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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讞
鎖定
奏讞,漢語詞語,拼音是zòu yàn,意思是對獄案提出處理意見,報請朝廷評議定案。
- 中文名
- 奏讞
- 拼 音
- zòu yàn
- 釋 義
- 對獄案提出處理意見,報請朝廷評議定案
- 注 音
- ㄗㄡˋ ㄧㄢˋ
奏讞解釋
中國古代對案件複審的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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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讞例句
承辦案件的官員不得越級行使審判權。除有上請制度給官僚貴族以法律特權外,遇有疑案不能決者,也應逐級上報請示,即“縣道官疑獄者,各讞所屬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以其罪名當報之。所不能決者,皆移廷尉,廷尉亦當報之。廷尉所不能決,謹具為奏,傅所當比律令以聞”。(《漢書》卷二十三《刑法志》)
譯:從縣到郡再到中央廷尉,如廷尉仍難決斷,就附上可以比照的法律條文,報請皇帝裁決。
這就是漢朝開始確立的“奏讞”制度。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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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奏讞 .漢典[引用日期2020-10-25]
- 2. 葉孝信.中國法制史.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89年: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