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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紅橋區應急管理局

鎖定
天津市紅橋區應急管理局,是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天津市紅橋區應急管理局
辦公地址
天津市紅橋區育苗路4號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所屬部門
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政府

天津市紅橋區應急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市、區委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組織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收集本區應急工作信息,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區內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區域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相關部門建立救災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天津市紅橋區應急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紀檢、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統戰、老幹部等黨建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黨羣工作。負責公文、會務、財務、檔案、信息、保密、督查、政務公開、績效管理、文稿撰寫、建議提案辦理、後勤保障等機關運轉工作。
(二)應急救援科(區應急指揮中心)。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發佈預警和災情信息。負責區應急指揮平台的建設、管理和維護。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演練。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協調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組織協調災害救助,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級救災款物管理分配。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承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安全生產監管科。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負責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四)綜合協調科。擬訂年度執法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安全生產重要事項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反饋和協調。指導協調、監督檢查、考核各單位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等工作。負責區級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的掛牌、督辦治理及銷號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負責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建設。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