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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大關中學

鎖定
杭州市大關中學坐落於京杭大運河西側杭州市拱墅區內,校園環境優美,教育設施齊全,師資力量雄厚,是一所富有朝氣、鋭意進取的初級中學。
學校落實黨建引領,堅持立德樹人,建設排簫課程,開展科學研究,抓好學校管理,形成辦學特色,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 [2] 
中文名
杭州市大關中學 [1] 
外文名
Daguan middle school
簡    稱
大關中學
創辦時間
1973年
地    址
莫干山路386號
類    別
公立中學
所屬地區
中國杭州
學生人數
1500餘人

杭州市大關中學辦學規模

大關中學本部 大關中學本部
學校現有32個教學班,學生1500餘人,在編教職工114人,其中中高級職稱的教師73人,省5522名師工程、市級學科帶頭人和區級教壇新秀31人。

杭州市大關中學辦學目標

學校以"育一流人才,創一流校風,出一流質量,建一流環境"為辦學目標,以"促進學生髮展為本"為教育理念,鋭意改革進取,不斷開拓創新,辦學水平和效益令人矚目。

杭州市大關中學教學成果

大關實驗中學 大關實驗中學
2003年成為拱墅區唯一一所初中辦學水平優秀級學校,學校的教育質量處於全市前列,初中畢業生升入重點高中和優質高中的比例在拱墅區公辦初中中名列第一。自然學科優勢明顯,學校還獲得全國應用物理競賽杭州市團體優勝獎,在美術、音樂、籃球、排球和靜態模型等方面也碩果累累,成為人民羣眾滿意率較高的的一所學校。

杭州市大關中學所獲榮譽

先進教育理念引領,學校先後榮獲"浙江省綠色學校"、"杭州市文明學校"、"杭州市綠色學校"、"杭州市社區共建先進單位"、"拱墅區校園文化示範學校"、"拱墅區辦學水平優秀級學校"等諸多榮譽稱號。

杭州市大關中學學校發展

2002年,學校斥資150餘萬元建成塑膠田徑場地、校園網絡系統。同年,設立運河學校教學點,他鄉民工子弟樂學杭州;聯辦拱墅職高綜合班,優質高中資源充分利用。另外,政府將投入2000萬元打造設施現代環境優美全新大關,首期投資580萬元、5800方教學樓辦公樓將於年底開工。師生員工熱血滿腔創建本區一流全市知名精品學校,團結進取求實勤奮校訓,未敢片刻忘記;校風環境質量一流目標,孜孜不倦追求。任重道遠,吾將上下求索;宏偉藍圖,定將成為現實。

杭州市大關中學杭州市大關中學章程

(本章程2021年8月28日經第十三屆第三次教職工大會審議,2021年8月29日經校黨委會通過,經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核准、杭州市拱墅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備案,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生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現代教育發展需要,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深化教育改革,保證學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學生與教職工合法權益,全面提高辦學品質,打造老百姓家門口公辦優質初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校全稱為杭州市大關中學,英文表述為Hangzhou Daguan Middle School。杭州市大關中學地址為杭州市莫干山路386號,郵政編碼為310011。
第三條 本校由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舉辦,經杭州市拱墅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設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登記機關為杭州市拱墅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學校為實施三年制初中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教育機構,杭州市大關中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學校隸屬於杭州市大關中學教育集團,實施緊密型集團化管理。
第四條 學校面向拱墅區教育局劃定的對口小學招生,招生對象為小學應屆畢業生。杭州市大關中學辦學規模為三個年級三十個班級,總人數不超過一千三百五十人。
第二章 辦學理念與學校文化
第五條 學校秉承“敦本務實,弘毅致遠”的校訓,以“讓每一個生命都收穫成功”為辦學理念,採取“尊重差異,因類施教;增量評價,激勵成功”的策略,讓在校的每一位師生都能主動取得成功。
第六條 學校以“黨建卓有成效,德育樹立品牌,教學質量上乘,師資力量精良,學校管理一流,STEM教學享譽全國”為目標,建設“杭州一流,全國知名”的現代化初中。
第七條 學校確立師生培養目標為 “勤於學習、樂於合作、勇於擔當、敢於超越”的成功師生。倡導“肯幹能幹幹成”的教師價值觀。
第八條 校訓為“敦本務實,弘毅致遠”,指學校教育要崇尚教育的根本,注重實際。探究事物的本質,尊重客觀規律,是為人處事的基本原則,也是差異教育務實之舉。
第九條 學校校標為“排簫”圖案,右下角標註大關中學的建校時間“1973”。排簫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樂器,吹奏的樂曲恬淡與悠揚,宛如運河流水平靜中藴育着力量;雖然形態各有所長,聲頻高低不同,各盡所能就能夠奏出和諧的樂章。“排簫”寓意學校差異教育特色及“讓每一個生命都收穫成功”的辦學理念,寓意學校全體教師將以包容的心態和摯愛之心接納學生的差異,用精湛的業務和敬業之心讓每個孩子都有進步,用伯樂的眼光發現學生的個性特長,用自己的智慧促進學生的多元發展。校旗上方中央為校標,下方上部為“杭州市大關中學教育集團”,下部為“Hangzhou Daguan Middle School Education Group ”。校徽為圓型,外圈與內圈間:上方為行楷“杭州市大關中學教育集團”,外圈下方為“Hangzhou Daguan Middle School Education Group ”;內圈內為學校校標。
第十條 學校按照依法治校、規範辦學、自主發展的要求,定期制訂三年發展規劃,並形成和健全自評機制,促進學校可持續發展。
第三章 學校治理結構與運行機制
第十一條 學校實行集團黨委領導下的總校長負責制。學校黨委負責重大決策,校長根據黨委決議負責學校工作,教職工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校長作為學校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對內全面負責本學校的教學、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學校。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分管學校教育教學、行政、德育、信息化等具體工作。
第十二條 集團黨委是學校的領導核心,全面領導學校工作,履行黨章等規定的各項職責,履行管黨治黨、辦學治校的主體責任,發揮把方向、管大局、做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的領導工作,支持校長依法行使職權。
集團黨委的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針略、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團結帶領全校教職工推動學校改革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討論決定事關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及教育教學、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項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堅持黨管幹部原則,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幹部的教育、培養、選拔、考核和監督。討論決定學校內設機構的設置及其負責人的人選。協助上級黨組織做好學校領導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等工作。
(四)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討論決定學校人才工作計劃及政策措施,做好教師等人才培養、引進、使用、管理、服務和獎懲工作。
(五)領導學校德育和思政政治工作,做好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學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推動清廉建設,形成良好校風教風學風。
(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學校黨組織的政治、思想、組織、作風和紀律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找都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七)領導學校工會、共青團(少先隊)、學生會等羣團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做好統一戰線工作。
(八)討論決定學校其他重要事項。
集團黨委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相結合,堅持民主集中制,集體討論決定學校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黨委書記主持黨委全面工作,負責組織黨委重要活動,協調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工作,督促檢查黨委決議貫徹落實,主動協調黨委與校長之間的工作關係。
第十三條 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學校黨組織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組織實施黨組織決議,依法依規行使職權,全面負責教學、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校長的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擬訂和實施學校發展規劃、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規章制度、重大教學科研改革措施、重要辦學資源配置方案。組織制定和實施具體規章制度、年度工作計劃。
(二)組織擬訂和實施學校內設機構的設置方案。按照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規定,任免內設機構的負責人。
(三)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大力推進素質教育。
(四)負責教職工隊伍建設,促進教職工全面發展。
(五)負責學校財務、資產管理及基本建設,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六)組織開展學校對外交流與合作,爭取社會各界對學校的支持。
(七)向學校黨委(黨總支部委員會、黨支部委員會)報告重大決議執行情況,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支持學校各級黨組織、民主黨派基層組織、羣團組織等開展工作。
(八)履行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分管學校教育教學、行政等具體工作。
第十四條 學校建立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進行民主監督。
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審議建議權、審議通過權和評議監督權。凡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和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有關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的辦法,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學校工會作為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落實,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學校設置辦公室、教導處(教師發展中心、學生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各職能部門及常設機構各司其職,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確保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第十六條 學校建立學術委員會,在學校教育科研的規劃制定、項目策劃與督導、成果評定以及教師隊伍建設等方面發揮諮詢、評議作用。
第十七條 學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項決策制度。學校重大事項應在黨政主要負責人醖釀提議、充分調研與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由學校黨委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由領導班子成員按照分工組織實施。
凡屬教職工(代表)大會職權範圍的事項,應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依法處理。
第十八條 學校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向社會公開學校相關信息,以適當方式為學生及其家長了解學生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
學校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學校建立檔案室,加強檔案資料的建設和管理。各職能部門做好各類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學校建立校史室,重視教育歷史物證遺存保護,發掘和弘揚校本優秀文化傳統。
第十九條 學校建立健全校內權益救濟制度,保障學生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學校建立健全校內申訴制度。分別成立校內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和校內教師申訴處理委員會,明確受理學生和教師申訴的部門和程序。
學校建立健全爭議調解機制。通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就教職工與學校的勞動(人事)爭議進行調解;通過人民調解委員會,就學生、教職工、學校間的民事糾紛進行調解。
第二十條 學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園制度,落實年度安全風險自我評估,制定完善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防溺水、實驗室、食品衞生、心理健康、國家安全、周邊環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學等安全管理,防範安全事故發生。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學生自願參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不斷完善安全風險化解機制。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啓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並依法進行善後處理。
第二十一條 學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記管理和審計等管理部門的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二條 學校建立健全年級組、教研組、備課組等教育教學基層管理機制。
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的德育、教學工作,統籌教師分工與管理、年級教育活動、學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組長負責領導、組織教師進行集體教學研究。教研組定期開展教學研究活動,按學校安排參加各種培訓和學術活動,貫徹落實教學計劃,完成各項教學任務。
備課組長負責組織本組教師進行集體備課和教學研究活動,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二十三條 學校實行以愛國主義教育和學生品德培養為核心的德育管理。
學校堅持德育為先原則,建立黨組織主導、校長負責、羣眾組織參與、家庭社會聯動的德育工作機制,實行課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動育人、實踐育人、管理育人、協同育人。
學校加強理想信念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生態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積極引導學生養成良好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法治意識和行為習慣,形成積極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質。
學校加強以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理念為目標的公民意識教育,積極引導學生理解並正確地行使權利,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並尊重他人權利,履行相應義務,增強社會責任感。學生校外社會實踐活動以服務、探究、互助、成長為教育目標,以“第二課堂活動”為載體,本着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和全面發展的宗旨,努力培養具有良好思想品質和道德修養的好學生。加強共青團、少先隊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共青團、少先隊的教育作用,以團帶隊,通過開展形式內容多樣的團隊活動,豐富青少年的課餘生活,使團員和少先隊員在活動中體驗、感悟,以達到自主教育的目的。
第二十四條 班級是構成學校的基本單位,班級管理包括班級事務管理和班集體文化建設等方面。班級事務管理包括:學生思想道德建設、班委會建設、班級常規管理等內容。班集體文化建設包含:黑板報、隊角、綠化帶、圖書角、競賽欄、學習園地等環境佈置及温馨和諧的師生、生生關係,快樂温馨自主的集體氛圍的營造。班級應通過自主管理與環境文化的營造,創建積極向上具有凝聚力的班級集體。
第二十五條 學校建立健全學生社團管理機制,形成“註冊登記、團隊管理、活動審批、教師指導、信息備案、問題整改、註銷退出”全鏈式管理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學生社團育人功能,支持學生社團健康、有序、特色發展。
學生社團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前提下,開展健康、有益的校園活動,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幫助廣大學生擴大知識視野,陶冶情操,培養能力。
第二十六條 學校貫徹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三級管理體制,認真執行國家和地方課程計劃,積極開發校本課程,形成學校特色課程體系。
學校按照課程設置標準實施教育教學,確保開齊課程,開足課時。
學校充分發揮學科課程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的整體功能,尊重人的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學有所長。
第二十七條 學校採用班級授課制,教學組織形式為單式。積極開拓渠道,研究為學生提供個別化教學和網絡教學的授課形式。漢語言文字為學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學校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範字。學校實行全程教學質量監控,合理控制學生課業負擔,開發完善適合本校學生的教輔資料。學校以學生身心的和諧發展為標準,鼓勵學生特長髮展,認真轉化學習困難學生,做到人格感召和專業技術支持相結合。學校通過集體備課,教案檢查,研究課制度、賽課活動等落實教學常規。學校利用家長、社區、社會多種資源,為師生創設條件,搭建多元的展示平台。通過藝術節、科技節、文藝匯演、家長開放日、對外交流等途徑,鼓勵學生積極展示和交流,在各種展示活動中獲得自信,體驗成功,激發教師專研和學習的熱情,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
第二十八條 學校努力營造既積極向上又嚴謹活動的課堂教學氛圍,發揮學生的教學主體作用,保障教育教學質量。學校鼓勵教師創設積極的課堂環境,激發學生的主體意識,改進課堂交往結構,提高學生參與度,幫助學生樹立學習自信心,滿足學生成長的需求。學校通過培訓和交流提高教師的溝通技能,改進交流方式,積極推廣信息技術在教育教學中的應用,構建先進的教學管理和應用平台,提高教師的課堂教學水平,使教師以充分了解學生為基礎,注重導學案的編制和使用,堅持以學定教、因材施教、精講精練,提高課堂效率,減輕課業負擔。
第二十九條 學校嚴格執行有關學校體育、衞生工作的法規規章,通過日常體育活動以及各類體育競賽活動增強學生體質,開展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衞生習慣、健身習慣與基本的運動技能。
學校着力保障學生每天校內1個小時體育活動時間,每年舉辦一次體育運動會和多次體育單項比賽。
學校建立醫務室,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定期體檢,預防傳染病、常見病及食物中毒。學校完善衞生工作制度,不斷改善環境衞生條件,在校園室內全面實施禁煙。
第三十條 學校建立“陽光島”心理輔導站,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配備兼職教師開展工作。通過對教師進行全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上崗培訓,逐步實現班主任和中青年教師持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師C類上崗證,骨幹教師、骨幹班主任持有心理健康教育B類或A類上崗證。根據學校實際制定心理健康教育發展規劃。校本心理健康教育的總目標與學校總體教育目標一致,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校本心理健康教育重點目標是幫助學生儘快適應中學的學習生活,加強學習方法與人際交往的指導,幫助學生正確對待青春期發育問題,認識自己,接納自己,培養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幫助學生正確對待學習過程中的各種上“壓力源”,增強情緒調節能力,樹立正確的認知觀和升學觀,鼓勵學生通過自己探索尋求生活意義,認清自己的內在潛力與資源,充分發揮個人潛能,使其能過健康的、有意義的、充實的生活。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徑:繼續加強心理健康教育的宣傳和動員,使廣大師生及家長達成共識;心理健康教育滲透到學校教育的方方面面;大力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充分發揮課堂教學的主渠道作用;科學開展心理諮詢和輔導;努力建立學校與社會、家庭密切溝通的渠道。通過全員培訓,樹立“治未病”理念;家校互動,形成合力;將心理健康教育融入班級各項文化活動,成長班級文化的載體等形成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特色。
第三十一條 藝術、科技、勞動教育充分體現以學生為本的原則,通過學校的藝術展演、科技節等活動,充分發掘學生的藝術、科技特長,提升學生的人文素養。勞動教育則以服務與責任意識培養為主,旨在促進學生的實踐能力和服務合作意識的提高。學校結合每年的秋假、春假、元旦、六一節,開展不同主題的藝術展演活動,展示學校藝術類拓展型課程以及有藝術特長的學生的學習成果,培養學生的藝術情趣。學校每學年開展不同主題的科技節活動,開設與學科相整合的系列人文類、實踐類、探索類等科技活動,以師生共同成長、分享,提升科學素養作為活動的主旨。學校勞動教育主要結合校內值周工作以及班級的值日、衞生勞動工作和勞技中心學工活動等社會實踐活動展開。
第三十二條 學校建立信息技術管理中心,具體負責現代教育技術設施的裝備與管理,現代教育技術的推廣及普及。學校為教師舉辦現代教育技術培訓,為各教學班配置交互式白板等多媒體教育設備,鼓勵教師運用現代教育技術設備提高課堂教學效率,提升教育質量。學校創建並逐步完善數字化校園,完善校園信息網,以學科教育資源圈建設為抓手構建教育信息平台,不斷完善教學診斷和質量評價系統,實現現代教育技術與學校日常教育管理及教育的融合。
第三十三條 學校設置教科室具體負責教科研工作,將教科研工作納入學校發展規劃中,在日常工作中落實,並做好組織和協調工作,做到目標明確、實際、可行,成果有意義,具有一定的推廣價值。在每學年或學期末及時總結教科研工作的經驗及不足。教科室具體負責組織教師學習現代教育理論、思想和方法,提供教改信息,介紹科研動態,普及科研知識和方法,為學校領導的科學決策和廣大教師的專業發展服務。根據學校辦學目標和辦學特色,指導教研組、備課組及教師開展科研活動,探索教育規律,提高辦學水平。學校將制訂及完善《大關中學教育科研成果評獎條例》、《大關中學課題管理條例》、《大關中學科研成果評選辦法》等,以激勵全校教師積極投入科研,提高教師的基本素質和科研能力。教科室建立並完善學校教科研檔案管理,具體負責制訂學校教師教育理論和科研知識的學習制度,有針對性的組織不同內容不同對象的學習和交流;指導教師開展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總結經驗;收集各類教育科研信息,為校長決策和教師開展科研提供信息;組織學校教科研宣傳和成果推廣,提高學校教科研的影響力。
學校營造民主、自由、科學的研究氛圍,構建對話、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學校鼓勵教師著書立説。
第五章 學生
第三十四條 學校實施初中階段的義務教育,接收拱墅區教育局劃定的對口小學應屆畢業生免試入學,實行秋季始業。如有學額空餘,可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接受拱墅區教育局下達名單外的學生的轉學申請,准予辦理入學手續。
第三十五條 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組織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二)參與學校、班級管理,評議學校工作和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助學金。
(四)在品行和學業成績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五)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處理有異議,對學校、教職工侵犯其受教育權、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出申訴或提起訴訟。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六條 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遵守《中小學生守則》,遵守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學生行為規範要求。
(二)尊師愛校,團結同學,參加集體活動,促進身心健康,養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四)承擔在學生自治活動中當選職務的相應職責。
(五)愛護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七條 學校按照省、市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實行學籍管理,規範建立學生學籍,健全學生學籍信息,嚴格學籍變動管理。
學校對修完修學年限內規定課程且綜合素質、學科學習業績合格的學生,准予畢業。
第三十八條 學校建立學生成長檔案,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定,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每學期評價結果記入學生本人檔案。
第三十九條 學校對德智體美諸方面均表現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績或進步顯著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並記入學生本人檔案。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視情予以教育、懲戒或紀律處分,可對情節嚴重者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三類處分。對學生的處分遵循“最小侵害”原則,程序正當、證據處分、依據明確、定性準確、處分適當,處分決定書應包括處分、處分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可以申訴及其期限。
第四十條 學校對偏遠地區、路途遙遠無法當日往返上學的學生,提供必要的、符合國家標準的膳宿條件。
第四十一條 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免學費、營養改善計劃、生活補助、助學金等形式提供資助。
第四十二條 學校建立學生會組織,保障學生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學生幹部一般通過民主選舉產生。
學校支持學生自治,鼓勵學生參與校園民主管理,通過選舉、演講、辯論等方式在校園內學習民主生活方式,培養現代公民素養與健康人格。
第四十三條 學校建立健全學生評教、評校制度,支持學生參與班級和學校的民主管理與監督。
第四十四條 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的合法權益,學校及教職工應當做到:
(一)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充分發展。不得歧視學生。
(二)尊重學生人格。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嚴禁用諷刺、威嚇等方式給學生心理造成傷害。
(三)尊重學生隱私。保護學生個人信息,未經學生及其監護人同意,不得隨意使用、披露學生個人隱私。
(四)不得非法收繳學生財物。為保護學生安全、保障校園秩序,可以對學生違紀的相關物品採取必要措施予以處理,但應及時與監護人聯繫。
(五)不得隨意處分學生。處分學生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及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
(六)保障程序權利。實施教育懲戒和紀律處分,有國家規定學生享有進行陳述和申辯、申請聽證或者其他程序權利之情形的,應當予以保障。
第六章 教職工
第四十五條 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制度、公開招聘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依法自主用人。
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定聘用教職工,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第四十六條 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從事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參加教育教學科研、學術交流,加入專業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五)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學校重大事項有知情權;對不公正待遇或處分有申訴權。
(六)使用學校設施設備、圖書音像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用品。
(七)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七條 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規範、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為人師表,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
(二)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學校工作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和崗位職責,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識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弘揚愛心與責任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利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踐行以生為本理念,終身學習,與時俱進,不斷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八條 其他職工按照合同履行崗位職責,學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第四十九條 學校制定教師專業發展、師訓計劃,鼓勵和支持教師參與學術研究、考察交流和進修培訓,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第五十條 學校保證教職工工資、社會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五十一條 學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選配、聘任、培訓、考核、評優等制度,切實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升敬業精神、教育理念和業務能力。
教師應當遵照《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享受相應待遇與權利。
第五十二條 學校建立教職工業務檔案,每年對教職工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和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轉崗、解聘、晉升工資、實施獎懲等的依據。
學校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崗位聘用、職務評聘、進修深造和評優評先等方面的首要考量因素。
第五十三條 學校對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優異、業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不良影響的教職工,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七章 學校資產
第五十四條 學校開辦資金為人民幣1873.9萬元。
學校具體經費來源包括財政全額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五十五條 學校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學校對侵佔校舍、場地、設施等的行為和侵犯學校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應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
對學校財物造成損壞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五十六條 學校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和規範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管理,維護資產安全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率,保障學校正常運轉和事業健康發展。
學校向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有計劃地進行學校基本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並及時檢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學校加強對體育館、科學館、圖書館、實驗室、勞技室、計算機房等專業設施的管理,充分發揮教學設施、儀器設備、體育器材、圖書音像資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設施的閒置和浪費。
第五十七條 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學校發生劃轉、撤銷、合併、分立時,應當及時制訂保護學校資產安全的方案,並依法進行財務清算。
第五十八條 學校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學校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重大資金使用嚴格履行決策程序,保證資金運行安全;建立健全財務預算、支出管理制度,加強預算績效管理,構建以績效為導向的資源配置機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規範內部管理,依法公開財務信息。
學校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配備具有專業資格能力的會計財務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學校依法合理編制預算,經財政部門審核批覆後嚴格執行預算執行,完整、準確編制學校決算,真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並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財政、審計等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
第五十九條 學校建立健全學校收費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收費政策,規範收費行為,按照有關部門確定的範圍、項目和標準收費,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六十條 學校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並接受社會監督。
第八章 學校與家庭、社會
第六十一條 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聯繫溝通,加強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的育人體系建設,形成教育合力。 學校根據教育教學需要,聘請兼職教師和校外學生輔導員。學校建立德育、法治、科普、勞動、研學等各類教育基地,定期組織開展校外教育活動。
第六十二條 學校遵循民主、公開、自願的原則,組織家長選舉成立家長委員會。
家長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做好德育、保障學生安全健康、推動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學校建立與家長委員的聯席會議制度,通報學校發展規劃及其進展、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和幫助。
第六十三條 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制定教學計劃,定期開展活動,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
學校建立教師與家長的日常聯繫機制。教師特別是班主任應密切聯繫家長,做好家庭訪問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第六十四條 學校通過加強內部建設,樹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應區域內發揮積極作用,服務於學習型城市建設。
學校配合社區開放校內文化設施和體育場地。
學校依託社區,開發社區教育資源,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為學生創造服務社區和實踐體驗的機會。
第六十五條 學校依靠轄區街道辦事處、社區、派出所共同開展校園及周邊地區的綜合治理工作,加強對行為偏差學生的教育,建設平安文明校園。
第六十六條 學校建立校友會組織,發揮校友的宣傳、橋樑、教育、助學、諮詢等作用,促進學校發展。
第六十七條 學校開展校際互動合作,不斷擴大對外交流,拓展教育視野,提升辦學水平。
學校開展國際教育合作與師生交流,加強與港澳台地區教育合作與師生交流,聘請外籍教師和港澳台地區教師,面向世界推進教育理念、教育內容、教育方式的創新優化。
第九章 終止程序和終止後資產的處理辦法
第六十八條 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
(一)舉辦單位決定解散。
(二)因合併、分立解散。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九條 學校終止,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在申請註銷登記前,應當在舉辦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第七十條 學校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舉辦單位和有關部門的監督下,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章 附 則
第七十一條 學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統領下的學校規章制度體系。規章制度的立、改、廢均依照民主程序進行。
第七十二條 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校長辦公會議、校黨委會通過,報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核准、杭州市拱墅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備案,自備案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規範性文件政策執行。如有牴觸處,以法律法規及上級規範性文件為準。
第七十四條 學校發生分立、合併,或名稱、類別層次、辦學宗旨、發展目標、舉辦與管理體制變化等重大事項的,應當及時按程序進行修訂。
章程修訂需由校長辦公會議或1/3以上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提議方可進行,修訂程序和生效條件參照本章程第七十二條的規定。
第七十五條 本章程由集團黨委會負責解釋。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