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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寶坻區民政局

鎖定
天津市寶坻區民政局是天津市寶坻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 
中文名
天津市寶坻區民政局
辦公地址
天津市寶坻區海濱街道挹青路

天津市寶坻區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市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堅持依法行政,制定區年度和中長期民政事業發展計劃。
(二)負責推動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負責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三)負責行政區劃和區域勘界工作,擬定本區行政建制的撤併、劃分的方案和申報。
(四)落實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社區建設,參與基層政權建設,主管基層羣眾自治組織的建設。
(五)擬定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落實社會福利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落實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羣體權益保障工作。負責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
(六)落實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政策。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八)負責社會組織(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的公益服務、規範化指導、綜合監管等工作,履行社會組織年檢、評估,社區社會組織備案,監督管理社會組織依照章程開展活動。結合業務工作指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九)負責本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一)配合有關部門推動招商引資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職能轉變。
突出民政保障和改善民生職能,擴大民政兜底保障羣體範圍,提升民政為民服務專業化、標準化、個性化水平,強化民政公共服務領域事中、事後監管職能,深入推進基層政權建設和社會治理創新,編牢織密社會保障最後一道安全網,不斷增強民政服務對象獲得感和幸福感。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衞生健康委在老齡工作方面的職責分工。區衞生健康委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2.與區發展改革委、區水務局、區商務局、區應急局等部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局負責提出區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民政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水務局、區商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區發展改革委、區民政局、區水務局、區商務局等部門,負責本系統內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1] 

天津市寶坻區民政局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周春來 [5] 
黨委成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張建志
黨委成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魯宗紅 [4] 
副局長:吳學深 [6] 

天津市寶坻區民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對所屬單位黨建工作進行指導、推動和督促檢查;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宣傳工作,組織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負責人事、工資工作;負責統戰工作;負責幹部隊伍建設、檢查、指導政風行風、精神文明、老幹部、文化建設等方面的工作;協調、指導機關和所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團組織工作;負責綜合文件材料,領導講話和年度工作要點、總結的起草;承辦全局性會議、外事管理、接待;負責公文運轉、督查督辦、綜合協調、檔案、信訪;負責依法行政、普法、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政務公開、政府採購;負責保密、安全生產、內部保衞、計劃生育、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財務預算科
負責制定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年度預算並組織實施;負責民政系統事業會計和機關行政會計工作;負責價格補貼的審核和管理;負責局機關工資發放;負責黨費、工會會費賬户的管理;負責本系統統計工作;負責對社會救助資金的撥付使用和審計監督;負責對養老機構的建設補貼、運營補貼的撥付使用和審計監督;負責對社區辦公經費和服務羣眾專項經費的撥付使用和審計監督;負責對彩票公益金等各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基層政權建設科
指導、監督街鎮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居委會組織法》開展村委會、居委會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工作,監督檢查基層政權組織建設的開展情況;督查各街鎮落實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和“六步決策法”情況;做好農村基層協商民主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擬定本區行政區劃方案及有關報批工作,負責勘界和區劃圖審校工作;負責社工人才工作;對本區已審批登記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開展年度檢查,指導、監督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開展活動;指導各社會組織組建基層黨組織,實施社會組織黨組織全覆蓋;協調區有關部門推動全區和諧社區建設;負責全區志願服務發展目標及有關政策並推動落實,指導區志願服務協會開展活動;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社會救助與社會福利科
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擬定全區社會救濟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負責低保對象檔案管理和低保對象動態管理;負責殘疾人“兩項補貼”的審核、發放工作;督促、檢查各街鎮特困供養人員工作的落實,以及養老機構的軟硬件建設和供養狀況;負責困難家庭臨時救助審批;負責對依法登記經營的養老機構進行監督、管理以及相關補貼的申請及發放;負責街鎮村居老年日間照料服務中心項目的申報工作以及項目補貼的申請和撥付;配合慈善協會、社會團體搞好各類社會救助活動;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社會事務科
負責依法辦理全區的結婚、離婚登記;做好婚姻法律、法規以及登記知識的宣傳諮詢;負責殯葬管理,落實殯葬惠民政策;做好殯葬行政執法、殯葬補貼發放工作;指導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