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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足運動

鎖定
天足運動始於清末,天足即放足,是針對婦女的纏足而言的。晚清時期,西方思潮湧入中國,纏足開始受到抨擊。清末,天足運動聲勢浩大,得到全國各地的熱烈響應。 [2] 
中文名
天足運動
針    對
針對婦女的纏足而言
象    徵
中國女性自我意識的萌發
開始時間
清末

目錄

天足運動事件經過

清政府從“旗女皆天足”出發,再三下令禁止纏足,這一民族同化政策當然不會被理解和接受。太平天國曾反對纏足,但僅行一時,沒有連續性。隨着近代機器生產的發展和西方生活方式、價值觀念的傳人,漢族婦女的三寸金蓮與“番婦”、“旗女”健美的天足形成的反差,日益顯露出來。外國博物館還像稀奇文物一樣展出中國的三寸金蓮,消息反饋到國內,更刺激了國人,促使國人自省。西昆熊子的《藥世》、鄭觀應的《盛世危言·女教篇》,痛陳纏足之害。外國傳教士組織的天足會也進行善意的勸導。19世紀末,倡禁纏足的呼聲由個別人的先覺宣傳,發展為一種羣體意識和羣體活動——清末天足運動。
1883年,康有為在家鄉廣東南海創立了不纏足會。1897年,梁啓超在上海組織了不纏足會。一時間南方各省紛紛響應,各種不同名稱的天足會相繼成立。維新變法期間,康有為寫了《請禁婦女裹足折》,光緒帝於1898年8月13日發出上諭,禁止纏足。天足運動又上升為維新變法的措施之一。維新變法失敗不久,以慈禧太后為首的清廷蟠然變計,再度推行新政。1901年,慈禧太后下達了勸禁纏足的懿旨。1906年,中國天足會在上海成立,並在各地設立分會。清廷的政令和民眾運動結合,出現了放足的熱潮。資產階級革命派一開始就有移風易俗的主動意識。孫中山在《同盟會宣言》中,力陳纏足等各種風俗之害。陳天華的《猛回頭》倡言:“禁纏足,俗矯正。”辛亥革命後,民國大總統孫中山下令內務部,通飾各省勸禁纏足。由民國政府推行的各種勸禁纏足措施,遂在廣大城鄉付諸實施。
20世紀初和民國以來的勸禁纏足,雖有一定的羣眾運動基礎和法令依據,且與推行新政、社會革命交織在一起,但它面臨的是近千年積澱而成的世俗勢力。“金蓮不小,無以字人”,尤其是閉塞偏俯的鄉村,對於放足多陽奉陰違,甚至頑固對抗。直到抗日戰爭前夕,經國民政府反覆勸禁、施壓、懲罰,纏足才在幼女中絕跡。那些纏裹成形的少婦,雖經放足,也已無法改變,只能遺恨終生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