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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獄

鎖定
《太原獄》是清代小説家蒲松齡創作的文言短篇小説集《聊齋志異》中的篇目。
作品名稱
太原獄
作    者
蒲松齡
創作年代
清代
作品出處
聊齋志異》(卷十二)第三十三篇
文學體裁
小説

目錄

太原獄原文

太原有民家[1],姑婦皆寡[2]。姑中年,不能自潔,村無賴頻頻就之。婦不善其行,陰於門户牆垣阻拒之。姑慚,藉端出婦[3];婦不去,頗有勃谿[4]。姑益害,反相誣,告諸官。官問姦夫姓名。媪曰:“夜來宵去,實不知其阿誰,鞫婦自知。”因喚婦。婦果知之,而以姦情歸媪,苦相抵。拘無賴至,又譁辨[5]:“兩無所私,彼姑婦不相能,故妄言相詆譭耳。”官曰:“一村百人,何獨誣汝?”重笞之。無賴叩乞免責,自認與婦通。械婦,婦終不承。逐去之。婦忿告憲院[6],仍如前,久不決。
時淄邑孫進士柳下令臨晉[7],推折獄才[8],遂下其案於臨晉。人犯到,公略訊一過,寄監訖,便命隸人備磚石刀錐,質理聽用[9]。共疑曰:“嚴刑自有桎梏,何將以非刑折獄耶?”不解其意,姑備之。明日,升堂,問知諸具已備,命悉置堂上。乃喚犯者,又一一略鞠之。乃謂姑婦:“此事亦不必甚求清析。淫婦雖未定,而姦夫則確。汝家本清門口[10],不過一時為匪人所誘[11],罪全在某。堂上刀石具在,可自取擊殺之。”姑婦趑趄,恐邂逅抵償[12]。公曰:“無慮,有我在。”於是媪婦並起,掇石交投。婦銜恨已久,兩手舉巨石,恨不即立斃之;媪惟以小石擊臀腿而已。又命用刀。婦把刀貫胸膺,媪猶逡巡未下。公止之曰:“淫婦我知之矣。”命執媪嚴梏之,遂得其情。笞無賴三十,其案始結。
附記:公一日遣役催租,租户他出,婦應之。役不得賄,拘婦至。公怒曰:“男子自有歸時,何得擾人家室!”遂笞役,遣婦去。乃命匠多備手械,以備敲比[13]。明日,合邑傳頌公仁。欠賦者聞之,皆使妻出應,公盡拘而械之。餘嘗謂:孫公才非所短,然如得其情,則喜而不暇哀矜矣。 [1] 

太原獄註釋

據《聊齋志異》鑄雪齋抄本
[1]太原:府名,府治在今山西省太原市。
[2]姑婦:婆媳。
[3]出婦:休婦。出,休棄。
[4]勃谿:指婆媳爭吵。《莊子·外物》:“室無空虛,則婦姑勃谿。” 成玄英疏:“勃谿,爭鬥也。”
[5]譁辨:高聲爭辯。辨,通“辯”。
[6]憲院:指提刑按察使司,主管一省刑獄司法的衙署。
[7]孫柳下:孫憲元,字柳下,淄川人。順治乙未(十二年)進士,授臨晉知縣。見乾隆《淄川縣誌》卷五。臨晉:舊縣名,在山西省西南部,後併入今之臨猜縣。當時屬山西省平陽府。
[8]推折獄才:意謂官場公認為是斷案有才能的人。折獄,斷案。推,推許、推重,即官場公認。
[9]質理:審訊案件。
[10]清門:清白門第,指正派人家。
[11]匪人:行為不端的人。
[12]邂逅抵償:意為恐碰巧打死人而遭抵償人命之罪。邂逅,凡非始料所及而碰上,稱邂逅。此指不自意,即碰巧打死人。
[13]敲比:敲撲追比。 [1] 

太原獄譯文

太原有户人家,婆、媳都是寡婦。婆婆方到中年,不能自守。村裏一個無賴常常跑到她家裏去跟她私通。媳婦看不慣,暗暗地在門口、牆頭下阻擋那個無賴,不讓進門。婆婆十分羞慚惱恨,找了個茬要休了媳婦。媳婦不願走,因此婆媳二人天天吵架。婆婆更加憤怒,便反咬一口,向官府誣告媳婦有姦情。官府問她姦夫的姓名,婆婆既:“那人黑夜來天明就走,誰知道是誰?拷打那淫婦,就會知道!”於是,又傳喚媳婦。媳婦果然知道姦夫的姓名,但卻説是婆婆跟那人私通,不是自己。二人爭執不休。官府便將那個無賴拘拿了來,無賴又申辯説:“她們兩個我誰都沒有私通,是她們婆媳合不來,所以胡説八道冤枉我!”官府説:“一村上百人,怎麼單單冤枉你!”將他重打一頓。無賴只得招供説是跟媳婦私通。官府拷打媳婦,她卻始終不承認。官府便判決婆婆可以將媳婦趕出家門。媳婦不服。忿忿地又告到了省裏。像上次一樣,省裏也不能判決。
當時,正好淄川縣的進士孫柳下做臨晉縣令,以善斷案而聞名。省裏便把這個案子下到臨晉,讓孫縣令審理。人犯帶到後,孫縣令略略審訊了一遍。就將犯人暫且下到獄中。讓衙役準備磚頭、行塊、刀子、尖錐等東西,等黎明時使用。衙役們都困惑不解,説:“要上酷刑,自有板子大棍,怎麼拿這些不是刑具的東西審案呢?”不明白是什麼意思,姑且準備下再説。
第二天,孫縣令升堂。問知吩咐預備的東西都已備好,便命都擺到大堂上。將犯人帶上來,又挨個大略審問了一遍,才對婆媳二人説:“這件事也沒必要搞得多麼清楚明白。淫婦是誰雖然定不下來,但姦夫已經明確。你們家本是清白人家,不過是被壞人一時誘騙了罷了,罪責全在那姦夫身上。大堂上現有刀子、石塊,你們自己拿去給我將那姦夫殺了!”婆媳聽説,害怕一旦失手會償命,孫縣令説:“不用擔心,由我作主!”於是,婆媳二人一同起身,拾起石塊砸那個無賴。媳婦早對那無賴恨入骨髓,兩手搬起塊大石頭,恨不能立即砸死他!婆婆則只是拿些小石子往無賴的屁股、大腿上砸。孫縣令又命用刀子,媳婦拿起刀來,一刀往那無賴的胸膛上捅去;婆婆則猶豫着不敢下手。孫縣令見狀,忙阻止説:“行了!我已知道淫婦是誰了!”命將婆婆拿下,嚴刑拷打,果然訊知實情。痛打了那無賴三十大板,才了結了這個案子。 [2] 
附記:有一天孫知縣打發差役去催徵租税,欠租户的男人出門在外,由他的妻子出面應酬。差役沒有從她那得到賄賂,就把那女人捉到衙門。孫知縣得知此事生氣地説:“男人出門自有回家的時候,怎麼能騷擾人家的妻子呢!”於是把差役抽打一頓,放走了那女人。他又命令工匠多準備些手銬,準備催租的時候使用。第二天,全縣都傳誦孫知縣仁慈。拖欠租税的人聽到消息後,都讓妻子出面應付,孫知縣把這些人都捉起來上了刑具。我曾經説過:孫知縣的判案才能並非有所短缺。但是如果知道了其中的真情,那他就會為自己的發現高興,而顧不得去哀憐了。

太原獄作者簡介

蒲松齡(1640~1715 年),清代傑出的文學家,字留仙,一字劍臣,別號柳泉居士,世稱聊齋先生,山東淄川(今山東淄博市)人。蒲松齡一生熱衷功名,醉心科舉,但他除了十九歲時應童子試曾連續考中縣、府、道三個第一,補博士弟子員外,以後屢受挫折,一直鬱郁不得志。他一面教書,一面應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歲時才援例出貢,補了個歲貢生,四年後便死去了。一生中的坎坷遭遇使蒲松齡對當時政治的黑暗和科舉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認識。生活的貧困使他對廣大勞動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有了一定的瞭解和體會。因此,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寫了不少著作,今存除《聊齋志異》外,還有《聊齋文集》和《詩集》等。 [3] 
參考資料
  • 1.    蒲松齡 著,朱其鎧 主編.全本新注聊齋志異.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7年
  • 2.    資料  .新學網[引用日期2014-05-14]
  • 3.    徐波,李惠文,雷家桓等編寫.中外文學名著簡介: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