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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鎖定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是天津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2014年7月由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市政公路管理局、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等機構整合相關職能組建而成。 [1] 
中文名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成立時間
2014年7月
隸    屬
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發展歷史

2014年7月初,天津市整合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市政公路管理局、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相關職能,組建交通運輸委員會,為市政府組成部門。此次改革對加快建立適應天津城市特點和發展需要的大交通管理體制、提高城市綜合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將承擔起綜合交通管理重任,搞好綜合規劃設計,加快建設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綠色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轉變職能,強化行業監管,提升行政效能,努力形成統籌協調、分工負責、依法履職的管理格局;強化服務意識,創新服務理念,提升綜合交通服務保障能力,努力營造舒適便民、經營規範、服務優質的綜合交通服務環境。 [1] 
改革後,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更名為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1]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負責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統籌規劃公路、水路、地方鐵路行業發展,組織協調公路、水路、鐵路、航空和公共客運、軌道交通等多種運輸方式和基礎設施的配套銜接,優化交通運輸結構佈局,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配合做好鐵路、民航、郵政、海事、救助、打撈等涉地相關工作。
(二)負責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負責編制公路、地方鐵路等交通基礎設施年度建設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工作。
(三)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有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組織制定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政策、准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工作。
(五)負責編制職責範圍內交通專項資金的年度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參與交通發展建設投融資政策的擬訂。負責交通基礎設施特許經營項目監督管理。依據有關規定,代繳、代徵交通運輸行業有關規費,提出交通運輸行業的收費政策、運價和收費標準建議。
(六)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基礎設施運行監測,協調交通領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組織協調聯合運輸、多式聯運等綜合運輸工作。組織協調專項客貨運輸、超限運輸、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特種物資以及軍事、搶險救災物資、“春運”等重大交通運輸工作。承擔國防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指導公路、水路、軌道交通等交通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指導地方鐵路運行的相關管理工作,承擔公路、水路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承擔我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領域有關重點基本建設項目的績效監督和管理工作。
(八)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承擔綜合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發佈有關信息。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智能交通系統建設。推進交通行業科技進步,推廣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在交通運輸行業的應用。
(九)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公路“三亂”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
(十)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合作交流工作。推進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相關協會、學會的工作。指導協調區交通運輸工作。
(十一)管理市港航管理局、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十二)負責組織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的招商引資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內設機構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組織處
三、幹部人事處(統戰處)
四、研究室(宣傳處)
五、法規處(審計處)
六、政務服務處、
七、綜合規劃處(京津冀交通一體化協同處)
八、綜合運輸管理處(交通戰備處)
九、建設管理處
十、設施管理處(超限管理處)
十一、軌道交通處
十二、鐵路建設處
十三、安全監督處(應急管理辦公室)
十四、財務處
十五、科技處(綠色交通處)
巡察工作辦公室
巡察組
機關黨委辦公室
離退休幹部處 [2]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主任:王志楠 [11] 
黨委委員、副主任(正局級):劉道剛
副主任(兼),市郵政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王東
黨委委員,市港航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王洪海
黨委委員、副主任:劉彤斌 [12] 
黨委委員、駐委紀檢監察組組長、二級高級監察官:路高峯
黨委委員、副主任:尹相君 [14] 
總工程師(副局級):張永明
二級巡視員:孫勤民 [4-5]  [8]  [13]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直屬單位

1、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港口、航運航道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擬定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參與編制全市港口、航運、航道發展規劃和建設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港口、航運、航道行業綜合統計工作,指導行業科技和信息化工作。
(三)負責港口岸線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港口建設項目的建設管理、港口設施維護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港口經營秩序監管和港口設施保安工作。
(四)負責水路運輸及輔助性業務和國際海上運輸及其輔助性業務的行業監管工作。負責船舶交易行業監管工作。
(五)負責航道建設、養護、保護管理工作。
(六)負責水運工程建設市場、水運工程建設質量監管工作。
(七)負責與港口、航運、航道相關的安全監管、交通基礎設施運行監測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八)參與協調國家重點、軍用、搶險救災和國防建設急需物資的運輸工作。
(九)依法徵收、代徵港口行業有關規費。按照有關規定督促、指導相關企業收費項目公示公開。
(十)負責引航、船舶檢驗監督管理和地方海事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增加地方海事行政管理、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推動本領域招商引資工作職責。負責內河通航水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船舶(遠洋漁業船舶、體育運動船舶、手動船和腳踏船除外)的檢驗工作,指導監督區漁業船舶檢驗工作。
2、天津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共交通、道路客貨運輸管理方面的法律 、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 訂有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公共交通、道路客貨運輸行業各類技術規範、安全操作規程及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公共汽車、客運出租汽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客運汽車租賃等從事經營性的各類客運交通的統一管理。負責客運交通企業經營資質、公交線路的審批和招投標管理工作。負責對從事客運交通經營的企業、個人進行市場準入資質和資格的審批。負責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統籌管理。
(四)負責客運出租汽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客運汽車租賃等行業的管理。負責客運出租汽車運營管理,指導有關區做好客運出租汽車管理工作。
(五)負責對經營公共交通的車輛進行技術性能、服務設施、運營標誌等方面的技術管理。
(六)負責道路貨物運輸的管理 。
(七)指導監督鐵路道口的相關工作。
(八)參與交通樞紐、道路客貨運輸場站、公共停車場、公共交通站點等的規劃建設。
(九)依法依規履行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實施安全生產專業監管,強 化監管執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十)負責指導本行業領域招商引資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推動客運出租汽車行業思想政治工作、作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和協調客運出租汽車行業工會、共青團等羣眾組織開展活動。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
(十三)職能轉變。
加快公共交通、道路客貨運輸管理行業轉型發展,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轉變管理職能,創新管理方式由管理型向管理服務型轉變,推進公共交通、道路客貨運輸管理行業高質量發展。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市城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在超限超載治理方面的職責分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全市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市城市公用事業管理局負責指導對城區道路橋樑超限超載車輛的巡視檢查、信息採集工作,配合治超機構依法查處違法超限超載貨運車輛工作。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負責貨運源頭企業、貨運車輛、從業人員的監管,督促貨運源頭單位落實治超主體責任。
3、天津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
主要職責: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總體規劃及專項工程規劃;承擔市政工程、建設工程、公路工程、岩土勘察工程、軌道交通工程的設計、諮詢、項目管理與總承包。
4、天津市公路事業發展服務中心(天津市公路治理車輛超限超載事務中心、天津市農村公路事務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國省幹線(含高速)路網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編制與監督執行的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國省幹線(含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運營、統計、涉路管理的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公路建設、養護工程造價定額的編制修訂的相關工作;承擔公路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的協調指導服務的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對各區農村公路督導服務的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5、天津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養護服務中心(天津市交通運輸應急保障中心)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外環線、天津大道、普通國省幹線等公路及附屬設施的年度養護工程、養護作業質量檢查工作;承擔普通國省幹線公路大橋特大橋、交通設施的養護工作;參與交通設施量調查、交通設施技術狀況評定工作;承擔交通運輸應急處置、保障的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交通戰各物資設各儲各、調度的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6、天津市交通科學研究院(天津市市政工程研究院、天津市市政工程質量檢測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交通運輸、市政工程的技術研發工作;承擔交通和市政工程材料的試驗檢測鑑定工作;承擔公路設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技術保障研究工作;承擔交通設施安全監測與評估工作;承擔綠色交通節能減排研究與諮詢工作;承擔綜合交通運輸全領域全過程技術諮詢和服務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7、天津市軌道交通事業發展服務中心(天津市地鐵管理處)
主要職責:承擔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應急、服務保障及線網協同、清分結算的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軌道交通設各設施運營養護維護、更新改造等項目檢查以及養護市場管理的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鐵路建設協調推動、項目前期、工程管理、竣工驗收的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地方鐵路建設養護市場管理的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軌道交通、鐵路建設各類諮詢、建議、投訴受理工作;承擔地鐵管理處離崗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8、天津市智能交通運行監測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智能交通規劃編制、技術標準及規範制定、技術方案審定的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我市交通運行狀況監測及數據發佈工作;承擔行業數據資源的採集整合、分析利用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應用工作以及行業基礎平台系統的管理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9、天津市交通運輸工程建設服務中心(天津市市政公路利用世界銀行貸款事務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總甲方工作,以及市政道路、橋樑、公路、排水等建設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承擔世界銀行貸款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利用外資項目的各項前期工作和項目執行管理工作;承擔相關在建和未移交工程項目的後續管理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10、天津市市政工程學校
主要職責:負責市政公路及城建系統職前、職後學歷教育;負責市政公路行業技能等級培訓、考核及相關專業知識培訓。
11、中國共產黨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委員會黨校
主要職責:負責本系統黨政幹部及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培訓;為在職幹部提供中等學歷教育服務和短期培訓;承擔市政公路工程各種職業技能及專業知識培訓。
12、天津市交通運輸綜合服務中心(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綜合運輸(鐵路、民航領域涉地事宜)的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政策研究、信用體系建設、新聞宣傳、教育培訓、政務服務、熱線辦理及綜合支撐保障的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小客車總量調控服務的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13、天津市市政工程配套服務中心(天津市交通運輸職業資格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待建、在建配套項目和未移交工程項目的後續建設管理的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職業資格考試考點設立審核、職業技能鑑定、人才庫建設、職業資格相關問題的諮詢服務等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14、天津市道路運輸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道路客貨運輸(含危險品運輸、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管理、城市客運管理、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鐵路道口監督指導等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道路運輸行業政務服務、發展規劃政策擬訂、新聞宣傳、安全生產監管、信用體系建設的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相關信訪受理、答覆等事務性工作;承擔物流領域涉及道路運輸的相關事務性工作。
15、天津市道路運輸調度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全市道路客貨運和危險品運輸、公共汽車、客運出租汽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等道路運輸智能化管理平台的統籌管理、調度運營監測等事務性工作;承擔為全市公共交通車輛提供導航服務、電召服務、報警求助、市民諮詢等事務性工作;承擔相關投訴受理、答覆等事務性工作;參與相關突發事件應急保障工作。 [6]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法規處被全國普法辦公室擬表彰為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7] 
2022年9月,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綜合運輸管理處(交通戰備處)被表彰為第六屆天津市“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 [9-10]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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