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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違反國家國(邊)境管理法律法規 ,妨害國家對國(邊)境管理秩序的行為)

鎖定
指違反國家國(邊)境管理法律法規 ,妨害國家對國(邊)境管理秩序的行為。
2022年6月30日,“兩高一部一局”發佈《關於依法懲治妨害國(邊)境管理違法犯罪的意見》(法發〔2022〕18號)。 [2] 
中文名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外文名
Breach of the sin (frontier) management
實    質
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特    點
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法律條款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第三百一十八條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
(三)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四)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六)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犯前款罪,對被組織人有殺害、傷害、強姦、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第三百一十九條

以勞務輸出、經貿往來或者其他名義,弄虛作假,騙取護照、簽證等出境證件,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第三百二十條

為他人提供偽造、變造的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或者出售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第三百二十一條

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多次實施運送行為或者運送人數眾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隻、車輛等交通工具不具備必要的安全條件,足以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在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中造成被運送人重傷、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兩款罪,對被運送人有殺害、傷害、強姦、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第三百二十二條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第三百二十三條

故意破壞國家邊境的界碑、界樁或者永久性測量標誌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兩高一部一局發佈意見

2022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移民管理局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妨害國(邊)境管理違法犯罪的意見》(法發〔2022〕18號,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對依法懲治妨害國(邊)境管理違法犯罪的總體要求、法律適用和政策把握作出進一步明確。《意見》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發揮職能作用,依法懲治相關違法犯罪。當前,妨害國(邊)境管理違法犯罪呈高發態勢,與跨境賭博、電信網絡詐騙以及邊境地區毒品、走私、暴恐等違法犯罪活動等交織滋長,危害日益嚴重。《意見》要求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移民管理機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準確認定妨害國(邊)境管理違法犯罪行為,加大對組織者、運送者、犯罪集團骨幹成員以及屢罰屢犯者的懲治力度,切實維護國(邊)境管理秩序和人民羣眾合法權益。
二是聚焦實踐難點,細化相關犯罪認定標準。針對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的新情況新問題,《意見》根據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各類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的具體認定作出指引。具體而言,《意見》對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的適用情形、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的行為方式、偷越國(邊)境罪的入罪情形,以及相關犯罪所涉“人數”“次數”的計算等作出明確,進一步規範執法、司法尺度,保障法律統一正確適用。
三是規範案件辦理,完善管轄與證據規則。針對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區域跨度大、行為鏈條長、涉案人員分散等特點,《意見》對此類犯罪的犯罪地確定、管轄爭議處理以及併案規則等作出明確,規範相關案件的偵辦和後續處理,進一步嚴格案件辦理的程序要求。針對當前辦理妨害國(邊)境管理案件過程中反映的問題,《意見》對主觀明知的認定、境外證據材料的收集、使用等作出規定,規範相關證據的收集提取與審查判斷。
四是突出懲治重點,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意見》堅持區別對待,從嚴懲治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和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堅持全鏈條、全環節、全流程懲治,不斷擠壓此類犯罪的滋生蔓延空間。同時,要求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綜合考慮涉案人數、違法所得、前科情況、造成影響或者後果等情節,恰當評估社會危害性,準確認定犯罪和裁量刑罰,確保罪責刑相適應。 [2]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案件數量

2023年4月14日,國家移民管理體制改革5年來,全國公安機關和移民管理機構共偵破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案件7.02萬起,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28.7萬餘人;依法查處“三非”外國人52.88萬人次,對其中符合法定情形的35.1萬人予以遣送出境。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