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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永光

鎖定
姚永光(1918—1991),又名李永泉、李士洋,廣東合浦(今屬廣西)人。1935年9月加入中國青年同盟。193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廣州地下學聯常委、中共廣雅中學支部書記,中共香港工委副書記,廣州市委外縣工作委員會委員,中共東莞中心縣委書記,中共合浦中心縣委書記,中共山東省濱縣縣委組織部長等職。新中國成立後,歷任國家冶金工業部平桂礦務局礦長、主任,冶金部有色冶金設計總院選礦處處長,北京礦冶研究總院副院長等職。 [1] 
中文名
姚永光
別    名
李永泉
李士洋
國    籍
中國
籍    貫
廣東合浦(今屬廣西)
出生日期
1918年
逝世日期
1991年
人物生平
1935年9月加入中國青年同盟,次年加入中國共產黨,為廣州地下學聯五名常委之一、中共廣雅中學支部書記。
1937年5月調任中共香港工委副書記;8月調任中共廣州市委外縣工作委員會委員;9月調往東莞;10月任中共東莞中心支部書記。
1938年5月任中共東莞中心縣委書記。在此期間,為東莞黨組織和民眾抗日武裝的發展做了許多工作。同年10月,當日軍全面入侵華南時,東莞中心縣委組建東莞抗日模範壯丁隊。親率模範隊隊員赴峽口前線,阻擊日軍渡江進犯縣城。莞城失守後,帶領部分人民抗日武裝撤到九龍新界,後根據中共東南特委指示,輾轉把隊伍帶到惠陽坪山,加入曾生領導的惠寶人民抗日遊擊總隊。
1939年1月,被中共廣東省委派回廣東南路合浦地區工作,2月擔任中共合浦中心縣委書記,管轄合浦、靈山、欽州、防城等縣黨組織。6月16日,中共合浦中心縣委機關遭到國民黨頑固派破壞,縣委書記姚永光、組織部長陳任生等5人被捕。此為廣東黨組織重建以來縣級領導機關第一次遭破壞,被稱為“合浦事件”。
1940年3月,與其他被捕同志乘國民黨軍隊潰退之機越獄。因“合浦事件”,被中共南路特委停止組織關係6年之久,直至1946年6月隨東江縱隊北撤山東煙台後才恢復黨組織關係。後任中共山東省濱縣縣委組織部長等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國家冶金工業部平桂礦務局礦長、主任,冶金部有色冶金設計總院選礦處處長,北京礦冶研究總院副院長等職。1991年逝世。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