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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甲

鎖定
太甲(生卒年不詳),子姓,名至。商湯嫡長孫,太丁之子,外丙仲壬之侄,商朝第四位君主。
太甲繼位之初,由四朝元老伊尹輔政,伊尹連寫《肆命》《祖後》等幾篇文章,教導太甲遵照祖先的法制,努力做一位明君。在伊尹的督促下,太甲在繼位後前兩年,其作為還過得去,但從第三年起就不行了,他任意地發號施令,一味享樂,暴虐百姓,朝政昏亂,又破壞制定的法規。伊尹雖百般規勸,他都聽不進去,伊尹只好將他放逐到商湯墓地附近的桐宮 [1-2]  ,讓他自己反省,自己攝政當國,史稱“伊尹放太甲”。太甲在桐宮三年,悔過自責,伊尹又將他迎回都(今河南省商丘市),還政於他。重新當政的太甲能修德,諸侯都歸順商王,百姓得以安寧。
太甲在位第十二年時去世。 [6] 
別    名
太甲
所處時代
商朝
民族族羣
華夏族
出生地
亳(今河南省商丘市
主要成就
桐宮悔過,伊尹又還政於他,重新修德,使諸侯歸順、百姓安寧
本    名
子至
廟    號
太宗
重大事件
伊尹放太甲

太甲人物生平

太甲伊尹輔政

商湯建立商朝後,在位十三年便去世了。商朝的繼承法是兄死弟及,沒有弟弟,就傳位給兒子。商湯沒有弟弟,所以他的長子太丁應即位,可是太丁比父親死得還早,因此就由太丁的弟弟外丙繼位。外丙在位三年也去世了,他的弟弟仲壬繼位。仲壬在位四年也死了。這時候由開國元老伊尹作主,由太丁之子太甲繼承王位。
太甲繼承了王位,伊尹一連寫了三篇文章給太甲閲讀,教他怎樣做一個好的君主。有一篇文章的題目叫《肆命》,專門講如何分清是非的道理,對於什麼樣的事情不應當做,什麼樣的事情應當做,都説得清清楚楚。還有一篇文章的題目叫《徂後》,講的是商湯時候的法律制度,教育太甲一定要按照祖先定的規矩行事,不能背棄祖訓,愛所欲愛。

太甲太甲被逐

太甲讀了這些文章,開始時也能按伊尹的教導行事,小心謹慎地遵守祖宗留下的規矩。到了第三年,他就忘乎所以了,認為一切應當由他説了算,否則枉為一國之君,被那個奴隸出身的宰相伊尹來管着了。他恣意妄為。不聽伊尹的規勸,破壞了祖宗留下來的法律制度。他居然學夏桀的樣子以暴虐的手段對付老百姓,百姓們怨聲載道。
伊尹自然不能容忍太甲破壞湯王留下的社稷。他先是一再規勸,希望太甲對自己的行為要多加檢點,後來看到太甲屢教不改,伊尹就把他趕下台,放逐到商湯的墳墓所在地桐宮(今河南省商丘市虞城縣)去。 [1-2]  在太甲被放逐期間,伊尹見朝中無主,就自己執政,管理起國家來。

太甲改過自新

太甲被放逐到了桐宮,祖父商湯的墳墓與他朝夕相伴。商湯雖然是商朝的開國君主,墳墓卻與普通人的墓差不多,墓地上只有一座低矮的宮室,供一年一度的祭祖之用。守墓的老人聽説太甲是因為違犯祖宗的制度被放逐到墓地上來的,就把當年商湯創業的故事,以及商湯訂下的種種規矩,每天對太甲講述,教育太甲應當以自己的祖父作榜樣,做個賢明的君主。祖父商湯的偉大功績,讓太甲既神往又羞愧,反思自己的所作所為,越來越覺得自己對不起祖父在天之靈,就決心改正錯誤。他以祖父作榜樣,儘自己的能力幫助老弱孤寡,做事情也變得雷厲風行,而違反祖制和朝廷法律的事,太甲是絕不會做的。
三年過去了。伊尹時刻關注着太甲在桐宮的所作所為,他的行動早己有人報告給伊尹了。太甲的悔過自新,讓伊尹十分高興,於是親自帶着文武大臣把太甲接回都城亳(今河南省商丘市),嚴肅而鄭重地把政權交還給他。太甲以前事為師,按商湯時傳下來的章法循規蹈距地做事,聽從身邊大臣的良言良策,把上至國家大事下到百姓生活都治理得井然有序,商朝進入了一個穩定發展的時期。

太甲史籍記載

太甲《尚書》記載

原文
太甲上
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諸桐。三年。復歸於亳。思庸。伊尹作太甲三篇。
惟嗣王不惠於阿衡。伊尹作書曰。先王顧諟天之明命。以承上下神祇。社稷宗廟。罔不祗肅。天監厥德。用集大命。撫綏萬方。惟尹躬克左右厥闢。宅師。肆嗣王丕承基緒。惟尹躬先見於西邑夏。自周有終。相亦惟終。其後嗣王。罔克有終。相亦罔終。嗣王戒哉。祗爾厥闢。闢不闢。忝厥祖。王惟庸。罔念聞。伊尹乃言曰。先王昧爽丕顯。坐以待旦。旁求俊彥。啓迪後人。無越厥命以自覆。慎乃儉德。惟懷永圖。若虞機張。往省括於度則釋。欽厥止。率乃祖攸行。惟朕以懌。萬世有辭。王未克變。伊尹曰。茲乃不義。習與性成。予弗狎於弗順。營於桐宮。密邇先王其訓。無俾世迷。王徂桐宮。居憂。克終允德。
太甲中
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歸於亳。作書曰。民非後。罔克胥匡以生。後非民。罔以闢四方。皇天眷佑有商。俾嗣王克終厥德。實萬世無疆之休。王拜手稽首曰。予小子不明於德。自厎不類。欲敗度。縱敗禮。以速戾於厥躬。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既往背師保之訓。弗克於厥初。尚賴匡救之德。圖惟厥終。伊尹拜手稽首。曰。修厥身。允德協於下。惟明後。先王子惠困窮。民服厥命。罔有不悦。並其有邦厥鄰。乃曰。徯我後。後來無罰。王懋乃德。視乃厥祖。無時豫怠。奉先思孝。接下思恭。視遠惟明。聽德惟聰。朕承王之休無斁。
太甲下
伊尹申誥於王曰。嗚呼。惟天無親。克敬惟親。民罔常懷。懷於有仁。鬼神無常享。享於克誠。天位艱哉。德惟治。否德亂。與治同道罔不興。與亂同事罔不亡。終始慎厥與。惟明明後。先王惟時懋敬厥德。克配上帝。今王嗣有令緒。尚監茲哉。若升高。必自下。若陟遐。必自邇。無輕民事。惟難。無安厥位。惟危。慎終於始。有言逆於汝心。必求諸道。有言遜於汝志。必求諸非道。鳴呼。弗慮胡獲。弗為胡成。一人元良。萬邦以貞。君罔以辯言亂舊政。臣罔以寵利居成功。邦其永孚於休。
譯文
太甲上
嗣王太甲對伊尹不順從,伊尹作書給王説:“先王成湯顧念天的明命是正確的,因此供奉上下神祇、宗廟社稷無不恭敬嚴肅。上天看到湯的善政,因此降下重大使命,使他撫安天下。我伊尹親身能輔助君主安定人民,所以嗣王就承受了先王的基業。我伊尹親身先見到西方夏邑的君主,用忠信取得成就,輔相大臣也取得成就;他們的後繼王不能取得成就,輔相大臣也沒有成就。嗣王要警戒呀!應當敬重你做君主的法則,做君主而不盡君道,將會羞辱自己的祖先。”
王像往常一樣不念不聞。伊尹就説:“先王在天將明未明的時刻,就思考國事,坐着等待天明。又遍求俊彥的臣子,開導後人,不要忘記先祖的教導以自取滅亡。您要慎行儉約的美德,懷着長久的計謀。好象虞人張開了弓,還要去察看箭尾符合法度以後,才發射一樣;您要重視自己所要達到的目的,遵行你的祖先的措施!這樣我就高興了,千秋萬世您將會得到美好的聲譽。”
太甲不能改變。伊尹對羣臣説:“嗣王這樣就是不義。習慣將同生性相結合,我不能輕視不順教導的人。要在桐營造宮室,使他親近先王的教訓,莫讓他終身迷誤。”
嗣王去桐宮,處在憂傷的環境,能夠成就誠信的美德。
太甲中
三年十二月朔日,伊尹戴着禮帽穿着禮服迎接嗣王太甲回到亳都(今河南省商丘市),作書告王説:“人民沒有君主,不能互相匡正而生活;君主沒有人民,無法治理四方。上天顧念幫助商家,使嗣王能成就君德,實在是商家萬代無疆之美啊!”
嗣王拜跪叩頭説:“我小子不明於德行,自己招致不善。多欲就敗壞法度,放縱就敗壞禮制,因此給自身召來了罪過。上天造成的災禍,還可迴避;自己造成的災禍,不可逃脱。以前我違背師保的教訓,當初不會責備自己;還望依靠您的匡救的恩德,謀求我的好結局。”
伊尹跪拜叩頭,説:“講究自身的修養,又用誠信的美德和諧臣下,就是明君。先王成湯慈愛窮困的人民,所以人民服從他的教導,沒有不喜悦的。連他的友邦和鄰國,也這樣説:等待我們的君主吧,我們的君主來了,就沒有禍患了。大王要增進你的德行,效法你的烈祖,不可有頃刻的安樂懈怠。事奉先人,當思孝順;接待臣下,當思恭敬。觀察遠方要眼明,順從有德要耳聰。能夠這樣,我享受王的幸福就會沒有止境。”
太甲下
伊尹向王重複告戒説:“呀!上天沒有經常的親人,能敬天的天就親近;人民沒有經常歸附的君主,他們歸附仁愛的君主;鬼神沒有經常的享食,享食於能誠信的人。處在天子的位置很不容易呀!
“用有德的人就治,不用有德的人就亂。與治者辦法相同,沒有不興盛的;與亂者辦法相同,沒有不滅亡的。終和始都慎擇自己的同事,就是英明的君主。
“先王因此勉力敬修自己的德行,所以能夠匹配上帝。我王繼續享有好的基業,希望看到這一點呀!
如果升高,一定要從下面開始;如果行遠,一定要從近處開始。不要輕視人民的事務,要想到它的難處;不要苟安君位,要想到它的危險。慎終要從開頭做起啊!
“有些話不順你的心意,一定要從道義來考求;有些話順從你的心意,一定要從不道義來考求。
“啊呀!不思考,怎麼收穫?不做事,怎麼成功?天子大善,天下因此清正。君主不要使用巧辯擾亂舊政,臣下不要憑仗驕寵和利祿而安居成功。這樣,國家將永久保持在美好之中。”

太甲其他記載

太甲剛即位時,由於少不更事,沉湎酒色。伊尹就寫了《伊訓》、《肆命》和《徂後》三篇,以示太甲。希望太甲能繼承商湯的法度,以治天下。《史記集解》説:“《肆命》者,陳政教所當為也;《徂後》者,言湯之法度也。”
但太甲不聽勸導。《孟子·萬章上》記載:“太甲顛覆湯之典刑,伊尹放之於桐。”(伊尹就把他趕下台,放逐到商湯的墳墓所在地桐宮,由伊尹攝政。)
孟子還説:“三年,太甲悔過,自怨自艾,於桐處仁遷義。三年,以聽伊尹之訓己也,復歸於亳。”太甲經過三年的放逐生活,悔過自責,伊尹便歸政與太甲。
史記》記載更為詳細:“帝太甲居桐宮三年,悔過自責,反善。於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諸侯鹹歸殷,百姓以寧。伊尹嘉之,乃作《太甲訓》三篇,褒帝太甲,稱‘太宗’。" [3]  (3年後,伊尹見太甲改過自新,便鄭重的將政權交給他。太甲復位後,沉痛接受教訓,成為了一個勤政愛民、勵精圖治的聖君。太甲廟號為太宗。)”太甲“桐宮悔過”後,修德厚生,終成一代明君。孟子尊太甲為商朝的“聖賢之君”之一。
伊尹的《太甲訓》已失佚,相傳俗語“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就出自於《太甲訓》。“活”字在《禮記》中作“逭”,逃避的意思。
西晉時期出土的《竹書紀年》對於伊尹和太甲有另一番論斷。由於古本《竹書紀年》在宋朝就已經散佚,現代能看到的都是清人和今人的輯本。方詩銘王修齡的《古本竹書紀年輯證》,從《太平御覽》《晉書》《史通》《文選》《通鑑外紀》等等書目中載《竹書紀年》文:
伊尹放太甲於桐而自立也。太甲潛出自桐,殺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奮,命復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
《竹書紀年》為戰國時期魏國史官所作,年代上距離商朝已經過去五六百年,和《史記》比起來並沒有多少時間上的優勢。何況在目前發現的11條有“伊尹”名字的甲骨卜辭,全部顯示伊尹地位極高,與「商湯」及商高祖「上甲微」享受同等級別的祭祀。《古本竹書紀年》是寫了伊尹篡權,可是甲骨文又反正他極享殷商尊榮,不似曾為弒君者。

太甲墓葬傳説

《後漢書·郡國志》注《皇覽》雲:“太甲有冢在歷山上”,並附於“濟南國歷城”之下。 唐《通典》 亦謂:歷山有太甲冢”後來古歷山消失,民間又轉移傳説,將陵墓安在了“歷城南四十餘里”的太甲山。
在風景如畫的濟南仲宮卧虎山水庫東南,有一座太甲山屹立。
民間傳説,太甲的兒子非常不孝,從來不肯聽父親的話。太甲讓他往東他就偏往西,讓他打狗他就偏攆雞。太甲為了教育好這個兒子,和他生了一輩子的氣,無奈最終還是沒有成效。
直到太甲臨死,找風水先生給他挑了塊好墓地,就在山下南泉邊上。太甲也看中了這個三川匯流之地,想葬于山下。考慮到兒子總是和他對着幹,他便告訴兒子説,一定要把自己的墳墓建在山頂上,言外之意是期待着兒子將他葬在山下的南泉邊上。交待完畢,太甲放心地閉上了眼。可沒想到,兒子在父親死後幡然悔悟,覺得大半輩子愧對父親,心想:“父親活着的時候從沒聽過他一次,死了就聽他這一回吧!”於是,他就按照太甲的“囑託”把太甲埋在了最高的山峯上。這就是為什麼太甲陵建在最高的山峯上,後來這座山也就成了太甲山。
到底太甲山上有沒有太甲陵,村民們對此深信不疑。而專家則持另一種看法。濟南市考古研究所的研究館員房道國説,太甲山上太甲陵之説雖然被村民們傳得沸沸揚揚,但是否真有其事,還有待考古部門的考證。其後據記者考察,在山頂只有兩個大洞,根據情況判斷這兩個坑洞很有可能是人為盜墓所挖,至於他們到底挖到過什麼,就不得而知了。附近村民説前幾年有人上山盜墓,在山頂上挖洞,結果越往深裏挖,土就塌陷得越多,後來人們就不敢再挖了。但也有人説太甲陵早就被人盜光了。
而除了這兩個坑洞,整個山頭再也沒有發現其他的能顯示這裏有太甲陵的有關證據。
前人也早對上述傳説有所懷疑。孫星衍在《太甲陵考》中認為此説“誤也”,他指出太甲的陵墓當在菏澤東北的歷山。清乾隆《歷城縣志》和詩人董芸也對太甲陵很不認同,稱“今山上實無冢”,實在是“非也”。董芸曾作《太甲陵辯》,並作《太甲陵》 詩説:“石徑何人拄瘦藤,亂松殘雪夕陽僧。空山終古無行跡,誰吊當年太甲陵。”即此山自古以來就沒有什麼陵墓,怎麼就把太甲牽扯上了呢?後來濟南詩人喬嶽又考察未果,稱“無路堪尋太甲陵”。
梳理上述這些説法,之所以會產生太甲陵的傳説,還是因為前人誤將太甲陵墓附會在了“濟南國歷城”之下所導致的。並且濟南的古歷山,名氣太大,使得“南山通得‘歷’之名”,太甲山和商王陵墓只是較遠的附會而已。 [4] 

太甲歷史評價

卜辭中的“太甲” 卜辭中的“太甲”
太甲作為商代早期的國王,其作為還是可圈可點的。透過殷墟卜辭來看,其後的商王對這位君主還是十分崇敬的,對其的祭祀也很隆重。有的卜辭記載,還將其與商代其他有作為的君主一起合祭。 [5] 

太甲家庭成員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祖輩
祖父
祖母
有莘氏之女
父輩
父親
子輩
長子
子絢
次子
子辯
參考資料
  • 1.    《左傳》:宋城皆以所向之邑名其門,而北曰桐門,因虞城南五里有桐邑地矣,在亳城東亦數十里,即《孟子》所謂放太甲於桐者。湯自商丘遷亳,《孟子》謂:“湯地七十里。”《左傳》謂:“宋居商丘,有舊墉及桑林之門。”《書大傳》:“湯禱於桑林之社。”據此,桑林亦商丘地名,當即在舊墉之內,其地自契以來居之。有先人之廟社在焉,湯必不捨之而遠徒。湯自商丘遷於亳,猶武王之去豐遷鎬也。
  • 2.    顧炎武《日知錄集釋》:太甲之書曰,王徂桐宮居憂。此古人廬墓之始。【雷氏曰】桐與湯墓無涉。桐,亳東之邑,即續漢郡國志所云桐亭。左傳,凡宋城諸門,皆以所向之邑名之。北曰桐門,即因虞城(今虞城縣利民鎮)南有桐邑也。韓詩外傳曰,湯葬於徵。今扶風徵陌是也。曾子問,宗子去在他國,庶子無爵而居者,可以祭乎?孔子曰,祭哉。請問其祭如之何?孔子曰,向墓而為壇,以時祭。若宗子死,告於墓而後祭於家。此古人祭墓之始。
  • 3.    史記 殷本紀第三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05-25]
  • 4.    范曄.後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5:P3472
  • 5.    郭沫若.殷契萃編.北京:科學出版社,1965:P39
  • 6.    《竹書記年》殷紀:“太甲十二年,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