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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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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淶(1488-1538),字維東,號明山,姚鏌之子,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寧波府慈溪縣(今浙江省寧波市慈溪市)人,軍籍國子生,治《詩經》,正德十一年(1516年鄉試第七,嘉靖二年(1523年會試第二名,殿試第一名為狀元 [3]  ,授翰林院修撰。嘉靖三年(1524年),因“大禮議”之爭,受廷杖。復官後,任經筵講官。嘉靖十年(1531年),上《論元世祖不當與古帝王同祀疏》,以正華夷之分,陞左春坊左諭德,官至侍讀學士 [3]  嘉靖十七年(1538年),父姚鏌去世,世宗賜馳驛,讓姚淶為父奔喪,姚淶因過度悲傷,感疾而去世,享年五十。世宗問:“髯狀元安在?”臣告之已去世。世宗深為悼惜,特賜祭葬。 [1-2]  有《明山文集》八卷 [28]  ,《驅除錄》三卷。 [29] 
維東
明山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寧波府慈溪縣(今浙江省寧波市慈溪市)
出生日期
1488年
逝世日期
1538年
主要作品
《明山集》
本    名
姚淶
官    職
侍讀學士

姚淶人物簡介

姚淶 姚淶
姚淶,字維東,號明山,父兵部尚書姚鏌,母張氏,夢吞日華,與五色鳥投懷,遂於弘治元年(1488年)四月二十三日生下姚淶。 [3]  [1] 
弘治六年(1494年),姚淶六歲,母張氏去世,姚淶哭踴頓首如禮。 [1] 
弘治七年(1495年),就學,聰慧強記尚書》,讓姚淶作龍文,姚淶以“代天行雨,閔世救民”為對。 [1] 
成童,知屬文,於途得遺書,遂引“楚人忘弓,楚人得之”作序。尤好觀史,窮其成敗治忽,曾曰:“三代而後,漢與外戚共天下,唐與女後宦官共天下;魏晉以下,與膏樑子弟共天下,宋與白面書生共天下,元與族類共天下。我朝皆無之,可謂盛矣,但邊防海運最為今日急務。” [1] 
及長,狀貌奇偉,世稱鉅人 [1] 
正德五年(1510年),姚淶二十二歲,其父姚鏌升福建按察司副使,當時汀州大冒山賊,攻武平,八閩震動,姚鏌率鄉兵赴救,姚淶亦挾弓矢助之討寇,廣設方略,寇遂平定。 [24]  [1] 
正德十一年(1516年),二十八歲,考取鄉試第七名,為舉人 [1]  [3] 
嘉靖二年(1523年),三十六歲,會試第二名,登殿試第一人,為狀元。 [3]  ,三月二十九日拜為翰林院修撰 [4]  其父姚淶亦自延綏還,拜工部左侍郎,父子同詣闕謝。 [1] 
嘉靖三年(1524年),二月七日,其父姚鏌因三品官姚淶之子入國子監,姚淶讓給庶弟姚汲。 [5]  六月,大禮儀起,姚淶與楊慎等人上疏奏諫,極力反對,甚至同二百餘名大臣赴左順門前哭諫,以至激怒了明世宗,姚淶等人被罰廷杖 [1]  [20-21] 
嘉靖五年(1526年)為會試考官,得楊維傑、連礦趙時春等,登翰林讀中秘書者多。 [1] 
嘉靖七年(1528年),三月,乞假改葬其母張氏,二十七日得聖旨“姚淶準他去,事畢前來供職,欽此。”四月初六日離京,六月到家,歷時三月才尋得一地,因土木艱難,山路險阻,繼以雨雪連綿,役者告病,難以施力,姚淶亦染病,十一月再乞數月假。 [1]  [7] 
嘉靖十年(1526年)九月三日,上《論元世祖不當與古帝王同祀疏》,請求帝王廟元世祖孛兒只斤·忽必烈的祭祀,以正華夷之分,疏曰“蒙韃繼興,有所謂“元世祖”者,虐浮於犬戎,狡深於劉石,貪劇於契丹,暴過於女直” [8]  “彼元世祖者,以夷主華,蕃其醜類,於夷狄信有功矣亦有德矣,中國之民何賴焉?而顧躋之帝王之列乎?古語有之:‘能御大災,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元人非徒無益於中國,而其為災為患殆且百年,舉而祀之,臣誠不知所據也。 [9]  給事中陳棐亦贊成,謂:“太祖存其像祀,乃開國諸文臣劉基等中進士,受其豢養之疆,假帝統,繆與元以帝祀,以掩其初仕之失而耳。今北虜方橫,祀胡虜之君何以禁胡虜之侵?”明世宗讓禮部討論,禮部認為夷狄入了中國就是中國人,駁回其上疏,不久後因蒙古大舉入侵燒殺搶掠,最終採納其上疏,廢除了忽必烈的祭祀 [1]  [6]  [19]  [23] 
嘉靖十一年(1532年),為廷試受卷官,充經筵講官,丰儀峻偉,陳義誠切,世宗嘉之。 [2] 
嘉靖十二年(1533年)八月二十六日,陞為左春坊左諭德 [13]  。參修《明倫大典》,每日出,盡心編摩。 [2] 
嘉靖十三年(1534年)七月十二日,世宗命重書累朝《寶訓》及《實錄》,姚淶為校錄官。 [2]  [14] 
嘉靖十五年(1536年)八月二十七日,因成重錄完成,世宗賜宴於內廷謹身殿,獲賞銀二十兩,紵絲二,表裏羅衣一襲。 [15]  ,九月二日,晉陞侍讀學士 [2]  [16] 
嘉靖十六年(1537年)八月七日,主持順天府鄉試,得士登甲榜者多文詞爾雅,明俊世以式。 [2]  [17] 
嘉靖十七年(1538年)三月十三日,為殿試讀卷官 [18]  同年,父親姚鏌去世,世宗賜姚淶馳驛,使其為父奔喪,因感疾而去世。享年五十五歲。世宗問:“髯狀元安在?”臣回答説姚淶因過度悲傷而去世了。世宗深為悼惜,特賜祭葬。 [1]  [2] 

姚淶家族親屬

曾祖父
姚悌
贈右副都御使。 [24]  [3] 
曾祖母
範氏
淑人 [24]  [3] 
祖父
姚墅
贈主事,加贈右副都御使。 [24]  [3] 
姚坰
署訓導事,舉人。 [25] 
祖母
胡氏
淑人 [24] 
弘治六年進士,除禮部主事,正德十五年拜右副都御史,嘉靖四年遷右都御史,提督兩廣軍務兼巡撫,以破岑猛,進左都御史,官至兵部尚書 [24]  [1] 
叔父
姚錤 [25] 

張氏
安人,加贈淑人。 [3] 
繼母
汪氏
安人,贈淑人。 [3] 
字維寧,弘治十二年進士,袁州知府。 [26]  撰有《東橋漫稿》四卷,又《謫所吟稿》二卷。 [27] 
姚潓
字維順,弘治八年四月十二日生,軍籍,國子生,治《詩經》。祖父姚坰,父姚錤。娶劉氏,繼娶馬氏。浙江鄉試第四十九名,會試第一百三十九名,嘉靖十四年進士。 [25] 
姚汲
嘉靖三年入國子監,後為中軍都督府都事 [25] 
王氏 [3] 

姚積 [2] 

姚淶詩文

姚淶讀崖山志

三百餘年王氣終,間關嶺嶠立行宮。
南方長技空江左,北虜腥風遍海東。
草色經秋埋劍戟,潮生帶雨泣魚龍。
須知五國城頭恨,深愧慈元抱石功。 [22] 

姚淶與古帝王同祀疏

翰林院臣某謹奏,為正祀典,以光聖制事。 [8] 
臣惟祀事有三,曰天神,曰地祇,曰人鬼,載之禮經,義各有在。而人鬼之祭,則所以往烈,而示來世也。
頃者,陛下遵祖宗之典,崇帝王之祀,人鬼之尊且大者,宜莫重於是。苟不辨其大分,則雜,淆紫於朱,戾經而瀆禮,臣懼無以昭大典也。今帝王廟中,祀及元世祖者,臣竊惑焉。夫華夷,大分也,臣請為陛下陳之:
中國之與夷狄,其限至明,而其防至嚴也。是故內中國而外夷狄,尊中國而卑夷狄,進中國而退夷狄,貴中國而賤夷狄,若天地之不可反覆,若君臣之不可易置,若手足之不可倒懸,華夷之分如此。孔子作《春秋》,嚴亂臣賊子之誅罰者,為世道立大防也,至於夷狄與中國抗,尤必謹遏而深抑之,豈非以其薦食上國,糜滅人類,有甚於亂賊之當誅者歟! [8] 
自有典籍以來,犬戎宗周,弒幽王,而周人不能討,此中國之大仇恥也。劉石諸胡,囚執晉懷愍,盜竊神州,而晉人不能討,此又中國之大仇恥也。完顏吳乞買而虜徽欽,奄天下之半,而宋人竄於江南而不能討,此又中國之大仇恥也。此數者,幽明之所共怒,古今之所同憤者也,然猶未全盜我中國也。 [8] 
蒙韃繼興,有所謂“元世祖”者,虐浮於犬戎,狡深於劉石,貪劇於契丹,暴過於女直,乘宋之弱而吞噬之,撼之於潭,剪之於襄,躪之於維揚,覆之於臨安,蹙之於閩嶠,窮之於岸海而後已焉,鱗介冠裳穹廬我宮室,部落我郡縣,奴隸我士女我彝倫,變我禮樂,而萬古帝王之中國,始盡胥而為夷矣。又其待幼主之母子,既歸款矣,而使為僧尼於吐蕃。諸帝后之陵寢,既丘墟矣,而發其遺骸以雜諸牛馬之骨。夷德之無禮,一至於此,當此之時,天卑而地尊也,臣先而主後也,首下而足上也,其為中國大仇恥,豈直如前代而已乎?夷狄之禍,既未有慘於此時,而華人之劫於威虐者,曾不能奮一臂也。 [8] 
我太祖高皇帝興於淮甸,聲罪而汛掃之,用中國之師復中國之土,廓中國之妖氛,雪中國之仇恥,天地始復有定位,君臣始復有定分,首足始復有定形,而古帝王之遺黎,始得復歸於人類(陳子龍批點:讀斯文而知聖祖之功德,真遠駕唐虞也!) [11]  ,不然則生民之類泯滅久矣。故讀史而至之將亡,未嘗不為中國痛;至之將滅,未嘗不為中國快也。跡其封豕長蛇之毒,其身得免於聖祖之誅討,亦已幸矣,又安可進而祀之乎!惟其猾夏之罪深,故聖祖攘夷之功大;惟其亂華之禍慘,故聖祖誅暴之義彰。既以大義驅之,當以大義絕之。臣竊恨當時諸儒臣,懷其平日豢養之私(陳子龍批點:此雖深文,亦事實也。) [11]  ,值我聖祖御極而不能明大義以佐下風,乃使元主得與帝王並列,以瀆我祀典,此臣之所甚惜也。 [9] 
夫聖祖建廟以祀古帝王,崇德報功,不專以一統論也,故隋晉之主無與焉,是故仁復天下之謂德,利濟羣生之謂功,自伏羲以至於湯武,功德並隆者也;自漢高帝以至於宋太祖,功浮於德者也,秩之祀之,夫誰曰不宜?彼元世祖者,以夷主華,蕃其醜類,於夷狄信有功矣亦有德矣,中國之民何賴焉?而顧躋之帝王之列乎?古語有之:“能御大災,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元人非徒無益於中國,而其為災為患殆且百年,舉而祀之,臣誠不知所據也。且自古聖帝明王,皆未嘗一日而忘夷狄也,在唐虞則曰:“蠻夷猾夏”,在夏則曰“禹徵三苗”、在殷則曰“高宗伐鬼方”,在周則曰“薄伐獫狁、薄伐西戎”,防夷之嚴若此數。聖人在天之靈,萬古長存。一薰一蕕,一朱一紫。豈容混而無別,以與此虜並享也哉! [9] 
三代以降,夷狄尤橫,漢高帝困於平城,力未能報而遺之後人;唐太宗突厥,降薛延陀,威加北荒,使之不能得逞。宋太祖北漢之故,與契丹兵爭,而幽燕之地,籌之終身而不能取,此三君者,亦未始與夷狄共事也。而元主以胡虜之雄,與之同堂共豆,使三君有知,必不肯下同於彼矣。 [10] 
又臣之所疑,不止於此。今之京師,胡元之故都也,一旦廟貌既新,崇構有煥,使燕之遺民故老,復指其位而稱之(陳子龍批點:此深識體要,尤非書生語。) [12]  ,非所以樹風聲、垂典則、明大分而嚴大防也。昔范蠡,或祀之三江之上,之遺民至今猶議其非。吳伍員入楚,或祀之江陵,而楚之遺民相與屏黜其像,以為此吳楚百世之怨故也。則夫為中國百世之怨者,其尚容忍而祀之乎? [10] 
陛下德格上下,道貫幽明,昭代祀典,至詳至備,非臣末議所能裨也,顧禮行有日,四方瞻仰。伏望陛下審之以分,辨之以禮,斷之以義,特罷其祀,以釐正大典,使中國之民幡然思曰:“夷狄不可冒處中國”,如此,中國不可輕假夷狄;如此,改觀易聽,轉移人心,皆將若吳人之視范蠡,楚人之視吳伍員,其為世道勸,豈不多哉! [10] 
夫興義旅而滌腥羶,聖祖行之於前;定祀法而黜僭偽,陛下行之於後,其道同,其功一也。臣愚生遇聖明,偶有一得,義不容默,謹效涓埃,不勝悚懼之至。 [10] 
嘉靖十年八月 日,親齎謹具奏聞,伏候敕旨。 [10] 
參考資料
  • 1.    趙明春《浚谷先生集卷十二·學士姚明山先生墓誌銘》:翰林院侍讀學士姚公淶,字維東,號明山,浙之慈溪人也。王大父某,贈某官;曾大父某;大父某,贈某官;考總制兵部尚書諱鏌,以文學進士高第,歷禮部員外郎,督學按察藩司,鹹著聲晉都,御史撫延綏薦王效、劉文等皆為名將,督廣兵,討戮叛牧岑猛,以明大義,法皆應具 國史。配張夫人,夢吞日華,與五色鳥投懷,遂生公。六歲,夫人卒,公踴頓如禮。七年,就學,聰慧強記《尚書》,命為龍文,公以“代天行雨,閔世救民”為對。成童,知屬文,於途得遺書,遂引“楚人忘弓楚人得之”序焉。尤好觀史,窮其成敗治忽。及長,狀貌奇偉,世稱鉅人。尚書兵備汀漳,山寇發,閩人大震,公即挾弓矢助討寇,廣設方略,寇遂靖。舉正德丙子鄉試第七人,嘉靖癸未禮部第二人,及 廷對,遂冠多士,拜翰林院修撰。尚書亦自延綏還,拜工部左侍郎,父子同詣 闕謝,縉紳以榮。次年,大禮議起,公偕臣寮伏 闕爭之,同杖於 廷,得復官,尚書以三品蔭公子,公推與庶弟,其孝繼母,友諸弟類如此。丙戌,為會試考官,得少詹事楊公維傑、都御史連公鑛與時春等,登翰林讀中秘書者多。尋命備經筵官,乞假改葬張夫人。歸,奉使清黃公撮其要為錄,使世臣鹹知 國制,以馭吏奸。壬辰, 廷試受卷官,充經筵講官,豐儀峻偉,陳義誠切, 上嘉焉。九載,考績例進左春坊左諭德,與修《明倫大典》,每晨入晡出,盡心編摩。大同兵變,戕主帥,公密謀告當柄者以誅其首惡,而宥其脅附,且薦同年進士楚公書可任,楚竟平大同。常疏請帝王廟去元世祖,主以正華夷之分,初被卻,後卒如公言。
  • 2.    趙明春《浚谷先生集卷十二·學士姚明山先生墓誌銘》:士有意公當主北畿舉,士者謀重饋公,公堅卻之。奉 命校 累朝寶訓。成, 上賜宴內廷,加錦繡襲衣,晉侍讀學士。安南不貢,時議欲討伐,公謂:「此單使事耳,可不煩兵。」卒如所料。丁酉,主北畿試,得士登甲榜者多文詞爾雅,明俊世以式。某歲,丁尚書憂,特賜馳驛歸葬,孝勩備至,遂感疾卒。後, 上嘗問:「髯狀元何在?」或以公憂去及卒對者,深悼惜之, 特賜祭。公明達魁岸,其學長於史,務求政要經濟,事不拘拘文詞,常曰:「三代而後,漢與外戚共天下,唐與女後、宦官共天下;魏晉以下,與膏樑子弟共天下,宋與白麪書生共天下,元與族類共天下。我 朝皆無之,可謂盛矣,但邊防海運最為今日急務。」遂作邊圖,凡道途往來,關隘險阻之處,指諸掌,不幸毀於火,謂海運當講於平居時,又曰:「中國之兵強,夷狄之兵弱;創業之兵強,守成之兵弱。葢草昧法簡而嚴,中世法繁而寬。簡而嚴,所以用命;繁而寬,所以多敗。」又論學曰:「大凡論學,不可立黨,立黨則必爭,奚能見道?昔者朱陸之辨,虛心求是也;今日之辨朱陸,私心求勝也。言愈多而道愈晦矣。」持論侃侃,聽者忘疲。時春以庚子歲為編修,校書於其子積處,聞公訃,哭公於京師。後十有二年,以東兵討虜歸,積乃以公弟都水君潓行狀請誌公墓。嗚呼!時春忍銘公哉!然義不忍辭。遂為銘曰:文明紀運,世德用光。尚書拜前,學士纘祥。鳳翥虎踞,煥乎其章。手持天文,照耀帝傍。帝曰都俞,一笑流光。布為霞電,光燭四方。矢為典訓,無用不臧。嗚乎!天不慗遺,乃收我良。浙河之東,天目乳長。閟我鈞淵,永世而藏。仰瞻奎璧,終宵振芒。孰識英氣,有逝不亡。我銘我石,昭哉永常。
  • 3.    龔延明.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點校本·中).寧波:寧波出版社,2016.5:330
  • 4.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二十四 嘉靖二年 三月 二十九日》:△庚午,授苐一甲進士姚淶為翰林院修撰,王教、徐階為編修。
  • 5.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三十六 嘉靖三年 二月 七日》:○壬寅,以工部右侍郎姚鏌三年考滿,廕其子汲入監讀書。
  • 6.    《世宗肅皇帝實錄嘉靖十年 九月 三日》: ○翰林院修撰姚淶請黜元世祖以正祀典,疏下禮部覆議,以為胡元受命九世,世祖最賢,其一代之治有足稱者,所謂夷狄而進於中國則中國之,亦《春秋》與善之法,且自古帝王常優崇勝國,以昭忠厚, 太祖神謀睿斷,必有見於此,載在祀典百餘年於茲矣,宜遵舊制,廟祀如故。 上從部議。
  • 7.    姚淶《明山先生存集·歸葬養病疏》:翰林院具官臣某謹奏,為患病事。臣係浙江寧波府慈溪縣人,由進士除授前職,念母張氏、繼母汪氏死亡年久,各殯淺土,未及安葬。臣於嘉靖七年三月奏為改葬事,本月二十七日該吏部奉聖旨「姚淶準他去,事畢前來供職,欽此。」欽遵,臣於本年四月初六日辭朝南還,六月到家,不敢稽緩,觸冒暑熱,上下山溪而地難據得,歷三月有餘,方得一地,臣親率弟男等人,搬運物料,協力興作,自秋及冬不逞寧,此固臣分內事也,緣土木艱難,山路險阻,繼以雨雪連綿,役者告病,難以施力,臣亦積染嵐濕,痰火眩暈,飲食減半,左足腫痛,用藥未效,本欲速成,反加遲滯,葬事未終,部限又促,臣且不能畢事,誠恐上辜聖恩,下廢子道。臣實彷徨,艱於進退,更望陛下俯加矜憫,容臣養病,少寬數月期限,使臣得盡力畢葬,然後赴京供職,則臣疾可調,而臣願亦畢,陛下生成之恩真與天下等矣。臣雖隕身碎首豈足為陛下報哉!臣不勝惶悚,願望之至為此,居本嘉靖七年十一月日,傳令義男姚五抱齎謹具奏聞,伏候敕旨。
  • 8.    姚淶《明山先生存集卷三·論元世祖不當與古帝王同祀疏》:翰林院臣某謹奏,為正祀典,以光聖制事。臣惟祀事有三,曰天神,曰地祇,曰人鬼,載之禮經,義各有在。而人鬼之祭,則所以旌往烈,而示來世也。頃者,陛下遵祖宗之典,崇帝王之祀,人鬼之尊且大者,宜莫重於是。茍不辨其大分,則雜蕕於薰,淆紫於朱,戾經而瀆禮,臣懼無以昭大典也。今帝王廟中,祀及元世祖者,臣竊惑焉。夫華夷,大分也。臣請為陛下陳之,中國之與夷狄,其限至明,而其防至嚴也。是故內中國而外夷狄,尊中國而卑夷狄,進中國而退夷狄,貴中國而賤夷狄,若天地之不可反覆,若君臣之不可易置,若手足之不可倒懸。華夷之分如此,孔子作《春秋》,嚴亂臣賊子之誅罰者,為世道立大防也。至於夷狄與中國抗,尤必謹遏而深抑之,豈非以其薦食上國,糜滅人類,有甚於亂賊之當誅者歟!自有典籍以來,犬戎覆宗周,弒幽王,而周人不能討,此中國之大讎恥也。劉石諸胡,囚執晉懷愍,盜竊神州,而晉人不能討,此又中國之大讎恥也。完顏吳乞買入汴而虜徽欽,奄天下之半,而宋人竄於江南而不能討,此又中國之大讎恥也。此數者,幽明之所共怒,古今之所同憤者也,然猶未全盜我中國也。蒙韃繼興,有所謂「元世祖」者,虐浮於犬戎,狡深於劉石,貪劇於契丹,暴過於女直、乘宋之弱而吞噬之,撼之於潭,剪之於襄,躪之於維揚,覆之於臨安,蹙之於閩嶠,窮之於岸海而後已焉,鱗介我冠裳,穹廬我宮室,部落我郡縣,奴隸我士女,斁我彞倫,變我禮樂,而萬古帝王之中國,始盡胥而為夷矣。又其待幼主之母子,既歸欵矣,而使為僧尼於吐蕃。諸帝后之陵寢,既丘墟矣,而發其遺骸以雜諸牛馬之骨。夷德之無禮,一至於此,當此之時,天卑而地尊也,臣先而主後也,首下而足上也,其為中國大讎恥,豈直如前代而已乎?夷狄之禍,既未有慘於此時,而華人之劫於威虐者,曾不能奮一臂也。
  • 9.    姚淶《明山先生存集卷三·論元世祖不當與古帝王同祀疏》:我太祖高皇帝興於淮甸,聲罪而汛掃之,用中國之師復中國之土,廓中國之妖氛,雪中國之讎恥,天地始復有定位,君臣始復有定分,首足始復有定形,而古帝王之遺黎,始得復歸於人類,不然則生民之類泯滅久矣。故讀史而至宋之將亡,未嘗不為中國痛;至元之將滅,未嘗不為中國快也。跡其封豕長蛇之毒,其身得免於 聖祖之誅討,亦巳幸矣,又安可進而祀之乎!惟其猾夏之罪深,故 聖祖攘夷之功大;惟其亂華之禍慘,故 聖祖誅暴之義彰。既以大義驅之,當以大義絕之。臣竊恨當時諸儒臣,懷其平日豢養之私,值我 聖祖御極而不能明大義以佐下風,乃使元主得與帝王並列,以瀆我祀典,此臣之所甚惜也。 夫聖祖建廟以祀古帝王,崇德報功,不專以一統論也,故隋晉之主無與焉,是故仁覆天下之謂德,利濟羣生之謂功,自伏羲以至於湯武,功德並隆者也;自漢高帝以至於宋太祖,功浮於德者也,秩之祀之,夫誰曰不宜?彼元世祖者,以夷主華,蕃其醜類,於夷狄信有功矣亦有德矣,中國之民何賴焉?而顧躋之帝王之列乎?古語有之:「能禦大災,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元人非徒無益於中國,而其為災為患殆且百年,舉而祀之,臣誠不知所據也。且自古聖帝明王,皆未嘗一日而忘夷狄也,在唐虞則曰:「蠻夷猾夏」,在夏則曰「禹徵三苗」、在殷則曰「高宗伐鬼方」,在周則曰「薄伐獫狁、薄伐西戎」,防夷之嚴若此數。聖人在天之靈,萬古長存。一薰一蕕,一朱一紫。豈容混而無別,以與此虜並享也哉!
  • 10.    姚淶《明山先生存集卷三·論元世祖不當與古帝王同祀疏》:三代以降,夷狄尤橫,漢高帝困於平城,力未能報而遺之後人;唐太宗滅突厥,降薛延陀,威加北荒,使之不能得逞。宋太祖以北漢之故,與契丹兵爭,而幽燕之地,籌之終身而不能取,此三君者,亦未始與夷狄共事也。而元主以胡虜之雄,與之同堂共豆,使三君有知,必不肯下同於彼矣。又臣之所疑,不止於此。今之京師,胡元之故都也,一旦廟貌既新,崇構有煥,使燕之遺民故老,復指其位而稱之,非所以樹風聲、垂典則、明大分而嚴大防也。昔越范蠡滅吳,或祀之三江之上,吳之遺民至今猶議其非。吳伍員入楚,或祀之江陵,而楚之遺民相與屏黜其像,以為此吳楚百世之怨故也。則夫為中國百世之怨者,其尚容忍而祀之乎? 陛下德格上下,道貫幽明,昭代祀典,至詳至備,非臣末議所能裨也,顧禮行有日,四方瞻仰。伏望 陛下審之以分,辨之以禮,斷之以義,特罷其祀,以釐正大典,使中國之民幡然思曰:「夷狄不可冒處中國」,如此,中國不可輕假夷狄;如此,改觀易聽,轉移人心,皆將若吳人之視范蠡,楚人之視吳伍員,其為世道勸,豈不多哉!夫興義旅而滌腥羶, 聖祖行之於前;定祀法而黜僭偽,陛下行之於後,其道同,其功一也。臣愚生遇聖明,偶有一得,義不容默,謹效涓埃,不勝悚懼之至。嘉靖十年八月 日,親齎謹具奏 聞,伏候 敕旨。
  • 11.    陳子龍《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二百四十一·論元世祖不當與古帝王同祀疏》:......而古帝王之遺黎,始得復歸於人類(讀斯文而知聖祖之功德,真遠駕唐虞也!).......臣竊恨當時諸儒臣(此雖深文,亦事實也。)
  • 12.    陳子龍《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二百四十一·論元世祖不當與古帝王同祀疏》:......今之京師,胡元之故都也,一旦廟貌既新,崇構有煥,使燕之遺民故老,復指其位而稱之(此深識體要,尤非書生語。)
  • 13.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一百五十三 嘉靖十二年 八月 二十六日》:○丙申○陞翰林院修撰姚淶為左春坊左諭德,以九年秩滿也。
  • 14.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一百六十五 嘉靖十三年 七月 十二日》:○丁丑○重書 累朝及 恭睿獻皇帝寶訓、實錄,勑太子太傅、武定侯郭勛為監錄官,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張孚敬,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李時為縂視、経理官,太子太保、吏部尚書汪鋐,少保兼太子太保、禮部尚書翰林院學士夏言,吏部左侍郎兼䎐林院學士兼䎐林院學士顧鼎臣為同経理官,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讀翰林院侍讀謝丕,侍讀學士吳惠、張璧,侍講學士廖道南為管錄官,遂命左春坊左諭德姚淶、翰林院侍讀張袞、修撰王汝孝、華察,編修童承敍、楊惟傑、歐陽衢、楊惟傑、唐順之、陳束楊、瀹盧淮、陳節之、胡經、周文,待書周文、劉鋭,待詔、葉幼學為校錄官,以太常寺少卿兼侍書徐富等三十四人充謄錄官,掌典籍事評事凌揖等五人充收掌官,尋命吏禮二部會選儒士張電等三十五人送史舘謄錄。
  • 15.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一百九十 嘉靖十五年 八月 二十七日》:○庚戌○賜重錄 列聖 寶訓 實錄監錄等官武定侯郭勛等宴於謹身殿,尋以禮部議,照成化三年進呈 實錄例賞勛,及縂視経理官大學士李時尚書夏言顧鼎臣各銀八十兩,紵絲四,表裏羅衣一襲,鞍馬一匹;副管錄官侍郎謝丕、學士張璧蔡昂各銀三十兩,紵絲三,表裏羅衣一襲;校錄官諭德姚淶,侍讀張袞,侍講江汝璧、楊維傑、歐陽衢,贊善張治,修撰王用賓、屠應埈、華察,編修楊𣼕、陳節之、胡経、周文燭,各銀二十兩,紵絲二,表裏羅衣一襲。
  • 16.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一百九十一 嘉靖十五年 九月 二日》:○甲寅,以重錄 列聖訓錄成,敕加監錄等官武定侯郭勛,光祿大夫、左柱國輔臣李時,少傅進兼,謹身殿大學士尚書夏言,少保顧鼎臣,太子太保各餘官如故,隨詔吏部列上史舘効勞諸員役職名。於是陞管錄官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謝丕為吏部左侍郎,掌管翰林院印信兼官如故;太常寺卿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張璧為禮部右侍郎,兼學士,佐理部事;翰林院侍講學士蔡昂為翰林院學士,仍與四品服色;原任翰林院侍讀學士廖道南俟服闋陞一級,校錄官左春坊左諭德姚淶為侍讀學士。
  • 17.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二百三 嘉靖十六年 八月 七日》:○癸丑,命翰林院侍讀學士姚淶、左春坊左中允孫承恩主順天府鄉試。
  • 18.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二百十 嘉靖十七年 三月 十三日》:○丙戌 命少傅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李時,少傅兼太子太師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夏言,太子太保吏部尚書許讚,掌詹事府事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顧鼎臣,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張瓚,户部尚書梁材,太子少保刑部尚書唐龍,工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温仁和,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左都御史掌院事王庭相,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學士掌院事張邦奇,通政使司通政使鄭紳,大理寺卿屠僑,太常寺卿兼翰林院侍讀學士陸深,翰林院侍讀學士姚淶為殿試讀卷官。
  • 19.    沈德符《萬曆野獲編第十四卷·禮部·祀典》:世宗朝,大虜頻犯內地,上憤怒,思所以大創之。時正議禮紛紛,前朝祀典,多所更改。於是修撰姚淶、給事中陳棐輩,窺知上意,疏請帝王廟削元世祖之祀;又追論故誠意伯劉基,曾受胡元偽命,故力為擁護,致污廟祀,非出我太祖深意。上嘉而允之。
  • 20.    《明史紀事本末·第五十卷·大禮議》:六月,璁、萼至京,復同上疏條七事,極論兩考之非,以伯孝宗而考興獻為正。俱留中不下。鴻臚寺少卿胡侍上言:「唐睿宗不當兄中宗,宋太宗不當兄藝祖。不當稱兄,則不當稱伯明矣。」帝怒其狂率,出侍為潞州判官。初,張璁、桂萼至京師,廷臣欲捶擊之,無一人與通,璁、萼稱疾不出。數日後,退朝班,恐有伺者,出東華門走入武定侯郭勳家。勳喜,約為內助。台諫官交章攻擊,以為當與席書並正其罪。章十餘上,俱報聞。給事中張翀取羣臣彈章奏發刑部,令擬璁等罪。尚書趙鑒私語翀曰:「若得俞旨,便撲殺之。」帝廉知之,遂降中旨,命桂萼、張璁為翰林學士,方獻夫為侍講學士,切責翀、鑒,罪之。璁、萼、獻夫各上疏辭,不允。吏部尚書喬宇上言:「萼等偏執異説,搖動人心,願賜罷黜。」帝怒,切責之。宇遂求去,從之。修撰楊慎,廷和子也。率同官姚淶,編修許成名、崔桐,檢討邊憲、金臯等上言:「君子小人不並立,正論邪説不並行。臣等所執者,程頤、朱熹之緒也;萼等所言者,冷褒、段猶之餘也。學術不同,議論亦異,臣等恥與萼等同列。」上罷其俸。給事中李學曾等、御史吉棠等亦爭之,俱下獄外補。已而南京尚書楊旦、顏頤壽、沈冬魁、李克嗣、崔文奎及侍郎陳鳳梧,都御史鄒文盛、伍文定等復以為言。俱切責之。員外郎薛蕙著《為人後解》,以駮璁、萼之議,略曰:「《禮》:『立後者,重大宗也。適子不為後,輕小宗也。』『為人後者為之子。』言雖出《公羊》,實與《儀禮》相表裏。既為之子,則當稱父矣,而可仍曰伯、叔父乎?」帝覽之怒,逮繫詔獄。已而釋之。
  • 21.    《明史紀事本末·第五十卷·大禮議》:戊寅,帝朝罷,齊居文華殿,金獻民、徐文華倡言曰:「諸疏留中,必改孝宗為伯考,則太廟無考,正統有間矣。」何孟春曰:「憲宗朝尚書姚夔率百官伏哭文華門,爭慈懿皇太后葬禮,憲宗從之,此國朝故事也。」楊慎曰:「國家養士百五十年,仗節死義,正在今日。」王元正、張翀等遂遮留羣臣於金水橋南,曰:「萬世瞻仰,在此一舉。今日有不力爭者,共擊之!」何孟春、金獻民、徐文華復相號召。於是秦金、趙鑒、趙璜、俞琳、朱希周、劉玉、王時中、張潤、汪舉、潘希曾、張九敍、吳琪、張瓚、陳霑、張縉、蘇民、餘瓚、張仲賢、葛檜、袁宗儒凡二十有三人,賈詠、豐熙、張璧、舒芬、楊維聰、姚淶、張衍慶、許成名、劉棟、張潮、崔桐、葉桂章、王三錫、餘承勳、陸釴、王相、應良、金臯、林時、王思凡二十人,.........俱赴左順門跪伏,有大呼高皇帝、孝宗皇帝者。帝聞之,命司禮監諭退,不去。金獻民曰:「輔臣尤宜力爭。」朱希周乃詣內閣告毛紀,紀與石珤遂赴左順門跪伏。上復遣司禮太監諭之退,羣臣仍伏不起,自辰迨午。帝怒,命司禮監錄諸姓名,收繫諸為首者豐熙、張翀、餘寬、黃待顯、陶滋、相世芳、毋德純等八人於獄。楊慎、王元正乃撼門大哭,一時羣臣皆哭,聲震闕廷。上大怒,遂命逮繫馬理等凡一百三十有四人於獄。何孟春等二十有一人,洪伊等六十有五人,姑令待罪。
  • 22.    姚淶《明山先生存集卷四·讀崖山志》:三百餘年王氣終,間關嶺嶠立行宮。南方長技空江左,北虜腥風遍海東。草色經秋埋劍戟,潮生帶雨泣魚龍。須知五國城頭恨,深愧慈元抱石功。
  • 23.    徐學聚《國朝典匯卷一一八·禮部一六·歷代帝王祀典》:九月,修撰姚淶請黜元世祖,以正祀典,言「世祖虐浮於犬戎,狡深於劉石,貪劇於契丹,暴過於女直。」給事中陳棐亦以為,且謂「太祖存其像祀,乃開國諸文臣劉基等中元進士,受其豢養之疆,假元以帝統繆,與元以帝祀,以掩其初仕元之失而耳。今北虜方橫,祀胡虜之君何以禁胡虜之侵?」
  • 24.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七·兵部尚書太子少保姚公鏌墓誌銘》:公諱鏌,字英之,東泉乃其別號,世家淛江之慈溪,大父菊軒公諱悌,父樂軒公諱墅,以公貴俱贈右副都御史;祖妣範氏,妣胡氏,贈俱淑人。公生成化乙酉,岐疑有異質。即少,不好弄,登弘治癸丑進士第,丁樂軒公憂,服闋,授禮部祠祭司主事,大宗伯傅文穆公特重公,凡奏議,皆命公裁訂。都下士卿大夫子弟四方髦俊,競執經趨座下,凡經指授,或竊緒餘,舉於鄉不可枚數,舉禮部至數十百人,後至達官佈列台閣藩省,與公相後先甚眾。壬戌,晉精膳員外郎。癸亥,擢廣西按察司僉事,督學政,廣西邊省,士寡聞,見公立宣成書院,簡其俊秀,延五經師教之,食飲筆楮皆公處,給士皆感奮力學,舉科第益眾。桂人重巫鬼,山魈卓旺,善為變巫覡,假以惑民,自宗室及閭閻户,皆為像以祀公,至為文屏除之,痛治諸巫而妖息。庚午,升福建按察司副使,汀州大冒山賊,攻武平,八閩震動,公率鄉兵赴救,賊走江西,破南豐、新淦、樂安諸邑,永定民賴師智者所部五百人,無不一當百,先為國禦,賊戰多死,家復為賊,所破有司,不知收恤,遂擁兵自衞,不復為用,公召而撫之,師智請效死,公適改督學政,時以兵屬副使楊璋,始遇賊戰,即北執二裨將,以去,於是他賊劉龍輩益猖獗不可制,師智乃率壯士擊龍寨,大破之,斬首三千餘級,復得一裨將以歸,賊震讋,遂遁,迄今汀漳數十年無盜,皆公力。
  • 25.    龔延明.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點校本·中).寧波:寧波出版社,2016.5:611
  • 26.    《(光緒)慈谿縣誌·卷二十七·列傳四》:姚汀,字維甯,鏌從子,宏治十二年進士,厯袁州知府。
  • 27.    黃虞稷《千頃堂書目·卷二十一》:姚汀《東橋漫稿》四卷,又《謫所吟稿》二卷。字維寧,慈溪人。
  • 28.    《千頃堂書目卷二十三·集部》:姚淶《明山文集》八卷。字維東,慈溪人,鏌子,一甲第一人,翰林侍講學士。
  • 29.    《千頃堂書目·卷五》:姚徠《驅除錄》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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