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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迎澤區財政局

鎖定
太原市迎澤區財政局是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太原市迎澤區財政局
隸    屬
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政府

太原市迎澤區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財政税收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提出運用財政税收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建議;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對企業的分配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財政、財務、會計管理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各項方針政策,擬定全區財政、財務、會計管理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文件;研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調整建議。
(三)編制年度區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和區級預算及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區級決算;深化部門預算改革,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
(四)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預算編制、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和財政票據管理;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承擔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推行區級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全區推行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工作;負責審核編制彙總全區財政總決算及部門決算,管理區級財政銀行賬户和區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户;制定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工作;制定全區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編制區級政府採購預算。
(六)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區級政府性投資項目財政撥款;參與擬定全區建設投資有關政策,擬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指導推動全區農村綜合改革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衞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八)制定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審核彙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組織收取區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管理區屬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
(九)負責本級政府內債管理,負責外國政府貸(贈)款和全區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管理,參與相關對外談判工作。
(十)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
(十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其收益管理規章制度,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整合、調劑、共享、共用機制;管理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其收益,審核批覆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產權界定等事項。
(十二)監督檢查財税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十三)制定全區財政科學研究和財政教育規劃,組織全區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四)審查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的工程概(預)算、竣工決(結)算,對財政性投資項目進行評估諮詢評價,為政府提供項目的前期決策分析。
(十五)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職能轉變
1、強化宏觀調控職能。分析預測全區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全區宏觀經濟政策,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綜合平衡社會財力、改進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建議。
2、深化財税體制改革。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完善監督制度,強化財政資金的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
3、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依法規範政府債務管理,嚴控政府債務風險,着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4、完善區屬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依據區人民政府授權集中統一管理區屬國有金融資本,依法履行區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 [1] 

太原市迎澤區財政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研究財政政策,起草重要材料,管理政務公開、財政信息、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文電、機要、檔案、督查、保密、信訪、會議組織、安全保衞、機關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培訓教育、因公出國管理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財政系統教育規劃,指導全區財政系統財政教育工作;負責機關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下屬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黨羣工作。
預算股
落實社會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政策,負責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負責彩票資金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審核;研究税收發展戰略,提出改善税收結構和平衡税負的建議,組織落實國家税收政策;開展税源調查分析調查;編制全區中長期財政規劃;負責擬訂全區預算管理、財政體制、政府性債務管理等財政政策制度;負責編制年度區級預算草案,彙總全區預算草案;編制區級三年滾動財政規劃;研究提出增收節支和跨年度預算平衡的政策措施和建議,統一辦理區級預算調整事項的審核報批;負責預算指標管理;承擔區級部門預算支出標準體系建設、項目庫管理,負責部門預算編制方案制定、審查、彙總、批覆工作;負責區級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公開;承擔全區鄉鎮財政管理工作;承擔全區罰沒票據管理工作;負責地方政府性債務統計管理,擬定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承擔與區人大財經委聯絡工作,承擔財政與審計有關工作;負責擬定預算績效管理規章制度和相應的技術規範;擬定區級預算績效評級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區級各部門(單位)預算支出的績效考評目標;組織和指導區級各部門開展預算績效評價工作;對本級預算部門(單位)支出實施績效評價和再評價;提出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和應用的政策建議;做好全區預算績效評價工作,根據規定管理區預算績效評價中介機構庫等有關工作;配合財政廳做好省補助地方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工作;會同區税務等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中央授權税目、税率調整和地方税收政策調整意見;負責關税税目税率調整意見收集、審核和上報;開展税源調查分析和重點產品國際競爭力調查;審查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的工程概(預)算、竣工決(結)算,對財政性投資項目進行評估諮詢評價,為政府提供項目的前期決策分析。
國庫股
落實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審核全區及區級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並參與標準確定,管理收費立項和標準申報;貫徹執行國家金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全區財政資金調度;分析全區預算執行情況,編報全區財政收支月報;編制並彙總全區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負責本級決算公開;統一管理本級財政的銀行開户;負責全區工資統一發放工作;統一管理和審批本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户的開立、變更和年檢;負責本級人民政府債務賬户核算工作;負責本級非税收入收繳賬户核算及非税收入專户管理;研究和推進本級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進行動態監控,指導全區推進財政國庫收付制度工作;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及分析工作;編報本級政府部門財務報告、編報本級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承辦退税初審工作;承擔審核行政事業單位臨時出國人員用匯。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股
承擔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門預算、司法體制改革政法經費保障有關工作,擬定行政事業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資金管理使用,配合相關業務股室進行項目完成效益考核;制定項目資金使用財務管理辦法;配合相關業務股室審核分管單位年度財務決算;落實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承擔有關糧油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商品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參與擬定全區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牽頭負責與區發改委等有關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和項目資金安排;研究提出支持企業改革的財政政策,負責區屬國有企業改革專項資金管理核撥和區級企業虧損補貼核撥;研究提出全區企業發展和行業促進財政支持政策以及中小企業專項財政扶持政策並管理有關資金。
城市建設管理股
承擔分管部門(單位)預算管理有關工作,編制分管部門(單位)預算;會同分管部門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會同有關方面管理部門(單位)預算支出;研究提出財政支持項目,參與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意見和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資金管理使用,配合相關業務股室進行項目績效考評;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配合相關業務股室審核分管單位年度財務決算;根據區政府安排承擔財政投資評審工作,組織協調城建項目籌融資並進行資金監督管理;參與擬定全區財政支農政策和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會同有關方面落實分管部門財務管理制度;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管理工作,參與編制區級社保預決算草案;審批全區住房公積金;參與全區農村綜合改革工作。
會計管理股
負責財政票據管理,對全區財政票據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稽查,對稽查出的情況依法進行處罰;承擔全區的會計管理工作;負責有關制度制定實施、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全區會計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會計理論研究等;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行政審批資料的管理和歸檔工作;負責轄區內會計代理記賬機構審批管理工作、對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事記賬業務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國有資產管理股
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其收益管理規章制度的制定及收益監督管理,承擔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資產使用、資產處置、資產評估、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產權登記、資產清查、資產管理信息化建設,資產統計報告和監督檢查等基礎管理工作;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準,建立資產與預算、財務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建設;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收益績效評價;承擔全區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和改革工作,擬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對政府採購活動的政策指導和監督管理。協助編制區級政府採購預算;負責區級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監督管理;監督政府採購信息統計和發佈,處理區級政府採購投訴事項;指導各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工作;完善區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依據區政府授權集中統一管理區屬及區級參股國有金融資本,依法履行區屬及區級參股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承擔全區企業財務管理指導有關工作,擬定全區非金融類企業財務制度和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研究企業收入分配政策和國有資本收益分配政策,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工作;承擔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
監督股
擬定全區財政監督檢查制度,監督財税法規政策和財經紀律執行;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依法查處有關違法行為;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政策建議;負責區財政局內部控制管理,承擔區財政局內部控制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內部控制專項檢查、考核和評價,對存在問題研究提出處理意見;研究提出修改地方財政、税收、財務、會計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等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建議;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財政法制宣傳教育,指導協調監督財政行政執法活動,推進本系統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國家賠償費用管理,組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迎澤區政府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贈)款的管理工作;承擔區級PPP項目全生命週期的規範性管理及PPP綜合信息平台的管理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