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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寶坻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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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寶坻區農業農村委員會是天津市寶坻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區鄉村振興局牌子和區林業局牌子。
天津市寶坻區農業農村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黨中央和市委、區委關於“三農”工作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中文名
天津市寶坻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辦公地址
天津市寶坻區開元路與政信街交口西側
性    質
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處級

天津市寶坻區農業農村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本市“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
(五)負責宣傳貫徹國家林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林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八)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農業、林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
(十二)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   
(十四)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
(十五)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七)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羣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權限,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市場監督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區農業農村委員會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局監督管理。(2)區農業農村委員會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與區發展改革委、區市場監管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委員會負責糧食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區發展改革委負責糧食(含食用油)收購、儲存、運輸環節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中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衞生的監督管理。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糧食(含食用油)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3.與區水務局的職責分工。區水務局負責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區管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區農業農村委負責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
4.與區應急局職責分工。(1)區應急局負責組織編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權限作出決定。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委、規劃和自然資源分局等有關部門建設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佈森林火險、火災信息。負責落實上級機關防汛抗旱的有關要求,執行市應急指揮機關指令。
(2)區農業農村委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和監督森林火災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開展羣測羣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相關部門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1] 

天津市寶坻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會議、機要、信息、公文、公章、檔案、保密、後勤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重點工作任務的協調督辦和接待聯絡工作。
(二)計劃財務科
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負責委機關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並對系統單位進行指導監督。配合相關部門推動農民增收工作。       
(三)農辦秘書科
 負責區委農村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鄉村產業發展科
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
(五)村鎮建設指導科
 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指導美麗鄉村建設。
(六)農田建設管理科
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七)農業生產科
起草種植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種植業結構和佈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指導糧食和蔬菜生產,發佈農情信息。承擔發展節水農業相關工作。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牽頭指導小站稻振興有關工作。  
(八)林業科
負責宣傳貫徹國家林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九)畜牧水產科
 起草畜牧業、飼料業、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畜產品生產。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畜禽屠宰、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承擔獸用生物製品安全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出入境動物檢疫有關工作。       
(十)應急管理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
 負責組織編制應急預案,指導各部門應對突發事件,推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建立災情報告體系並根據權限統一發布災情,指導農業防災減災。承擔應對重大災情指揮部工作。牽頭負責農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委系統安全、信訪工作。負責值班值守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
(十一)指導推動科
統籌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關具體工作,協調督促有關工作落實。牽頭承擔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對鄉村振興戰略規劃重點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督辦。承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調研、綜合文稿起草等工作,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