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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區文化和旅遊局

鎖定
天津市和平區文化和旅遊局,是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天津市和平區文化和旅遊局
辦公地址
天津市和平區吳家窯二號路42號 [4] 
所屬部門
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天津市和平區

天津市和平區文化和旅遊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市關於文化和旅遊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文化和旅遊工作發展總體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文化和旅遊工作,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和旅遊工作。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和旅遊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三)指導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負責對文化藝術和旅遊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
(四)負責旅遊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承擔國內旅行社、旅遊景點和授權監管的星級飯店的管理。做好旅遊統計調查工作,依法維護旅遊經營者和旅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旅遊市場秩序,做好旅遊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應急救援。
(五)主要承擔管理、指導本區文物保護工作;擬訂本區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文物和博物館業務工作;負責本區文物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協調本區文物保護工程與項目的實施,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文物違法犯罪案件等職責。
(六)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管理、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七)負責本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八)負責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九)負責本領域招商引資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與區政府政務服務辦公室有關職責分工。區文化和旅遊局及時將涉及本部門行政審批的法律、法規和規定更新情況告知區政府政務服務辦公室,對上級部門下發的涉及行政審批相關事項的文件及時轉送區政府政務服務辦公室,積極協調涉及上級主管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區政府政務服務辦公室及時向區文化和旅遊局通報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情況,便於職能部門對辦結的審批事項後續監管。 [2] 

天津市和平區文化和旅遊局內設機構

(一)綜合業務科。負責黨建、紀檢、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宣傳、網信、統戰、老幹部等工作。負責工會、團委、婦聯等羣團工作。負責公文、會務、檔案、信息、保密、政務公開、績效管理、文稿撰寫、組織調研、提案辦理等機關日常工作。管理文化、旅遊和文物行政事業經費。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經濟運行情況統計、財務管理、監督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公共服務科(文物保護科)。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發展規劃、標準、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服務工作。指導羣眾文化、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組織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節慶推介活動。指導協調區級各文化場館公共服務和接待工作。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發展規劃、政策,統籌、協調、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研究、宣傳和傳播傳承工作。指導區級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承擔管理、指導文物保護等相關具體工作。
(三)產業發展科。促進文化、旅遊和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紅色旅遊產業工作。組織協調文化和旅遊領域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文創產品和旅遊商品的開發、推廣、賽事組織和旅遊商品產業化的促進工作。負責國內旅行社的變更和註銷。負責對轄區內娛樂、網吧、演出場所、旅行社、旅遊景點、星級飯店進行監管。做好文化和旅遊企業運行情況統計工作。負責文化和旅遊產業安全生產工作。 [3] 

天津市和平區文化和旅遊局現任領導

副局長:朱彬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