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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興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鎖定
北京市大興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大興區發展和改革委,是北京市人民政府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區委的決議、決定,結合本系統實際,提出具體的落實意見並進行督促、檢查。
中文名
北京市大興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辦公地址
北京市大興區興華大街三段15號
性    質
政府部門
簡    稱
大興區發展和改革委
郵政編碼
102600
主    任
高振華

大興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法定職責

(一)研究編制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本區經濟社會發展形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工作;綜合研究並協調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負責跟蹤區政府決策涉及的發展規劃、計劃及建設項目等重大事項的落實情況,協調解決執行中存在的問題。監督綜合性產業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三)研究提出全區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戰略和措施,參與編制土地供應計劃,提出經濟和社會發展與土地資源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編制資源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指導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協調環保產業發展。
(四)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產業發展,推進本區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農村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指導城鄉經濟協調發展。參與高技術產業發展及用高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促進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研究提出促進現代服務業、現代製造業、文化創意產業、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組織和協調區域經濟合作工作。
(五)負責本區社會發展與經濟發展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人口、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衞生、體育、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參與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六)加強投資宏觀管理,調控本區全社會投資總規模,擬訂本區經濟和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投資結構和資金平衡方案。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及相關政策。按權限審批、備案和上報年度計劃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按權限核准和上報外商投資項目。統籌安排本區財政性建設資金。組織擬訂並實施區政府投資計劃。指導本區工程諮詢業發展。負責指導和協調招標投標工作。
(七)加強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指導和綜合協調,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本區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本區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本區經濟體制改革的有關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組織提出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研究各類開發區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並協調相關政策的落實。
(八)負責本區價格管理工作。負責監測分析價格運行情況,組織落實國家和北京市的價格調控政策。擬訂本區定價權限範圍內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
(九)加強能源經濟運行監測、分析,促進能源綜合平衡,協調解決能源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組織、協調、督導節能工作。負責節能綜合協調,組織擬訂本區節約能源綜合規劃,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實施節能監察和考核工作。
(十)負責組織擬訂本區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有關工作。
(十一)研究擬訂本區人口發展規劃,綜合協調人口工作。
(十二)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安全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核把關,對已批准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准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行使相應的行政管理職責。
(十三)對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工作承擔領導責任。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 

大興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領導信息

  • 高振華(黨組書記、主任)
  • 張雪飛(大興區政協副主席(不駐會)、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 李明(黨組成員、副主任)
  • 宋講理(黨組成員、副主任、工會主席)
  • 孫洛夫(黨組成員、副主任)
  • 段文堂(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 [1] 

大興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單位地址

北京市大興區興華大街三段15號 [2] 
參考資料