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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勇

(交通運輸部長江航道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鎖定
姚勇,男,漢族,1966年6月生,河南南陽人,大學學歷,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交通運輸部長江航道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1] 
2020年3月,湖北檢察機關依法對姚勇涉嫌受賄、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2] 
中文名
姚勇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6年6月
出生地
河南南陽

姚勇人物履歷

曾任長江宜昌航道工程局副局長、長江航道局團委書記;
2002年09月——2005年10月,任長江宜昌航道工程局黨委書記;
2005年10月——2010年08月,任長江重慶航道工程局局長;
2010年08月——2011年12月,任長江航道局局長助理;
2011年12月——2014年07月,任長江武漢航道工程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14年07月——2019年07月,任長江航道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3] 

姚勇人物事件

姚勇違紀被查

2019年7月12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湖北省監察委員會消息:姚勇涉嫌嚴重職務違法,接受湖北省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1] 

姚勇依法雙開

2020年1月15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湖北省監委對交通運輸部長江航道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姚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姚勇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轉移、隱匿涉案財物;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違規接受超標準公務接待;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錄用、職務晉升和崗位調整等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決策公款購買配備豪華轎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地位形成的條件為他人承攬工程項目提供幫助,收受鉅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國家財產重大損失。
姚勇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缺失,紀律規矩意識淡薄,法律底線失守,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交通運輸部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姚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3] 

姚勇提起公訴

2020年3月,交通運輸部長江航道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姚勇(副局級)涉嫌受賄罪、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姚勇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姚勇,聽取了辯護人意見。武漢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姚勇在任交通運輸部長江航道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等職務期間,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身為國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