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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曆

鎖定
太平天國的歷法叫做《天曆》,由洪仁玕制定。內容簡述如下:
天曆每年366日,12個月,單月31天,雙月30天,沒有閏年和閏月。
天曆以立春為一年之始。交節氣日不是推算出來的,而是固定安排的。每月初一是與月份對應的節氣之“節”,單月的十七和雙月的十六是與月份對應的節氣之“中氣”。具體如下:正月初一立春,十七雨水;二月初一驚蟄,十六春分;三月初一清明,十七穀雨;四月初一立夏,十六小滿;五月初一芒種,十七夏至;六月初一小暑,十六大暑;七月初一立秋,十七處暑;八月初一白露,十六秋分;九月初一寒露,十七霜降;十月初一立冬,十六小雪;十一月初一大雪,十七冬至;十二月初一小寒,十六大寒。
天曆採用干支紀法,但其地支的名稱與農曆有三字不同,即:改“醜”為“好”;改“卯”為“榮”;改“亥”為“開”。日的干支比農曆的干支提前了一天。
太平天國以1851年辛亥為元年,年號是“太平天國辛開元年”;次年的年號是“太平天國壬子二年”。其餘,依此類推。
《天曆》從“太平天國壬子二年”正月(壬寅)初一(丙申)啓用,其對應於公曆1852年2月3日,清咸豐元年(辛亥)12月(辛丑)14日(乙未)。而那年的立春日應在公曆的2月4日。
由於《天曆》的歷年固定為366天,大於迴歸年,沒有協調歷年與迴歸年的辦法。到太平天國幼天王被俘的1864年,天曆行用的13年,累計誤差達到9天。
中文名
太平天曆
制    定
洪仁玕
時    代
太平天國
天曆時間
366天
《天曆》雖然數據不夠準確,但它的頒行,是對清朝“正朔”的公然否定,宣告與清皇朝徹底決裂,在太平天國早期的鬥爭中起了巨大的政治鼓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