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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鎖定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是政府的工作部門。
中文名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社團地址
天津市和平區
性    質
城鄉建設
合法性
合法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有關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二)編制城鄉建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供熱、燃氣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參與擬訂公路(含高速公路)、道橋和海空港中長期規劃和專項規劃;按市政府規定權限審批年度投資計劃;參與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建設用地規劃和土地利用計劃;負責城市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管理城市建設資金;負責城市建設和交通建設綜合統計工作。
(三)負責公路(含高速公路)、道橋和海空港、房屋建築及配套設施等項目的建設管理;負責重大建設項目的綜合協調;負責新建區域內地下管網建設施工的綜合協調管理。
(四)協調指導全市村鎮建設,擬訂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協調指導小城鎮專項建設規劃;協調指導村鎮基礎設施建設、農村住房建設;協調推動全市重點鎮建設。
(五)承擔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責任,負責全市建設工程中施工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負責制定發佈工程建設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組織編制建設系統技術進步、專業技能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築節能監督管理,編制建築節能專項發展規劃;負責牆體材料革新、散裝水泥和新型建材推廣應用;協調推進建設系統信息化工作。
(七)負責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和綜合協調;編制房地產年度投資計劃;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備案和核準;審批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計劃;對商品房項目資本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及信用監督管理;負責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許交付使用管理;參與房屋拆遷和住户保障政策制定。
(八)承擔建築業行業管理和建築市場管理責任。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負責建築業企業資質審批、中介機構資質審查和相關從業人員執業資格認定;負責工程造價、招投標、合同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境外和外埠工程勘察設計、建築施工和工程中介企業進津備案管理。
(九)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管理,擬訂行業發展規劃;負責房屋建築、有關市政基礎設施初步設計的審批;負責施工圖審查和施工圖審查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管理,指導農民自建住房結構安全和抗震設防。
(十)負責燃氣、供熱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參與集中供熱和燃氣價格政策的制定;負責新建市政公用設施特許經營管理;編制風景名勝區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風景名勝區的申報、審批和監督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領導信息

主任:宋力威  [1] 
黨委書記:宋力威 [2] 
副主任:劉翠喬
1957年9月生,漢族,河北省人,1983年11月入黨,1977年10月參加工作,大學文化,EMBA碩士,高級經濟師,高級工程師,國際註冊管理諮詢師。
副主任:劉玉琦
1962年6月生,天津人,1985年12月入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文化,EMBA碩士,正高級工程師。
副主任:鄭玉昕
1967年7月生,漢族,河北省人,1995年12月入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文化,MBA碩士,高級工程師。
副主任: 劉蘭強
1966年10月生,回族,河北滄縣人,1997年8月入黨,1989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文化,工學碩士,正高級工程師。
總工程師:韓培俊
1960年8月生,漢族,天津人,1985年12月入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文化,EMBA碩士,正高級工程師。
副巡視員:楊建華
1953年8月生,漢族,天津市人,1976年7月入黨,1969年8月參加工作,大專文化。
副巡視員:王旭東
1963年10月生,漢族,山西五寨人,1988年6月入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研究生文化,EMBA碩士,工程師。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負責秘書事務、保密工作和重大會議的組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管理機關的財務和機關事務;承擔對外宣傳報道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組織擬訂城鄉建設和交通建設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有關政策措施;負責委機關內設部門及直屬單位的法制監督和普法教育;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三、規劃處
編制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制定城鄉建設和交通建設發展戰略及政策措施;組織城鄉市政公用、綜合交通設施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等前期工作;管理城鄉建設和交通建設項目儲備庫並組織招商工作。
四、投資計劃處
編制、上報城鄉市政公用和綜合交通設施項目年度建設計劃;承擔城鄉市政公用、綜合交通設施政府投資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審批;安排和管理城建資金;負責新建市政公用項目特許經營管理;承擔城鄉建設和交通建設綜合統計工作。
五、工程建設處
負責市政府研究的重點建設項目的綜合協調;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施工許可管理;參與房屋建設工程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擬訂和配套建設項目的立項、工程結算和竣工驗收等工作;承擔各類建設工程施工綜合統計工作。
六、市政建設處
負責城市道路、軌道交通、橋樑、路燈、燃氣、供熱、各類管線以及公交場站、長途客運站、人行天橋、停車樓等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綜合協調和監督實施;參與城鄉市政基礎設施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擬訂;承擔上述工程建設統計工作。
七、綜合交通處
負責公路(含高速公路)、港口、機場、國家及地方鐵路建設項目的綜合協調;負責上述工程建設配套項目的施工許可管理及組織實施;負責上述工程涉及的徵地拆遷和管線切改等綜合協調;參與上述工程配套項目的立項、工程結算和竣工驗收等工作。
八、村鎮建設處
協調指導全市村鎮建設,擬訂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編制小城鎮專項建設規劃;指導協調村鎮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和農村住房建設工作;協調推動全市重點鎮建設;負責村鎮建設綜合統計工作。
九、建築業管理處
編制建築業發展規劃,擬訂建築業、建設市場管理的政策和法規草案;負責建築業企業、中介機構資質審批和從業人員執業資格認定;負責有形建設市場管理;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負責外埠和境外企業進津施工備案管理;指導相關協會工作。
十、招投標管理處
擬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有關政策和法規草案;負責城鄉建設、綜合交通、市政公用設施、高速公路、公路和海空港、房屋建築及配套設施等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勘察設計、監理、施工、設備、材料招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負責合同備案管理。
十一、房地產開發處
負責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和綜合協調;審批經濟適用住房及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計劃;對商品房項目資本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和信用監督管理;負責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許交付使用管理;參與房屋拆遷和住房保障政策制定;負責房地產綜合統計工作。
十二、勘察設計管理處(抗震辦公室)
擬訂勘察設計行業政策和法規草案,負責外埠和境外勘察設計單位進津管理;負責勘察設計企業資質審批,負責建築師和結構工程師等註冊人員資格認定;負責大中型工業與民用建築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負責施工圖審查和施工圖審查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的監督管理。
十三、公用事業管理處(城市建設管理處)
編制燃氣、集中供熱發展規劃,制定各類配套工程政策和標準,負責配套費用使用管理;負責出讓土地配套條件的審批;編制風景名勝區規劃並且指導實施,負責風景名勝區的申報、審批和監督管理;指導城建應急指揮中心工作。
十四、建築節能和科技處
組織編制建築節能、新型建材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築節能建設和運行監管,負責牆體改革、散裝水泥監管和新型建材推廣;負責節能技術資料和產品備案;組織城鄉建設和交通建設的科研和信息化工作,負責城鄉建設和交通建設地方性技術標準、規範、規程的管理。
十五、工程技術
負責城鄉建設和交通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組織重大工程項目技術方案審查,協調解決工程建設中重大技術問題,參與大中型工程項目驗收;負責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審批;負責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組織、指導對建設工程地下結構、超高建築質量安全專項方案的論證。
十六、經濟管理處:
負責委託監管企業集團的國有資產監管和經濟運行分析,承擔城鄉建設和交通建設經濟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城鄉建設和交通建設直接利用外資項目的綜合管理和協調,編制利用外資發展規劃,組織對外招商;承擔內部審計工作;承擔直屬行業協會、學會的管理工作。
十七、人事教育處:
負責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承擔委機關公務員及直屬單位工作人員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工資管理、福利政策;組織全市工程技術土建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評審工作;負責編制、下達年度培訓教育計劃,指導直屬院校工作。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單位地址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地 址:天津市和平區南京路131號城建大廈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