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天津市濱海新區司法局

鎖定
天津市濱海新區司法局是天津市濱海新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重新組建區司法局。將區司法局的職責,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府法制辦公室(區行政執法監督局)〕的法制和行政執法監督職責等整合,重新組建區司法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1] 
區政府辦公室不再保留區政府法制辦公室(區行政執法監督局)牌子。
中文名
天津市濱海新區司法局
辦公地址
天津市濱海新區大連東道1060號
所屬地區
天津市濱海新區
所屬單位
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政府

天津市濱海新區司法局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草區政府重要的規範性文件草案。承辦需要由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發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的法律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各部門、各單位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調查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中的有關情況和問題,提出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
(三)承辦申請區政府裁決的行政複議案件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四)負責擬定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
(五)負責社區矯正工作。負責司法所建設管理工作。統籌指導推動全區調解工作。指導幫教安置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的具體實施。協助做好本行政區域內人民監督員選任和管理具體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
(六)負責擬定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和佈局全區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管理、推動律師、法律援助、公證及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聯繫區政府法律顧問。
(七)組織開展法治對外合作交流,承辦涉港澳台的司法行政事務。
(八)負責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黨建工作、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和幹部培訓工作。
(十)承擔本系統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指導督促本系統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十一)協調本系統對全區招商引資工作提供法律服務支持保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4] 

天津市濱海新區司法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擬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重要文稿、綜合性文件的起草、公文審核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政務公開、行政外事、保密等日常事務。負責局機關預算、決算、財務管理和政府採購。負責本系統內部審計。負責警車管理、信息化建設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本系統應急安全、信訪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司法行政對外宣傳工作。
(二)政治部。承擔局黨組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和全面從嚴治黨日常工作。指導推動本系統黨建工作、領導班子建設、幹部人才隊伍建設。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承擔本系統幹部管理考核和監督工作。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紀檢監察和警務督察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訓工作。推動機關黨委、工會、共青團、婦聯、統戰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三)法制室。組織起草區政府重要的規範性文件草案。承辦需要由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發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的法律審核及報備工作。負責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負責區政府重大行政決定、合同、協議法律審核工作。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四)行政執法監督室。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開展行政執法檢查和協作,辦理行政執法投訴,協調行政執法爭議,調查行政違法案件,負責行政執法統計備案,負責全區行政執法人員公共法律知識的培訓,管理行政執法證件,組織開展依法行政考核。負責區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平台的建設運行、管理維護、統計分析,公開各類執法監督信息。負責與市行政執法監督平台對接,指導全區各級行政執法監督平台建設。參與政府法治建設相關問題調查研究,提出工作措施及建議。
(五)社區矯正室(天津市濱海新區社區矯正管理支隊)。負責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推動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六)法治宣傳室。擬定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指導監督各部門、各單位“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
(七)公共法律服務室。牽頭負責全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擬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建設。擬定律師、法律援助、公證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公證工作。指導、監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指導推動律師行業黨建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八)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室。負責落實保障人民羣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法律法規制定項目建議有關工作。指導人民團體、羣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的具體實施。協助做好本行政區域內人民監督員選任和管理具體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工作。指導幫教安置工作。擬定全區調解工作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全區調解員隊伍建設。承擔全區調解組織網絡建設及調解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九)行政複議立案室。主要負責行政複議來訪接待,辦理行政複議案前化解;立案審查及補正、複議申請受理,承辦由不予受理等立案階段產生的行政應訴案件。負責行政複議綜合性文稿撰寫、案件統計分析工作。
(十)行政複議與應訴室。承辦以區政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複議案件答覆工作,承辦區級部門、街鎮政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複議案件和由此產生的應訴案件,以及相關規範性文件附帶性審查工作。負責製作行政複議意見書、建議書並監督履行情況、監督行政複議決定履行情況工作,負責行政複議決定書抄送、公開工作。負責檔案管理及歸檔工作,行政複議應訴相關考核工作。 [3] 

天津市濱海新區司法局現任領導

• 天津市濱海新區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 王建勇
• 天津市濱海新區司法局副局長: 王勇
• 天津市濱海新區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莉
• 天津市濱海新區司法局黨組成員: 易志 [2]  [6-7] 

天津市濱海新區司法局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入選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擬表彰名單,並進行公示。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