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大足縣林業局

鎖定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93號)和《中共大足縣委大足縣人民政府關於大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足委發〔2009〕46號),設立大足縣林業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大足縣林業局
地    點
大足縣
屬    性
非盈利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內設機構
5個

大足縣林業局職責調整

(一)增加牽頭組織實施縣森林工程建設的職責。
(二)取消已由國家、市和本縣依法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優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加強濕地保護和石漠化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職責。
(四)加強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職責。

大足縣林業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市有關林業及生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我縣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起草相關地方性規範性文件,擬訂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造林綠化工作。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的建設和管理;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依法管理林木種子資源、品種選育、種子生產、種子經營、種子使用和種子檢查;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牽頭組織實施縣森林工程;承擔縣綠化委員會和縣森林工程建設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三)依法管理全縣森林資源(包括防護林、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特種用途林);指導全縣森林資源的調查、規劃、動態監測和統計;承擔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依法編制、審核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管理林(竹)木的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加工;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和徵用、佔用林地的審核(批)或轉報;監督林地開發利用;監管全縣森林資產;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濕地保護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石漠化治理工作。組織擬訂石漠化治理保護區建設規劃,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規定並監督實施。
(六)承擔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的責任;負責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規劃、管理;提出縣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名錄調整意見,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利用、疫源疫病監測。
(七)承擔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的責任;依法指導森林、濕地、石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森林公園的規劃、上報及管理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八)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提出林業改革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建議;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監督指導林權糾紛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的調處工作;指導基層林業工作。
(九)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濕地、石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提出林業資源優化配置的政策建議,擬訂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依法指導山區綜合開發。
(十)管理林業執法體系建設和林業執法工作;指導森林公安工作和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協調、督促對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等林業案件的查處,偵破查處林業重特大違法案件。
(十一)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森林防火工作責任;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
(十二)負責林業及其生態建設項目、資金的管理;承擔全縣的林業統計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宣傳;組織開展林業科研、技術推廣等工作;組織、指導林業科技創新體系、林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負責全縣林業教育、林業技術培訓;承擔局機關工作人員和所屬單位領導幹部管理;承擔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指導、協調所屬單位人事勞動、離退休人員管理;承擔全縣林業宣傳動員、林業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信訪、監察、廉政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大足縣林業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大足縣林業局設5個內設機構即:辦公室(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財務統計科、行政審批科(林政資源科)、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科、造林綠化科。

大足縣林業局人員編制

大足縣林業局機關核定行政編制為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5名。紀檢組長按縣委有關規定配備。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為2名。

大足縣林業局其他事項

1﹒大足縣森林公安局(掛大足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牌子),設大足縣森林公安局西山林區派出所,政法專項編制12名。其中:大隊長、教導員、副大隊長各1名,西山林區派出所設所長、指導員各1名。大足縣森林公安局實行林業局和縣公安局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黨政工作以縣林業局管理為主,公安業務以縣公安局管理為主。大足縣森林公安局的主要職責:負責轄區內森林公安隊伍的建設和管理;負責轄區內破壞森林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刑事案件偵查;負責轄區內維護林區治安秩序和森林防火工作;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2﹒大足縣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大足縣天然林保護管理中心、大足縣種苗站、大足縣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由大足縣林業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