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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和敕賜公主鏡

鎖定
席豫,字建侯。襄陽人(後遷居河南)。唐代大臣。系後周昌州刺史席固七世孫。聰穎過人,經學文章為當時長安城中佼佼者。
中文名
奉和敕賜公主鏡
創作年代
作者姓名
席豫
作品體裁
五律
作品出處
《全唐詩·卷111_32》

奉和敕賜公主鏡作者簡介

席豫,字建侯。襄陽人(後遷居河南)。唐代大臣。系後周昌州刺史席固七世孫。聰穎過人,經學文章為當時長安城中佼佼者。十六歲時,即進士及第,補襄邑尉。當時太子死難,安樂公主請立自己為皇太女。豫上書請立皇太子,以歷史上的外戚禍難説服當朝,語深意切,為人所稱讚。太平公主聞其名,上奏皇帝薦其為諫官,豫認為這是對他的污辱,辯論後離去。在推舉賢良時,任陽翟(今河南省禹縣)縣尉,以後任中書舍人(掌制誥文書之事,從七品)。與韓休、許景先、徐安貞、孫遜名四人齊名。後改任鄭州刺史。韓休輔佐朝政時,舉薦席豫代替他,拜吏部侍郎(相當今天的人事部副部長)。玄宗説:席豫的學識、政績均有記載,所以授予職務。席豫在任六年,選拔了不少寒士為國效力,被譽為知人,人們稱他為席公。天寶(公元742—756年)中進禮部尚書,累封襄陽縣子。先後四次出任江南、江東、淮南、河北按察使。當時南方各地,人死後不葬,暴屍野外,他對百姓進行安埋教育,風俗為之改變。席豫為官清正,無私慾,不為權勢所搖撼,性謙厚,無論辦什麼事情都認真負責。給子弟、下屬寫信不草書。有人説:“此小事,何必如此認真。”他説:“小事、細事不認真,大事、要事將如何?”有一次,皇帝召羣臣在朝文閣賦詩,所和眾詩,以席豫最工。皇帝下詔説:“詩人之冠冕也。”
席豫病重時,遺令下屬:死後三日下斂,斂畢即葬,不因喪葬之事,耽誤公私二事;如喪費不足,可賣居住之宅,以終後世。年六十九而卒,贈江陵大都督。

奉和敕賜公主鏡作品原文

令節頒龍鏡,仙輝下鳳台。
含靈萬象入,寫照百花開。
色與皇明散,光隨聖澤來。
妍媸冰鑑裏,從此愧非才。 [1] 

奉和敕賜公主鏡作品註解

1、鳳台:fèng tái詞語釋義 (1).古台名。
2、妍媸 :【拼音】yán chī 【基本解釋】美和醜。詳細解釋 妍,指美麗;媸,指相貌醜陋。

奉和敕賜公主鏡作品賞析

席豫這一首有名的五律,其妙處在於,詩人以雄勁的筆觸,描寫敕賜公主鏡的概括。他通過對於時間和空間的意匠經營,以及把寫景、敍事、抒情與議論緊密結合,在詩裏熔鑄了豐富複雜的思想感情,使詩的意境雄渾深遠,既激動人心,又耐人尋味。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