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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鎖定
根據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太原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併發〔2014〕13號),設置太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太原市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辦公室),正縣級建制,為太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龐虹為太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1] 
中文名
太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簡    稱
太原發改委
地    址
太原市府西街75號
所屬機構
政府
現任領導
龐虹

太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責調整

(一)取消職責
國務院及省、市政府已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職責
將太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太原市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領導組辦公室的職責劃入太原市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三)劃入職責
1.將原太原市物價局職責劃入太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將原太原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承擔的研究擬定人口發展戰略和規劃等職責劃入太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 

太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全市經濟形勢,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結構優化、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負責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編制和重點項目組織實施,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研究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
(二)監測全市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責任;研究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物價穩定等重要問題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
(三)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負責改革問題研究、改革方案擬定,改革工作協調;研究提出優化所有制結構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政策建議,促進多種經濟成分公平競爭和誠信發展;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負責全面統籌、謀劃、推進、協調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中的方案研究、規劃引領、產業發展、社會建設、政策支持、體制機制創新等工作。
(四)彙總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等方面情況;協調金融機構為政府確定的重大項目及決策提出資金需求及政策建議;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產業、價格和投融資政策執行效果;負責市政府債務總量控制、年度融資規模確定、債務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負責協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五)規劃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佈局,擬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融資結構目標及政策措施;確定重點建設項目和重點前期預備項目並組織實施;銜接平衡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專項規劃。安排下達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計劃,審批安排市政府出資建設項目和重大建設項目,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境外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審查上報和非政府投資重大項目、限制類項目和其他項目備案;負責審批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及投資概算;指導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使用,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戰略、規劃和結構優化目標政策;負責涉外價格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全市經濟結構、產業結構、產品結構調整,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及相關重要事項,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組織擬定並協調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以及需要市綜合平衡的工業專項規劃和產業基地,審核工業重點建設項目和大型企業集團發展規劃;統籌城鄉發展,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事項;研究制定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市政府服務業引導資金安排、重點項目和相關規劃政策組織實施,培育壯大現代服務業;組織擬定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問題。
(七)組織編制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監測評估。提出全市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推進區域經濟合作;組織實施國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及享受國家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西部地區開發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統籌協調;編制實施以工代賑計劃。
(八)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調控工作,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劃進行調整,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國家糧食、棉花、食糖等商品儲備,負責全市應急物資儲運設施建設項目管理;負責全市主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成本調查及定價成本監審和價格鑑定、認證、評估管理監督工作,參與擬定糧食、經濟作物、農業生產資料等政策補貼標準。 (九)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政策銜接;組織擬定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擬定人口發展戰略和規劃,參與擬定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衞生、體育、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要事項。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循環經濟和全市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具體負責第一產業、第三產業(不含房地產業)節能工作;組織擬定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重要事項,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
(十一)推進國家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工作,制定市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安排使用規劃,統籌基金安排使用綜合平衡和投資計劃管理,擬定年度安排計劃。
(十二)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擬定能源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煤層氣(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業管理並擬定實施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標準。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佈能源信息;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CDM)工作,負責碳減排交易權項目組織申報與實施,負責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
(十三)統籌協調全市國民經濟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市經濟社會信息化發展規劃,協調 “數字太原”建設工作;負責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發佈。
(十四)承擔全市價格管理責任;制定市場價格管理辦法;負責監測分析價格運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和價格改革建議;依法擬定、調整由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發放、年審,主持重要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調定價項目聽證會;監督檢查價格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價格稽查工作;指導、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價格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負責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使用工作;開展價格政策諮詢服務。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 

太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工作計劃總結、目標責任制監督檢查、政務公開、督察督辦、政務協調、提案辦理,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信訪、安全保衞、應急管理、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對外聯絡接待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處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培訓教育和隊伍建設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
負責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其他規範性文件起草;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監督;承擔新聞發佈和信息引導等工作;負責本系統法制宣傳培訓、考核驗收工作;依法查處企業投資核准項目違法建設行為,負責價格行政執法指導監督;負責聽證、普法、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及其他相關法律事務;指導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依法負責網絡終端抽取評標專家工作,負責評標專家資格初審和管理,監督基本建設物資採購和重點工程招投標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整合建立統一規範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
(四)國民經濟綜合處
組織擬定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佈局建議並監督實施、監測評估;組織編制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和區域規劃,對重大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新型產業項目進行規劃佈局;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提出促進經濟增長、社會發展等經濟調控目標及相關政策建議;對年度計劃執行情況、經濟運行態勢進行監測分析,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進行宏觀經濟預測預警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經濟運行重大問題。
(五)行政審批處
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據法律法規和市政府公佈的權力清單,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公共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和審核工作;負責行政審批資料的管理和歸檔工作。
(六)固定資產投資處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投資總規模、結構、資金來源及調控政策;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綜合平衡和調度各類建設資金,統一安排市級建設項目和建設資金;組織實施重大項目規劃佈局和前期工作,負責黨政機關、政法系統基本建設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金申請及協調管理等相關事宜;負責保障性住房項目資金申請及協調管理等相關事宜;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建議;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七)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戰略規劃計劃和結構優化目標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國際國內投資合作事宜;負責國家鼓勵的進口設備免税和借用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吸收外商投資(限額以上和限制類項目)、境外投資、大額用匯項目和企業境外投資用匯數額的審核上報;負責指導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使用;參與組織協調利用外資談判及對外招商活動。
(八)地區經濟處(市煤層氣天然氣管理辦公室)提出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區域經濟合作;參與編制土地利用規劃、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基礎測繪計劃、地震基礎設施建設計劃;協調實施中部崛起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牽頭負責全市採煤沉陷區治理和煤礦棚户區改造,參與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負責全市煤層氣、天然氣行業管理,編制行業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煤層氣、天然氣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事宜。
(九)農村經濟處研究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和改革創新對策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農業、林業、水利、氣象、農科、農機、農村城鎮化、農業產業化等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措施;負責農業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申報。
(十)工業經濟處研究解決全市工業經濟及工業園區發展重大問題;編制工業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工業經濟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銜接平衡;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主要工業行業規劃,提出工業重大項目佈局與調整建議和重要工業品預期調控指標;協調實施享受國家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優惠政策措施;安排工業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十一)服務業處
協調服務業發展重大問題,提出服務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服務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服務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銜接平衡;組織安排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和重點項目實施;研究提出全市經濟結構調整目標和規劃,擬定經濟結構調整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和監控結構調整。
(十二)高新技術產業處組織擬定全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和技術進步相關戰略政策;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和產業關鍵技術開發工作;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安排科技成果產業化資金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資金。
(十三)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研究提出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環境協調發展、應對氣候以及全社會節能減排重大戰略和政策;組織擬定發展循環經濟規劃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銜接平衡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規劃、計劃;協調生態建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重大問題;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第一產業、第三產業(不含房地產業)節能工作;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制定環境保護年度計劃,編制污染物總量控制計劃、重點污染源治理方案和主要城市環境質量指標計劃等;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市政公用設施、環境保護建設等相關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事宜;負責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對外合作和能力建設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CDM)工作;負責碳減排交易權項目組織申報與實施。
(十四)社會發展處組織擬定和協調全市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推進衞生計生、文化廣播影視、體育、旅遊、民政、文物、殘疾人事業、技校等事業發展、改革等重大問題;負責相關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事宜;研究擬定人口發展戰略和規劃;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規劃和政策建議。
(十五)財金貿易處負責編制全市財貿行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監測分析財政、金融、內外貿等運行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提出政府財政建設資金和煤炭可持續發展資金籌措使用計劃並協調組織實施;組織擬定財税、金融、保險、證券業規劃,負責企業債券審核上報工作;負責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原材料及重要商品進出口計劃編制並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對糧食、棉花、煤炭進出口總量計劃分配協調;制定全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監測分析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相關工作;負責下達防震、救災等重要物資儲備計劃;負責流通領域基礎設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相關行業建設項目有關事宜;負責協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十六)能源處(新能源辦公室)
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監測能源發展情況;參與制定能源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煤炭、電力等能源管理,研究提出優化能源結構、能源節約政策措施及體制改革建議;負責新能源行業管理,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農村電網和農村能源發展,組織擬定新能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組織制定行業標準、參與開展新能源合作;負責能源和新能源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事宜。
(十七)設計審核處擬定全市工程設計審核政策規定,參與工程標準定額和取費編制頒佈,參與工程設計市級標準審批頒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所批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十八)交通運輸處
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社會發展規劃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協調全市鐵路、公路、城市軌道交通、民航、市域內公共交通建設項目;負責全市地方鐵路、鐵路專用線及煤炭集運站建設;安排交通建設項目利用政府資金及政府信用擔保債務性資金;負責交通運輸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事宜。
(十九)科技教育處(市留學人員管理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科技、教育、衞生、食品藥品事業發展戰略政策及體制改革建議;編制科技、教育、衞生、食品藥品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研究大中專院校佈局、結構調整,編制市屬大中專院校招生計劃;負責科技、教育、衞生、食品藥品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相關事宜,並負責中央及省對以上領域投資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市籌資金及出國留學人員選派與管理計劃和出國留學人員科研資助及工作安排計劃。
(二十)信息化處
研究信息化發展重大問題,提出信息化發展戰略和相關政策建議;統籌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提出信息化重大項目佈局建議並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實施;負責協調、決策電子商務示範城市創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項;負責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事宜。
(二十一)以工代賑辦公室
組織編制以工代賑規劃及年度計劃,上報以工代賑項目,協調、監督項目實施。
(二十二)經濟與國防協調發展處
組織擬定全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規劃、計劃、預案編制,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裝備)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
(二十三)產業項目處
研究制定全市資源型經濟產業轉型體制改革、機制創新、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高新區、開發區、經濟區、產業園區轉型綜改試驗工作。負責確定具有區域性影響的重大、標誌性產業轉型項目,並協調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二十四)體制政策處
研究制定全市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體制改革、機制創新、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相關行業、領域轉型綜改試驗工作;負責確定具有區域性影響的重大、標誌性生態建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資源節約項目,並協調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牽頭組織研究制定轉型綜改試驗實施方案、年度計劃及綜合性法規、規章、政策;指導協調各市縣轉型綜改試驗工作;組織專家對轉型綜改試驗區重大體制、政策研究論證,提供決策諮詢。
(二十五)綜合協調處
研究制定以民生為重點的社會發展和全市統籌城鄉發展體制改革、機制創新、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經濟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和課題調研;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制定和實施工作;組織和協調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相關行業、領域轉型綜改試驗工作;負責確定具有區域性影響的重大、標誌性統籌城鄉發展、以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項目,並協調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牽頭組織對轉型綜改試驗區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負責轉型綜改試驗重大政策事前、事中、事後分析評價,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做法;牽頭建立信息交流反饋體系,負責轉型綜改試驗相關情報信息收集、整理、研究和交流合作、宣傳工作。
(二十六)商品價格管理處
擬定全市商品價格管理政策,管理省市直接定價商品(含包含或附加在價格中的收費)價格及有關商品相關服務價格,規定商品作價原則、作價辦法,制定和調整相關價格;指導部門和縣(市、區)商品價格管理工作,平衡、銜接接壤縣(市、區)商品價格水平,協調仲裁商品價格爭議;參與各類專項基金政策研究制定和調整;對糧食、棉花和石油等風險基金及儲備商品使用提出建議;按照定價權限和範圍審定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標準;參與擬定糧食、經濟作物、農業生產資料等政府補貼標準;負責涉外商品價格管理工作。
(二十七)收費管理處
組織實施國家、省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制定調整省委託的行政事業性(含教育、醫療等公益事業)收費標準;制定行政事業性收費價格原則和管理辦法;配合財政部門制定和調整收費項目;承辦收費許可證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清理整頓亂收費工作。
(二十八)服務價格管理處
擬定全市服務價格管理的政策,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制定的有關服務價格政策和措施;制定有關服務價格作價原則和管理辦法;依法組織制定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等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住房價格政策、作價辦法及相關價格;負責全市房地產價格管理工作。
(二十九)市場價格處
負責市場價格管理調控工作,監測預測價格總水平變動,擬定市場價格管理政策;負責市本級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和使用工作;提出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及對策建議,研究分析市場價格動態,負責明碼標價的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市場價格異常波動應急處置協調工作;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反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價格串通等價格行為的規定。
(三十)市重大項目稽查特派員辦公室
負責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國家、省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開展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縣(市、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中央、省和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監督檢查;對違規問題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機關黨委
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建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3-4] 

太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屬單位

太原市經濟信息中心
太原市經濟信息中心是由太原市經濟信息管理辦公室和太原市經濟研究所合併組建的縣級全民事業單位,是太原市成立最早的從事經濟信息管理和研究的專門機構,是國家經濟信息主系統的組成部分。 太原市經濟信息中心現設6個科室1個公司,即辦公室、信息資源開發科、計算機通訊科、信息預測科、研究室、編輯部、信息技術開發公司。 太原市經濟信息中心目前開展的主要業務範圍: ①根據市發改委的安排,負責“數字太原”建設方案編制和項目的實施。該項目已列入“十一五”時期太原市第一批重點融資項目和產業調整投資項目。中共太原市第九次黨代會報告中指出“實施‘數字太原’建設工程,大力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信息化。” ②計算機網絡建設。根據太原市發改委的安排,建設和管理“太原經濟信息網”及市發改委局域網工作。 ③信息資源開發。根據政府工作安排,收集、加工、開發全面反映太原市社會經濟及投資環境的計算機多媒體光盤,促進我市對外宣傳及招商活動。 ④信息系統建設。根據國家和省信息中心的安排,利用第三期日元貸款建設太原市經濟信息系統。 ⑤信息服務。 ⑥經濟預測和監測工作。定期向市發改委等有關部門提供太原市主要經濟預測監測,工業生產形勢分析及預測,每季度宏觀經濟形勢分析及預測,還提供太原市同全國省會城市經濟指標對比分析資料和信息。 ⑦經濟研究。參與市發改委"十一五"規劃工作,並完成《太原市‘十一五’時期和到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發展研究》。編輯《太原經濟》,刊登有關理論探討和應用文章。 [5] 
發改委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發改委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是以服務機關、服務職工為主要工作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通過委機關支持和自身努力,不斷增強中心的綜合實力,逐步提高和改善發改委職工的生活環境及福利。 職責如下: 一、負責機關後勤行政事務,為機關創造良好的辦公生活環境。 二、會同協助辦公室負責辦公區維修。 三、 負責機關宿舍院公共設施的維修和收費。 四、管理宿舍區的門衞、衞生、治安。 五、 管理機關非辦公有用房。 六、 管理食堂。 七、 會同協助辦公室搞好機關職工福利。 八、搞好清泉高效農業開發中心,提供會議、培訓等優質服務。 [5] 
太原市工程諮詢公司
太原市工程諮詢公司成立於一九八八年六月,是直屬於太原市發改委的國有企業,主要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程項目諮詢、建設項目前期研究、可行性論證、評估等業務。 該公司共有監理技術人員70餘名,其中高級職稱18名,中級職稱40餘名,國家和省廳確認的監理工程師11名,專業齊全、結構合理、年富力強,能夠承擔各類工作,具有比較先進的測試設備和手段,規範化的監理程序和作法。內部建立了監理程序通則、監理資料表格、監理規劃範本、施工測量實施規定、材料試驗實施規定、施工質量監理控制程序、施工投標單位情況評析文件檔案管理規定、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工程部崗位職責等十多項業務管理制度,健全了人事、財務、文秘、獎懲、公司經營作風和監理人員守則等六項行政管理制度,裝備了先進的工程測試設備,採用了計算機等先進的信息處理手段。 公司的宗旨是:求實、開拓、高效和嚴守合同、講究信用保證質量,本着公正嚴格、誠信科學的原則,按合同內容,依據政令、法規、技術標準對建設項目實行監理,堅決維護業主及承包單位的合法效益 [5] 
太原市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辦公室
負責全市項目投資許可證發放,投資方向税繳納及其它有關服務性工作。 業務範圍:對市屬總投資在十萬元以上的各種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都要頒發投資許可證,包括全民所有制單位的基本建設、技術改造項目,中外合資合作項目,城鄉集體所有制單位項目,個體工業項目,幾種所有制合資的項目,《中華人民共和國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税暫行條例》中零税率項目以及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不徵收投資方向調節税的項目,也要頒發投資許可證。 [5] 
太原能源公司
太原能源公司成立於1988年 6月,系國有企業,是一個從事生產運銷原煤,精煤,焦炭,開發煤炭資源及煤炭加工轉化,進行環保項目開發、廢舊金屬回收及加工的綜合性能源開發企業。公司內設: 辦公室、計劃財務科、人事教育科、運銷一、二科、綜合開發科、兩個煤焦發運站及下屬集華實業公司, 建築安裝工程處。經營宗旨:誠實信用,互惠互利。 [5] 
太原信息技術開發公司
公司主要為市政府部門提供高質量和高效率的服務,承擔市政府、市發改委和市經濟信息中心的會議報告材料、上報下發文件等印刷、打印、複印工作,並承接社會其它部門各類材料及保密文件的膠印等業務。公司經營範圍涉及辦公自動化、輕印刷系統、計算機、網絡、通訊服務等,始終以優良的服務和精湛的技術,優質高效的為政府部門及各界用户提供服務。 [5] 
太原市建設項目招標中心
太原市建設項目招標中心是依據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太原市人民政府[1999]92號批覆文件組建的自收自支的全民所有制的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 主要職能:按照法律規範和國家規定的規模標準負責太原市行政區域內列入國家、省、市的基本建設計劃,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公用事業項目;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國家融資項目;使用國際組織或國外政府資金的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重要設備、機電產品、大宗材料等的採購實施招標和代理服務。 內設機構:辦公室、招標採購部、綜合業務部、信息諮詢部、並設有物資設備供應商、評委專家微機條目庫。 中心宗旨:提高政府基本建設資金使用效益,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維護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 

太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領導介紹

龐虹黨組書記、主任:主持發改委全面工作。 [7] 
李殿彪副主任:協助主任分管人事教育科、經濟體制改革科、地區經濟科、收費管理科、價格調控科、機關黨委、糧食技工學校、成本調查監審所、價格監測認定中心。
趙春生副主任:協助主任分管固定資產投資科、工業和信息化科、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財金貿易科、交通運輸科、重點工程建設辦公室、項目推進中心、政府投資項目和概算評審中心。
李春瑞三級調研員:協助主任分管國民經濟綜合科、物資和能源儲備科、軍糧供應站。
董韻雷二級調研員:協助主任分管辦公室、黨組辦公室、財務科(內審科)、糧食儲備科、安全和監督科、市委財經委辦公室秘書科、離退休人員工作科、糧食交易管理中心、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信息公司。
郭紹華三級調研員:協助主任分管發展規劃科、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科、農村經濟科、創新和高新技術發展科。
吳憲松三級調研員:協助主任分管政策法規科、服務業科、社會發展科、科技教育科(市留學人員管理辦公室)、經濟與國防協調發展科、商品價格科、市委軍民融合辦公室秘書科、後勤服務中心、工會工作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