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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鎖定
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是天津市審判機構,於2018年3月1日掛牌成立。 [1]  負責濱海新區、東麗區、寧河區依法屬於中級人民法院職責的司法審判工作。依法管轄天津市康寧監獄、天津市津西監獄及其分監獄、天津市長泰監獄、天津市濱海監獄的減刑、假釋案件。2019年4月1日正式履職。 [4] 
中文名
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屬    性
審判機構
成    立
2018年3月1日
管    轄
濱海新區、東麗區、寧河區
院    長
張長山 [3] 

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主要職責

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主要職責包括依法審判由本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審案件;依法審判由該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審案件;監督轄區基層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等。 [2] 

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14個: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執行裁決審判庭)、天津知識產權法庭、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執行局、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辦公室、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司法警察支隊、政治部〔含幹部處(督察室)、宣教處〕,機關黨委辦公室。
設有科技法庭32個,其中互聯網法庭3個。 [4] 

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發展目標

設立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天津知識產權法庭是建設新型人民法院審判機構、提升司法專業化的有益探索。 [1] 
天津法院要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緊密結合天津的戰略定位,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不斷深化改革創新,切實保障創新驅動發展,不斷創造和積累可複製、可推廣的“天津”經驗。 [1] 

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現任領導

院長:張長山 [3] 
副院長:殷元慶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