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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商務局

鎖定
如皋市商務局是如皋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如皋市商務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南通市委、如皋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商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如皋市商務局
辦公地址
如皋市行政中心中A樓612室 [3] 
現任領導
戴軼楠(局長) [4] 

如皋市商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有關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擬訂全市商務發展和實施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擬訂全市內貿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商品市場發展。指導城鄉商業網點、商品交易市場(現貨交易類)規劃,推進城鄉商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三)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落實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藥品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四)統籌商貿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統計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情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五)負責擬訂口岸發展規劃並組織協調實施。負責口岸開放申報和建設工作。負責推進口岸功能平台建設。負責協調推進全市電子口岸等口岸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口岸運行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口岸跨境貿易便利化建設。
(六)負責全市貨物進出口管理工作。擬訂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外貿促進工作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指導、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等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推進出口品牌、進出口基地和國際營銷網絡建設。按規定負責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農產品進出口計劃、配額等申報工作,執行國家機電產品、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
(七)牽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進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鼓勵技術政策,依法監督全市技術引進、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試驗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參與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有關事務。
(九)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資工作,落實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組織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的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鼓勵政策。牽頭推進外商投資重大項目,協調外商投資企業生產運行中的有關問題。
(十)指導協調全市投資促進工作,擬訂全市投資促進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與其他國家(地區)政府經濟部門、各類投資促進機構及國內外知名企業的聯繫。負責全市海外經貿網絡的建設與管理。
(十一)負責全市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和執行促進對外投資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非金融類,含在港澳台地區投資,下同)、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工作。負責全市對外援助項目和接受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及贈款,推動構建對外投資合作促進和服務保障體系。
(十二)組織協調我市企業發起或應對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調查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負責協調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地方綜合性應對工作,參與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規範對外貿易經營秩序。
(十三)研究提出推進全市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意見,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推進全市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落實商貿服務領域電子商務發展工作。
(十四)貫徹實施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指導我市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貿易工作,協調港、澳、台商投資管理工作,組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活動。
(十五)協調海關、銀行、外匯、出口信用保險等部門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受市政府委託,指導、管理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如皋市委員會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轉變職能,強化服務,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營商環境,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進商務依法行政和法治化建設,推動商務高質量發展。
(十八)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商務局負責貫徹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貫徹落實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的規劃和政策,負責擬訂二手車流通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牽頭負責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成品油零售體系發展規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配合做好藥品流通行業統計工作,負責依法查處汽車銷售、二手車交易管理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成品油市場質量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成品油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承擔《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1] 

如皋市商務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負責文電、文秘、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公文管理、信訪、保密、應急、行政管理、安全保衞等工作;承擔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決定事項的督辦等工作;建立完善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承擔機關電子政務及網站管理工作,指導商務系統信息化和電子商務工作。負責對本局貫徹執行的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和培訓;負責制定本局依法行政工作計劃及行政執法責任制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局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審核及上報備案工作;負責本局內重大行政處罰聽證和報備工作;協調和承辦本局申請的行政複議或涉訟法律事務;負責本局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的初審工作。
(二)外貿管理科(機電科)
負責指導、協調、管理全市對外貿易工作;貫徹落實對外貿易政策法規;負責全市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負責貨物進出口貿易統計及分析工作;負責全市內資企業加工生產能力證明和海外貿易公司的初審工作;負責全市自由技術進出口合同的備案登記初審工作;負責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等國家、省和本級政府扶持外貿企業發展資金的項目申報、審核和報批工作;負責廣交會、華交會、東盟博覽會等國內知名展覽會攤位的申報工作;指導外貿企業做好出口名牌的培育、申報工作;實施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政策;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體系建設和貿易促進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參與調查對我市出口商品實施的歧視性貿易政策、法律法規及其做法並進行的磋商談判;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貿易救濟調查,指導協調對我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指導對外貿易爭端的訴訟工作;承擔產業損害調查工作,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加強與上級主管部門和海關、商檢、外匯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引導外貿企業平穩健康發展。
(三)外國投資管理科(服務外包科、行政許可科)
研究制訂本市對外招商引資的政策措施,編制全市年度招商工作計劃,收集、整理、論證、推介招商引資項目信息和資料,宣傳如皋投資環境,負責全市招商工作的組織、協調、宏觀調控和業務指導;組織和參與重大外資項目談判;負責外商投資項目合同、章程的審批,參與外商投資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核、報批;承辦全市利用外資項目申報、審批工作;為企業提供項目諮詢等服務。擬訂和執行本市外商投資的政策措施,參與擬訂本市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貿易的管理,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加工貿易的審批和管理;編報外資項目的年度進出口計劃,負責外資企業進口設備及購買國產設備退税的審核,負責申領外資企業的出口許可證和出口配額的轉報;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承包經營、延期、變更、清算等事項的審批;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協調處理外商投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的矛盾和糾紛;負責全市外資統計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向市政府報送有關動態;負責與海關、商檢部門的聯絡、協調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協會日常工作。擬訂和執行本市服務外包產業的政策措施,參與擬訂本市服務外包產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負責全市服務外包企業經營狀況的統計工作;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扎口負責商務行政許可服務審批工作。
(四)外經合作管理科
擬訂和執行全市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協調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負責境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項目的審核、備案、報批和統計工作;管理全市外派勞務培訓工作;參與境外投資項目(不含帶料加工裝配項目)的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核、報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境外帶料加工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境外投資項目(含帶料加工裝配項目)的合同、章程的審核、報批工作;督促檢查援外項目執行情況;承擔對外援助和接受國外援助工作;負責出國勞務廣告的審核工作;協調外經市場準入,規範外經經營秩序。
(五)商貿服務管理科
擬訂現代流通服務業的發展戰略,提出優化流通產業結構、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和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電子商務、商貿物流配送、現代會展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組織開拓城鄉市場,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指導流通企業改革;負責餐飲業、住宿業、美容美髮、國內展覽業等商貿服務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加油站(點)規劃佈局、站點審核、報批和規範整頓,負責成品油經營管理工作;指導督促農副產品收購;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監測分析商務運行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商務統計數據和綜合績效評價報告發布工作。
(六)市場秩序貿易科
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負責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指導商務舉報投訴服務網絡建設;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指導生豬屠宰行業管理和屠宰執法工作;貫徹落實生豬屠宰管理法規、規章和有關標準;負責全市生豬定點屠宰場的設置審核、申報,生豬定點屠宰證書、標誌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章的管理;負責全市生豬定點屠宰場的日常監督管理、屠宰環節病害生豬及生豬產品無害化處理的監督銷燬、補貼申報工作;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開展生豬屠宰監督檢查活動;嚴格履行職責,依法查處私屠濫宰、生豬灌水等違法行為,保障“放心肉”工程的順利實施;參與組織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佈,並提出相應的調控建議;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食糖、小包裝食品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承擔繭絲綢協調和酒類管理的有關工作;牽頭承擔商貿流通行業有關綜合性工作。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研究提出引導各種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汽車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
(七)按有關規定設置監察室。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