錢)。新人人洞房後,舉行晚宴,酒菜八道,飯菜八道。宴間,新郎向各席賓客行鞠躬禮“謝席”。孃家六親飯畢,婆母陪同到新房內稍坐,就定迴歸日子;然後辭別返回,是夜,新郎向同輩人再開宴席(在洞房裏)划拳行令,嬉笑鬧房。次日,孃家來親人接新娘回門。第三日送回。一場結婚禮,男方開支少則千元,多至萬元。
市區職工婚禮,集體舉辦漸多,旅行結婚漸多,儀式從簡,宴會範圍小。
農村有男到女家落户,其新生兒女隨母姓,或隨父姓。
婦女再嫁,儀式從簡,孃家六親不再送禮,當家人多不參加婚禮。

婚俗原始婚姻

婚俗神禖

婚俗 婚俗
《禮記月令》“:以太牢祠於高禖。”鄭玄注“:高辛氏之世,玄鳥遺卵,娀簡吞之而生契,后王以為禖官嘉祥而立其祠焉。變媒言禖,神之也。”
《詩.商頌.玄鳥》有“天反映。《天命玄鳥,降而生商》之語。可是,不取讖緯之説的毛傳卻説“:春分玄鳥降,湯之祖先有娀氏女簡狄,配高辛氏帝,帝率與之
祈於郊禖而生契。”
自從母系氏族產生後,人們明確了子女與母親的關係,相信母親與氏族圖騰相結合生育了自己。不僅相信求神可以受孕得子,而且也相信吞下帶有神性的玄鳥卵也能夠生子。當然,據鄭注和毛傳所言,這兩種得子的方法都與高禖神有關係。正是基於這種圖騰生育觀念,在先秦古籍中我們不難看到類似上述神話傳説那樣的神奇記述。
《詩.大雅.生民》“:厥初生民,時維姜嫄。生民如何?大雅克禋克祀,以弗無子。攸介攸止,載震載夙,載生載育,時維后稷。”毛傳“:弗,去也。去無子,求有子,古者必立郊禖焉。”朱熹詩集傳》解釋這段詩章説“:姜嫄出祀郊禖,見大人跡而履其拇,遂歆歆然如有人道之感,於是即其所大所止之處而震動有娠,乃周人所由以生之始也。”是為周人始祖來源。例子在此不多舉,而且對於媒的產生和演變也是比較複雜的,相關資料可以參考《中國婚俗文化》
“媒”,古代作“謀”字解釋,即通過謀合而成之意。它最初是由巫覡擔任,後來巫風衰落,媒才逐漸普及了。

婚俗物媒

婚俗 婚俗
即以某種約定俗成的物品為中介,作為傳遞愛情的信物。從廣義上的婚姻中介來講,物禖作為一種補充形式,自古以來,就在各民族的婚姻生活中廣泛存在着。
先秦典籍《詩經》中就有不少篇章反映當時男女青年在節日交際活動中,互贈標緻物以定婚姻的情況。“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維士與女,伊其相謔,贈之以芍藥。” 類似這種投瓜相約、以物傳情的中介在後世漢族中常見的有雁、繡球鴛鴦、戒指、手巾等物品。中國少數民族婚姻中的物禖又各有不同:有的以佩飾,有的以花蕊,有的以檳榔等。用花作禖向心上人表達自己的一片深情,在西南少數民族中較為普遍。
此外,“拋帛”求親在西南少數民族中也是常見的習俗。明朝時期,廣西橫州地區的一些少數民族就有這種習俗。及至近代,居住在雲南的藍靛瑤,還保留着“丟彩包”的習俗。一男一女將四個彩包相互拋置,雙方視線相投,互遞秋波,爾後席地而坐,傾吐情懷,情投意合時便對起情歌。然後男女野合,不久結成夫妻。

婚俗冥婚

等變態婚姻中也有通過物禖而成婚的現象。在近代台灣,當地人稱之為“拋物求親”。一般來説,“這些物品,或是用紙條書着殤女生死年月日時,裹有金錢的紅包,或是件女人衣飾,一隻戒指或金鐲,等等。將這些物品拋置在大路上,凡是拾金而昧的人,便被認為是冥婚夫。這時躲藏在暗地裏的殤女親屬立即迎上前來向其人道賀”。不難看出,這些紅包、衣飾、戒指、金鐲等物品,正是結合殤女與冥婚夫的中介,實質上起着媒的作用,只是不能通之以情,言之以意罷了。

婚俗歌媒

歌禖通過男女對歌,以此擇偶的古老婚俗。以歌為媒締結婚姻的習俗在秦漢以後的漢族地區由於生產的發展和受封建禮教束縛及其媒妁婚的盛行而趨於消失,然後在中國邊遠地區的少數民族中卻較為完整地傳承了下來。《三朝北盟會編》卷三引《女真傳》記載女真人習俗時説“:其婚嫁,富者則以牛馬為幣,貧者則女年及笄,行歌於途。其歌也,乃自敍家世,婦工、容色,以伸求侶之意。聽者有求娶欲納之者,即攜而歸。其後方具禮,偕女來家以告父母。”《赤雅》記明朝時期侗族婚俗時寫道“:峒女於春秋時,布花果簫笙於名山。五絲刺同心結百鈕鴛鴦囊,選峒中之少好者,伴峒官之女,名曰天姬隊。餘則三三五五,採芳拾翠,于山椒水湄,歌唱為樂。男亦三五羣,歌而赴之。相得則唱和競日,解衣結帶,相贈以去。”

婚俗婚齡

古代成婚的年齡各朝代並不相同。春秋時期,男子20加冠,女子16及笄,即可結婚;又謂“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為不失時。《漢書·惠帝紀》中就明文記載:“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罰她繳納五倍的賦税。其實,中國古代早婚的現象也很嚴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並聽婚嫁”的規定。《後漢書·班昭傳》中就記載:班昭“年十有四,執箕帚於曹氏”。《漢書·上官皇后傳》中甚至有“月餘遂立為皇后,年甫六歲”的記載。但一般都是在20歲前後。
其實關於婚齡古代是呈現一種轉變的趨勢,但是大致都回歸到了20歲左右,而關於成婚年齡的利弊古書上有一段講述得很好,引用如下
“人之男女不可於幼小之時便議婚姻。大抵女欲得託,男欲得偶。蓋富貴盛衰,更迭不常,男女之賢否須年長乃可見。若早議婚姻,事無變易固為甚善。或昔富而今貧,或昔貴而今賤,或所議之婿蕩浪不肖,或所議之女狼戾不檢。從其前約則難保家,背其前約則為薄義。而爭訟由之而興,可不戒哉?”

婚俗婚期

就中國古代的婚期來看,主要表現為兩種類型。

婚俗春天為婚

周禮》引《夏小正》曰:“二月,冠子嫁女之時。”
《周禮》亦載“:仲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
《詩》曰“: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摽有梅,頃筐暨之,求子于歸,宜其室家。”我庶士,迨其謂兮。”
仲春之月,即夏曆二月,屬於春天;桃梅季節,亦應屬於春天。秦漢以後,春天為婚期的記載也不乏於史。南宋時期金人習俗:“正月旦日,……是日其地男女合婚,各以高低色澤相等者為配偶,男自負女而歸。”清代苗人婚俗“:跳月者,及春月而跳,舞求偶也。”是日,男女“選幽而合,解錦帶而互系焉,相攜以還跳月之所,各隨父母以還,而後議聘”。

婚俗秋冬為婚

《詩》曰:“厭浥行露,豈不夙夜,謂行多露。”衞風霜降季節,屬於秋冬。《詩.氓》“:送子涉淇,至於頓丘,匪我衍期,子無良媒,將子無怒,秋以為期。”又,《孔子家語》 “霜降而婦功成,嫁娶者行焉。”王肅《聖證論》説“:孫卿曰:霜降逆女,冰泮殺止。’”韓詩外傳亦説“:古者霜降逆女,冰泮殺止,士如歸期 ”在上層貴族中,秋冬為婚期事例不少。漢以後,秋冬為婚期的情況也時常出各代史籍之中。《酉陽雜俎》載唐人婚期“:臘月娶婦不見姑宋人周去非在《嶺外代答》一書中記當時瑤族婚期時寫道:“瑤人,每歲十月旦,舉山同祭都貝大王,於其廟前會男女之無夫家者,男女各羣,聯袂而舞,謂之踏搖。男女意相得,則男咿嚶奮躍,入女羣中負所愛而歸,於是夫婦定矣。”清代,廣西賓州地區“春秋二社,士女畢集,男女未婚嫁者以歌詩相應和,自擇配偶,各以所執扇帕相博,謂之博扇。歸日,父母即與成禮”
此外,亦有夏季為婚期的情況。不過考慮到古代道路雨後多泥濘而且酷暑則難耐,應該是不多見的(個人猜測,呵呵)。

婚俗婚時

婚俗 婚俗
古時男家去女家迎親時,均在夜間。《儀禮·士昏禮》謂:“昏禮下達。”鄭玄注曰:“士娶妻之禮,以昏為期,因而名焉。陽往而陰來,日入三商為昏。”並且,“主人爵弁、 裳、緇 ,從者畢玄端,乘墨車,從車二乘,執燭前馬”。亦即迎親的人均穿黑衣,車馬也用黑色。此俗與後世以白天迎親、穿紅色服飾的婚俗,迥然不同。自唐代開始,始將迎親的時間改為早晨。據唐·段成式的《酉陽雜俎》記載:“禮,婚禮必用昏,以其陽往而陰來也。今行禮於曉。”曉即拂曉。此後相沿至今。
此詞條中多多疏漏,之後會繼續完善六禮的相關條目

婚俗儀態

古代對剛入門新婦的姿態也很有講究。據《呂氏春秋》記載:“惠子出,白圭告人曰:‘人有新娶婦者,婦至,宜安矜煙視媚行。’”所謂“安矜煙視媚行”,尚秉和注曰:“安矜煙視媚行,形容新婦之狀態,可謂入微矣。然可意會,難以言詮。安者,從容;矜者,謹慎;煙視者,眼波流動不直睨;媚行者,動止羞縮柔媚安徐也。是皆新婦初入門之狀態,反是則失身份。”

婚俗聽房

婚俗 婚俗
漢代結婚時,均以青布幔搭成帳篷,用以舉行交拜之禮。《世説新語·假譎》篇記載:“魏武少時,嘗與袁紹好為遊俠。觀人新婚,因潛入主人園中,夜叫呼雲:‘有偷兒賊!’青廬中人皆出觀。魏武乃入,抽刃劫新婦。”這種在青廬中成婚的習俗,一直沿續到清代,蒲松齡的《聊齋志異》中就多處提到。
又據史料記載,兩漢之際,已經有了賀婚的習俗和新婚之夜聽房的習俗。據《漢書·宣帝紀》記載:“五鳳二年詔曰:‘夫婚姻之禮,人倫之大者也。酒食之會,所以行禮樂也。今郡國二千石或擅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賀召,由是廢鄉黨之禮,令民無所樂,非所以導民也。”漢宣帝這一詔書的目的,就在於提倡老百姓在婚禮上設酒宴慶賀。又據《漢書·袁隗妻傳》記載:
袁隗與妻子進入洞房後,夫妻倆在説悄悄話:
隗又曰:“弟先兄舉,世以為笑。令處姊未適,先行可乎?”對曰:“妾姊高行殊邈,未遭良匹,不似鄙薄,苟然而已。”又問曰:“南郡君學窮道奧,文為詞宗,而所在之職,輒以貨財為損,何邪?”對曰:“孔子大聖,不免武叔之毀;子路至賢,猶有伯寮之。家君獲此,固其宜耳。”隗默然不能屈。帳外聽者為慚。

婚俗改嫁

另外,古代婚俗中與後世不同的一個習俗是:古代婦女都不忌諱再嫁,並且從周朝北宋一直如此。據《禮·檀弓》記載:孔子的兒子伯魚死後,“其妻嫁於衞”又載:“子思之母死於衞,赴於子思,子思哭於廟。門人至曰:‘庶氏之母死,何為哭於孔氏之廟乎?’子思曰:‘吾過矣!吾過矣!’乃哭於他室。”可見,聖人後代的子婦也不免於再嫁。而魏晉、唐宋時名門之女再嫁之事,也屢見不鮮。《三國志·吳志·步夫人傳》中記載:步夫人“生二女,長曰魯班,字大虎,前配周瑜子循,後配全琮;少曰魯育,字小虎,前配朱據,後配劉纂。”尚秉和《歷代社會風俗事物考》引《隨園隨筆》謂:“唐時公主再嫁者二十三,三嫁者四。”並且,當時不論是前夫見到後夫,或是後夫見到前夫,均不用迴避。宋代詩人陸游與前妻唐琬離婚後,有一次遊沈園,巧遇唐琬及其後夫趙士程,唐、趙還將酒菜送給陸游,結果感動得陸游當場在牆上寫了一篇《釵頭鳳》詞。(事見《癸辛雜識》)可見,唐宋時婦女改嫁還是很正常的事情。直到明清時期,婦女改嫁方為禮教所不容,因此有了守節、牌坊之説。

婚俗少數民族的婚俗

婚俗基諾族婚俗

基諾族婚禮中仍保留着某些對偶婚羣婚殘餘。基諾族的青年男女舉行“成年禮”之後,即取得了談戀愛的資格。 [4] 

婚俗羌族婚俗

羌族結婚操辦喜事,新郎要陪新娘回孃家,孃家要備好“回門酒”,親友要向新婚夫婦饋贈禮物,並致詞祝福。羌族民間有的地方還有“逗新郎”的習俗。即在回門酒的宴席上孃家人要給新郎用四尺長的筷子,而且還要在筷子的後面加幾個用馬鈴薯做的筷子墜,要新郎使用這種筷子,隔着幾盞油燈去夾用肉丁和豆粒做成的菜,如果因為筷子長,夾不起菜,或油燈燒着下巴,就要被罰酒,這種活動既是節日聚餐,也是一種娛樂[1]。

婚俗白族婚俗

白族青年男子向姑娘求婚時,姑娘如同意,要向男方送粑粑;婚禮時新娘要下廚房製作“魚羹”;婚後第一個中秋節新娘要做大面糕,並以此表現新娘的烹調技藝。婚禮時講究先上茶點,後襬四四如意(即四碟、四盤、四盆、四碗)席。

婚俗瑤族婚俗

許多瑤族男女青年都借“耍歌堂”機會進行擇選意中人,一旦男女情投意合,雙方的家長就可通過媒人去説親,並以豬肉和酒為禮品。舉行婚禮時,都要大擺筵席,按傳統習慣,婚宴上必須要請寨老參加,新郎新娘飲交杯酒

婚俗苗族婚俗

在青年男女婚戀過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飯。湖南城步苗族把畫有鴛鴦的糯米粑做為信物互相饋贈;舉行婚禮時,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還要請新郎、新娘吃畫有龍鳳和奉娃娃圖案的糯米粑。

婚俗彝族婚俗

男女青年訂婚之後,便要進行婚宴的準備。婚宴多用豬、雞肉,一般不用羊肉(喪事則用羊肉)。滇南石屏彝族有在出嫁前邀集男女夥伴聚餐痛飲之習;滇西的彝族,凡娶親嫁女,都要在庭院巾或壩子,用樹枝搭棚,供客人飲酒、吸煙、吃飯、閒坐,民間把這種用枝搭的臨時棚子稱“青棚”

婚俗仡佬族婚俗

男女青年結婚時,男方須請媒人攜帶雞、酒等物送給女家,如禮物被女方接收,就表示婚姻已經締結。居住在道真等地的仡佬族,在娶親嫁女或宴請賓客時還要辦“三麼台”酒宴進行款待,即按特點順序共分三台,第一台稱茶席,喝清茶輔以各種糖果點心和香香(即核桃、板栗、花生、白果葵花籽等);第二台稱酒席,渴白酒,拌以各種涼菜及酸、鹹、辣醃菜和香腸、鹽蛋等;第三台稱正席,上飯菜,菜中有扣肉吃“大菜”,招待客人時,客人不放筷,主人必須陪到底。

婚俗畲族婚俗

畲族在送彩禮時,有一個儀式叫“考赤郎”。赤郎就是指送彩禮這天男家帶去女方做菜的廚師。
新娘的打扮是:頭梳髮髻,戴上銀飾,身穿花邊衫、花邊褲,腰圍自織三十二根線文字圖案的綵帶攔腰,腳穿繡花鞋,手戴銀鐲銀戒指
新娘到夫家大門,鞭炮迎接,新娘進中堂時,由一位父母雙全的姑娘接過傘,新娘遞過“接傘包”。新娘由赤娘帶領到香案前經過,再到廚師灶前坐一會兒,等祖宗香案擺好祭禮,新娘到中堂站在右邊,新郎站在左邊,進行拜堂。拜堂完畢,夫妻雙雙入新房。
第七天,新郎新娘辦一擔禮物去回門,在岳家住上二至四夜,回門後,夫妻雙雙開始勞動生產。
在畲村,如今還始存着古樸的畲嫁習俗,淳樸的畲族人民互敬互愛、和睦共處,用自己勤勞的雙手編織着美好生活的憧憬。

婚俗習俗變化

隨着社會的發展,近代以來一些地區這種習俗已發生了變化。如現代壯歌的歌圩,已經不完全是古代社會那種面貌。一般相邀對歌,都有邀請歌、詢問歌、愛慕歌、交情歌、深情歌、送別歌等程序。往往第一次歌圩只是初交,到第二次、第三次歌圩時,互相進一步瞭解後才能到“深交”,而誓約終身。

婚俗世界各地

婚俗國外婚俗

意大利人有一堆迷信,例如:
1坐在桌角的人永遠結不了婚;
2喝瓶中最後一滴酒或是吃最後一個小點心的人,在當年內會結婚;
3意大利人不在星期二和星期五結婚.
4結婚當天早上,新郎的母親送一個金首飾給未來的媳婦.
5婚禮之後,新婚夫婦送杏仁糖給賓客,但只能給單數.

婚俗各民族婚俗

緬甸勃歐族青年男子向姑娘求愛的方式有單獨進行的,也有結夥同行的。晚上,小夥子們三五成羣地來到姑娘家屋子旁邊,或直接進姑娘家,邊吹彈樂器邊向姑娘求愛。這時姑娘拿出檳榔招待小夥子,小夥子也用自己隨身帶的檳榔贈與姑娘。如果姑娘接受了某個小夥子,其他的小夥子就自覺地離開,絕不打擾兩人談情説愛。
印度赫尼族男子若是愛上某位姑娘,就帶上一袋煙草,來到姑娘家,同她小侃一陣後,便將煙草交給她,自己動手幹家務,而姑娘便靜坐一旁,觀察其表現,並根據表一支自制煙捲上纏絲線來決定是否答應。藍色表示一見傾心,白色表示等等看,紅色表示拒絕,如果煙捲上纏上一根女孩自己的頭髮,則表示願意以身相許。男方要知道姑娘是否答應婚事,只看一下纏線的顏色便清楚了。

婚俗西西里島

男女求婚,主動權往往操縱在女子手裏。如果女子在一個男子面前把頭髮打了一個尖結,那就表明:“你被我獵取了。”
南美洲北部蘇里南的印第安人,把雪茄作為求婚的媒介物。如果小夥子愛上了一位姑娘,便告訴自己的父母,選定一個吉日良辰,親自到女家,把精心製作的雪茄贈送給女家,表示男方求婚的誠意。如果女方的父親欣然接受,這門親事就算成功了。

婚俗意大利婚俗

意大利人實行婚姻自主,關於訂婚、結婚有不少傳説。古時沒有自由戀愛,有錢有勢的人常常強迫婦女成親,甚至出現搶親。意大利人習慣把婚期定在春、秋兩季,一般以3月、4月、7月、9月、10月為多。婚禮分為兩種,一種是民政婚禮,另一種是教堂婚禮。無論哪種形式都需要進行婚姻登記,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辦理。

婚俗越南婚俗

居住在越南北部的康族人的婚姻都是由父母或者叔叔安排的。根據他們的民族習俗,男孩要到女方家中住上一段時間,至少是兩年,多者長達十二年,一直到女方家長同意他與女兒結婚。然後,男方必須再次帶着禮品到親家,告訴新郎和他的家人新娘有什麼本領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然後新娘就正式成為丈夫家的一名成員了,並且改隨丈夫的姓氏。

婚俗非洲婚俗

位於埃塞俄比亞腹地的卡洛族在物質財富方面非常貧窮。卡洛族女子為了找到一個好人家,她們在進入青春期後,要在前身和腹部用刀片切割出一些口子,而後把大量竹籤插進傷口,並使它們呈現一定的圖案。據卡洛族的男子説,這樣做後,對男人們具有很大的誘惑力。斯瓦希里族居住在肯尼亞的拉莫地區。為了把新娘打扮更加美麗,新娘在出嫁的前幾天,要把除頭髮外,脖子以下身體各部位的體毛颳得乾乾淨淨;由女親戚往她的身上畫一些花紋。

婚俗芬蘭婚俗

芬蘭,如果一個人將要做新娘或新郎就會被一羣年輕的小夥子或姑娘拖着在公共場所溜達,而且要帶着面具,衣衫不整。初夏時節正是芬蘭人舉行婚禮的最佳季節,這些年輕人實際是在歡送他們即將結婚的朋友,結束單身生活,開始新的生活。這種風俗起初只有芬蘭某些市區極少的人瞭解,但是在上個世紀80年代突然開始流行於各地。從上個世紀70年代開始芬蘭人開始摒棄很多傳統儀式和風俗,這種做法持續了一些時間後,芬蘭人又開始追求傳統的風俗做法給人們帶來的樂趣。

婚俗尼泊爾

貝爾果婚 尼瓦爾人是尼泊爾土著民族之一,也是最富有藝術創造力的民族,如今保留在加德滿都谷地的古代建築,大都來自尼瓦爾人之手。在尼瓦爾人家裏,從古至今沒有一個女人會成為“寡婦”。因為尼瓦爾族女孩成年之前(一般在7-9歲之間),會跟象徵着永恆婚姻的貝爾樹果實舉行婚禮,這個結婚儀式在尼泊爾語中叫“益喜”。貝爾果婚儀式在尼泊爾語中叫“益喜”。如今已演變為一個盛大節日。所有尼泊爾未成年女孩(據説是12歲之前),只要家境好有條件給孩子裝扮的都可以參與。這一天小姑娘們穿上鮮豔的衣裙,掛滿精緻的首飾,額頭中央點上吉祥紅痣,在祭司的主持下,由母親外婆等女性長輩的陪伴下對着貝爾果行禮。
很多尼泊爾人信仰印度教,而貝爾果婚的新郎就是印度教中的西瓦大神。他們相信,“益喜”後的女孩能夠一生擁有西瓦大神的闢佑。

婚俗阿聯酋

2001年6月,阿聯酋的一名男子用移動電話給妻子發了一條短信,向她提出離婚,經法院判定,這一離婚程序在法律上生效。這是該國第一起移動電話離婚案。
當地有關法律規定,在符合有關條件時,丈夫只要以口頭或書面形式表達“我要離婚”三次,他就可以主動和妻子離婚。但是,如果丈夫只表達了兩次或更少,那麼,在三個月內,他還可以改變決定。但是作為妻子的女方卻沒有這種權利。
據報道,這位男子給妻子發了內容為“你為什麼遲到?我要跟你離婚”的短信後,夫婦倆跑到法院詢問,他們是否已經算是離婚了。該法院家庭諮詢人士稱,這種離婚案被確認為有效。

婚俗在印度

兒童新娘在印度,每年5月左右都是兒女們舉行“集體童婚”的傳統節日,許多父母都在為10歲左右的年幼兒女張羅婚禮,有的“新娘”甚至還在吃奶,有的甚至是被父母抱在懷裏完成結婚儀式的。
6歲出嫁,8歲被趕回孃家 [5] 
現年11歲的馬尼瑪住在安得拉邦一個貧窮村莊中,她6歲就在父母安排下嫁給了一名20歲的男子。馬尼瑪説:“結婚時我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惟一知道的就是必須離開家裏,我不停地哭泣,説我不想離開家,但最後仍然來到了一個陌生人的家裏。”然而,馬尼瑪的婚姻並沒能持續多久,兩年後丈夫就和她離了婚,將她趕回孃家,使她成了一名8歲就離過婚的女人。童婚的夢魘仍留在馬尼瑪的腦海中,當記者問她是否還想再結婚時,瑪尼瑪拼命地搖着頭。
每年5月都要舉行集體童婚
在每年5月的結婚旺季中,印度數百個地方都在舉行大型的兒童集體婚禮。許多父母在為10歲左右的兒女張羅婚禮,有的新娘甚至還在吃奶。14歲的簡格麗是眾多不幸兒童新娘中的一個,她11歲就嫁給了一名大她20歲的酒鬼貨車司機,可結婚3天丈夫就出車禍身亡。年僅11歲的她成了寡婦,由於婚禮沒登記,她無法獲得任何賠償。

婚俗摩梭人走婚

走婚走婚是摩梭人的一種婚姻模式
摩梭人母系社會,在日間,男女很少單獨相處,只會聚會上以舞蹈、歌唱的方式對意中人表達心意。男子若是對女子傾心的話,在日間約好女子後,會在半夜的時候到女子的“花樓”(摩梭成年女性的房間,獨立於祖母屋即“家屋”外),傳統上會騎馬前往,但不能於正門進入花樓,而要爬窗,再把帽子之類的物品掛在門外,表示兩人正在約會,叫其他人不要打擾。然後在天不亮的時候就必須離開,這時可由正門離開。若於天亮或女方家長輩起牀後才離開,會被視為無禮。

婚俗保加利亞

保加利亞首都索非亞210公里外的Ribnovo村以獨特的婚禮慶典而聞名,這座村莊雖然曾遭到數十年的迫害,但是村民還是保留了傳統的冬季結婚典禮習俗。婚禮的亮點就是畫在新娘臉上的妝容,出嫁的新娘面部塗抹着厚厚的白漆,並用彩色亮片點綴,乍看上去十分的嚇人,再加上冬天白雪茫茫,更突顯出婚禮的特別。Ribnovo村的村民認為婚禮是私人儀式,因此只允許成年男子參加婚禮。 [6] 

婚俗雲南

摩梭人除了少數因為要增加家庭勞動人口而娶妻或招婿外,基本上沒有結婚制度。走婚是情投意合的男女透過男到女家走婚,維持感情與生養下一代的方式。由於母系社會中由女性當家,因此所生下的小孩歸母家生養,生父會在滿月時公開舉辦宴席,承認彼此的血緣關係,避免發生同父亂倫。男性稱女情人為“阿夏”,女性稱男情人為“阿注”。走婚的男女,維繫關係的要素是愛情,並沒有經濟聯繫,一旦發生感情轉淡或發現性格不合,隨時可以切斷關係,因此感情自由度較婚姻關係更純粹,但也因此而使得男女關係較為平等,不似其他民族的婚姻關係中牽繫極為複雜的經濟社會網絡。但也有人認為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 [7] 

婚俗北海疍家婚俗

疍家,別稱疍民、疍族、疍人,在廣東地區,疍家還有“白水郎”等別稱,是世代在海里、江上棲息的漁民,主要聚居地在福建、廣東、廣西沿江濱海一帶。 這個以“舟楫為家,捕魚為業”的居民羣落,因所居住的漁船外形極像蛋殼,因而被人稱為“蛋家”,後來可能是感覺這種稱呼不雅,改稱為“疍家”。新中國成立後,一律改稱“水上居民”。 疍家的新娘,是天底下最幸福的新娘了。 在北海僑港鎮,疍家漢子為了迎娶新娘,僅在婚禮的前夕,就會派出幾十名姐妹,每人手捧一份禮物,排成長長的送禮隊伍,一直送到女方家裏,其隆重熱烈,令人動容。 在婚禮的前兩天,男方家就在家門口搭起大棚,在大棚的出入口上方懸掛一面繡有吉祥圖案的"紅喜布",然後開始宴請親朋好友。據説這樣的宴請,要一直持續到婚禮後的第二天。
就在婚禮的前一天,男方家要給女方家送迎親的"大禮"。當天上午,吃完酒席,已經接近中午。移去餐桌,把凳子排成一排,男方家把38份禮物逐一擺在凳子上,38位姐妹也對號就位。 清點完畢,送禮的人從"紅喜布"下走過,長長的隊伍穿街過巷,張揚熱烈的禮儀,引得街坊鄰居和路人投來羨慕的眼光。 以前,疍家迎娶新娘,一般都在船上進行。將十幾只,甚至數十隻小艇連在一起,用紅布搭起涼棚。經濟條件好的,還僱來樓船紫洞艇,張燈結綵,大擺筵席,熱鬧非常。後來疍家已經在陸地上有了產業有了房子,很少在船上舉行婚禮了。這種長長的送禮隊伍是不是由小艇演化而來的呢? 送禮的隊伍蜿蜒迤邐來到女方家,在女方家大棚懸掛的"紅喜布"前停了下來,女方也出動眾多姐妹排成長隊開始接禮。經過一番點算,然後回禮。按照疍家規矩,後面幾份禮物不能動,這叫做"有剩"。疍家人長年累月在海里討生活,這樣做是討個吉利。其餘的每份禮她們象徵性地取了一點,然後回給男方家。 男方將在第二天,前來迎娶新娘,一套更為隆重的婚禮儀式即將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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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

婚俗婚俗改革

2021年4月7日,河北河間市,內蒙古自治區包頭青山區烏蘭察布集寧區,遼寧省瀋陽皇姑區吉林永吉縣,黑龍江省哈爾濱南崗區江蘇南京建鄴區東台市,河南省開封市禹王台區、寧陵縣湖南澧縣,廣東省廣州市,重慶市大足區,四川省成都武侯區,陝西省寶雞金台區等單位等被民政部確認為全國婚俗改革實驗區,實驗時間為期三年。
上述實驗區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按照《民政部關於開展婚俗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民發〔2020〕62號)要求,圍繞婚俗改革試點主題,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推進婚姻領域移風易俗,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導全社會形成正確的婚姻家庭價值取向,遏制婚俗不正之風,不斷提升全社會文明程度和羣眾精神風貌,為推進婚俗改革提供鮮活樣板。 [8] 
2021年9月15日,河北省邯鄲肥鄉區山西運城鹽湖區,內蒙古自治區赤峯紅山區上海奉賢區,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浙江三門縣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和縣,福建武夷山市,江西貴溪市,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沂水縣,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城中區,海南瓊海市,寧夏回族自治區鹽池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等17個單位被民政部確認為第二批全國婚俗改革實驗區,實驗時間為期三年,自2021年9月起至2024年9月止。 [10]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