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名
- 委托书公证
- 别 名
- 委托公证书
- 性 质
- 公证书
- 法律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国内
播报编辑
一、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 公民腿危纸枣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3. 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罪组明;
二、办理委托公证应注寒询意的问题:
2.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5. 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 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棵淋达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三、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享弃挨别、出生日期、住址);
2.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糠洪. 委托的原因;
4. 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阿碑颂 拳晚桨委托期限;
6.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 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国外
播报编辑
(一)委托人须提交的基本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护照、居留证明等);或者法人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
3、由委托人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4、由委托人和中国领事公证人共同完成的《公证认证接谈笔录》;
5、由委托人草拟的《委托书》;
6、其他需要出示的材料。
(二)《公证认证申请表》及《公证认证接谈笔录》的基本内容
1、委托人及其受托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委托书公证的事项及其用途;
3、申请房产委托书公证的名称;
5、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
6、申请公证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委托书》的基本内容
2、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件、职业、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如受托人是法人,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及简称、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称等);
3、委托原因。其是指委托人不能亲自到中国内地处理有关房产事宜的原因;
4、委托事项。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具体事项;
6、委托期限。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时间限度,即:写明“起止日期”或“办妥为止”;
7、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其是指委托人是否授权受托人在代理过程中,根据需要将受托权转让给第三人。如是,其转让委托的权限、期限不得超过原始的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8、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委托地点和委托日期。其是指委托人须在其《委托书》的落款处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并写明委托地点和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