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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旨前往廣東查辦海口事件傳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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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旨前往廣東查辦海口事件傳牌稿》是林則徐所著作品,出自於《林則徐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品名稱
奉旨前往廣東查辦海口事件傳牌稿
作    者
林則徐
作品出處
林則徐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奉旨前往廣東查辦海口事件傳牌稿作品原文

為傳知事:
照得本部堂奉旨馳驛前往廣東查辦海口事件,並無隨帶官員供事書吏,惟頂馬一弁、跟丁六名、廚丁小夫共三名,俱系隨身行走,並無前站後站之人。如有借名影射,立即拿究。所坐大轎一乘,自僱轎伕十二名;所帶行李,自僱大車二輛、轎車一輛。其夫價轎價均已自行發給,足以敷其食用,不許在各驛站索取絲毫。該州縣亦不必另僱轎伕迎接。至不通車路及應行水路之處,亦皆隨地自僱夫船。本部堂系由外任出差,與部院大員稍異,且州縣驛站之累,皆已備知,尤宜加意體恤。所有尖宿公館,只用家常飯菜,不必備辦整桌酒席,尤不得用燕窩燒烤,以節糜費。此非客氣,切勿故違。至隨身丁弁人夫,不許暗受分毫站規、門包等項。需索者即須扭稟,私送者定行特參。言出法隨,各宜懍遵毋違。切切。須至傳牌者。 [1]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奉旨前往廣東查辦海口事件傳牌稿出處收錄

此文出自於《林則徐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奉旨前往廣東查辦海口事件傳牌稿作者簡介

林則徐(1785—1850),字元撫,又字少穆、石麟,福建侯官(今福州市)人。鴉片戰爭時期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民族英雄。嘉慶九年(1804)舉人,十六年進士。二十五年,外放浙江杭嘉湖道。道光二年(1822),簡放江蘇淮海道,升江蘇按察使。四年,兼署江蘇布政使。七年,任陝西按察使,署布政使。十至十一年,任湖北布政使、河南布政使、江寧布政使,升東河河道總督。十二至十六年,任江蘇巡撫,署兩江總督、兩淮鹽政。所至整頓秕政,關注民生,興利除㢢,政績卓著。十七至十八年,擢湖廣總督,厲行禁煙。十九年,受命欽差大臣赴粵查辦海口事件,繳毀英國走私鴉片。旋被命為兩江總督。二十年,改任兩廣總督,反擊英軍挑釁,被誣革職。二十二至二十五年,流放伊犁。二十六年,署陝甘總督、陝西巡撫。二十七至二十九年,任雲貴總督。三十年,退休家居,受命欽差大臣馳赴廣西,行至廣東潮州普寧逝世。諡號文忠。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