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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海事大學海法研究院

鎖定
大連海事大學海法研究院旨在充分發揮海事法律研究的資源優勢,凝聚學術力量,建立學術平台,為國家涉海領域的決策提供智力支持,為相關涉海企業單位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中文名
大連海事大學海法研究院
主管部門
大連海事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海法研究院研究方向

法律科學研究

大連海事大學海法研究院發展歷史

隨着建設海洋強國戰略的實施,海洋經濟的快速發展,海權矛盾日益突出、海洋資源爭奪日益激烈、海洋執法管理日益複雜,國家迫切需要加強和提升對海洋的管控,作為具有海事法律傳統優勢的院校,大連海事大學於2015年5月18日批准成立“大連海事大學海法研究院”。

大連海事大學海法研究院科研條件

根據研究方向設置,大連海事大學海法研究院現下設15個研究中心,分別是:
1.海商法研究中心
2.海事法研究中心
3.海上保險法研究中心
4.航運法研究中心
5.海洋經濟法研究中心
6.海上刑法研究中心
7.海上勞動法研究中心
8.海上國際法研究中心
9.海上行政法研究中心
10.海洋環境與資源保護研究中心
11.航運金融與貿易法研究中心
12.海洋戰略與海法史研究中心
13.海上安全與海洋權益維護法律研究中心
14.涉海商事與知識產權法研究中心
15.海上程序法研究中心
研究中心學術團隊由教師根據研究方向和學術興趣自願組成,根據需要聘任一些外單位學術專家,以及吸收了一些碩博連讀生、博士生。研究中心是研究院下屬的研究機構,承擔相應方向的課題研究任務,不具備決策職能。

大連海事大學海法研究院機構領導

大連海事大學海法研究院為獨立的開放式的法律科學研究實體,行政關係掛靠法學院,業務上接受學校科技處的領導。海法研究院領導機構為法學院務委員會,由法學院院長、副院長組成,院長由法學院院長兼任,負責全面工作。 [1] 
參考資料
  • 1.    科研機構  .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2011-08-29[引用日期20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