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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民政司

鎖定
奉天民政司,機構名。清末奉天行省公署所屬七司之一, 掌全省民治、巡警、緝捕諸項事務。光緒三十三年(1907) 三月置,設司使一人(秩正三品)總理司事。
奉天民政司之設,是光緒三十三年(1907)東三省改制的產物,是近代民政事業的開始。奉天民政司檔案雖然很少,但所記內容是研究清末民政事業狀況的珍貴材料。
中文名
奉天民政司
類    別
機構名
主要職責
掌全省民治、巡警、緝捕諸項事務
設置時間
光緒三十三年(1907)
取消時間
民國元年(1912)
官    階
從二品
主要機構
民治、疆理、營繕、户籍、庶務等

奉天民政司歷史沿革

光緒三十三年(1907)四月,東三省總督徐世昌奏準設立奉天民政司,掌全省民政,兼理巡警事務。民國元年(1912)3月撤銷民政司。司內設民治、疆理、營繕、户籍、庶務五科,分司各項公務。後增設警政科,將户籍、疆理二科合併為一科。司下轄諮議局籌備處、自治研究所、工程局、官吏禁煙查驗所、巡警總局、鄉鎮巡警局、衞生醫院、高等巡警學堂、巡警教練所、貧民習藝所、同善堂、濟良所、探訪局等所屬機構。
宣統元年(1909) 六月裁承宣廳後,升民政司使為從二品,仿照各省布政使例,並掌考核用人及府、廳以下官員之升遷調補諸事。下設民政、疆理、警務、營繕、庶務等科, 各設僉事(從四品)、科員(一等從五品、二等正六品、三等正七品)、醫官(一等正六品、二等正七品) 等分辦各科事務。 [1] 
奉天民政司檔案共26卷,形成時間是光緒三十三年至民國元年(1907~1912年)。

奉天民政司主要任務

  1. 奉天各府、廳、州、縣主官的調補、暫署。
  2. 奉天民政司及其所屬機構造報年度經費預算表冊.
  3. 奉天各縣呈報調查韓僑户口表冊。
  4. 奉天民政司籌集和批撥自治經費.如為籌集自治經費,呈准增收妓館捐、新升科地畝捐、附加捐,還將一些縣的廟產收入充公。
  5. 修建市區內的馬路等市政工程,借用施工機械情形,以及工程的驗收。
  6. 設粥廠濟貧民。為此指派負責官員,僱傭廠丁致粥夫,請預符項經費,採購米麪及柴薪,發給貧民就食票證,派警維持秩序等。
  7. 貧民習藝所、同善堂索要和接收被日英等同佔去的房舍,以及日英領事擬佔用和租用這些房舍而引起交涉活動.
  8. 籌辦各州、縣自治會,選舉議員、議長。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