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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行政區

鎖定
大行政區是中國建國初期設置的管轄若干省、市的行政區域。全國分為東北、華北、西北華東中南西南六大行政區 [1]  大區設立軍(行)政委員會,代表中央人民政府領導所轄省、市、自治區政府,貫徹中央各項方針政策,實施民主建政工作,進行各種社會主義改革運動,恢復國民經濟以及從事文化教育事業等其他方面的工作。1954年撤銷了這種行政區域單位。 [2] 
中文名
大行政區
設    立
1949 年—1954 年
機    關
大行政區一級的最高政權機關
簡    稱
大區

大行政區職能機關設置

大行政區一級的最高政權機關,是大行政區“人民政府”或“軍政委員會”。1952年11月,大行政區人民政府軍政委員會一律改為行政委員會 [3] 
一九五二年全國省級行政區一覽 一九五二年全國省級行政區一覽
大行政區人民政府和軍政委員會,雖然都是地方最高一級權力機構,併為中央人民政府領導地方的代表機關,但兩者仍有重要不同。《大行政區人民政府委員會組織通則》中明確規定:“凡軍事行動已經結束,土地改革已經徹底實現,各界人民已有充分組織的大行政區,即應實行普選,召開大行政區的人民代表大會,正式選舉大行政區人民政府委員會。在大行政區人民政府委員會成立後,軍政委員會即宣告結束。”可見,大區“人民政府”與“軍政委員會”的重要不同之處在於:前者須經過一定的民主程序選舉產生;後者則是大區人民政府成立之前軍管時期的過渡機構,代行大區人民政府的職權,無須經民主選舉而直接由中央政府任命組成。
行政區軍政委員會根據中央人民政府統一的政策、法令行使下列職權:
一是對所屬各省市轉發政務院的決議和命令,同時在其職權範圍內頒發決議和命令,並審查其執行。
二是擬定與地方政務有關之暫行法令條例,報告政務院批准或備案。
三是提請政務院批准任免或依法任免除大行政區主席、副主席、委員和主要行政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
四是在整個的國家概算或預算規定範圍內,編制各該大行政區的概算或預算報請中央核准;並審核所屬各省市縣的預算、決算轉報中央核准。
五是聯繫、統一併指導所屬各委、部、會、署、行、局、處的相互關係,內部組織和一般工作。
六是領導所屬各省市縣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
七是指導中央人民政府直接領導的各部門在本地區設立的機構,如郵電、鐵路、航空、銀行、海關及其他劃歸中央經營之企業。
八是指導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設在本地區的軍事機構。

大行政區歷史沿革

一九四九年全國省級行政區一覽 一九四九年全國省級行政區一覽
建國之初首設大行政區實際只有五大行政區 [4]  ,即東北人民政府西北華東中南西南軍政委員會。其中並無華北大行政區,這是因為華北的情況與其他五大行政區不同。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後,1949年10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周恩來主持政務院第二次政務會議,決定接管華北人民政府所屬各省、市,所轄各部會。1949年10月28日華北人民政府主席董必武電令河北、山西、綏遠、熱河、察哈爾五省及北京、天津二市均於11月1日起改歸中央人民政府直屬。1949年10月31日華北人民政府正式向中央人民政府辦理移交。華北人民政府既已撤消,其所轄地區歸中央直屬,所以在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只任命了五個大行政區領導人。1950年9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作出了《關於增設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及中央人民政府華北事務部的決議》,增設了中央人民政府華北事務部後,華北五省二市歸華北事務部管轄。因此這一時期,華北並無大行政區一級政權機構及所轄地區。
華北正式劃為大行政區當在1951年底以後。1952年4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作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關於撤銷中央人民政府華北事務部,設立政務院華北行政委員會的決定》,代行華北一級地方政府工作,確定華北列為大行政區一級。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作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關於撤銷東北、西北、華東、中南、西南人民政府(或軍政委員會),設立政務院東北、西北、華東、中南、西南行政委員會的決定》,至此全國正式劃有六大行政區 [5] 

大行政區政區領導

大行政區中南區

中南局第一書記、中南軍政委員會主席、中南軍區司令員:林彪

大行政區東北區

東北局第一書記、東北人民政府主席、東北軍區司令員:高崗

大行政區西北區

西北局第一書記、西北軍政委員會主席、西北軍區司令員:彭德懷

大行政區華東區

華東局第一書記、華東軍政委員會主席、華東軍區政委:饒漱石
華東軍區司令員:陳毅

大行政區西南區

西南軍政委員會主席、軍區司令員:劉伯承
西南局第一書記:鄧小平

大行政區華北區

華北局第一書記:劉少奇 —— 薄一波
華北軍區司令員:聶榮臻 [5] 

大行政區撤銷

從1952年開始,中央陸續通過各種辦法,把各大區書記,包括鄧小平、饒漱石、鄧子恢、習仲勳高崗,以及在地方上有較大影響的葉劍英等都先後調到北京來,讓他們擔任中央一級的領導工作,俗稱“五馬進京”。1954年,又進一步把大區僅剩的負責的軍事將領陳毅賀龍等也都調到中央來了。
1954年4月27日,高饒事件剛一定性,中共中央就通過政治局擴大會議決議撤銷大區一級黨政機關,各大區行政委員會隨同各中央局、分局一併撤銷。至10月份,各行政大區及其相關黨政機構已不復存在。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